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布受天下】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穿越之大小姐下田来 作者:傅澜珊 文案 凌澜为躲避亲爹亲妈的“催婚令”,串了趟乡下好友家,期间不过手贱挨个儿调戏了下黄小瓜以及各种蔬小菜和水小果就遭了报应。 简单说,她穿越了。 好吧,换汤不换药,她穿越到了乡下,还嫁了个……傻子?! 凌澜:手贱是病,得治!果然苍天不曾绕过谁/(ㄒoㄒ)/~~ 然而日子总得过,且手贱她也闲不住,于是—— 此刻,她看着仅有一片苹果园的婆家,气场十足:发家致富,先从哪儿下手好呢? 她再回头看看对苹果园垂涎已久的亲戚,目露凶光:想打秋风?先掐死哪个好呢? 而这时有人带着笑靠近,一脸讨好:“娘子,需要为夫做甚么?” 凌澜:“╭(╯^╰)╮装傻充愣!走开!别妨碍我致富发家虐渣渣。” 打我可以,不许打脸(嘤嘤嘤)~ 1、古代的银子怎么换算?物价是多少? 作者统统不几道!!! 你们也不几道(噗哈哈~) 2、所以作者在这里跟大家划出道(很温柔哒) 3、作者自己定义:古代1千文钱=一两银子=现代200元 所以,一文钱等于现代2角 4、物价定义:……就按作者切身经历的物价来定 5、如果非要考究的亲们,请点,右!上!角!谢谢 【手动再见】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种田文 布衣生活 搜索关键字:主角:许铃兰,沈砚(萧锐) ┃ 配角:很多,让作者找会儿静静再想想。。。 ┃ 其它:甜宠,暖萌,种田 ================== ☆、缺心眼儿的爹【大修】      许府在归隐镇也算是名门望族了。   诚然表面上来看李府和沈府都比它风光。   但人家扎根深啊,听说早在有了归隐镇这个地方的时候许府就存在了,说起来还称得上是第一户人家呢。   只是后来一代比一代不着调所以没落了。   “其实我倒觉得吧,这一代的许老爷更不着调。”   “就是,哪儿有这么缺心眼的爹啊,上赶着要将自家如花似玉的大闺女嫁给一个傻泥腿子,啧啧,看那许夫人给闹的,怎得不把她男人的脸给挠花了啊。”   “可不嘛。”   归隐镇往西南几里路外的临水村村尾,上百口百姓正聚在一起敲锣打鼓准备喝喜酒,场面十分热闹。   都是穷苦人家,要说去外面租些桌椅板凳来办喜事,那纯粹钱多烧的。于是临水村每家每户但凡有张大方桌子的都搬来了,还有家里的锅碗瓢盆也都带来了。好在沈家在村尾,旁边地儿大,不愁没地方办事。   头天晚上,村里是个能哼唱两句敲打两下的都没闲着,纷纷上临时搭起的高台上喧闹了两句,如此连请唢呐队的钱都省了。   方才说话的其中一位妇人拢了拢趴在腿边的孩童,暗暗叮嘱呆会儿开席了记得多吃多拿。他们连土地都是租来的贫民很少有大鱼大肉的时候,尤其还是酒席上这么丰盛的,即便过新年的时候也没这酒席上的一半好。   那孩子点点头,摸出口袋里的油纸包,暗暗记下娘亲的话。要知道,他们这些孩子虽然得大人疼,有好的都是给他们,但像如此的珍馐佳肴还真很少吃。他们唯一吃的最多的荤菜也就是自己在河里撒网捕的鱼虾。   旁边几个妇人心里虽然不屑方才妇人对孩子的叮嘱,捏着袖口点点嘴角,然而眼神却都不约而同看向自家孩子。   这种事还是孩子们来做合适,毕竟他们都是大人了,吃完还拿难免别人不会指指点点。   当然他们中间也有自视清高的,好比村里的冯氏。   她在村里的妇人之中也算得上是独树一帜了,没法子,谁叫人家找了个能干的男人,家境在村里也称得上数一数二的。   她一一瞥过另外几个妇人,十分轻蔑的嗤了一声,拈着绣帕按按嘴角。   其他妇人最见不得她这幅样子,村妇就村妇,整天揪着花手绢成什么样子。   也不知道冯氏是心宽还是怎么地,丝毫不将旁人异样的眼光放在眼里。   “要说这沈砚是个憨子,确实也配不上那许大闺女。不过这话又说回来了,这沈砚也算是归隐镇上沈府的子孙,除了人傻外,这家世啊,跟这闺女还真匹配。”   “那可未必,你们可知,”那夫人一脸神秘,“咱们这平遥城的守城大将军跟许家可是十分交好的。别说这沈府了,就是把李府加一块也不如人家的靠山硬。”   另外几个妇人纷纷不屑,冯氏掸掸绣帕,道:“就你?能摸清自家田里能收几石粮食就行了,还谈什么将军,那可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容你在这七说八道。”   “诶,我说曹大嫂子,你这话可就看不起人了,我怎么就不能说了?这天高皇帝远的我说几句怎么还招你了?”   “那你倒是说说你是怎么知道?”   那妇人道:“还不是那村长的儿子,前些年他不是在那将军手下谋了份差事,今儿可不回来了,我方才听他们说的。”   村里都知道,沈这个姓只会出现在归隐镇,还是一个名门望族。可偏偏临水村就有一家姓沈的。村里人也都清楚,这家姓沈的就是归隐镇那个沈府的分支。   说是分支都不好说出口,临水村的沈家说白了就是被归隐镇的沈府赶出来的。起初不明白,只是舌根嚼久了大家也就敞亮了。   临水村的沈家的顶梁柱沈松是沈府老爷的姨娘之子,用沈府老太太的话说就是:“狐狸精生的野孩子。”从这里不难看出沈松有多不讨沈老太太的喜。   且这个没娘的孩子又娶了一个让老太太十分不中意的媳妇儿。   然后这个“老太太不中意的媳妇儿”又给沈松生了个呆呆傻傻的儿子,而沈松又爱妻如命誓死不愿休妻!   综上所述,老天爷都在帮老太太把她不喜欢的人赶出门好伐!   起初村里人还会觉得大户人家都一样为富不仁,然而沈松却大大出乎他们的意料。人家不但没有那些恶习,反而还很温和很好相与。   当初穿越过来的凌澜听香草这么说,她撇撇嘴:“还不是没钱不能任性。”   沈松带着妻儿来到临水村定居,村民也从最开始的或排斥或同情到逐渐接受包容再到现在的视沈家为临水村的一份子。   可那又如何?傻子还是傻子啊!   临水村沈家门里门外热闹非凡,归隐镇许府却是一片惨淡,丫鬟仆人脸上个个愁云密布,两家状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弟妹还是莫伤心了,事已至此,许老弟也是吃了秤砣铁了心要嫁闺女,这大喜的日子还是开心些的好。”   说话的是个中年男子,平遥城守城大将军顾阙。他身材高大,相貌堂堂,因久经沙场的缘故,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不怒自威的气势。   说白了也就粗人一个。   偏厅里许夫人抹泪,“话虽如此,可我这心里还是舍不得啊,我苦命的女儿啊……”就差嚎啕了。   许恒彦抹汗,上前扶住她,面上也很是无奈,背地里却悄悄扯扯她衣摆。   “夫人心疼兰儿,为夫又何尝不是呢?只是这是女儿欠下的债,咱得还啊。”   许夫人一听,终于泪奔,转身捶打他。   旁边顾阙轻声咳嗽,视线转到另处,心道:这两口子,十年如一日视旁人如无物。   许恒彦冲他夫人眨眨眼,差不多了,再演就过了。   于是许夫人一把将丈夫推开,跑了出去。   许恒彦抹了把额头的汗,尴尬道:“让将军您笑话了。”   顾阙不甚在意的挥挥手,笑道:“无妨,木瑶妹子也是太舍不得女儿。”   “是是是。”   顾阙又道:“要我说吧,你也忒较真了,要说这个叫沈砚的小子当年落水虽说是为了救铃兰才得了这场病,咱们是理亏了。不过以当时他们的处境而言,拿些钱打发了不好了,怎么还真舍得把姑娘许给人家。”   许恒彦也是懊恼:“还不是当年我一时醉酒惹的祸。行了,这事就别说了,前面都摆好了酒,我差人带你过去。”   “那行,你去看看弟妹,多劝着点儿,妇道人家,难免心软。”   待顾阙走后,方才抹泪跑掉的许夫人又回来了。   她进得厅内,明艳的五官冷若冰霜,语气阴测:“敢说老娘妇道人家?萧大哥和妩幽姐姐死的时候我就该一把毒、药让他去陪葬!还说什么来祝贺?我看他就是对妩幽的孩子夭折一事不死心!”   许恒彦失笑,“老狐狸而已,早晚有人将他宰了,你又何必动怒,还是看看兰儿那丫头去吧。”   *   铜镜里映着一张少女的脸,一头青丝被稳稳的盘在头顶固住凤冠,俏生生的小脸唇红齿白,浓妆艳抹下的容颜少了往日的俏皮可爱,此刻无一丝不娇艳妩媚。水灵灵的大眼睛清亮如月夜下的寒泉,一双远黛眉经过修修剪剪弯如新月。   外面一溜儿的喜婆丫鬟侯了一堆,屋内小丫鬟香草偷偷抹泪。   凌澜一身大红喜服,对于自己眼下的处境,她想不出是该哭还是该笑。   哭,刚穿过来就被告知要嫁给一个傻子。   笑,傻子可能会好拿捏,嫁过去吃亏的几率小。   所以她此刻的样子有点哭笑不得,五官十分扭曲,真是白瞎了一大早喜婆就在她脸上涂涂抹抹。   凌澜侧身将自家小丫鬟望住,诧异:“咦?香草,是我嫁人,你怎么还激动的哭了?”   小丫鬟分明是心疼主子,被这一通误会,再也憋不住“哇”一声哭着跑了。   凌澜啧啧,爱哭鬼,这丫头,自打她准备嫁人了,每天不哭个三两回她都不习惯呢。   许家二姑娘许水仙,捻起旁边盒子里的胭脂闲闲道:“姐你要是真不想嫁就直接说出来,别憋坏了身子。”   凌澜瞬间来了精神,以为她有什么法子,然后就听她那个便宜妹妹不咸不淡道:“反正爹娘也不会同意悔婚的。”   凌澜:“……”这个妹妹比香草还闹心。   “不过我有办法。”   凌澜斜眼看她。   许小妹笑眯眯的把喜服一角献宝似的拿给她看:“就说你喜服脏了。”小肥猫稀饭在旁喵喵直叫,许小妹摸摸它,“你看,你养的小猫都赞同。”   凌澜:“……”好想叫她滚啊。   “我虽然没法子让爹娘改变主意……虽然我也没打算让他们改变主意。但是如果你在那鸟不生蛋的地方遭了欺负,我可以去帮你揍人。”   “……”这个妹妹说话虽然有时爱大喘气,但其实心眼儿也挺好的。   “小姐呢?”   “在屋里。”   凌澜噘嘴,她那对便宜爹娘来了。   首先她娘上前,梨花带泪的样子充分表现了她满心的不舍与愧疚。   但是嘴里却道:“我苦命的兰儿啊,你跟沈家的这门亲事是自小便定下的。你爹义薄云天了一辈子,万不能……”   “万不能晚节不保?”她娘果然很崇拜她爹啊。   她娘的眼泪收放自如,瞪她,“说的啥话!”   凌澜:娘你画风略不对啊!   她转头将爹望住,后者心虚眼神飘忽。   还知道心虚啊!   居然让自家娇生惯养如花似玉的闺女嫁到农村还是嫁给一个呆子!   “小姐,未来姑爷长得好。”香草擦干眼泪又进来了。   凌澜:“……”一个乡野村夫还能长成郭富城?   爹妈也跟着点头,那头点的好像她能嫁给“长得好的姑爷”他们一点也没对不起她似的。   旁边许小妹嗤道:“长得再好有我们书院的孔先生好?”   凌澜:“……”她是占便宜的那个?   凌澜这才有点正常反应,十六岁的俏丽脸蛋十分凄苦,作垂死挣扎状道:“娘,您真舍得您这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闺女去乡下挥锄头?”不舍得吧不舍得吧不舍得吧。   她娘把眼泪抹的更干净了,推开她往自家男人身边一站,幽幽道:“兰儿,娘当然不舍得,只这物归原主也是万不得已的事。”   凌澜:“……”这位夫人您能再说一遍吗您什么意思您是在说我是个东西?   看老爷夫人这坚定的眼神和主子身上漂亮的红嫁衣,香草“哇”的一声又哭着跑了。   一家四口:“……”   这时有家仆在门口通禀:“老爷,夫人,迎亲的队伍来了。”   许氏夫妇走了没多久,外面喜婆一嗓子嚎了起来——   “吉时到!新娘子上轿!”   许小妹捞过喜帕将人兜头盖住,顿了一会闷声道:“也不知道你在纠结什么,大不了把人甩了再回来,咱许府的千金大小姐还愁嫁不了好人家?”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修文停更了许久,首先感谢在这段时间没有抛弃作者的宝宝们,谢谢你们。文章已经修改好了,作者会慢慢放上去,恢复更新的。 以后更新时间作者会在有话说里留言的,作者会努力保持日更么么哒 ☆、要洞房了【大修】      别了双亲,凌澜趴在喜娘身上任由她将自己颠颠儿的送上花轿。一路下来都是贺喜的声音,直到花轿的帘幕遮上她这才完全意识到,自己这是嫁定了,毫无回头路的那种。   这一去,她凌澜,就要成为真正的许铃兰了。   花轿抬起的瞬间,她听见一声细细小小的“姐姐”传到耳里,语气有些呜咽。花轿里的人也是眼眶一热,小声回了句:“小丫头片子,姐姐三天后回门就能见着……”看她平时装得似乎很讨厌自己的样子,如今自己嫁人了,还不是哭着喊着舍不得。   浩浩荡荡的迎亲队伍,锣鼓一路吹吹打打,铃兰扯下喜帕,撩开小窗口的帘子偷偷看向外面。入眼是一望无际的庄稼,眼前的小麦也有了成熟的迹象。   忽的一阵飞起,卷起漫天尘土飞扬,铃兰皱眉,掩嘴咳嗽一声。   归隐镇地处西北,空气干燥,再加上许久不曾下雨,浮尘太多,空气难免不好。   她撤回身子叹口气,看来这真是嫁过去就要割麦子的节奏啊。她看看自己纤细嫩白的小手,真想不通爹妈是怎么打算的,难道只是因为童年时的娃娃亲吗?   诚然时日不多,然她依然能感受到这对父母对女儿的宠溺与疼爱。即便是自幼定下的婚事,以许家在归隐镇的地位,只要他们想,随便找个理由也能将亲事退了。   为何?   不知多了多久,一直很平稳的轿子突然颠簸起来同时轿子外面也传来了嘈杂的声音间或夹杂几句孩童的欢笑声,“新娘子来了——”   铃兰抿抿嘴,得了,这是到了婆家了。   又过了一会,锣鼓喧嚣声停了下来,轿子也被稳稳的放在地上。铃兰轻咳一声,端正做好,按照接下来的步骤,应该是新郎踢轿门然后抱新娘下轿了吧。   只是……   她等了好一会也不见有人踢门。   更令她哭笑不得的是,她似乎听见有人一直在哄她那个傻子未婚夫,说什么“砚儿乖,砚儿听话,快去踢轿门然后把新媳妇背下来”之类的话。   铃兰抽了抽嘴角。   又听见“砚儿”不情愿的说:“为何要踢轿子?砚儿为何要背她?砚儿背不动。”还有什么“她为何要来我们家”之类的抱怨话。   为何为何,为你青菜萝卜的何!   铃兰抹汗又庆幸,果真够傻啊,这智商她三言两语就能将人哄得团团转啊。   她暗忖,让她嫁给一个呆子?那简直就是笑话。正常人她都不愿糊里糊涂的嫁过去更何况呆子。在这个不明不白且不知自己还能不能回去的边关小地,要想避开这些不靠谱的婚姻,似乎顺其自然嫁过来就没有更好的法子了。左右对方跟她智商不在一条线上,她动动手指头就能让人听话。   何乐而不为?   铃兰偷偷撩开些帘幕,就见院子里摆好了火盆还有瓦片,院子左右是几张酒席。再往前看是正屋,门口围着一些人,她那个傻丈夫一脸倔强,清秀的嘴角抿成一条直线,双手来回拉扯身上的红绸大花,一举一动充分表明了他的不满。   铃兰放下帘子活动活动手,五指被她掰的啪啪响。   十几岁的小骚年也忒不懂事了,他这个年纪结婚在她们老家那可是严重早恋外加偷吃禁果,这可是要受到惩罚的!可他倒好,居然身在福中不知福还敢嫌弃她?等会拜完堂看她怎么修理他!   熊孩子什么的果然讨厌!   她正胡思乱想着,突然感觉轿身动了下,就听外面有人笑着打趣,“眼看着小沈不乐意,踢轿门还不是轻轻地,一看就知道是个疼媳妇儿的,这么轻还不是担心吓坏人家。”   铃兰不由得也跟着假笑,十分无语。来时听娘说过,按照习俗新郎踢过轿门她也需踢回去。男方踢轿门用意为“乾纲振作”,不至于将来惧内。而喜娘也要踢一下还回去,意为将来“坤纲树立”,以示不弱,要求平等什么什么的。   铃兰撩起衣摆,抬腿也踢了一下,以为这就算完事了,谁知新郎居然猛地一脚又踢了回来且力道还大的惊人!   轿内没个心理准备的新娘子被这一脚颠的差点后仰过去。   同一时刻就听那个傻丈夫喊了回来:“不疼媳妇!疼爹娘!”   坑爹啊!   铃兰深呼一口气,首先,在埋怨那个打趣的妇人之前她需要好好收拾一番这!小!子!   你个胡萝卜大冬瓜的!我让你疼爹娘我让你疼爹娘!   跨了火盆踩碎瓦片拜完堂铃兰被架着回了新房。喜娘跟村里的一些妇人帮忙收拾完屋子又说了些吉利的话也都笑着离去。   过了一刻钟左右,新房的门被人推开,听脚步声应该不是沈砚的,那小子正气着呢,脚步哪能放的这么轻。   “兰儿,”沈母把吃的放在桌子上,走进她,“别紧张,我是砚儿的娘,是你婆婆”。   铃兰努努嘴,有点搞不清楚她要干嘛。   沈母温和道:“做新娘子这天是挺累,不能吃不能喝的还一坐就是一整天,这离天黑还早着呢,娘担心你挨不住,给你送点吃的。不碍事的,左右是在屋子里旁人也瞧不见,你吃完就歇会,娘先走了。”   直到听见关门声,铃兰才掀开喜帕左看右看打量屋子。   屋子是那种泥土房,墙面看起来挺新的,估计因为是做新房的缘故,家里的二老又给重新糊了一层泥。   许是因为一间屋子开了两扇窗户的缘故,本来不大的空间倒显得亮堂了许多。   一张床,两口木箱,两张桌子,其中一张上面放了面铜镜,看来是梳妆台了,仅此而已。   目测还不错,她在绿JJ博览群书的时候,还以为所有乡下屋子都是土坯茅草房呢,要么家徒四壁,要么冷锅冷灶。   铃兰起身往后墙的窗户走过去,墙后面种的是一畦畦的蔬菜,是个不大不小的菜园子,种着一些时令蔬菜。不过也不多了,想来是被用在酒席上了。   此刻天色尚早,估计到晚上还得一段时间,肚子里实在是饿了,这才关了窗转身寻吃的去。   两荤两素,一壶酒,两盏酒杯,旁边的海碗里还放了两个白面馒头。   铃兰拿着白面馒头若有所思,倘若在花轿里她没看错,外面几桌酒席上的人吃的似乎不是白面的?   难道这是婆婆专门给她送的?铃兰边吃边想,这个婆婆还真好,以后不论出于什么目的她都要努力让婆婆天天都能吃上白面馒头。   诚然她一个城里姑娘没做过什么粗活,但是要过上好日子也并非一定要干得一手好粗活才能达到。   虽然很饿到底没敢多吃,以前看电视里演得,新婚屋里的东西都是从早摆到晚直到新郎来的。她可不敢吃完,届时若然那呆子看见没吃的再喳喳呼呼喊叫,她脸往哪儿搁啊。   铃兰吃完碗筷一放,又把一盘水果摆好,这才往床上一躺,休息去了。   直到有人推她。   是沈砚。   送完了客人,沈砚进得新房,视线落在桌子上。饭菜虽被动过,却还剩不少,想着她一整天就吃这么点肯定不行,便想上前将她推醒。   他解下身上的大红绸花,随手一丢,一脸玩味儿,不疾不徐的走向床畔。   半点憨傻之态也没有。   若是铃兰看到,肯定尖叫,但她没有。   少年有着一双修长的眉眼,眼底一片清明,宛若处子。   当然,若是他不绷着一张俊俏的脸,或许铃兰就相信他完全没有找碴的意思了。   铃兰活动活动有些酸麻的手臂,左右对方是个傻小子,她也不能真较真。   在傻子和正常人之间转换自如的沈砚,敛了眼底笑意,扭头指指桌子,闷声闷气道:“娘说让你吃。”   “我吃饱了,你自己吃吧。”她本来也没胃口,不晓得今晚不做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动作行不行。   想到这儿,铃兰斜眼看他。   烛光下,少女穿着一身红嫁衣,细心雕琢的脸蛋异常好看。如新月一般好看的黛眉,就像门前大山的颜色,干净青翠,灵秀的双眸小心翼翼,似是盛着各种小心思。   古灵精怪。   灯罩里烛火微漾,少女斜睨自己的那一眼充满了不符合她年纪的妩媚和柔婉,好似曾经的那个小青梅在穿上嫁衣后一下子长大了许多。   她软语诱哄:“喂,我跟你商量件事……”   少女红润的唇瓣在自己眼前一张一合诱人之极。   于是铃兰惊恐的看见骚年对着她吞了吞口水。   目测视线是自己的一张嘴。 作者有话要说:  不晓得文章修改过后你们看的还可以么【对手指】 ☆、真尿了啊!【大修】      她下意识抿紧了嘴。   他不是傻子吗?怎么可以懂得这么多!这不科学!   果然性这种东西于雄性生物而言他们简直就是无师自通,压根儿不需要旁人引导,亏她还一肚子小九九!   她一脸惊恐,嘴角微不可察的抽蓄着,沈砚好笑之余也不想再逗她,自顾自的回到桌边吃饭。   铃兰裹着被子开始盘算今晚是要将人打残了还是打晕了。   然而还没等她盘算好,沈砚就吃完了,把饭菜一推,上来就要解衣裳。   这这这也太干脆了!!!   铃兰顿时如临大敌推了他一把:“沈砚!”见他面色不善似乎要大声嚷嚷,吓得她立刻又识时务的改口:“相公……”可千万不能把人招来了,他人傻不不知羞耻为何物,她还嫌臊得慌呢!   他点头,喃喃自语道:“娘说出嫁从夫……”又道:“娘说洞房是要脱衣服的要男的在上面女的在下面。”说完又要解衣裳。   “……那娘还说了什么?”   “让我对你好。”这话说得十分不情愿,眼里全是控诉,好像新媳妇儿是来跟他争宠似的。   铃兰懒得跟他计较。   她循循善诱:“相公……”呸,什么相公!酸牙!但是还得叫。“相公真孝顺,如此听爹娘的话,爹娘知道后一定很欣慰。”   沈砚看她,认真道:“爹娘对我好。”   “既然这样,那是不是娘说什么你就得听什么?”   “嗯。”   “那娘有没有让你疼媳妇?”   “……”   铃兰:“……”眼睛瞪那么大干啥,她是媳妇又不是仇人。   “娘说是。”沈砚撇开脸,看上去十分不乐意,好像吃了多大的亏一样,低头搓衣服,模样十分怂。   铃兰要的就是这句话,至于他那欠抽的样子还是以后再说吧。   “那好,你睡下面我睡上面。”   沈砚又不是真傻,听小青梅的语气就知道洞房是无望了。看她防备自己的眼神,估摸着若是他来硬的她不得咬死他。而让她睡地上又万万不可能,因此他还是认命吧。   当然他的这些心思铃兰是不可能知道的。   但他还是想挣扎一下。   于是他迅速脱了衣服往床中间一躺,拍拍自己的胸膛,“娘子,来,你睡上面。”   那一刻铃兰杀人的心都有了。   她怎么突然有种自己智商掉线的错觉……   “相公,天色还早,要不咱玩个儿小游戏再睡觉?”   “小游戏?”   铃兰见他跃跃欲试,忙道:“对对对!”   “好!”   半个时辰后,铃兰跑进灶房咕嘟咕嘟灌了一大碗水,这才心满意足的躺在了床上,临了还不忘好心帮他新婚丈夫把床铺好。   当然是在地上。   又一个时辰。   沈砚做起身,捏捏额角,笑得十分无奈。他又等了一会儿,确定床上的人已经熟睡才轻声轻脚出了房门。   月色中天,幽蓝苍穹星辰点点,树林里夜风飒飒。   于仲阳靠在一棵大树下,看着信步而来的人,啧啧摇头,出言嘲讽:“玩个剪刀石头布也能玩小半个时辰,真不知道你俩到底谁有病。要我说,点个穴不就完事了。”   “你也可以找个人玩。”语气如同他脚下的步子,不疾不徐,闲庭信步。   身边一条大黄狗吐着舌头往他身上蹭。   还是新房里的那套酒具,沈砚将其斟满,将其中一杯递了过去。   被迫吃狗粮什么的最不能忍,于仲阳顿时声泪俱下。   饮罢一杯酒,控诉:“哥到现在还没成亲还不是在等你……”完成自己的心愿,然后他才能脱身。   不过后半句他故意没说,因此十分暧昧不清。   沈砚最见得他这幅吊儿郎当还不忘拖自己下水的欠抽样子。   淡淡道:“滚。”   “啧啧,”于仲阳摇头,十分痛心的样子:“瞧瞧,瞧瞧,你这是对兄长的态度吗?”   沈砚也不还嘴,撩衣而坐。幽蓝的夜空,月色如水般倾泻了他一身。湛湛的光华,白色中衣,身姿巍然。   “你怎么来了?”   于仲阳道:“还不是顾将军让我来的,也只有我比较适合。毕竟我在村里土生土长,出现在这里一点也不惊讶。对了,他白天去了许府。”   沈砚冷冷一笑,还不死心。   于仲阳见他神色不悦,眼睛一转,于是嘿嘿一笑,“如花似玉的美娇娘一个,难不成你今晚真打算坐怀不乱?”   “骨头!”   “汪汪汪!”滚滚滚!   名为骨头的大黄狗冲他呲牙咧嘴。   于仲阳也不怕,满怀恶意询问之:“你兄弟说啥?”   骨头见没把人吓跑,一个劲儿的拱沈砚:主人主人,你跟这个愚蠢的人类解释宝宝是在让他滚!   酒杯破风疾驰,于仲阳侧身避开,同时脚踩树干,几个纵跃消失在无边月色里。   只留下一句:“草!老子还会回来的!”   于仲阳走后,沈砚并未回屋,而是看了看北方。   临水村往北,归隐镇;继之,平遥城。   仲阳这次回来却什么都没说,想来也是没有收获。   铃兰晚上水喝多了,被憋醒了。她起身准备下床,突然就听见房门响了,吓了她一跳。   她看过去,见是沈砚,这才松了口气。   迷迷糊糊间她茫然问道:“你干嘛去了。”她本身也没指望他回答,就是随口问问。   哪儿知沈砚既然说话了:“小解。”   铃兰脑子还有些混沌,听他跟自己的目的一样,嘿嘿一乐:“这么巧啊,我也要小解……”   屋子里有刹那的寂静。   黑暗中沈砚神情呆滞了片刻,面露古怪的将她看住。   “……”   铃兰说完更蒙了,她被自己的彪悍作风震惊了!   她:“……”   见对方不语,鬼使神差的她又说了一句:“我自己去……”   沈砚:“……”   铃兰扶额扼腕,穿上鞋子腾腾腾的跑了出去。外面冷风一吹,她这才彻底清醒了,拍着胸口小声庆幸:“幸好他傻,不然姐姐丢人可丢大发了……”只顾着脸红了,以至于她都没注意到,   今晚沈砚虽然只说了两个字,却是简洁清晰。   一般来说,对于一个傻子而言,小解多半会说是尿尿吧……   翌日。   吃了苦头的沈砚在睡了一夜的地板后,闷声不吭的卷起地上的草席出门洗漱去了。   小青梅真狠心!   铃兰坐起身,脑子还有点迷糊。因昨晚忽悠人她睡得晚,又怕半夜被偷袭,是以精神有些萎靡。等沈砚出去后,她快速拴好门闩开始换衣穿鞋。   要说古代的衣服吧,诚然不好穿戴,但谁叫她被叶阿姨传染成了古风迷呢,家里衣橱里摆了好几套汉服。   要说这个叶阿姨啊,嘿嘿,倘若事情真如她所想的那样,那她在这个时空还能找到靠山呢。   这个靠山,大到难以想象。   铃兰收拾完床铺略一琢磨,划破手指什么的她没那个胆子,也绝不会干,所以只能找人代劳了。   梳妆台上有个针线篓,里面有把剪刀,她拿在手里,然后站在门口冲院子里的沈砚招手。   沈砚瞅瞅灶房,然后走了过去,刚走进就被人用力一拉扯进屋里。他还没来得及说话突然手上传来疼痛感,然后就见他媳妇抓着他的手按在了一张雪白的帕子上。   雪白的帕子,嫣红点点,让沈砚不禁想到他在山坡上见过的杜鹃花。   一点都不傻的他:“……”额角直跳。   媳妇儿,相公真不傻啊,你这样做想过我的感受么?   铃兰拍拍手,赶在某人跳脚之前将人安抚好。   “不痛不痛,相公是男子汉大丈夫一点都不痛对不对?”   至于公公婆婆信不信她是不管的,她琢磨着就算她搞的再逼真估计这二老心里也是敞亮的。一个憨子,他懂什么是洞房?   她虽然生在城里,但是也在乡下待过。诚然在现代这种风气已经逐步很开放的时代,但是在乡下,落红这种东西老一辈的人心里也是很在乎。乡下人难免少不了几个爱使嘴绊子的,沈砚又是个傻的,她这样做无非就是怕往后婆婆跟村里其他妇人唠嗑时被人拿乔。   沈砚:“……流血了,我要去告诉娘。”   铃兰眯眼:“你敢说我就告诉娘你昨晚在院子里石井边尿尿!”说完觉得自己好猥琐。   撇开人傻不傻不说,但凡遇到这种被人冤枉干了猥琐之事他都会条件反射的反驳。   但是沈砚没有,他觉得有必要在“猥琐”上跟媳妇儿一较高低。   因此此刻他眼睛瞪的极大,像是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大事,大着舌头道:   “你偷看!”   铃兰眼角全是泪:“……”真尿了啊!   其实沈砚只是联想到了昨晚,震惊媳妇儿彪悍奔放的说话方式。但是看在铃兰眼里就完全成了另一种解释,于是她拍拍沈砚的肩,嘴里纠结半天才挤出一句话:“相公要记住哦,石井边尿尿。”说完去洗漱了。   新婚第二天是要给公公婆婆敬茶的。   于是辰时初铃兰敬完茶收了红包后便跟着公公婆婆和相公坐上了前往归隐镇的牛车。   父子俩坐在前面赶车。   沈母斟酌半响,方道:“兰儿生在镇子上,贵为千金,即便足不出户,想来在嫁进我们沈家时你娘亲也跟你提过我们沈家的事。在这里娘就不多言了,届时到了沈家咱们只敬了茶就回来。”   车前头沈松冷哼。   沈母看他一眼,微微叹息,欲言又止。   铃兰早就知道沈家的事,适时接过话,“娘且放宽心,有些事我娘粗略跟我提过,到了沈家,兰儿自会谨言慎行。”   沈母宽慰的点点头。    ☆、沈府祭祖【大修】      沈家老夫人是个跋扈的主,自打嫁进沈家三年也没给沈老太爷添个一儿半女。   自古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沈老夫人再跋扈也只能怪自己肚子不争气,是以只能忍着妒意眼睁睁的看着沈老太爷娶了峪安县的一个小商贾之女,彼此也算是门当户对。   也不知是沈老太爷了解妻子的脾性还是怎地,总之婚后对这一妻一妾倒也不偏不倚,是疼是宠拿捏的十分妥当,这让沈老夫人想找茬也没地儿找去。   陈氏倒是很争气,没多久就有了身孕。这下沈老夫人就更气了,但也明白事态轻重。贾氏肚子里怀的可是沈家头胎,诚然并非嫡长子却该小心的还是得小心。   然而就是陈氏怀孕不久后,沈老夫人也有了身孕。俩人的孩子先后落地,却是天差地别。   陈氏诞下一子,沈老夫人生的却是个千金,且自此再无所出。   后来不知怎地,沈老太爷一次出远门,回来竟捎回个女的,还不顾发妻劝阻撒泼硬是给娶回了家安了名分。   此女就是沈松之母柳氏。   再后来因为沈老太爷独宠柳氏,从而导致沈老夫人嫉恨,这才有了后来沈松被撵出沈家的后话。   柳氏命薄,在生了沈松没几年就去了,又过了几年沈老太爷也相随而去。那时沈松还是个孩子,无父无母的情况下的确遭了不少罪,多亏身边有个贴心的丫鬟。   所谓日久生情,两个愣头青私定终身后竟然手牵手找上了沈老夫人企图比翼□□。   铃兰很怀疑此事沈老夫人早已知晓且十分乐见其成,指不定这丫鬟就是老夫人指派过去的,为的就是蛊惑沈松。若沈松没被蛊惑便罢,若事成了,依着沈松厌恶沈老夫人的性子,无论这件事他是否坚定依旧,都会跟沈老夫人对立到底。   事实果然如此,沈松娶了丫鬟,却赔上了沈老太爷留给自己的地契和几间铺子。   当日许小妹和香草两人,一个不咸不淡一个忧心忡忡正给她科普沈府家族里的事,当她听到   沈老太爷有留家产给沈松时,她着实高兴了一把。然而下一刻许小妹一盆冷水浇下,凉凉道:“姐你想多了,这家产早被沈府抢走了,除非你有本事给夺回来。”   铃兰胸口锥锥的疼。   看来沈老夫人也不是善茬,自家丈夫的私心件件被她瞧在眼里呢。   再后来也就是沈砚的母亲,那个丫鬟,成亲一年后给沈松生了个大胖儿子。   说到这铃兰要叹气了,用她那个美貌娘亲的话说就是老天爷忒不长眼,眼看着一家三口一条心日子过得倒也不寒碜,岂料就是沈砚六岁那年出了天花,也就是水痘。   水痘这种病很容易传染,一直都想将沈松一家赶出沈家大院的沈老夫人总算逮着机会了。她以贾氏之子沈砡为借口,将其赶出了沈家,美其名曰沈家香火不盛,万不能因一时心软赔上了这唯一的血脉。   唯一的血脉,呵呵,难道沈砚就不是沈家血脉?   当时沈松的窘况得以解决还多亏了许父施以援手,将这一家三口留在家里,又请了大夫悉心照料,沈砚这才得以保命。遗憾的是命是保住了,这脑袋却因高烧错过最佳治疗时期给烧傻了。   也就是那时,铃兰跟同岁的沈砚定了娃娃亲。   铃兰撇撇嘴,她怎么觉得她爹才是烧坏脑子的那个。明明该公爹报恩的,怎么还反过来了,平白搭上自家聪明伶俐的小姑娘。   还是成亲前些天,铃兰才从香草嘴里断断续续得知一些原有。   其实是原装货贪玩,一时不察掉进河里,正好被当时出来遛弯儿的沈砚给救了。   惊堂木落下,好一场英雄救美。   凌澜胸腔一口老血,以身相许的却是自己!   也正是有着这段渊源,彼时许府才施以援手,就是这手“施”的有点长。   牛车晃晃悠悠倒也不慢,半个多时辰左右到了沈家大门口。   沈家大门朱红楠木,上方匾额“沈府”两个大字瞧着十分气派,壕气满满。   铃兰无声而笑。   之前带着香草在镇上闲逛时也曾途径过沈家大门口,那时大门两侧家丁负手挺胸而立,眼瞧着很是肃穆庄重,整的跟什么军机要处似的。今儿是怎地了?大门紧闭是个什么鬼?难道沈家老夫人晓得他们今日会来?   在马车上铃兰就想明白了,当年沈老夫人先是夺走沈老太爷留给公爹的地契何铺子,后又那般狠心想置他于死地,由此可见,公爹断然再不会跟她有瓜葛。今日前来,婆婆善心不愿在儿媳面前嚼舌根,是以说的好听是来敬茶。只是这茶敬的却不是老夫人,而是供奉在祠堂的先人们吧。   诚然公爹自立门户,然而彼此面子上却未真真切切的撕破脸皮。再者,沈家祠堂里供奉的先人可也是公爹的祖辈,无论公爹与沈家老夫人恩怨再深,这该供奉的还是得供奉。   沈砚身为沈家子孙,成婚后自是要来祭拜一番。只是眼下,这沈府似乎明摆着不欢迎他们啊。   但是看公爹一家人的反应,貌似大门紧闭于他们而言很正常。难道他们每次为先人上香这沈老夫人都会这样?   铃兰啧啧,这沈老夫人也真够行的,就不能换个法子。   正寻思着,那厢一家三口已经过去了,铃兰顺手扯住离自己最近的沈砚的衣摆。   后者回身看她。   铃兰:“干嘛!”眼神好凶。   沈砚:“别摸我,手疼!”语气凶恶。   铃兰嘟囔:“摸你咋了?大老爷们儿好意思跟小娘们儿计较……”   她话音未落,一时间前面一家三口通通回身看她。   沈砚:【嫌弃脸】   铃兰:“……”又被傻子嫌弃了。   像这种大户人家的大门上都有用来叫门的铁环,然而沈松直接无视,踩着石阶过去,淡着神色将门推开。   铃兰和沈砚尾随其后,进了门,前者特地看了看,果然一左一右立着两个家丁。   铃兰很奇怪,公爹虽明面上还是沈家子孙,但他已自立门户多年,从昨晚她看到的家境情况而言,着实不好。既如此,想必公爹一家丝毫未受到家族里的照拂。且在老太太如此明显排斥的举止下,这些家丁竟然未能损上他们几句来巴结巴结家里的主子?   “相公,我看着府里的下人们对咱们倒挺客气的,来时我还以为要动手呢。”   沈砚面露古怪,似乎在怀疑小青梅怎地如此粗暴。但他还记着手被割破的事,于是手指头倏地在铃兰眼前晃了一下,瞪她,继而十分傲娇的加快脚步,明显是不想搭理铃兰。   但是铃兰不是你想甩想甩就能甩的,她翘着嘴角,声音似幽魂:“尿尿哦……”   沈砚:“……”   从小到大就没见过这么凑不要脸的人!   这一路走来穿亭过榭曲径通幽,真是比自家的院子都大,老太太可真能享福。手段也厉害着呢,一个孤寡老人能将一个大家族打理的井井有条的。   沈府祠堂是个独立的院子,院子里松柏林立,草木扶疏,平时下人们来打扫擦洗完了就会离开,是以很是幽静肃穆。   铃兰跟着一起上了香敬了茶便乖乖跪在蒲团上听沈松一言一语的说个不停,等他说完,又跟着磕了几个头。   “回去吧。”沈松大手一挥,这敬茶算是完了,几人打道回府。   然而出了祠堂的院子,却被一位穿金戴银风韵犹存的妇人率领一众家丁堵在了大门口。   所幸这人没疯魔,晓得沈府的脸面重要,知道差人将大门关上。   “她是谁?”铃兰小声问道。   沈砚:“沈柳。”   “砚儿”沈母轻声训斥:“那是你姑母,如此没大没小。”反倒沈父没责怪什么。   沈柳走近,毫不掩饰她的轻视之意,一声呵斥,“小的没规没距,大的也如此横冲直撞吗?还真当沈府是你们那乡野山村了?沈松,你眼里还有没有我母亲的存在!我母亲可是父亲明媒正娶八抬大抬进沈家的,不似旁的下贱污秽之人。你如此无视我母亲,岂非在生生打父亲的脸!”   沈柳这话说的可谓是一句话骂了两个人,且这两人还都是沈松的至亲至爱。   一个是他的生母柳氏,一个是他的妻子。   话刚落,首先有反应的是沈母,她浑身一个激灵,后退了两步,却被身边的男人寒着脸伸臂拦住,往自己身边带了带。举手投足俱是呵护之意,这让前者顿时红了眼眶。   她是个丫鬟出身,若非沈松坚持,怕她这等低贱的身份根本进不了沈家的大门更遑论沈家祠堂。   自从听了沈砚的“疼爹娘不疼媳妇”之论,铃兰条件反射拽住想要干架的他,随即脸上挂着人畜无害的笑看向沈柳。   沈柳之女沈瑜已怀有身孕,算起来这位姑母也算是做奶奶的人了,怎得嘴巴如此毒辣,也不晓得积点口德。   下贱污秽?竟然当着沈砚的面如此辱骂他的娘亲。   说啥都不能忍,更何况这位姑母的娘还抢了了公婆的财产。   铃兰往前一步,笑的十分烂漫,这笑打眼一看任谁都会以为她这是在讨好人。然而在众人还未将不耻的神色表现出来时,就被她的一席话惊得大气都不敢喘,不由得面面相觑。   铃兰道:“姑母此言差矣。早听闻沈府长女极其孝顺,为留在母亲身边侍奉年方双十才堪堪招了婿,此等佳话归隐镇无不称颂。”说着又转向一侧,看着那被簇拥而来富态之人,笑意满满大声道:“祖母又如此雍容华贵庄重大方,想必年轻时定也是位娇俏佳人,生得花容月貌。既如此,能让姑母心甘情愿说出来与祖母相提并论之人,又怎会是什么下贱污秽的。姑母,铃兰说的可对?”   “你!哪来的黄毛丫头,如此没规没距!竟敢辱骂我母亲!”    ☆、婆婆被欺负了      这番话任谁都能听出是在骂人,还骂得振振有辞,唯恐被主子的怒气连累的下人们顿时跪了一地。   铃兰看到这里就想笑,还真是什么样的主子有什么样的奴才。她这番话虽是在骂人,可明面上却是在夸老太太啊,但凡是个有点头脑的都会装作不知。他们这一跪倒好,生怕别人听不出自家主子被打脸了似的。   铃兰佯装讶异,“你们跪什么?姑母又为何恼怒?莫非铃兰说错了?难道祖母年轻时不曾生得花容月貌?如今这般大的排场,”看看四周跪满的下人和犹如被众星拱月般簇拥而来的老夫人,慢悠悠地道:“却非庄重大方?”   “柳儿。”一声威严的喝止声。   原来在沈柳话落时,铃兰就看见了故意掩藏起来的沈老夫人。她前面那番话为的就是要将人逼出来,果不其然,任谁被骂都会不爽。   沈柳一看就是个被宠坏的丫头,跟她讲不了理。反倒沈老夫人不同了,即便她再如何不喜公婆们,碍着脸面多少也会有所收敛,毕竟人都已经被她赶出沈府了,她又何必再给自己招话柄。   铃兰跟着沈砚规规矩矩的立于沈松身后,前者偷偷打量眼前这一群来者不善的人,后者在她耳边嘀嘀咕咕给她逐个介绍。   当然前呼后拥站在最中间的当属沈老夫人,前一刻还趾高气扬的沈柳见了妈顿时委屈的跟小草见了大树有人撑腰似的撒起娇来,“娘。”   除了沈老夫人,还有一位中年男子,看他站在沈柳身侧,想必是沈老夫人招的女婿罗鸣辕了。再往罗鸣辕左边是个美貌的年轻妇人,瞧着也就十七八岁,小腹微凸,想来便是沈瑜了   “那沈瑜身边的男子是谁?”长得倒是一表人才,就是眼神不太好使,自打看见自己便一直飘忽不定在她身上来回游移。   “瑜姐的相公,”一瞬的停顿后,又道:“周政。”   铃兰皱了皱眉,同时也有点惊讶,一时间反倒忘了计较沈砚对沈瑜的称呼。她不由回身去看,身后的男人垂眸与她对视,眼底除了因此刻情形的不快和不耐烦哪有半分狠戾?   是她听错了吗?一个傻小子而已,声音怎么冷得如此彻骨?   “铃铃怎么了?”   这声“铃铃”听的铃兰一阵恶寒,顿时将方才的疑惑抛之脑后,抽着嘴角小声回道:“相公还是唤我娘子吧。”这都谁教他的。   对面沈老夫人面色冷然,眼底闪过鄙夷却未说什么,而是对女婿罗鸣辕淡淡道:“鸣儿,管管你媳妇,由得她这般任性。”话里却无半点责备之意。   罗鸣辕躬身,回道:“母亲教训的是,小婿记下了。只是柳儿也是护母心切心疼您而已,还望您莫责怪于她。”   沈老夫人溺爱这个女儿由来已久,要不怎养得沈柳都做奶奶的人了还这般泼辣,是以她方才的话也只是表面话。   作为上门女婿本就矮人一阶,当然要学会察言观色。罗鸣辕这番话说的真真是好,一句“护母心切”既护了丈母娘溺爱的女儿还间接将脏水泼回了铃兰等人身上,最终也是于他讲最重要的,便是又得了丈母娘的赏识。   双方都不说话,情况有些僵着,这时一声“大娘”打破了僵局。   来人是一对中年夫妇,男的温和,女的慈目。   沈砚说是他的大伯沈椿,也就是沈老太爷的第一个妾室陈氏的儿子,再往右便是沈椿的妻子贾氏。   “是椿儿啊。”沈老夫人温和笑笑,一派慈母形象,变脸奇快   “咦?你大伯家没有孩子吗?”   “砡哥不在。”   铃兰颔首,除了陈氏和沈砡,这么一大家子算是全见到了。一时间也想起了方才沈砚对沈瑜的称呼。   瑜姐,砡哥,看来沈砚跟这两个人关系貌似不错。   “大哥。”沈松见着沈老夫人一家子没个好脸色可以,唯独二房陈氏一家不行。在他父母双亡时,一些踩低拜高的下人没少给他使绊子,也亏了陈氏多多少少帮衬了些。   “大伯。”沈砚叫了声,铃兰看看情况,也跟着本本分分的叫了声。   沈椿温和一笑,示意妻子,后者从袖口处取出两个大红荷包朝两人递了过来。   贾氏温和一笑:“许家的铃兰是吧,伯母与你母亲说过几句话,也算相识。那时瞧你还是个伶俐的小姑娘,如今眨眼间竟长得亭亭玉立,还成了咱们砚儿的新媳妇儿,砚儿真是好福气。昨日你们二人新婚,不巧大伯与你伯母外出未能及时赶回,你砡哥又忙着准备考试,这才白白错过了你们的喜酒,你二人不会生伯母的气吧。”   他们是长辈,说的话又如此客气,再者看这红包也定是提前就备好的。此时竟当着沈老夫人的面拿了出来,想必一是提醒老夫人沈松再怎样自立门户也还是沈家的子孙,二来也是震慑一些狗仗人势的下人,莫要以为沈松不在沈府就不是他们的主子可以恣意欺辱。他们有这份心,铃兰感激都来不及呢,哪敢说半个“不”字。   对于沈老夫人的红包,铃兰可是半点希望也不报,也不稀罕。作为叔伯的都掏了红包,而沈老夫人却因未准备也不打算给而被打脸,左右丢人的不是自己,也难怪方才沈椿出现时的那一瞬间她的脸色会那么难看。   只是沈椿作为晚辈却这样打沈老夫人的脸……   “大伯和伯母真好,只是他们不怕得罪你祖母吗?”   对于“祖母”这个称呼沈砚皱眉,“老太婆也不喜欢大伯一家,听爹说,大伯小时候老太婆还要大伯当她儿子呢。”哼了哼又道:“老太婆就是古怪,不喜欢大伯还抢大伯当儿子。”   原来如此啊,抢儿子?这傻小子懂什么。看来当时老夫人是想将沈椿过继到自己名下,只是不知道沈老太爷为何没答应。   后来铃兰才知道,沈老夫人会这般客气,第一,是因为陈氏的长女,嫁给了邻县的知县做了官夫人。   第二,则是看在沈砡的面子上。   沈砡刚考了童生,如今已有秀才之名。这往不好了说,日后考官若没考中那也没什么损失,左右也还是读书人,且文人一向受人尊重。若往好了说,一旦考中做了官,那可是光宗耀祖的大事。莫说往后沈家生意场上的事需要官场照拂,单沈家颜面这一点就够沈老夫人对二房陈氏客客气气的了。这也是沈老夫人忍了这许多年也未与沈松彻底撕破脸的原因。   一来二房陈氏对沈松一家虽谈不上多亲热,却多多少少会插些手;二来嘛,还不是怕撕破脸给沈家丢人死后遭祖先怪罪。   沈椿对沈老夫人虽然不喜,可到底是父亲的正妻,凡事也不能太过,“大娘,孩儿还有事,就先行一步了。”   “嗯,那好,大娘也知道你们忙。对了,砡儿那孩子可还好?学业如何?”   “砡儿一向本分乖巧,我夫妇甚少操心,劳烦大娘记挂了。”   “好好好,砡儿一向上进懂事,只是为了学业在外置办宅子也非不妥,但到底不是自己家。改天让砡儿回来一趟,我这做祖母的念他念得很呢。”一边说一边拿帕子揩眼角。   沈椿面色不改,温和道:“这点就是砡儿的不对了,等他得空了,孩儿定让他回来好好孝敬您。”   铃兰低眉顺目,心里却佩服大伯。“等他得了空”换句话说就是人家不来你也没辙啊,那还不是为了学业才没空的呀。   “三弟一家若无事也回了吧,如今夏收将至,还需好好准备。”   “大哥说的是。”   出了沈家大门,沈椿夫妇率先上了马车,沈松拱手与其道别。   “啊!”一声突如其来的尖叫声惊到众人。   距离尖叫声最近的铃兰被吓了一跳,忙循声望去。这一忘顿时又被吓了一跳。   只见她那婆婆整个倒在地上,样子十分狼狈,而三步开外则是个身着绫罗绸缎的姑娘,那尖叫声就是此人发出。   铃兰气笑了。   这被撞的人都没叫呢她叫什么?生怕别人会不觉得此事吃亏的是她?   “哎呦,这谁啊,如此不长……”   “娘!娘!您没事吧!堂堂沈府大门口,如此庄严之所,哪儿来的贱蹄子如此不长眼年纪轻轻就瞎了啊?”铃兰离沈母最近,一听那女子的话音就晓得不是什么好话。当即立刻小跑过去搀扶沈母,嘴里的话也快在那女子之前说了出来。   那女子的话被堵在喉口说不是不说也不是,一张小脸青红皂白,眼神时不时往沈柳那儿飘。   铃兰冷哼,这里的人哪个不举足轻重,除了公婆一家,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冲撞的吗?更何况又是在沈家大门口,尤其这女子在明知是自己撞人在先非但不道歉还恶语相向,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女子定是旁人指使的。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先更新一章的,结果咱绿JJ又是积分改革又是机房断电神马的抽的作者要死要死的还是表更了,因为更了乃萌也看不到啊【表问作者咋么几道的因为群里都在吐槽啊】 ☆、…………      这撞的人选得也好,婆婆在沈家就是个丫鬟。一个丫鬟而已,撞了也无妨,既巴结了主母还打了脸。这女子也不知是真傻还是假傻,很显然她这是被人当木仓使呢。既然是木仓,那她还客气什么。   沈椿夫妇一时也不好说走,马车便停在了那里。   沈松脸色十分难看,却无奈他一个男人不好与小姑娘多说什么。   沈砚却不管那么多,左右旁人都当他是个傻子,见母亲被冲撞,立刻就要动手,却被他母亲拦住。   沈母只是被撞了下,旁的的并无大碍,只是面子上难免过不去。她本人倒是不想计较,或许这跟她的出身有关系,然而铃兰却不想将此事抹去。   铃兰环视众人,一众的丫鬟婆子低眉顺目。旁边沈老夫人不温不怒,罗鸣辕也是神色淡淡,半点也未有责骂的意思。   只有沈柳面露得意丝毫不掩饰脸上的讥诮与快意,嘴里冲那女子道:“琴儿快过来让婶娘瞧瞧怎么了,可有被撞疼?”   罗凤琴眼眶微红走了过去,面露委屈之色,“婶娘……”   铃兰觉得这俩人嘴脸十分碍眼,便道:“原来是姑母的侄女。方才我瞧这姑娘生的美貌衣衫尊贵可行为举止却粗鄙异常还当是哪家的贱婢偷穿了自己主子的衣裳来这滥竽充数了呢,却原来是姑母家的,惹得铃兰险些误会了。”嘴巴利索的都不带喘气的。   “只是这丫鬟啊,该教养的还是得教养。姑母您是不知道,我在娘家有个贴身侍女,在言行礼仪上最是通透,若是姑母愿意,不若让铃兰将人带回去交给我那侍女,让她帮您好好教养一番,也好过这贱婢毛手毛脚的给本家主子丢脸?”   沈柳一张脸顿时青红皂白,手上丝绢被紧紧绞住,看来气得不轻。   嫁人之前美貌娘亲和香草就在她耳边叨叨清楚了沈家的人丁状况。沈家这一代除了沈瑜并无其他姑娘,这叫琴儿的女子开口就叫沈柳“婶娘”,那么除了罗鸣辕这个赘婿本家的侄女罗凤琴,别无他人。   听说罗凤琴这个人恋沈砡恋得紧,年方双十还未说亲,硬是背着家里人跋山涉水奔自家叔父来了。也多亏了沈老夫人那点心思,想着这罗凤琴长得颇有几分姿色。   若然沈砡做了官,以罗凤琴的家世,即便沈砡不满意她,正房做不成妾室还是有希望的。届时只要联了姻,少不了这位老太太的好处。否则任谁也不会在自家留个二十岁的老姑娘,这人还是赘婿的,这不丢人嘛。   由此可见,沈老夫人脸皮也是忒厚的。   也不知罗家那头是否也抱着高攀的心思还是丢不起人,罗凤琴来到沈家都快一年了竟也无人来寻。   罗凤琴也知道自己此举不妥,只是她忍不住,也拒绝不了。她必须讨得沈柳欢心才能留在沈府。只要能留下,她便是有希望的。   当年若不是爷爷扛不住诱惑,为了保全祖上基业以死相逼叔父入赘沈家,保不齐他们罗家早就流落街头了。是以生来虽不说锦衣玉食却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罗凤琴难免珍惜这种华贵日子,她实在想象不出自己被卖的画面。一想到家里那些毫无尊严苟且过活的丫鬟仆人,对”贱婢“二字就有种难以言喻的厌恶和恐惧。   此番听了铃兰的一番讽刺,心里十分恼怒。   “你是谁?竟敢如此诋毁本姑娘!”   “昔日归隐镇许府大小姐,如今沈家子孙沈砚之妻。”   罗凤琴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面露鄙夷:“原来是临水村的贫农。”   不过“许府的大小姐”这几个字倒是把她惊了一跳。   想当初她还想与归隐镇的各家千金小姐结识呢,这许府的许铃兰就是其中一个。只是没想到昔日高高在上的金凤凰如今居然沦落成了草鸡,当下说话也有些阴阳怪气。   “好好的千金小姐竟然嫁了个泥腿子,也不知道图的什么……,”顿了顿又道:“还是有别的原因?”   对于许府姑娘嫁人一事归隐镇也有很多人不解,许府如今景象虽大不如前,可家底仍在。单单归隐镇镇长与平遥城守城大将军对其客气有加就无人敢触其霉头。   这娇生惯养的姑娘竟然也舍得嫁给一个泥腿子,只是听说是早年定下的娃娃亲。许是许府的主人素来重情重义名声极好,众人这才没有别的猜想。   这罗凤琴倒好,竟然还真把事挑了出来。她说的囫囵不清,话里话外都易惹人生出不好的心思,尤其他们在这里耽搁太久,这会子倒聚了不少人。   铃兰笑,对于这种蓄意抹黑的事她才懒得解释,这只会越描越黑。   若百年前在峪安县和平遥城之间还只是一片荒野,后来传说有朝中之人归隐于此才整建了一座小镇,故而也因此取名归隐镇。而那时他们许府便存在了。她还不信了,他们许府根基如此深厚连孔镇长都需礼让三分,还需解释这些子虚乌有之事。   铃兰也懒得与其拐弯抹角,出言讽道:“铃兰十六碧玉年华便觅得一心人,不知罗家姐姐可是心生羡慕?是以才这般出言讽刺?不知年过双十的罗家姐姐何时才能觅得良人双宿双栖?啊对了!罗家姐姐双十年华却还未寻得良婿,不知可是有其他……隐疾?”   她一句一个双十只刺得对方面色青白交错,再者“隐疾”二字若是搁在男儿身上肯定是某些地方不给力,若是搁在女子身上,众人能想到的便只有生不出孩子了。   这可是件大事了。   罗凤琴心恋沈砡,心中的未来公婆俱在此她却不表现的温婉贤淑一些竟还如此尖酸刻薄,想必也是个没脑子的。   沈椿夫妇看完戏满意离去,沈松瞧了铃兰一眼,脸色比方才也好多了,似乎颇为欣慰。   倒是沈砚,双目有神面色红润的望着自家媳妇儿。   话说他这幅模样,十分的小鲜肉啊。   铃兰被盯的一针恶寒,她对罗凤琴做了什么能让这小子这么崇拜的看着自己,瞧他那眼里的粉红泡泡多的都能让人洗个泡泡澡了。   去了一趟祖宅,众人心里跟吃了苍蝇似的,别提有多堵了,这一耽搁时辰也到晌了。若是赶车回家再做饭,吃了晌饭怕也快傍晚了,于是一家四口寻了个面摊,要了四碗面,草草吃了又买齐了过两天回门时需要的礼品便赶着牛车回去了。   父子俩买礼品时,沈砚被其父看得毛骨悚然。   “爹,您有话就说。”   沈松上上下下将他打量一遍,然后用又惊又疑的语气询问之:“你昨晚在水井边小解?”   沈砚呆滞……   沈松骇然,脱口道:“你装着装着还真傻了!”   您果然不是亲爹啊!   回到家天也不早了,沈父嘱咐两个小辈把东西拿回屋里放置好便带着妻子往麦田里去了。再过几天就要收麦了,万万不能马虎。   大人一走,家里两个小的开始大眼瞪小眼。   沈砚手里抱着粉条看她:“花生。”   铃兰不干:“爹让你拿的。”   俊脸一绷紧,“爹让我们俩拿的!”   铃兰一甩头,十分傲娇:“可我不想干。”   骨头看到沈砚归来高兴的跟什么似的,摇着尾巴围着他打转。此刻见家里新增的一员对主人指手画脚,它心里十分愤恨,对着铃兰呲牙咧嘴就是一声:“嗷呜!”   铃兰十分没出息的夺过沈砚手里的粉条就往屋里冲。   她倒不是怕,就是这汪星人的牙口太瘆人了   身后少年嘴角微微翘起,垂首摸摸骨头的头,小声道:“别吓她,以后要保护她。”说着一手拿花生一手提着一捆葱跟了过去。   走了两步少年又回头对骨头低声道:“以后若她老是欺负我,我实在扛不住,我跟你打手势,你再吓唬她。”   可怜铃兰就这么被一人一狗算计了。   屋里铃兰怎么想怎么不甘心,见沈砚来了,哼嗤一声,心道:怕什么,我有喵!   铃兰决定了,三天后回门一定要把稀饭给带来!微博上都说喵星人是汪星人的克星,让稀饭收拾骨头,肯定行!   这么想着她仿佛已经看见自己站在百万汪星人之间睥睨一笑和一喵在手天下我有的飒爽英姿了。   于是沈砚听见了她桀桀的阴笑声。 作者有话要说:  想标题想内容提要作者心也好累啊orz,明天十九号父亲节了,祝各位宝宝的爸比节日快乐 ☆、邻里      昨儿下午到早上一直呆在屋子里,早上又忙着去沈府,因此直到现在铃兰才有空闲好好打量婆家的院子。   典型的农家院,跟别家的倒也没什么不一样,充其量因为院子西边是一间牛舍并着一间猪舍,另外还养了几只鸡,是以比别家的院子大了不少。而东边则是灶房、深井和一棵枝叶繁茂的桂花树,旁边是大石块垒成的狗窝。   木质大门上面是土坯茅草搭旧的草棚子,两侧墙壁挂着蓑衣和斗笠。   铃兰走到院子中间,再转身看去,三间石瓦房一间土坯房,由东而西。   三间石瓦房,中间是正堂,东边是公婆的屋子,西边是他俩的新房,;而再往西是一间土坯房,她方才见二老从里面拿了农具,应是用来置放农具的屋子。这间农具房离外墙还隔着一米来宽的距离,被当成了鸡舍。   四间房屋外加鸡舍相连,面积上看起来还是挺大的。这给铃兰一种其实自己嫁的还是不错的感觉,起码就这屋瓦房跟牲畜可不是家家户户都有的。   ……诚然外表看起来稍嫌破败,但这无碍,有她在,这房屋早晚要推倒重盖不是,她要住小楼呢。   铃兰想起昨晚儿瞧见的后院,跟正在忙着喂养牲畜的的沈砚打了声招呼便直奔菜园子去了。   篱笆跟树枝交错围成的菜园子,面积也不小,里面种着时令蔬菜。有辣椒、茄子、黄瓜、豆角之类十分常见的农家蔬菜。   看着这满院子的黄瓜,铃兰心里冒出来一个念头。   话说她会穿越到这里完全是因为她嘴贱调戏了黄小瓜,那如果她在这菜园子里再调戏一次各种蔬小菜是不是就可以穿越回去了?   说做就做,当下铃兰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再过几日就是夏收了,家里就一头牛,可得好好喂养了,夏收的时候就指望它呢。   沈砚这边喂养好牲畜,关了灶房的门,正打算带着骨头去趟苹果园看看呢,转身才想起来他的小媳妇儿还在菜园子呢。   当沈砚带着骨头来到菜园子,就见他那个媳妇正围着黄瓜架来回打转,嘴里还念念有词。只是离得远,他听不真切。   “喂!”语气一点也不客气   铃兰正忙着想穿越回家呢,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嗓子吓了一跳。   她瞪男人一眼,凶巴巴的:“做甚么?”   沈砚也不搞不清楚被瞪的原因,只能继续装傻,笨拙道:“你自己玩吧,我要带着骨头走了。”   铃兰翻翻白眼,谁在玩了?还有哪儿有新婚第一天就把媳妇儿撂家里不管不顾的?   “那你倒是走啊。”   “我想走的,”少年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娘说让我陪你。”   铃兰看着他那一脸不情愿的样子暗叹口气,也不知当初自己嫁过来的决定到底是对是错。当初只想着左右不想在这里落根,而许家那对爹娘又铁了心要把她嫁出去,倒不如随了他们的心思,左右对方是个傻憨的,也好拿捏。   然而如今再想想,她当初是否太过异想天开了?认为只要躲了嫁人这道坎儿就好了,却忘了万一她回不去了呢?在古代,尤其文化思想封闭的乡野山村里,即便是夫妻和离,于女子而言,也是会被人戳脊梁骨的。   沈砚见她叹气倒也没多想,只当她是在怨自己傻,拍拍骨头的脑袋,转身走了。因此他错过了铃兰那一瞬间便不复存在的惆怅和无助以及怯意。   试问,她一个在城里长大的孩子,吃穿用度都是靠伸手向父母要钱买的的人,不过跟好友往乡下跑了几趟而已,谈何在这样一个边关小地的山村里发家致富?   铃兰往北的方向看了看,听许家爹娘说,那里是□□的最后一座城池,也就是□□的大门。不知这□□安不安稳,可有跟四方诸邻打好关系,届时可不要有战争才好。   沈砚已经走远了,铃兰无语了一下小跑跟上,还真是个呆子,就不晓得等自己一等。   沈家因为是外来户,当时多亏铃兰的父亲跟村长和里正都说得上话,再加上归隐镇的孔镇长亲自出面作保,这才在临水村末尾处划了一块土地盖房子。   村里房屋虽错落毫无格局,却也是紧密相连的。村末尾处最后一家不巧正临着一条不大不小的小沟渠。沈家若是想落户,只有将房屋建在河渠对过了。不过也正因为如此,沈家的院子才比村里其他人家的面积都要大。   铃兰回头望去,这么一户人家远远看着不免单调不合群。   大家都准备夏收了,这一年四季就指望这一季麦子过冬,是以格外上心,几乎每天都有人往地里跑一趟并暗暗祈祷老天爷可得开眼,万不能在这节骨眼儿上下雨。   铃兰小跑跟上沈砚,远远就见前方有人缓缓走过来。她不认识这些人,怕落了单打招呼时出了丑,只得三步并作两步恨恨跟上沈砚,就等着他张嘴呢,要不她怎知该如何称呼这二位?   恰巧这一幕被迎面而来的几人看见了,其中一个打趣道:“哟,瞧这水灵灵的丫头,这不是傻砚儿家的新媳妇儿吗?怎么跑什么呢,砚儿你也该等等啊。”   此人是沈家的邻居,也就是跟沈家一样临着河渠的郭家。两家之间只隔着一条沟渠,说话也近,是以比旁人熟稔了些。   另一个夫人接话道:“可不就是,瞧这丫头长得,真是眉清目秀,砚儿可真有福气,可得好好疼媳妇。”这是韦氏,跟方才说话的妇人是亲家关系,大女儿孙梨白嫁给了郭家长子。   又一个妇人道,“就是就是,这么娇滴滴的小姑娘,傻砚头脑不清楚的可得看紧了摸清楚了底细,莫要学了那老张家,给咱村里添了那么大的笑话,”声音顿了顿,又将铃兰上下打量一番,阴阳怪气道:“可得好好疼喽。”最后一个音节飚的十分高,听得铃兰直别扭额角直抽,真想把这尾音拍回她嗓子眼儿去。   这位说话的是村里出了名的长舌妇,本人冯氏,夫家姓曹,名河,也是个有本事的。因为曹河胆子很大,敢一人独闯深山,所以村里人都叫他曹大胆,也因为他狠,村里没人敢跟他叫板,当然除了村长。而村长之所以能治他,也是他本人极好面子,喜欢别人说他一个好,这才给了村长面子。   曹大胆经常上山,家里荤菜不断,手上也有现银子,且又是村里第一个买的起地的人,是以冯氏在村里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嘴脸,经常把富农中农贫农挂在嘴边。而她之所以这么膈应铃兰倒不是因为铃兰得罪了她,毕竟她们不过头次见面,而是因为沈砚。   曹大胆跟冯氏有个儿子,而曹大胆这人又十分注重脸面。他见村里郭家送长子郭耕去了归隐镇的“云鹤书院”读书,就琢磨着家里若是有个读书人走哪儿不得被人高看一眼?再者若是以后考了官,那可真真是了不得了,当下便交了束脩还给原本叫曹大力的儿子改名为曹文塾。   然而事与愿违,他算盘打的是好,可他儿子曹文塾却不是块读书的料。人家郭耕诚然落榜未曾考个一官半职,但多少也有个秀才之名,可曹文塾却还只是童生。   能将孩子送进学堂的都是有些家底的,村里人起初心里泛酸,见这曹文塾不争气难免说道两句。   冯氏溺爱孩子可不干了,非说她家孩子进学堂进的晚,课业跟不上实属正常,过两年就好了。然而后来就连半途入学小了曹文塾三四年的归隐镇沈府的沈砡也考上了秀才,冯氏这才深觉被人生生打了脸。   因此沈府便被她记恨上了,虽然这八竿子打不着的事。   村里几个妇人总有几个看不惯她的嚣张劲的,听她炫耀烦了难免就拿沈砡赌她的嘴。冯氏这个人欺软怕硬,她不敢得罪归隐镇的沈府,只能时不时给村里的沈家使点小绊子。   比如刚才那句,“也是啊,这么娇滴滴的小姑娘,小沈这头脑不清楚的可得看紧了摸清楚了底细,莫要学了那老张家,给咱村里添了那么大的笑话。”   铃兰默默瞅她,只知道归隐镇的三大家族之一许府逐渐潦倒,却不知竟潦倒这程度,一个乡野妇人也能指着许府姑娘的鼻子出言讽刺。   说起老张家,这又是一桩陈年旧事,铃兰对他们说的事虽然不知,但是听冯氏的语气和韦氏二人的脸色也能猜出绝对不是什么好的,因此冯氏这话说得她心里窝火了。   只这一个照面铃兰就不喜冯氏,她看着后者淡淡道:“冯大娘说的是,我相公单纯善良,我这做媳妇儿的还真担心哪儿天他被哪个不长眼的哄骗了呢。劳烦冯大娘为他着想了,明儿过了后天就是咱们回门的日子,届时回了娘家,定要让我爹好好教导教导他识人定要清的本事。还有那曹大爷,一早咱们一家就去了祖宅,路上听公爹跟婆婆说起咱们村里人,那曹大爷绝对是个响当当的人物呢。在咱临水村里,去了村长就属曹大爷最心实公正了。都说好人扎堆,瞧冯大娘这般心善,那曹大爷肯定不会差,要不怎能娶到冯大娘这般热心肠的?”   吕氏跟韦氏二人都清楚曹大胆一家的脾性,此刻听这沈家新媳妇明里暗里的将冯氏讥讽的一张脸青白交错别提多高兴。只是都不好说什么,只好揣着明白装糊涂跟着称喝冯氏的好。   只是越称好冯氏的脸色就越青。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要怎样发家致富捏嘿嘿~总会有办法哒 ☆、回门了【大修】      临水村的人忌讳曹大胆,铃兰可不,不说她有许府这个靠山,就说她这千年前还是千年后都被人娇生惯养的脾性也绝对忍不了有人这么指桑骂槐。再说了,不都说了曹大胆是个爱面子的,这事若是传了出去,指不定曹大胆要打骂的是谁呢。   果然,一听这话冯氏脸青的跟她家后院的韭菜地似的,却又不能反驳什么,最后只瞪了铃兰一眼踢了权当出气了。   吕氏跟韦氏本也都不喜冯氏,见她在一个小丫头身上吃了亏高兴还来不及呢,谁又会追上去劝解她。再者劝解的话先不说,你追上去指不定还被她埋怨你方才不帮她呢。   一直保持沉默的沈砚这时开口道:“郭大娘,孙大娘。”因为韦氏夫家姓孙,故而沈砚唤她孙大娘。   铃兰也跟着喊了声,一张小脸笑得天真无邪,全然不复方才的张牙舞爪。   吕氏跟沈家走得近,瞧这小姑娘水灵灵的就讨喜,尤其那一张笑脸跟小嘴,一声“大娘”叫得忒甜。   “这就是铃兰是吧,来了临水村就是咱村里的人,咱村里好着呢,有山有水。以后倘若砚儿欺负了你,你可得跟大娘说,大娘让你郭大哥郭二哥给你出气去。”   “谢谢大娘。”铃兰本就不大,才不过刚及笄,说起来也还只能算是个小丫头片子。她这甜中带着软糯的的声音听起来就讨喜的很,尤其她原本还是个千金小姐,如今这般知礼不娇作,让人自然而然的就喜欢上了她。   韦氏在旁瞧她这幅娇滴滴的模样也是抿嘴直笑。   沈砚在旁看不惯她这么“出卖色相”,嘴里囫囵不清的嘟囔道:“好凶……”   他这声音不大不小刚好够身边的人听见,两位妇人对视一眼,摇头失笑。   铃兰在旁被笑得小脸一红,羞涩的低下了头,看似女儿羞态尽显,实则心里早已举着她那小爪子YY着将人挠了千百遍。   待两位妇人走后,铃兰抬脚踢了男人小腿肚一下,恶声恶气道:“今晚我要吃韭菜炒鸡蛋!”   丫一天不打就上房揭瓦了!   男人的语气万分不舍:“鸡蛋很珍贵的……”   铃兰被气笑了:“我要吃!”说完抹了一把辛酸泪。说好的宠呢?说好的人傻好拿捏呢?这个男人怎么什么都不给她吃?   *   今天是回门的日子,铃兰早早起床打水梳洗。想起要回娘家,她心里一高兴,也顺便给沈砚打了洗脸水,这一幕瞧在沈家二老眼里不免高兴,沈砚则受宠若惊。   早饭是沈母做的,简单的稀饭馍馍配青菜,铃兰也不挑,自己不用下厨还有的吃,日子过得简直不能再随意。   吃完饭她也不好干站着,就帮忙收拾碗筷擦桌子然后喂牲口,而那父子俩便忙着套牛车装礼品。等一切收拾妥当后时辰也差不多了,回门这天不能太晚,二老叮嘱几句便放行了。   许水仙知道姐姐回门,一早就跟书院的孔先生告了假守在门口等着。铃兰到了许府门口看见她不由得心头一热,抱着许小妹就哭诉。   “小妹啊,稀饭呢?你不知道你姐夫家的骨头有多大,你姐都快吓傻了。我要抱着稀饭去报仇!”   许水仙:“……”   跟条狗……至于吗?不嫌丢人啊!   许水仙领着姐姐找稀饭诉苦了,沈砚被领进正厅,许氏夫妇正等着呢。   沈砚刚一进正厅,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拱手郑重道:“师父,师娘。”少年神色激动,双眸清亮盛满感激。   许母上前扶起他,微微一笑:“傻孩子,还叫什么师父师娘,该改口了。兰儿还不知此事呢,若然被她听去了,当心她跟你闹。”   沈砚似乎也想到了,不由得一笑,“多谢师娘。”   许恒彦从主座上下来,上下打量他一番,颔首道:“如今你已成家,你父母泉下有知也会为你高兴。”   沈砚道:“这许多年,全仗师父师娘悉心教导用心栽培。砚儿自知铃兰自幼便在您身边成长,于您二老而言非亲生却胜似亲生。砚儿发誓,此后定护她一世安好。日后砚儿所作所为定将她置于首位,绝不让她受到丝毫伤害。”   少年句句掷地有声。   晌午吃了饭,铃兰又跟许小妹一块儿腻歪去了。稀饭许久不见主人,整天弓着身子到处炸毛。今天终于看到铃兰,高兴的整只喵都亢奋了,摇着尾巴围着铃兰直打转。   许小妹悻悻道:“姐你不知道,这小家伙这几天可没少折腾府里的人。自打你走,它天天围着府邸转悠,东窜西窜的,连老鼠洞都没放过。”   铃兰咪咪笑。   许小妹继续道:“我都跟她说了多少回了,老鼠洞那么小,姐你是钻不进去的,可它非是不听呢。”   铃兰:“……”   小妹你可以滚了!   许小妹嘴上占了上风,心情十分愉悦,但她也没忘了正事。   “姐,那个傻姐夫对你好吗?”   “他敢对我不好?”   许小妹:“……”   “他虽然人憨了点,但是心地不错。”凭良心说,她突然发现,就长相而言,即便沈砚穿着粗布衣裳,那配她也是绰绰有余的。   就这一点,就让她无比心塞。比知道沈砚在水井边尿尿的事情还要心塞。   自个儿爹妈长得绝世无双,怎么偏偏自己就只是清秀呢?   “还不是爹娘把好的都遗传给了我。”   此等凑不要脸的自恋,铃兰瞥她一眼,这一眼瞥的更心塞。   她家小妹小她两年,长得明眸皓齿十分水灵,白里透红的小脸蛋十分招惹稀罕。尤其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眨呀眨的清纯又懵懂。   “姐,你也别嫉妒。”许小妹摇头晃脑,“嫉妒只会让你更加丑陋。”   铃兰:“……”看不出来,这许小妹思想上还挺敞亮的。   铃兰抱着铜镜左瞧右看,愣是看不出自己到底哪一点跟她那个温婉妩媚的娘亲相像。   “小姐真好看。”香草放下水盆由衷赞道。   “好看什么?你们二小姐可说我这长相也不过凑合。”   “小姐说的哪里话,二小姐这是在跟您说笑呢。”   铃兰笑笑,佯怒:“这么向着那丫头,你到底是谁的丫鬟?”   话听到这香草眼圈腾的红了:“小姐,香草想跟您一块去。”   小丫头一幅可怜巴巴誓死追随的样子,铃兰顿时软了心肠,但这也不能改变什么。莫说爹妈了,就是她自己也不赞成香草跟着陪嫁。   倒不是针对这个人,人家香草可乖着呢,绝对做不出“爬上姑爷的床”这种龌蹉的事。她只是觉得自己这是要嫁到农村去,又不是做什么大少奶奶,身边若是跟个丫鬟那画风能直视咩。   铃兰耐着性子跟香草解释并保证会好好照顾自己,若不想挥锄头镰刀就欺负未来的“傻丈夫”凡事都让他干后这丫头才收住泛滥的恋主情节。   香草十分落寞的走了。   铃兰继续抱着镜子。   许小妹道:“别看了,你是捡来的,再看也不会跟爹娘长得像。”   “别瞎说,不然娘揍你!”   “你本来就是捡来的啊,”许小妹很有姐妹爱,为她指路,“这个时候娘正在她自己的院子呢,你可以去找她问问。”   许夫人正坐在院子里的大树下修剪指甲,突然“嗖!”的一下子冒出来一个闺女。   这个闺女说问她,“娘,我是捡来的?”   许夫人回答的很利索毫不拖泥带水:“是啊,你还觉得这不公平,非要让我跟你爹把你妹妹给扔了再捡回来呢。难道我们没跟你讲过吗?”   铃兰“……”   您跟没跟原装货讲过我是不造但您确实没跟我讲过啊!   这个不靠谱家啊,这个家里不着调的亲人哟!   最后铃兰抱着稀饭抹泪回婆家了。   两人回到家时二老还在地里没回来,铃兰忍不住想了,这个家到底有多少地啊,公爹婆婆怎的整天往地里跑。   铃兰见沈砚在卸牛车,自己也不好闲着,便挽着菜篮子到后院摘菜去了。   因为之前办喜事用得上,园子里本来就为数不多的蔬菜现在也没多少了。她挑挑拣拣一番,就摘了两个黄瓜,两个个头小点的茄子,一把豆角,再配上家里的咸菜,四个菜也算丰盛的了。倒也不是她贪吃,只是现在正是忙季,若是没有充足的体力和油水,人是很容易累垮的。   铃兰摘好菜回去,沈砚正在打水喂牛,旁边猪舍的猪都开始拱来拱去哼哼直叫唤了。   她把菜放在井边正准备打水,就听沈砚叫了她一声。   “什么?”她没听清。   沈砚关了牛舍的栅栏过来将她推开,闷声道:“给我。”   铃兰眨眨眼,突然想笑。其实井口上方有轱辘,打水并不难也不累,不过难得这傻子有这份心。   铃兰也不说话,蹲在地上开始洗菜,而沈砚也不吱声,只闷头往灶房的水缸里挑水。   “水挑满了。”   铃兰闻声抬头去看,就见少年依着灶房门框看她,目光清澈,神情专注。   要说他憨,有时候他说话做事条理分明;可你要说他不傻吧,似乎又有那么点牵强。   铃兰见他还看着自己,一时间不知道该跟他说什么,于是脑子一热,她头一歪,萌萌的给看了回去。   沈砚正抬脚,见她这样,脚下一个趔趄,被门坎绊了一跤。   铃兰丝毫不知自己就是那个罪魁祸首,自顾自道:“不早了,爹娘也快回来了,咱们做饭吧。你去生火。”   “……”    ☆、收麦子orz【修】      今天是回门的日子,铃兰早早起床打水梳洗。想起要回娘家,她心里一高兴,也顺便给沈砚打了洗脸水,这一幕瞧在沈家二老眼里不免高兴,沈砚则受宠若惊。   早饭是沈母做的,简单的稀饭馍馍配青菜,铃兰也不挑,自己不用下厨还有的吃,日子过得简直不能再随意。   要说做饭,铃兰还真有两下子。也多亏了她性子活泼,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小时候经常围着柳妈在厨房里打转。再大点的时候就更野了,老往外跑,去过几年乡下。   她那个同学家里是开小饭馆的,店里清一色农家菜。平时闲着没事她老爱到同学家里溜达,时间久了就跟同学的妈妈张阿姨混熟了,也学过几道农家菜。   尤其一盘知了猴,无论油炸还是煸炒她都游刃有余,现在像这种家常菜完全没有难度系数,这才不至于做什么都手忙脚乱的。   嗯?不过话说知了猴,不晓得这里有没有,若是有……嘿嘿!   乡下的灶房大都一样,多是两个锅灶,这样一个烧饭一个炒菜也快。   铃兰先是兑了水,又洗了她在回来的路上搓好的麦仁,想了想她又放了一小把大米进去,然后把笼屉放置好,又把馍馍放在笼屉里,这才盖上由高粱秸串成的锅盖。   铃兰叮嘱正在烧火的沈砚:“大火烧,后面的锅我要炒菜。”   一开始沈砚见她动作还算熟练就没说话,只是瞅了她好几眼。眼下见她开始拿菜刀切菜心里不由得有些紧张,她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能行吗?   铃兰知道他在看自己,却也懒得跟她解释,她一向信奉实力胜过一切。当下手上动作十分干净利索,见锅底热了便开始往里倒油忙活。   沈砚在旁看着,见她越来越熟练,一直吊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然而心里不禁纳闷,一个千金小姐,怎会这些?师父师娘教的吗?   铃兰把菜炒好后把锅洗了又添了些水准备烧热水。   稀饭刚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十分不习惯,尤其身后还有个大尾巴狗跟着,这让它不胜其烦。铃兰在炒菜它就围着她打转,死活不愿出灶房。   稀饭:外面那条狗,浑身黄不拉几的真特么丑!   骨头见它在灶房里打转就是不出来跟自己玩耍心里十分委屈,于是就趴在灶房门口眼巴巴的瞅着它。   铃兰瞧瞧这俩生物,突然十分无语。   她把稀饭抱来的初衷是让它挠骨头给自己出气的好吧,怎得现在还被骨头吃得死死的了?   说好的喵星人一统汪界呢?   锅里水添好,粥煮的也差不多了,铃兰在案板下面的面缸里挖了少许面,然后添凉水和成面糊糊准备倒近锅里。她在乡下的时候见过张阿姨这么做饭,如果下锅的东西少就添少许面,这样稀饭会煮的很浓稠,喝起来口感也好。   她记得北方人都是以面食为主的,而这几日她在这里吃的也都是稀饭馍馍。虽然她吃不习惯,但也还没任性到别人喝稀她吃白米饭的地步。好日子得一步一步的经营。   沈砚这时站起来端起笼屉放置一旁又坐了回去。   铃兰耸耸肩将面糊糊倒进锅里搅了搅,然后道:“我来烧火,你去看看爹娘回来了没有,该吃饭了。”   沈砚摇头,自顾自往灶膛里添火:“爹娘会回来的。”   铃兰一时间颇为无语,听他这么说,还以为以前公婆叮嘱过他莫要乱跑呢。心道,算了,还是她去找吧,万一这傻小子走丢了咋办。   而沈砚则想,自己走了小青梅肯定是要烧火的,万一她一不小心被火星烫着了该如何是好?   沈松夫妇扛着一捆还泛青的麦秸刚到家就感觉到了不对,首先他们闻到了饭菜的香气;其次他们看见院子里一个聘婷的身影正在忙碌。   铃兰正在喂鸡,听见开门声转身看了过去,见是二老,她神情有点腼腆,毕竟还不是很熟悉这个家,而她也非自来熟的人:“爹娘,您回来了。我正想着喂了鸡就去喊您二老回来吃饭呢。”   沈砚从灶房出来了,嘟囔:“鸡重要……”   铃兰:“……”   你滚滚滚!   这个人是真的傻吗?跟她抬起杠来简直就是个人精!   夫妇俩对视一眼,他俩还以为这丫头今天回娘家会在娘家住上几天呢,要不也不会这么晚才从地里回来。   两口子走进灶房一看,一盘豆角炒肉丝,一盘焖茄子,一盘凉拌黄瓜,一小碗腌咸菜,旁边馍篓子里是几个杂面馍馍。   沈母掀开锅盖,是热气腾腾的稀饭。   “晚饭谁做的?”   没人回答她。   沈砚站在院子里,看着那个新娶进门的小青梅正在关鸡舍的栅栏。   于是这顿晚饭沈家三口并一个儿媳妇吃的都舒心。   沈松夫妇:儿媳妇真贤惠。   沈松:媳妇真好。   铃兰:做饭这关算过关了。   *   转眼地里的麦子该收了,这几日算是临水村每年最忙活最劳累也最开心的日子。   不过铃兰却不觉得有什么,反正家里有牛,怎么说也会轻松些,然而她却得到了一个不幸的消息。   此刻她正眼含热泪挽着食篮跟随沈砚走在山野间的小路上。   以前读书的时候,经常能在课本上看到“希望的田野”“欢声笑语”“金黄的麦穗”“农民伯伯”等等这些字眼。   那时老师总说他们是最美丽的人,她也很向往。   然而现在她却不这么想了,因为都TM晒成狗了谁还有心情美好啊!   铃兰忍不住心头的悲怆,终于开口问道:“相公,咱家就这么几个人,却揽了那么多田地的活计,忙得过来吗?”   “爹娘和我都很能干。”   “那我不去行么?”   “不行,娘说不去没饭吃。”   “娘是跟你说。”   “一样。”   “哪儿一样?”   “我在家从父,你在家从夫。”   说的好有道理,宝宝竟无言以对,你确定自己真傻?   “……可我不能干,我什么都不会。”求放过啊!   沈砚看她一副悲痛欲绝的样子十分想笑,却碍于自己在她面前始终都是傻子的形象硬是忍住了:“别人说出嫁从夫,你听我的。娘说让我对你好,你不会我教你。”   少年说这话的时候很兴奋,一副自我高涨的样子,好像自己很有本事似的。   铃兰:“……”   难道他这个时候不该各种神情各种怜惜各种心疼跟愧疚的对她说:铃铃不怕,凡事有相公在呢,相公可以一肩挑,你只需在旁看着我就浑身都充满了力量。能娶到铃铃这么貌美如花的媳妇儿是我沈砚的福气,相公怎会让你吃这种苦?   她果然不该对一个憨傻之人报以甜宠的希望啊……   铃兰挽着食篮,一路泪流满面,一定是她穿越的方式不对!   一定是!   铃兰发誓!总有一天她要收买村里所有的土地成为土地婆然后请做她家的帮工以他们此报仇雪恨!   沈砚娶亲还是个千金小姐,村里人都翘首观望这许府大门大户的会给闺女什么陪嫁呢。果然不负众望,铃兰的陪嫁里有两亩良田,且地契写的还是俩人的名字。   归隐镇有三大家族,许、沈、李三姓,村里大都是租的这三姓之家的田地。于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村民来说,能拥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是他们一辈子的期盼,然而每年需要上交的租金和家用开销再加上各种赋税却让他们望而却步。   说到底,对于沈砚的走运,村里大都报以羡慕嫉妒吐酸水的态度。好在沈家二老心宽沈砚不计较铃兰大条,对这些冷嘲热讽愣是没半分回响,这让那些眼红不已的人十分悻悻然。   然而铃兰只想说:姐此刻的关注点完全不在这些废话上面好伐,姐现在就是别人家的帮工!   此刻铃兰面朝黄土背朝天忙得不可开交,偏偏村里的那个长舌妇冯氏还在旁边闲闲的嗑瓜子,时而对她指手画脚的。什么这里的小麦没割干净那里的小麦穗都被弄掉地上了等等等等。   铃兰被她唧唧歪歪的脑瓜子是嗡嗡的,可是没办法,谁让这女的是给她帮工费的东家呢。   不过冯氏也不敢做的太过,毕竟铃兰娘家的家世在那摆着呢,她也就过过嘴瘾。   “得,我算是看出来了,你这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根本不适合咱们临水村。”说完拍拍手扭着腰走了。   “呸!不就买了几亩地,也值当的她这么显摆。沈家儿媳,别理这女人。这女人自打买了地从贫农变成中农后说话就没中听过。”说这话的是旁边地里割麦子的妇人。   铃兰冲她笑笑没接话,把手上的小麦捆成捆放在一边。   曹河是个有能耐的,媳妇儿冯氏又是个能往家里敛财的好手。这两口子双剑合璧后,前两年用家里攒的钱倒也买了几亩薄田。   虽说不是什么上好的良田,但每年的收成也能称得上不错,毕竟有了属于自己的田地当然得下功夫打理了。只是两口子没勤快几天就烦了,因为成了中农,儿子又是个读书人,这俩人心也高了,干脆找了个帮工做起了甩手掌柜,而这帮工就是沈家。   临水村里人口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怎么也有百来多口,这买了地的也不少,其中就有曹河家,再有就是于村长和村里的丁木匠还有郭家。除了郭家的田地亲力亲为外,其余三家和村里别的几户人家的地统统被沈家二老包了。   铃兰觉得自己好歹也是个千金小姐大家闺秀,这夫家找的也是没谁了。   “给。”   忙了一下午也确实渴了,铃兰接过水瞧他一眼,见他也是汗流浃背的。十六岁的年纪,容颜还有未来得及褪去的稚嫩,却已十分耀眼。   更教人侧目的是,这一刻,他真的不像傻子。   铃兰咕嘟咕嘟喝水,古灵精怪的小眼睛转了几圈,最后在心底哼了一声。   方才冯氏在这叨叨她的时候也没见这人为他说句话,这个时候献什么殷勤,非奸即盗。   仿佛就是为了验证她的想法,沈砚接过空碗,有些讨好的问道:“铃铃,晚饭还是你做吗?”   铃兰:“……”这一家老小对她的手艺如此肯定,她该高兴吗?   还有,铃铃是个什么鬼?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吃过知了猴,作者家乡每逢夏季就会有很多知了猴。小时候每天晚上都会领着弟弟妹妹去捉,留着第二天早晨煎来吃。 后来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有人收购这个东西。以前都是捉来自己吃,多多少少无所谓,现在因扯上了利益,全都不一样了。因为大家的肆虐,如今知了猴的繁衍已不复早年。 闲话少叙,不晓得大家对女主这个致富的开端可还满意嘿嘿~ ☆、标题看楼上↑      “好!”沈砚接的很爽快,镰刀在小麦间挥舞的十分利索,不一会已经割了一大片。   铃兰见他这么听话,割起麦子来一点也不像她那样费劲,骨子里的公主病又犯了。   天气炽热,她本来就晒的头晕目眩,这下子好了,二话不说踩了沈砚一脚。   沈砚看她一眼,见她嘟着嘴,双颊通红。   铃兰心里更来气了,双颊鼓鼓地,又踩他一脚。   “你怎么了?”   怎么了?   她想家了!想家里的冷气、冰淇淋、白米饭还有爸爸妈妈,要是他们知道自家的宝贝闺女在大太阳地下挥汗如雨的收麦子指定要心疼死了。   可她也知道自己眼下的处境跟这个男人没关系,可她就是委屈难受,她何时吃过这样的苦?   可是有什么办法?既然来了,这就是命,她总要学会接受,然后努力改变自己的窘状,而不是在这里空抱怨。   “镰刀给我。”铃兰闷闷道。   沈砚还在看她,修长的眉眼微微蹙起,眼底幽深似海。   那边一直在关注他俩的沈母,轻叹一声。   沈松安慰道:“铃兰性子如此,你该高兴才是。她自幼长在许府那种锦衣华食之所,骨子里带点娇气再正常不过。且这也恰恰说明恒彦夫妻对她极好,才养得她这般娇贵。”   村长和丁木匠家的小麦成熟的早些,前些天已经收割彻底忙完,就等着秋种了。曹河家的田地今天天黑前也能忙完,就等着碾压出麦粒了。而他们自己家的地本就不多,又挪出一些种了水果,就更没得忙了,想想之后似乎除了耕地播种也没什么忙的了。   铃兰不由得松了口气。   回身看看光秃秃的田野,她有些哭笑不得的耸耸肩,连带刚才的委屈也淡了不少。这还是她头一次真真正正的拿镰刀割麦子呢。   沈砚还在埋头苦干,铃兰犹豫半响才慢吞吞道:“你脚疼吗?”诚然她也没怎么用力,可踩了就是踩了。   “啊?”沈砚一脸茫然看她,像是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算了,这傻小子,心可真大。   不远处的沈松夫妇往铃兰这边看了看,沈母动动嘴似乎想说什么,然而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   麦子割完要往牛车上装了拉回场地碾压,等他们回到家里天已经黑透了,家里的牲畜早饿的嗷嗷叫唤。稀饭看见铃兰回来,嗖的一下跳到她身上喵喵地叫个不听。   铃兰给它顺顺毛,夏日本就漫长,看这天黑的,少说也得八点了,估计饿的不轻了。   这时沈砚走过将稀饭拎起来随手丢给他家骨头,拽着铃兰指向井边的脸盆,“洗脸。”   铃兰欲哭无泪,这几日她真累坏了,对她再好她也不想做饭啊。   “兰儿。”   “诶,娘。”婆婆对她好,那她必须的笑脸相迎。   沈母给她抹去额角的汗,心疼道:“这几日委屈你跟着咱们劳累了,洗了脸就先回房休息会吧,一会做好饭娘让砚儿叫你。”说完也没给铃兰接话的机会,系上围裙转身进了灶房开始添水生火。   铃兰拿着擦脸布有些心热,要说不委屈是假的,方才在地里她心里屈的只想哭。她一个娇生惯养的城里姑娘,自小没做过什么粗活重活,这突地一下子穿越了,还嫁了个傻丈夫,整天风吹日晒的,她心里能不膈应的慌吗?   她低头洗脸,脸盆里本该娇嫩白皙的脸庞也被日头晒得有些泛黑干燥红肿,再看看她的手,经过这几日的折腾,也早没了原先的修长纤细,三块五块指甲大片的地方正在脱皮。   可有什么办法呢,既来之则安之,要想过上富裕的生活,有些事必须得亲力亲为。   她叹口气,大家一样都累了一天了,婆婆在灶房烧饭,儿媳却躲在屋里休息,这事她还是别做了。左右这一天也过来了,不差这一会,想着还是将毛巾丢给沈砚进了灶房。   沈砚看着她进了灶房影,听到她跟娘说:“娘,您也累了一天了,我帮您烧火吧……”   他望了望天,星辰璀璨。   虽然累了一天,天色也不早了,沈母却没嫌麻烦,想着地里的小麦收割完也算是一件喜事,大家也都需要补补油水,晚饭倒是很丰盛。   不过再丰盛铃兰也没胃口,草草吃了些就回了屋子。然而转身关门的瞬间却被吓了一跳,   “你不吃饭跟来干嘛?”   沈砚手里端着碗,看着她,慢慢道:“你吃的很少……”   铃兰失笑,这傻小子也晓得关心人啊。她的确没吃饱,只是她更想休息。   “我胃口一向小,吃不了多少的,你回去吃饭吧。”   沈砚看看碗,再看看她,小声道:“那你先歇着吧,我吃了饭再陪你去玩水。”   玩水……   说到玩水铃兰一阵汗颜,什么玩水,她那是去外面的小溪洗澡。在屋里是能洗,只是她讨厌把屋子弄得到处水气腾腾的。这傻子,跟他说玩水他还就信了。她一个姑娘家黑灯瞎火的在外面洗澡不免害怕,又不好意思拽着婆婆一块去,只能骗骗这傻子,让他陪自己去。头一次去的时候,这傻子死拉硬拽愣是拦不住,非要跟她一块玩水。   玩玩玩,玩你妹啊!   铃兰洗澡的小溪并非家门口的那条河,小溪还要再靠北一些,离村子有些距离,不过也不远,夏天洗澡尤其方便。   她把沈砚安顿好了,让他守在远处给她望风,确定安全了才脱衣下水。   乡下的夜晚一直都很美也很安静,没有大城市的雾霾和喧嚣,连天上的星星都异常明亮,像是有人将其置在沁凉的溪水里擦拭了千万遍似的。再往远处望去,甚至能隐约看见星星点点的萤火虫三两只的在月色下起舞,偶尔又有蛙声阵阵。   其实想想,这种宁静的氛围还是不错的,而她也并非埋怨谁,只是一向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一时间不习惯这种劳累吧。   铃兰边洗头发边想以后的生活。   沈家的情况她算是琢磨透了,当初从沈府分离出来时,沈老夫人也算是大发慈悲了,给了四亩地,有三亩连着的,管理起来也方便。可那三亩却是沙地,另一亩称不上良田却比沙地好些。   铃兰冷笑,沈老夫人能那么大方一出手就是四亩地,明眼人一看都知道怎么回事。她这是打着地在一起方便管理的幌子将这片沙地处理掉。在不知情的外人看来,倒还真觉得他们通情达理。只是这沈家人是不是傻缺,哪个通情达理的能干出把自家儿子赶出家门做贫农的事。   真真应了那句,做了□□还立牌坊。   那三亩沙地铃兰是清楚的,种了苹果、棉花还有些小麦,另外她见有小畦单独僻出来种了番薯秧,再过些时日,也该插秧了。另外小麦收了肯定是要种大豆玉米之类的,北方的农作物就这些吧。另一亩好些的土地则分在了别处,家里没面不行,难得有亩好地,全种上了小麦,前两天刚收割完碾压出来。   她有看过那三亩沙地的地形,土地挨着山,山石太多地质肯定就不好。而河水又十分临近,逢大雨冲刷沙土很容易流失,是以种小麦真不是明智的做法,还是种果树划算。看来公婆看得也很准,知道种些苹果树来抵御风沙和雨水。   既然不适宜农作物,那以后就全部种上果树,如此果树下还可以养些家禽。而水源方便就更好了,她还可以再挖个鱼塘养养鱼撒些莲藕,这样一来家禽的粪便和鱼塘里的淤泥就可以直接做肥料,她会省下一大笔心力。至于米面问题他们可以挣钱买,而且许家爹娘也给了他们两亩良田呢,算起来似乎还不错,等钱挣多了还可以再买土地。   说到钱,沈家大伯出手就是大方,他们俩的红包加在一起有一百两呢。再加上沈砚给的礼金,钱这方面算起来还不算拮据。   铃兰越想越高兴,当即就在水里扑通一声游起了泳,忽上忽下的好不快活,全然忘了在不远处还有个为他把风的好相公。 ☆、围观看架【大修】      翌日,铃兰起了个大早,她穿好衣服也不管地上躺着的相公,开门冲了出去。她一向行动力超强,既然有了目标就勇往直前。   夏季天亮的快,铃兰以为自己起的已经很早了,不料还有比她更早的。   “娘。”   沈母正准备生火烧饭,见她起的这么早,想起昨天她被晒的头晕的样子,心下有些担忧:   “昨日累了一天,怎么不多睡会?”   铃兰笑笑:“我年轻,恢复的快。”   沈母也没再说什么,温和道:“再去睡会吧,饭烧好了我叫你。今天咱们得把收好的麦子碾压出来摊晒,忙完这一阵还得忙夏种。”   铃兰这几天累的也习惯了,加上她心里藏着事,总想着赶紧忙完手里的活好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做出来,倒也没再觉得地里的事让人厌烦。   “好,那娘您忙,我去洗脸。”摊上这么好的婆婆,没什么幺蛾子,她真幸运啊。   她梳洗完回到屋子,见床上大刺刺的躺着一个人,嘴角忍不住抽动。   谁说这个男人傻啊!是个人都晓得床好睡,她这才洗把脸的功夫他就爬上她的床了!   啊呸!她柳眉倒竖,什么叫爬上她的床了!   *   又是半个月过去,夏种基本忙完,因为期间铃兰终于不小心光荣中暑,沈松夫妇就没再让她下地,只让她每天烧饭做饭。   为此铃兰侥幸大过羞愧,果然生病神马的最幸福了。   只有沈砚对此颇有微词,他抗议的举动有:“今天煮的鸡蛋不给你吃……”   铃兰背着沈松夫妇送了他一套“花式粉拳”。   这天晚饭后,铃兰等天彻底黑下来,拿过早已备好的油灯,拽着不情不愿的沈砚直奔她们家后面的小树林。   沈砚不懂她在作甚么,只能亦步亦趋的跟着。晕黄的光线打在她的侧脸,只见她眉眼隐含兴奋,神情专注,时不时弯腰在地上或树上拾拾捡捡。   他忍不住提醒:“那是虫子……”   “我当然知道是虫子了,”说话间她又捡了一个,也不知是说给谁听,“最好越多越好……”   铃兰也没想捡多少,差不多够一盘菜即可。她今天不过牛刀小试,今晚先捉好了撒上盐,明儿一早她下厨,就怕这盘知了猴上桌后,她那对公婆不敢下嘴。   一想到明儿一早公婆被这盘虫子骇到的表情,她就忍不住嗤嗤发笑。   沈砚被她笑得毛骨悚然,总觉得小青梅有点不一样了。   夏种忙完就不用像之前那样起早贪黑了,这天老两口总算起了回晚的。   铃兰醒来梳洗好直奔灶房,案板上放着一个海碗,里面是昨晚捉来的知了猴。她一回来就忙着撒了盐,就怕晚了这些小东西都脱了皮。   农家早饭很简单,灶房里有昨天婆婆早就准备好的青菜,这倒省去她不少麻烦。这些日子下来,农家生活她早已得心应手。   “呃?你怎么来了?”   沈砚于逆光处站在灶房门口,因灶房建的偏矮,使得他微微垂首,瞧不清脸上的神情。只道十六岁的少年,身量已十分颀长,隐有挺拔之势。   只见他揉揉眼睛,样子很不高兴,“你好吵。”   “……”铃兰:“我在给你们烧饭呢。”   她多贤惠啊,结果却被嫌弃了嘤嘤嘤。   “既然醒了就来帮我烧火吧。”   见他有些不情愿,铃兰毫不客气的一把将人拽了过来,自己出了灶房。   沈砚见人离去,俊秀的脸庞微微绽笑,心道:真不知道大早上的她在折腾什么。   ……直到铃兰十分淡定的将一海碗“虫子”扔进锅里煎炒时,某人再也坚持不住蹿了出去。   铃兰挑眉轻笑,十分得瑟:“属兔子的啊。还有啊,院子里我拌好了鸡食,听话拿去鸡舍。”   灶膛里添了火,铃兰拍拍身上落的灰,走过去将院子大门打开,顿时一阵清风袭来。   说起她总是爱往乡下跑,不得不说她是喜欢乡下那种邻里间和孩童们欢笑的热热闹闹的氛围,尤其空气也是最棒的。   沈家的大门朝西,远远的就能看见村里的一亩亩土地。现在种子刚种上,不见幼苗,只有大片大片的黄土。视线再拉的远些,映入眼帘的则是一座巍峨青山的轮廓。据说这座山,一直绵延到平遥城外,是平遥城靠西方位的一道御敌的天然屏障。   此时夏种已接近尾声,之前因为打谷场和打谷板不够用而将收割回来的小麦堆起来的几户人家也都在打谷场里忙了起来。   铃兰不自觉的弯了弯嘴角,正要回去,眼角余光突然瞥见冯氏和韦氏正往这边来。   铃兰脚下一顿,隐约听见冯氏说的话。   “……哎呦,你说明月这丫头可怎么这么命苦啊,好端端的怎么就遭了这么大的罪呀……这姑娘家的清白就好比……”   “大娘,您怎么来了?吃早饭了吗?我刚做好,您可要留下来尝尝铃兰的手艺。”   铃兰越听越不对劲,眼瞅韦氏的脸色越来越白,尤其还跟她女儿的清白扯上了关系。念着自己婆婆跟韦氏的关系,想想还是搭了话,远远就喊了一声,也算是转了话题。   “是铃兰啊,我是来找你婆婆的。这不是家里还有些小麦没脱皮,想借你们家的牲口用用。”韦氏笑得十分勉强。   冯氏摸摸头上戴的银簪子,捏着绣帕假笑:“哟,怎么地,这都啥时候了,孙嫂子家的小麦还没捯饬好?要不我让我家文塾那小子去给嫂子帮帮忙?这家里啊,还是有个劳力方便些。”   铃兰注意到韦氏的脸色在听到“劳力”这两个字的时候瞬间变了。   “不用了,我们自家的事就不劳冯妹子惦记了,冯妹子还是多关心关心文塾那孩子的学业吧。”她脸色十分难看,上衣的衣摆都被攥皱了。   铃兰站在旁边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晓得该说什么。   回想起早前夏收的那几日,但凡家里有劳力的都在地里起早贪黑的忙活,只有韦氏家不同。韦氏家里除了他那个丈夫,确实是没有别的劳力。而她那个丈夫,铃兰也是见过的。之所以会记得,全是因为他丈夫干活实在不成个样子,韦氏弯腰收割手都不带停的,她那个丈夫倒好,割的少,动作还慢,每隔一小会总要站起来捶捶腰。   她当时只顾着自哀自怨了,根本没在意这些,难道眼下还有别的隐情?   “是孙嫂子吗?”沈母已经起来了,也听到了外面的动静。   “娘,”既然婆婆来了,那就更没她插嘴的地了,是以软软的叫了声娘。   沈母摸摸她的头,笑着跟冯氏颔首,算是打了招呼。   韦氏道:“我来借你家的牲口一用,趁着天好,得赶紧把小麦压出来。这老天爷,谁知道几个时候会变脸。”她说着又笑了笑:“我瞧你这还没梳洗的样子,莫不是刚起床?你可真是好福气,摊上个这么好的儿媳妇,既勤快又孝顺,真叫人羡慕。”   铃兰适时的低眉顺目,羞涩一笑。   冯氏在旁切了一声,酸道:“孙嫂子说的何尝不是呢,不过只怕你也只有羡慕的份了。”   沈母淡淡一笑,“要说这最羡慕的啊,咱们村里十之□□的怕是都在羡慕冯嫂子吧。文塾那孩子啊,可是个读书人呢,这识文断字的,可不羡煞了咱们村这大片大片目不识丁的。”   铃兰在心里默默地为婆婆点了个赞。   曹文塾,可真算是冯氏心里头的一根刺了。   冯氏青着脸走后,韦氏婉拒了被留下来用饭的好意,牵着刚喂好的牛走了。   趁着沈松还在洗漱,饭菜还没上桌的时间,铃兰抱着八卦的心态从沈母嘴里探听到了一些事。   原来韦氏家里没有男丁,只有两个长得极其相似的双胞胎女儿。   大女儿孙梨白幸运些,嫁给了村里青梅竹马的郭家长子,小日子过得还不错,唯一的缺憾就是结婚五年了还没生育。   至于二女儿孙明月,那可是韦氏夫妇心里一道难以抹灭的伤痛。孙明月自小被送到李府做丫鬟,每个月也能得几两银子补贴家用。本来等孙梨白成了亲,孙明月在李府签的契书到期也可以回家找个好人家嫁了的。可偏偏老天不长眼,就在孙梨白成亲前几日,这小姑娘竟被歹徒辱了清白。   当时这事在村里闹得时沸沸扬扬,有不少思想古板的村民联名找村长要将孙明月浸猪笼。韦氏的丈夫孙全,那个时候刚巧在山上砍柴,一个同村人找到他将此事与其一说,孙全脑袋一懵,生生从山上滚了下来摔伤了腰,自此再也不能干重活,家里家外都是韦氏在拾掇。   那段时间可真苦了韦氏,一方面要照顾躺在床上的丈夫,另一方面还要照看近乎疯癫的女儿,另外还要应付时不时就要女儿浸猪笼的村民,再者还要惦记着大女儿的婚事莫要黄了,可真真是段黑色日月。好在郭家不是那种人,郭耕这个读书人也没那些个迂腐,孙明月一事过去没多久,两家就把亲事给办了。。   孙全虽然好了,但是腰却坏了,什么重活都不能做,这对一个犹在壮年的大劳力来说,可真是要灭顶了。韦氏的娘家也曾多次劝韦氏和离,都被韦氏拒绝了,硬是抗起了这个家   铃兰听完唏嘘不已,这一家子可真苦。难怪前些日子都是孙全忙着给韦氏送饭,而韦氏却留在地里割麦子。   不过这冯氏嘴巴也太阴损了,人家都这样了,她怎么还幸灾乐祸,非要把事情再挑出来往人伤口上撒盐呢?   “罢了,”沈母看看自家儿子,再看看儿媳,笑叹:“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想起昨晚沈砚把她强按在床上然后在她惊讶惊恐的注视下默不作声的给她捶背捏肩一事,铃兰嘻嘻一笑:“不难念不难念。”   说罢拍拍手,大声招呼道:“大家吃早饭了   然后铃兰十分满意的看到了这一家三口呆滞掉的表情。   视觉冲击果然强烈啊,这才能让人记忆犹新呀。 ☆、端盘虫子去贺寿      “这、这、这……兰儿你……”即便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沈松也难以镇定了。   他们沈家还没穷到这份上啊!   铃兰道:“爹娘,相公,你们坐下来听我慢慢说。”   “……我实在难以坐下跟你好好说。”这是沈母。   沈砚接收到父亲指示,硬着头皮上前,他戳戳铃兰,“铃铃,我今晚还让你睡上面……”   铃兰:“你闭嘴!”   好好的一顿早饭,硬是磨蹭了半个多时辰才算吃完。   铃兰看看空空如也的盘子,早先还嫌弃是一盘虫子呢,这会子倒没一个客气的了。   “怎么样?味道如何?”   沈砚放下筷子,他早已从虫子的阴影当中投入到了虫子的美味当中,心情十分热烈。   赞道:“好吃。”   这也是沈家二老的心声。   初试效果不错,铃兰冲他们微微一笑,转身走了。   当晚铃兰又捉了不少知了猴,第二日继续油煎火烧。   饭桌上风卷残云,吃完了全都看向铃兰。   铃兰再次冲他们微微一笑,潇洒离去。   直到第三日,铃兰陪他们吃完饭倒没着急走。   她看着沈砚,十分贤淑的样子,温柔的问道:“相公,你拽我袖子作甚?”   沈砚神情十分不自在,后一想,反正自己在她眼里是个傻子,那他做什么都不算丢人了。   他支支吾吾的:“这个是什么?”   “虫子啊。”回答的特别干脆。   铃兰笑笑,双手托着下巴,悠悠然道:“爹,娘,相公,这道菜,如何?”   菜?   三人愕然!   他们承认,这盘……虫子,味道的确不错,可也从未将其看做一道菜啊。   铃兰自然摸得到他们心里的想法,因为在她第一次见到这个知了猴的时候也跟他们的反应一样。   “你们只需直接了当的告诉我,味道如何?   “好吃。”   “那就对了!”要的就是这句话。   “比起爹娘您那时还在沈府吃的饭菜如何?”   沈松:“居上。”   听到这个回答,铃兰笑了。   先不说沈砚,他自小便生在落魄的乡下,自然是没机会吃过什么上好的菜色。婆婆也暂且不提,她只是个丫鬟,诚然吃的也不错,却绝对称不上美味佳肴。但是公公不一样啊,他自幼生长在沈府,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   能得他一句毫不吝啬的夸赞,那么这道菜,无论在哪家酒楼被推出,结果都是喜闻乐见的。   古代多是手艺极好的厨子,她这个半路出家的半吊子做出来的知了猴都能得公爹赞赏,倘若是这里的厨子呢?   只会更好。   “爹,那您说,倘若我要把这道菜卖出去,您支持吗?”   三人齐刷刷看向她。   祸害自家人就算了,还想祸害别人?若非三日前被逼无奈,他们怎会下嘴?   诚然真的很好吃。   “兰儿,你的想法固然是好,这盘虫……这道菜味道是不错,菜色也的确少见,可你怎么能确保你就……”卖的出去?   “是啊,兰儿,”沈母道:“咱家又没有客栈酒楼之类的,你说这要摆个摊子,可是这……”关键谁愿意买一盘虫子回家啊。   可她却忘了,有钱人图的不就是个新鲜?若是穷困人家,他们还不是铃兰主要销售的对象呢。   铃兰屈指晃了晃:“谁说没有?平遥城的‘鸣柳酒楼’可不就是咱家的。”   饭桌上静了许久,沈松搁下筷子,笑的温和:“恒彦老弟祖上世代经商,可到了他这一代却不是块做生意的料。不曾想,这天赋竟然落在了你这儿。”   鸣柳酒楼,当年沈老太爷留给爱子沈松的家产之一。   其后,被沈老夫人设计夺去作为陪嫁送给爱女沈柳。   继之,沈柳为彰显他们夫妻恩爱和睦,遂将原本的“百味楼”更名为“鸣柳酒楼”。   罗鸣辕,沈柳,各取一字。   *   铃兰评价:“酸,真酸。”   夏种已过,地里的活计不多,铃兰这才得了空出门。   此刻她人就站在平遥城内,站在官道上,看着对面的一座酒楼。   沈砚就陪在她身边,听她嫌弃一句不够又来一句:“鸣柳酒楼,果真够酸的啊。”   沈砚对他的言辞不予置评,默默回想前几天的的早晨。   那天听她跟爹说了她的想法。   爹当时皱着眉,很显然并不报以希望,“法子是好,只是沈府的人,尤其老夫人是个人精,若她……”   她当时挥挥手,全然不将爹的顾虑放在心上,似乎早已胸有成竹:“爹请放心,您也知道,目前鸣柳酒楼已交由姑母打理,儿媳听说姑母很是青睐姑丈,早已将生意全权交由姑丈来打理,自己乐得在家相夫教子,这鸣柳酒楼就是其中一处产业。如今这酒楼不知怎么又腾挪到了周政手里。”   “周政这个人,一看就不靠谱。他能掌管酒楼,能在沈府站稳脚跟,想也是罗鸣辕这个表叔父的原因。而沈柳即便知道这个女婿无能,碍于丈夫的面子,她也不会加以干涉。如此看来,沈柳除了儿女情长,哪儿有这心思。到最后,还不是全由周政来。周政那个人爹见过,瞧也不是个成大事的。”   话说到这里,沈砚觉得似乎自己也要渐渐被说服了。   铃兰只顾着四下打量平遥城城区的繁华热闹,并未留意他,见他许久不说话,只当他是人憨嘴笨。   “走吧相公,回家准备准备去,明日可是咱们那位祖母的寿诞之日,届时我俩可要讨个彩头去。”   沈砚不知道她说的彩头为何,不过应是跟她所谓的致富计划有关吧。   诚然他丝毫不觉得自家穷的温饱都成了问题,但是家底也绝对谈不上殷实。他和爹娘都是不争不抢的心态,既然那些酒楼铺子被抢去,便全当是跟自己无缘。可是眼下看起来,若是能将它们夺回来,也未尝不可。   铃兰吃了早饭左盼右盼,总算将近晌午,她这才将准备好的知了猴洗净丢进油锅翻炒。   她还真有点摸不清沈老夫人的脾气,毕竟一个撑起整个家族生意的女强人,还真不是她这样的小丫头片子能琢磨透的。同时她也不晓得这老人家到底有多讨厌公婆一家,是以为了稳妥,她决定还是晚去些好,最好是赶在寿宴开始的点上。   届时寿宴之上,沈府请的肯定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她老人家又是个好脸面的脾性,无论如何也不会当着如此多人的面将他们这两个后生晚辈撵出去,至少起码会有顾虑。   想到这儿铃兰暗暗笑了两声,她也肯定,这一盘虫子起码能将那个沈老夫人吓个半死。谁让她教出来的女儿骂人如此难听,她可是很爱记仇的。   她想过了,要想凭借自身优势在这个时代混得如鱼得水,她首先想到的就是酒楼。   因为除了一些古代不晓得的菜色外,她真不知自己还有什么能耐能让人眼前为之一亮的。   酒楼不缺珍馐佳肴,但缺特色。   鸣柳酒楼就是一个捷径,只要她能拿下这座酒楼,那往后的一切就都好办多了。至于怎么才能让这座酒楼物归原主,那就看她的本事了。   相比于自己开个饭店什么的还是算了,一来她需要攒钱买地皮,选址的时候还要看地段,然后还要聘人建造,完了还得招厨子杂役,想想她头都大了,她这个人讨厌麻烦,凡事喜欢走捷径。   鸣柳酒楼多好,处于闹市,地段繁华,又是四通八达,旁边多少显贵人家。   自从沈老太爷去世,沈府一切都是沈老夫人做主,她一人掌管着整个家族的生意,所交人士颇多,是以来贺寿的也挺多,可谓门庭若市。   如今她人年迈,许多事情多有顾及不到之处,便想着借助此次寿诞,给自家小一辈一个与人结交的机会。   而这个人,自然是沈柳。   可沈柳一心相夫教子,全心全意侍奉丈夫,生意上的事极少插手。是以,今日跟在沈老夫人身边的,便是那上门女婿,罗鸣辕。   铃兰一手挽着食盒一手扯着沈砚,跟在沈府丫鬟身后。那丫鬟也是拜高踩低的主,知道他俩忒不招老夫人待见,一开始压根不拿正眼瞧人,更遑论带两人近府了。   铃兰自认是个大度的姑娘,她堂堂一千金小姐不与之计较。取出一粒碎银,在沈砚“败家娘儿们”的谴责目光中,施施然做了回壕。   沈砚:“哼!”   铃兰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劝导他:“相公要明白,为妻这乃前期投资。”   这丫鬟接了碎银,轻蔑的神情稍稍收敛了些。   铃兰心里明白,多数大户人家都喜欢打赏下人,而且给的还不少,想这许府也没差了。她给的一粒碎银根本算不上什么,丫鬟能满意还奇怪了呢。   她也不急,笑眯眯道:“前些日子我跟相公在镇子里遇见了大娘,听她老人说她本身患有哮喘,这夏季又最是惹人烦闷。我就琢磨着给大娘做了个提神醒脑的荷包孝敬她。这不,今儿赶巧了,也不知大娘等没等急呢。”   青色缎布,绣以两朵怒放的牡丹花,针脚细密,掺色柔和,形象而生动。   丫鬟也不知她说的是真是假,但是沈府二房可没一个敢得罪的,于是狠狠瞪了铃兰一眼,转身走了。   铃兰得意的笑,拽着沈砚尾随过去。 ☆、挑刺儿      这荷包的确出去铃兰之手,许夫人娘家蜀中,绣工了得,而铃兰身为长女,自是得了真传。她也是无意中才发现自己竟然通过原身得了这么一手功夫。   这荷包本来也是打算送给贾氏的,上回她收了红包,数目还不小。这让她惊讶之余,不免也对二房上了心,这才想着绣个荷包当谢礼。这荷包里她加了些提神醒脑的药材,药材可是她亲自询问了村里的褚大夫,然后上山采摘晾晒的呢。   沈老夫人年纪大了,不喜折腾,是以寿宴时间选在了晌午。   宴厅里长长的两排食案,上面摆满了美味佳肴,色香味俱全。   看着宴厅里推杯换盏的喧嚣声,铃兰在那一刻突然生了胆怯。   是,如她所言,她的优势便是这些古人未见的一些可称之为“特色”的菜。然而她也有劣势,便是厨艺。跟这些卖相上佳的珍馐相比,想想她这食盒里的一盘虫子……   ……她忍不住扶额。   沈老夫人居于首席,沈柳在旁侍奉。她本身是寿星,按理来说是要给她敬酒的,只是老人家身体不好,便婉拒了,由罗鸣辕携周政在宴厅里与客人寒暄。   二房里头陈氏没来,只有沈椿与其夫人贾氏,还有那个考上了秀才的沈砡。   沈柳的贴身丫鬟在沈柳耳边轻言了几句,后者闻言眉头皱起。   “怎么了?”   沈柳道:“是沈松,他那个傻儿子跟刚娶的媳妇儿来了。”语气嫌恶之极。   “哦?他们怎么来了?”老夫人皱眉,神情不悦。   “娘若不高兴,女儿让人将他们赶走。”说罢就要唤来丫鬟。   “不,”沈老夫人招手,淡淡道:“让他们进来吧,两个半大不小的孩子,我还能怕了他们。既然都到了,又岂有将其逐出的道理,传出去旁人还不道我心胸狭隘,连两个孩子也容不下。”   事实当年她的心狠手辣又岂止是容不下两个孩子那么简单。   沈松险些被其逼的家破人亡。   铃兰和沈砚早已在厅外候着,有家仆将两人引至宴厅。   或许旁人不熟悉铃兰二人,罗鸣辕和周政却是知道的,此刻他二人瞧见铃兰和沈砚出现在这里,都有些不明就里。彼此相视一眼,一同看向首席。   宴厅里其余人似乎也感觉到了气氛的微妙,纷纷放下酒杯搁下碗筷。   进得宴厅,铃兰扫视一圈,视线停在了一名男子身上。   十□□岁的年纪,身量修长,着一身锦缎绣衣,隽眉星眼,生的俊俏,细看之下,倒是和沈大伯有些相像。   心下有了思量,她扫了一眼首席,居然没看见罗凤琴,后一想,以她的身份,这种场合似乎不太适合她出现。   只是不适合归不适合,却压不住罗凤琴思念情郎的心。果然在厅后侧方,发现了探头探脑的罗凤琴,那小眼神,果真含情脉脉。看来这男子就是二房里那个刚考上秀才的沈砡了,端的一表人才。   沈柳自幼便被母亲灌输了不健康的思想,内心极其不待见一切跟沈松有瓜葛的人。在她的认知里,是沈松那个不要脸的娘毁了她母亲的幸福;是沈松这个“私生子”抢了她的父亲。   铃兰和沈砚刚踏入宴厅,她便冷嘲热讽:“你们怎么来了?有请柬吗?所谓不问自取是为贼也,同理,我不记得我们沈府有请你们前来。”   不问自取是为贼也,这话说得忒不客气,左右两边的客人议论纷纷。   沈砡到底年少气盛,他与小弟关系一向交好,此番见沈柳这般屈辱人,当下坐不住了。   沈椿一眼扫去,摇了摇头。   铃兰瞅瞅沈柳,手下死死按住沈砚。   她故作茫然之态:“姑母此言差矣,今日祖母寿辰,作为晚辈来给祖母贺寿乃孝心之所在。您方才这番话,怕是言重了吧。”   她边说边暗里捅捅沈砚。   沈砚礼尚往来,捅了回去。   铃兰:“……”   俩人齐齐鞠躬,女声清脆如铃,男声朗朗如风。   “祖母在上,孙子沈砚(孙媳妇铃兰)祝您容颜永驻,万寿无疆。”   铃兰说罢松了口气,看来在家里是没白排练,丫总算没怯场。   一道祝福词铿锵有力,众人顿悟。   旁人只道沈府除了二房有一子外,三房也有一子,只是这三房的命运忒不济,一家子都被赶出了沈府,是以不曾见过。方才这一见,多数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指指点点。   沈老夫人脸色不悦,扫了沈柳一眼,方缓缓道:“嗯,难得你们有心了,都起来吧。”   铃兰乐了,他们也没跪好吧。   如果是亲属关系,作为晚辈在给长辈拜寿的时候需要磕头,俗称“寿头”,这个礼节她还是懂得的。所以说老太太可真不是善茬啊,三言两语就把刺挑了出来,这分明是在谴责他们不知礼数。   只是她长这么大,除了成亲那日拜别父母和来沈府祭祖时磕了几个头外,她还真没给谁磕过头,尤其是这讨人厌的老太太。但是该有的礼节还真不能少,要不被人戳脊梁骨的可是他们的父母。   于是便扯扯沈砚,两人给沈老太太鞠了三躬。心道这可是自己最大的让步了,这腿她真心跪不下去。   三躬完毕,铃兰便道:“今日祖母寿诞,来贺的也都是些达官显贵,想必奇珍异宝祖母也见得多了。于是相公和我思来想去,便亲自动手做了咱们临水村的乡下小吃,给祖母送来尝尝鲜。诚然不是什么珍贵东西,却是咱们的一片孝心,还望姑母莫要嫌弃才是。”   铃兰虽着了一身粗布青色罗裙,面色脂粉未施,活脱脱村姑打扮。然到底是许府教出来的姑娘,这番话虽咬文嚼字,但是看在别人眼里非但不显得不伦不类,反而给人一种知书达理的感觉。   掉了外漆的食盒,表皮层层斑驳。铃兰眼尖,并未错过老夫人眼里一闪而逝的嫌恶。只是碍于她方才一番话说的温声细语,不卑不吭,十分得人心,老太太即便再不悦,当着如此多人的面,也只能应下了。   她把食盒递给丫鬟,后者双手托着送上首席,正要将食盒里的菜取出,半路被沈柳截了过去,眼睛一扫铃兰。   铃兰明白她的意思,这是在下逐客令了呗。她也不想在这里呆下去,只是自己要的彩头还没拿到呢,怎么能两手空空的回去。   于是她十分天真的给看了回去。   沈柳当场被噎的说不出话来。   一直默不作声的沈砚微微垂眸,细致的嘴角勾起一道弧线,转瞬即逝。   今日是寿诞,沈柳即便再不快也不能搅了母亲的寿辰,最后冷哼一声,揭开了食盒的盖子。   铃兰和沈砚好整以暇甚至是恶意的看着首席上一阵鸡飞狗跳。   “啊!”   “许铃兰!沈砚!”   沈柳首当其冲,在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完美的接收到了满满一盘虫子对她造成的视觉伤害。   她气得浑身哆嗦,手指颤颤巍巍指着厅中两人,半响说不出一句话。   饶是人精似的沈老太太也是脸色煞白,任由旁边丫鬟搀扶着才没失态。   二房的人倒是没凑上去看,幸免于难。   将这一幕尽收眼底的沈砚很想跟媳妇炫耀一下,其实他们真的算是很给她面子的了,尤其最后还硬着头皮吃了下去。   沈柳似乎一下子找到了发泄的理由,怒道:“拿下去扔掉!”一头珠钗宝饰在摇晃。   她这一说铃兰可不干了,她的目的还没达到呢。   “且慢!”   “许铃兰!别以为你有许府撑腰就敢在我母亲的寿宴上撒野。!”   铃兰诧异:“姑母此话怎讲?铃兰明明是来给贺寿的,怎到了姑母眼下还成捣乱的了?”   沈柳一指食盒,一张脸又白又青:“这就是你所谓的乡下小吃?这分明是一盘虫子!”   此话一落,众人皆哗然。   沈砡往前一凑,噗的一声没忍住。   沈老夫人脸色更差了。   周政本就定力不足,早已十分好奇。他见沈砡如此,当下快步上了首席,定睛一看,险些没让他把方才喝的酒吐个干干净净。”他不由得也看向铃兰。   “莫非祖母也这般认为铃兰贺寿是假实则是来捣乱的?”铃兰故作讶异,后又满脸伤心,   “祖母,您真的误会了。”   原也是个半大的孩子,能出了什么幺蛾子。沈府之前就有将沈松蛮横赶出沈府的前科,众人一想,再次小声议论。   铃兰竖耳一听,乐了。   沈老夫人忍了又忍,总算将那股子恶心压了下来。   铃兰道:“祖母,您真的误会了,这可是铃兰昨儿晚忙了一晚上在我们家后院的小树林里捉来的。今儿一早早就做好了送来给您尝尝鲜。您可别小瞧了这盘知了猴,它看起来虽然惊悚了些,然而味道却是极佳的,不信您老尝尝?”   “你……”沈老夫人脸色一会青一会白,刚开口就被人打断了。   “你说这是知了猴?”说话的是一位中年男子。   知了猴这东西不算什么稀奇物种,但凡家里有棵树的都见过这东西。只是这东西被做成一盘子菜,他还真是闻所未见见所未见。   这物什,瞧着可不就是一盘虫子,也难怪沈老夫人脸色这么差。   这位中年男子家住平遥城,家里有间客栈,平时对店里的菜色也很是上心,乍一听知了猴也能算道菜,不免被勾起了好奇心。 作者有话要说:  发了这么多章了都没看到男女互动你们捉急咩,不如就下一章吧,下一章咱们让女主被看光光O(∩_∩)O ☆、柔情      “这位……小夫人,我对这个倒有几分好奇之心,想瞧瞧,不知方便不方便?”   铃兰笑道:“这位大叔客气了,只是咱们临水村的小吃罢了,作不得什么好东西。只是这是我孝敬祖母的……”   沈老夫人眼睛扫向铃兰,心里冷哼,区区一个黄毛丫头,才进了沈家的门有几天,就敢仗着娘家来我堂堂沈府撒野,我倒要瞧瞧,你这盘所谓的珍馐能登得什么大雅之堂。   她咳了咳,勉强笑笑,挥手示意下人将盘子端了下去。   “难得这丫头的一份孝心,这珍馐,老身还真是头一次见。在座的各位,家里也都有那么一两间酒楼铺子,想必也十分好奇。既然都在,不妨一起尝尝。”   中年男子看了也是一惊,面露犹豫,虽然早已做了心里准备,可这怎么也下不去嘴。   铃兰无声而笑,自旁边食案上拿起筷子,夹了一个,众目睽睽之下吃了下去。   众人脸色各异。   那位中年男子眼睁睁的看着铃兰当着他的面吃了下去,脸色登时变了。人家一个小姑娘都能面不改色的吃下去,他堂堂七尺男儿无论如何也不能被她比下去。   拿起筷子,也夹了一个。   “怎样?”铃兰笑眯眯的。   那中年男子眼前一亮,筷子一动,又是一个。   -   贺了寿,送完荷包,今天的事算是完成了,接下来她需要做的就是等。   回头看看沈府大门,想起自己在沈府的这一顿折腾,铃兰得意一笑,扯过沈砚袖子,上得牛车,挥鞭离去。   从头至尾,沈砚只默默看着。他驾着牛车坐在前面,后面是他刚娶回家的姑娘。   他眼神闪了闪,意味不明。   “如何?”   地里的活计基本告一段落,沈氏夫妻俩正忙着将前些日子收的小麦倒腾出来晾晒。见铃兰二人回来,前者面上甚是愉悦,忍不住问道。   铃兰下了牛车,笑道:“爹请放宽心,儿媳心里有数。”   沈氏夫妻俩相视一眼,点了点头,不再相问,只道:“几位东家已经给结了帮工费,夏收加夏种一起结的,统共二十一两银子,呆会我跟你娘……”   “爹,”铃兰打断道:“爹这话说的可就见外了,咱们又没分家,不需要分的这么清楚。更何况我对农种并不在行,这段时间也没劳累多少。我娘家给的那两亩地,也全仰仗爹娘才打理的顺顺利利。要说这帮工费的事,您要给我们,我跟相公收的还真不踏实。再者了,眼下我的打算您和娘也都清楚,这往后了各方各面少不了有麻烦您二老的地方,这钱,还是您收好了吧。”   “你说对吧相公。”铃兰又对沈砚说。不过很显然她对他会说出什么话也没太大的希望。   沈砚果然没让她失望,一双鸦黑澄清的眸子只愣愣的看着她。他略带迷惑似乎还在思考帮工费为什么要给他媳妇这个问题。   沈母笑了笑,温和道:“难得你有这份心,我跟你爹就暂且给你们小两口保管着。他日你们若需要,我们自然支持。”   铃兰一笑,要的就是这句话。   她才没那么短浅呢,这个家里里外外多敞亮,只有沈砚一个儿子。这往后,家里再多的东西不还都是留给他们,她干嘛非要急于一时。再说了,她本身也不在乎这些,只要没什么极品的小叔妯娌来膈应人,家里过得再拮据她浑身也舒坦。当然了,沈府那一群自命非凡的人除外。   吃了晚饭,等天色黑透了,沈砚作陪,铃兰又提着油灯到后院小树林转悠了一圈。果然跟她想的一样,夏种后的这个时间段恰好是知了猴数目最多的一段时间。   她也没捉多,只捉了明早够自家的吃的。想了想,淡粉的唇角微勾,她又多捉了一份。   以备不时之需。   如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而她最中意的东风,便是沈府的人。   沈府里对鸣柳酒楼有绝对掌控权的人。   -   夏日的夜晚,凉风徐徐,吹在人身上不冷不热,让人十分舒适。   铃兰抱着换洗的衣裳轻手轻脚出了院子,后面跟着那个每晚在她洗澡时给自己望风的相公。   还是那条河流,还是那个小土堆。铃兰回身去看,就见沈砚极度配合的坐在小土堆后面,只留了个后脑勺给她。   她喊了一声:“不许偷看,不然我告诉爹娘说你不听话还欺负我。”   夜风中捎来断断续续的声音,铃兰听得不真切,当然也没怎么认真听。心道还是憨子好哄,让干嘛就干嘛。   她解了衣裳,踏入水中。   沈砚一直在等着,诚然他内心极度想偷看,不过想想小青梅近日来的表现,他觉得还是别惹到她了。   天边月色朦胧,铺洒下来似晨间薄雾笼罩着整座树林。   他半倚着土堆,着一身干净整洁的粗布衣裳。姣好的面容隐藏在树木的阴影下,只隐约能瞧见其面色淡然。   许是所处地方的不同,在这质朴的乡野山村间,放下一切,他终究还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全然不似在某些时候的老成肃然,以及一直以来怎么伪装都不甚熟练的憨傻之态。   不知过了多久,修长的眉宇皱起。   这回泡澡的时间似乎比往常要久了些?   踌躇半响,他还是起身往水流的地方走去。   黑色步履,一步一个脚印,终于停在了岸边。   他眼里看到的那位姑娘,纤细的身子整个被柔软沁凉的水流包裹住,螓首轻轻枕在岸边的青草地上。黛眉舒展,有晶莹的水渍沾在上面,湛湛仿佛夜间霜华。白日里古灵精怪的双眸轻阖,密长的眼睫或根根翘起或软软的沾在眼皮下方;粉唇一张一合,呼吸清浅,十分规律绵长。   她算不得倾城色,甚至不及许夫人一半姿容,却胜在清丽不俗。同样十六岁的她,面容纯真,睡颜恬静,好看一如今晚的月色,完美无瑕。   水下的娇躯,若隐若现。视线一一扫过每一寸,而后十分中肯的在内心评价,增一分多,减一分少。   啊,她睡着了,貌似睡得还很香甜。   她是他明媒正娶的姑娘,自然无需避嫌。   弯腰将人抱起,拾过旁边软布,擦拭干净,穿衣离去。   推开木门走进院子,前掌抵着门板使劲扒拉门的骨头听到声音刚要叫唤,一看是熟悉的人,立刻摇摇尾巴蹭了过去。   想到铃兰洗澡前曾将稀饭关在屋里,这家伙只怕是开不了门,才在这里挠门的吧。   “出息。”   沈砚将它踢开,进了屋子,借着月光将人放至榻上,扯过薄被盖好,他方才走了出去。   月色还是那么明亮,他此刻想,他也应该去洗个澡,用最冰凉的水。   一刻钟后,他带着一身水气回来。   推门进屋,见适才平躺着的姑娘已侧着身子酣睡,背后空了大片,那只名叫稀饭的小花猫窝在她颈侧,毛茸茸的尾巴有一下没一下的轻轻晃动。   他嘴角笑笑,神情甚是愉悦,手上毫不客气的将稀饭拨下床。   稀饭被人推下床十分不乐意,腰身瞬间躬了起来,一身的毛刺溜儿的竖了起来,猛的打了个喷嚏。   尾随沈砚进来的骨头,上前叼住稀饭的脖子将喵连拖带拽的扒拉回自己窝去了。   沈砚并不理会,脱鞋,更衣,上榻,长臂前探,触上纤腰,一切悄无声息。   一室静谧。   吃了早饭沈氏夫妻便拿着农具往苹果园去了,这个时候的苹果已经将要成熟,二老忙着照看果园驱赶飞禽,还要给挨着果园的一亩棉花地分枝,是以俩人早早就去了。   铃兰对这些不懂,二老又觉得活不多,也没让她去,于是此刻就她一人守着空落落的院子一脸羞愤。   今儿一早醒来她差点没被自己吓死。   昨晚她明明是在洗澡的,结果一睁眼发现她竟然回到了自己的床上。   那么问题来了,是谁把她抱回来的?   是沈砚啊!   那么问题又来了。   是谁给她穿的衣服?   ……还是万恶的沈砚!   如此一来,他岂非把自己看光光了?虽然他俩是光明正大的夫妻,但是铃兰还是接受不能。好在这呆子老实巴交的,并未趁机对她无理。她今天醒来看到铺在地上的被褥还没收拾起来,这才悄悄放宽了心。   然而这也不能否定沈砚把她看光的事实。   铃兰羞恼,恶声恶气道:“你去道上守着,见到沈府里的人往这来就赶紧跑回来告诉我!”   沈砚心里清如明镜,不过不能说,知道她心里正郁闷着呢也就没反驳,领着骨头出了家门。   见人走远了,铃兰狠狠揉了一把稀饭的毛,心里这才痛快了些。   稀饭:“喵。”往主人身上蹭了蹭。   铃兰摸摸它,开始回想昨日在沈府的事,还有她接下来的计划。 ☆、吃醋了      她之前做了一盘爬树猴送到沈府,美其名曰是孝敬沈老夫人,实则她的本意是想让沈老夫人对这道菜心动。依她对沈柳的溺爱,定会将这件事交给沈柳,交给鸣柳酒楼。而沈柳又爱他的丈夫,知道一个赘婿永远都不会比得上儿子,是以才事事都交由罗鸣辕,为的就是能让沈老太太看到他的能力,继而对他改观,从而接受这个赘婿。   铃兰对自己的厨艺还是有些信心的,倘若当时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赞不绝口,那么沈老夫人即便再怎么感到恶心,肯定也会耐不住好奇而吃上一口。即便她不吃,她身边有的是人。   好比,罗鸣辕,周政。   只要这一口够了。   诚然酒楼里不乏更好口味的菜品,但是即便再好的菜也终有吃腻的时候,客人们吃的就是特色,尤其一些商贾贵族。这个道理是开酒楼的都懂,那时她可就是大家眼里的香饽饽了。这些人多半会争着抢着来找她,沈老夫人自然也不会落后。   就是不知是今日还是明日……   她对商场上规矩不太懂,但也明白商场如战场,谁先沉不住气谁便输了一半。   既然一开始她就没有足够能跟沈府谈条件的资本,那么她就要从别的地方争取。于是在一开始,她就以贺寿的名义将知了猴置于众目睽睽之下。   如此一来,她便无需像个傻子一样端着一盘虫子在各大酒楼客栈推销遭人白眼,就只为了引起沈府几乎不可能给予的关注。而她昨日那样做还有另一个打算,便是在当时她就能让沈老太太感受到,其实除了她以外,还会有别的人对知了猴充满兴趣。即便她想端起架子晾一晾铃兰,也要看看别人给不给她时间。   她要的就是沈府主动,如此她才有谈判的资本。   没有沈府,她是可以跟别人合作,然而她最中意的还是沈府,因为她不单单想挣钱,她还要那座本就属于沈氏夫妻的酒楼。   她是可以借助她自身的优势在别的酒楼谋得一席之地,然后借助她所知道的菜系去跟鸣柳酒楼争生意。只是先不说能不能把鸣柳酒楼的生意抢过来,就说万一到时沈柳就要跟她死磕到底即便赔钱也不愿对鸣柳撒手可咋整?   个把月的知了猴能挣几个银钱,哪儿比得上一座酒楼的收益。   或许这个想法太过大胆妄想,但是只要对方是周政,她就能找到突破口。   她会这么肯定来人是周政,乃是因为她知道,在沈府眼里,自己就是个黄毛丫头,没什么大的能耐。所以罗鸣辕未必会亲自前来,自然而然的,来的八成就会是罗鸣辕的表侄儿,也就是他的女婿,周政。   周政这个人,好色风流,挥金如土。   果然不出铃兰所料,两个小时后,沈砚急匆匆回来了。   一看他的表情,铃兰便知有戏,忙上前问道:“是谁?”   沈砚似乎被她的热情吓到了,整个人都有些呆愣愣的看着她。   铃兰急了,这相公怎么这么不给力啊。   “快说!不说我让稀饭挠你了!”   跑得呼哧带喘的骨头不干了:“汪呜!”   铃兰:“……稀饭。”   稀饭嗖的一声往外跑,然后就见骨头摇着尾巴追了出去。   铃兰这才有了底气,嫩白的手指边戳沈砚的胸口边问:“是不是周政?”   沈砚看看她,再低头看看在自己胸口戳来戳去的小指头,这才磕磕绊绊慢慢道:“有、有人来了,那个是瑜姐的相公……”   而同时,宽厚的男性手掌也轻轻的抓住了那根十分不老实的手指头。这双好些天不干农活的手终于白了回来。   他无声的告诉自己,果然,她还是适合白白净净的。   铃兰一听,顿时哭笑不得。心道果然是周政,而且比她预期的还要快。她预计最迟明日的,毕竟以沈老夫人的性情,她可不愿被人牵着鼻子走,看来这个沈老夫人还真是宠爱沈柳。如今不过一个晚上的时间沈府就派了人来,想来她在沈老夫人眼里充其量就是个小丫头片子,谁主动于她而言根本就无甚差别。   不过铃兰想,或许也跟昨日的那个中年男子有关。昨日她刚出了宴厅,这位男子随后就跟了过来。并且自报家门,说了自己也是开客栈的,有意与她商榷知了猴一事。她当时没答应,不过也没拒绝。   诚然只有这个男子追了出来,但是宴厅里的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对知了猴感兴趣。这事既然是她做了主导,自然不会傻傻的把这大好筹码给轻易放手。   铃兰拍拍手,笑得十分灿烂。   “相公,咱们开火吧。”看来昨晚多捉的一份知了猴是派上用场了。   临水村的沈家很好找,出了归隐镇,顺着一条大道一直往南,村子第一家挨着一条水流的那户院子就是。   因正值盛夏,树林茂密,绿叶苍翠,遮住人大半视线,故而远远的只能瞧见一个院子的轮廓。   周政这是第一次来临水村,他以前就听说过这个所谓的沈府的“分支”。   分支?他嗤之以鼻。   也不知道沈老夫人是怎么想的,那么一盘虫子也值得她上心。她上心就上心吧,还把这事交给婶娘,婶娘一向不过问这些,自然的,这事也就摊在了叔父身上,可这跟摊在自己身上有何区别?鸣柳酒楼表面上是叔父在掌管,实则真正出力的却是自己。   “姑爷,咱们到了,就是这家。”   “嗯,爷知道了。沈桥,你去敲门。”   “诶,得嘞。”   趁沈桥去敲门的空当,周政打量了几眼这座农家小院,嗤的一声,略带嘲讽道:“还沈家子孙呢,还不如我这个入赘的姑爷混的好呢,一溜儿的破土院子……”   “啊啊啊……”   “汪汪汪!汪汪!”   心不在焉的周政被这几嗓子吓了一跳,皱眉大骂:“喊甚么喊!不就是条土狗……那只狗背上的小花猫是甚么意思?”   沈家门口的一棵桐树下,骨头对着他俩呲牙咧嘴,背上是稀饭。   沈桥咽咽口水,被狗追着吠了一圈的他还有些心有余悸。   “姑爷,咱这……”   周政斜他一眼,“管家让带的东西呢,还不快给这畜生拿出来?”   “哦哦哦对对!”沈桥尴尬的抹了把冷汗,这才记起来时遇到赵管家,赵管家曾叮嘱过,临水村那些不长眼的畜生太多了,去时还需得备些东西以防万一。   “给给给!”沈桥把手里包裹一解,丢的老远,是一些肉骨头。   骨头狗闻到骨头的香气顿时什么骨气都没了,摇着尾巴蹿了过去。   周政掸掸袍袖,“畜生果然是畜生,有奶便是娘,走吧。”   院里铃兰早就听见外面的动静了,一来她忙着,二来她也想再打量一番周政的表现。   谁造这一看,她呵呵呵了,这公子哥儿的言行举止果然没叫她失望啊,眼高于顶,不可一世。还有他那个跟班,一对脓包。   周政二人进了院子,沈桥伸着脖子喊了一声:“有人在家吗?”   铃兰听见,这才系着围裙,施施然出了灶房。   只是她还没招呼人呢反倒沈砚先开口了。   “谁?”   铃兰叹气,站在灶房门槛的她侧了侧身子让后面的出来。   “是我,沈砚老弟,阿瑜的相公,周政。”   要说周政这次来临水村是被逼无奈也并非全是,起码在他想到那个在沈老夫人寿宴上出尽风头的许铃兰时,他脑子里就是另一个心思了。   看腻了沈瑜这种中规中矩的深闺小姐,像许铃兰这样肆意不娇作甚至隐隐泼辣的村姑也挺耐人寻味的,尤其这村姑在不久前还曾是许府的千金小姐。   周政的眼神停在铃兰身上,笑得十分温和,他自认温润如玉的道:“想必这位就是许铃兰许姑娘了吧,昨日咱们见过的,就在老夫人的寿宴上。”   周政本身长得就不错,要不又怎会被沈府瞧上。他今日本就存了心思,着装上自然也就费了几番心思。   一身缎蓝锦衣,宽袍广袖,瞧之十分俊朗。   当然,即便再俊朗的人,若是换上他这幅表情,也会大打折扣。   铃兰笑笑,“我已是沈砚的媳妇,这位少爷唤我沈家娘子便可。”又道:“你是瑜姐的相公,我相公与我说过。”   周政笑着又凑近了几步,“瞧姑娘这客气的,我也并非什么少爷,不过是沈府的赘婿……”说到这他顿了顿,眉宇不由得惹上愁绪,语气很是无奈,又隐隐携了丝不易察觉的酸楚:“都是寄人篱下罢了……”边说边抬眼打量铃兰。   他见铃兰无动于衷,脸上稍显尴尬,假意咳了咳,道:“都是自家人,你唤我姐夫便可,我就叫你铃……”   “沈家娘子。”沈砚挺挺腰板,往周政的方向走了几步,面部严肃,语气十分执拗。   这时骨头狗叼着根骨头跑了回来,冲院子里的俩陌生人“呜呜呜”的叫,稀饭则咬着它的尾巴被全程拖了过来。   周政脸上温润如玉的笑有些僵硬了,他侧目扫向沈桥,沈桥一脸心虚,“姑爷……骨头没了……”   铃兰转身进了灶房,扶着灶台哑声狂笑。 ☆、轻蔑      沈砚是个傻子,这事还是从别人嘴里听来的。周政入赘沈府才两年,而沈砚出入沈府的次数又屈指可数,是以这次是周政头一次与沈砚碰面。当然,沈砚倒是见过他几次。   周政一直都是听说沈砚是个傻子,脑子憨憨的,今日一见,果然傻,他可不与傻子较真。   “沈家娘子,劳烦你出来一下,我代表沈府有事与你商议。”   铃兰左手端着一盘知了猴走出来,她右手是个食盒,她正往里放。   “不晓得祖母有何要事,竟然让姑爷您亲自过来了?”   周政见她提着食盒,想到来时他那丈母娘的叮嘱,心思动了动,不动声色问道:“弟妹这是没吃早饭?还是要去哪儿?”   铃兰笑笑:“还真让你说对了,我这是打算去归隐镇。”   周政脸一凛,正要说话,就听铃兰又道:“去给我娘亲送些这个过去。”她举着食盒。   周政脸色蓦地有些难堪,总觉得自己似乎被戏耍了一道。但是看看对方一个小丫头片子,笑得是那么让人心痒痒,他又觉得是自己多想了。   来时丈母娘就叮嘱过了,威逼利诱也好,不择手段也罢,一定要让许铃兰答应他们,切不能让她与别人相交。   他这个丈母娘打的什么算盘,他多多少少还是知道的。一旦这许铃兰上钩,啧啧。   铃兰毫无心机道:“听父亲说,自我嫁人,娘亲甚是思念我,每日吃的甚少,人亦日渐憔悴。我这为人子女的,就总想着做些好吃的送去给我娘尝尝鲜。正好,我爹上次还说家里酒楼的特色菜,客人们都说吃腻了。他老人家爹最近正琢磨新的菜系呢。我想这知了猴就不错,准备给爹送去呢。”   周政忙拦住她,道:“你一个嫁人的闺女就是泼出去的水,怎么总想着娘家,难道你就不想想自己夫家?”他这话这语气说得颇有些怒其不争的意味儿。   铃兰表现的十分不以为意,道:“我自然是想的,因此我才打算把这道菜送给爹爹,好讨他老人家欢心。而且若是我能治好娘亲的厌食症,那就再好不过了。如此一来,若往后我夫家有个难处,我爹娘也会念在我的一片孝心帮衬一把不是?”   周政道:“这只是你的一厢情愿,我听说令堂又有了身孕,还不知是个千金还是少爷呢。倘若是个少爷,这往后的家产自然都是你这个弟弟的,你一个嫁出去的闺女能讨得什么好,你现如今做的一切,还不都是为你的弟弟做嫁衣?”   “你说的这些怎会,你也说了,那是我胞弟,他若晓得我这个姐姐为他做了那么多,自然也会待我好。”   听到这里,周政轻笑,心思这女人可真是单纯到傻,果然没见过世面,骗她不手到擒来。   周政摇摇头,显得极为同情:“那弟妹怕是要失望了,毕竟你已出嫁,能与未来小公子见面相处的时日屈指可数,既如此,那小公子对你又有何情意。再说了,你莫忘了,你可并非他们所出啊。”   意思就是,你不是亲生的。   铃兰猛的看向他,脸色瞬变,眨了眨眼后,立刻又一副惊慌无措的样子:“那、那我该如何?姐夫你也瞧见了,我夫家这家境情况,我若不指望娘家打点一切,这、这往后的日子可如何是好?”   见鱼儿上钩,周政款款一笑,这才道:“我倒有一计。”   周政回去后,与沈柳交代一番,把打包带回的知了猴放在沈柳眼前。   “今儿去的巧,我刚到,就碰到她正准备把这些给许府送去。”又道:“许铃兰说了,她说这事要与夫家商议一番。这姑娘也真是的,她的夫家?那可不就是个傻子,能有什么能耐?“   “再有就是沈松夫妇,但是那个女人不过一介贱婢,能懂得什么?至于沈松,他心高气傲,一副不食嗟来之食的清贵姿态,怎可能接受许家的施舍。”亲家又怎样?关系再好又如何?一旦跟钱扯上关系,再好的感情也早晚崩坏。   沈柳坐在桌前,端起茶盏轻抿,听到这番话,扫了他一眼,随后嗤笑:“你说的没错,还当她有多大能耐,也不过就是个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一遇到苦头想的还是娘家人。我还琢磨着前些日子明明公然跟咱们叫板,如今又怎么来给娘送东西,却原来打得是贪财的主意,以为讨得了娘的欢心就能得些赏钱呢?这沈松怕也是病急乱投医,生怕自个儿子娶不上媳妇,也不管对方品性如何,上赶着将人娶了回来。”   “母亲说的是。”   “行了,晾她也没什么能耐。等明日你再亲自去一趟,记住,只要弄清楚她是怎么做的,剩下的就不用我教你了吧?”   “母亲放心,小婿心里明白。”周政看她一眼,冷冷一笑。   过河拆桥,又不是什么难事。   “夫人。”来人是罗鸣辕。   “相公,”沈柳立刻上前去,扯着他的臂膀关切道:“累吗?为妻让厨房给你炖了补品,这就让人给送过来。”   “父亲。”   “嗯。”罗鸣辕应了一声。   “政儿,你先回去吧,哦对了,阿瑜怀了身孕脾性难免不好,你就多担待点她,她也是自小便被我娇养惯了的。”沈柳看他一眼,语气更是淡了:“我知道你忙,但是再忙也不能日日在外留宿。阿瑜此时正是需要你的时候,你应该多陪陪她,更何况她这又是头胎,心里不免紧张。”沈柳说这话虽语气淡淡的,但是话里话外却不乏暗示。   周政自然明白她的意思,面含愧疚:“母亲教训的是,是小婿疏忽了。这几日酒楼的生意有些不好,有许多客人反应咱们酒楼的肉不甚新鲜,父亲为了这事没少来回奔跑。我看父亲忙,总想着能给他搭把手,这样也好教父亲多多休息,若是累垮了,担心的不还是母亲。”   沈柳面上蓦地有些红,抬眼看向罗鸣辕,后者冲她笑笑,摇摇头,对周政道:“由得你在这里胡说,平白惹你母亲担忧。我又不是一大把年纪了,这么点事就累到了?”   “是是是,”周政笑着附和:“父亲说的是,是小婿多事了,这替父亲分忧的人选啊,还得父亲心里的贤内助啊。”   “去,你这孩子,越来越不像话了,快去看看阿瑜去。”沈柳满面羞红,佯装不悦,瞪他一眼。   “得嘞,那就不打扰您老两口了。”话音未落,人一出了屋子。   沈柳见人走了,也不再压抑自己的情感,轻移莲步,往前轻轻靠在男人胸口,端的一副小女人姿态。   罗鸣辕伸手抬起她下巴,笑得温润,“不怕旁人瞧见?”   “相公……”拳头轻捶了一下,语气娇嗔。   罗鸣辕不再言语,只伸手拦住她的肩膀。   沈柳轻轻吐气,伸手将人抱住,嘴角的笑是幸福的。只是她却不知,她抱着的这个男人,此刻一脸平淡,嘴角的笑隐隐嘲讽,也不知是对谁。   似乎察觉到自己勾起的嘴唇,他伸手摸上去,就在不久前,他才跟另一个女人翻云覆雨。   周政站在院外,掂掂衣领,问道:“大小姐呢?”   “在屋子里歇着呢……”那丫鬟顿了顿。   周政刚抬起的脚停了下来,“继续说。”   “是、是大小姐嘱咐过,若是姑爷来了,还是到偏屋歇着吧,大小姐她不舒服,怕是不能侍奉您。”   侍奉?周政哼了哼,这位千金小姐,自持清高孤傲,分毫不将自己放在眼里,若非他几次用强,她这肚子里的种不晓得几时才有,何谈她侍奉自己。   既然她这么不待见自己,他又何必自讨没趣,不过一个女人而已,比她有趣的多得去了。   想到这,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另一张脸。   芙蓉面,远黛眉,巧笑倩兮。   周政走后,铃兰把被周政打包带走但是还剩了几只的知了猴递给沈砚,自己搬了个马扎坐在院子里一边择菜一边开始思考人生。   她答应周政会考虑,那么明后日或许他还会来一趟,到时就是谈条件的时候了。不过周政也不傻,他也说了,在签订协议书之前,她需要在鸣柳酒楼做一盘子知了猴试试效果如何。若是反响不如意,协议自然也就吹了。   沈砚一直蹲在旁边,见铃兰一会嘟嘴一会皱眉的,推了推她。   “什么?”铃兰看她,似乎还没反应过来。   沈砚指指她面前的菜,“不够。”   铃兰低头,哦,就一道豆角,肯定不够吃。   不知不觉到了晌午,得开始烧饭了,总不能让二老回来做给自己吃吧。   “走吧,去后院摘菜。”   因为天气热,大家吃的都少,铃兰就只炒了一道豆角,另外凉拌了一盘黄瓜。她看两个菜太少,就把三天前自制的黄豆芽拿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嘿嘿沈砚装傻那么久,偏偏演技又差,不如下一章咱们让铃兰揭穿他如何? ☆、苹果园      其实自制黄豆芽她只是听别人说过,还真没自己动手过,也没亲眼瞧过别人做,只是凭着感觉自己慢慢来。头一次做她没敢泡多,就泡了半斤豆子,先练练手。   她揭开上面的白纱布,见豆子出芽还不是太长,兴许是时间短的原因吧,不过差不多也能吃了。   不管沈砚是真傻还是假傻,他都好奇这是个什么鬼东西。于是在最开始,他见媳妇“浪费粮食”的时候就跟沈氏夫妇告了状。   铃兰耐着性子跟他们解释,因此三人见饭桌上又多了一道他们没见过的菜色也就没那么惊讶了,总之有的吃就行。   铃兰见他们吃的津津有味,一盘清炒豆芽很快就见了底。她端着碗悄悄存了心思。   沈府的人她一个都不相信,更不相信周政许给她的承诺。她只相信自己,所以对周政,她丝毫不能马虎。   知了猴一年中也就那么个把月,她不能把全部的希望放在虫子上。   也不知这三人是没吃过还是真的没见过豆芽菜,一会她就再泡些豆子,等泡好了就拿去送人,也好间接打听打听,这个朝代是不是真的没有豆芽菜。   若真没有,那接下来就是发挥她的聪明才智的时候了。   吃完午饭,沈母收拾碗筷洗刷,铃兰在旁帮忙。   她眼珠转了转,温声问道:“娘,我既是这个家的一份子,那我有些事想问问您。”   沈母疑惑,她就是个丫鬟,什么都不懂,能为她解什么惑?不过还是点点头。   “你问。”   铃兰取来水桶放在边上,看着沈母把洗刷后的水一瓢一瓢舀进去,这是一会拿来给牛喝的。   “娘,咱们的苹果园,平均一年能有多少收益?”   沈母思索了一会,道:“我一个妇道人家,对这些也没什么研究,都是你爹打理,我跟着打个下手,只是收了钱却是放我这里的。”   铃兰一听,笑道:“爹真贴心,事事为娘考虑。”   婆婆身为丫鬟,被家族里的少爷瞧上,即便做个通房也会被人认为是福气,更何况她还成了正妻。这份殊荣,搁谁身上都会有种懵逼的既视感。想来公公也是想到这一点,这才把家里的财政大权通通都交给了婆婆,也好让她安心。   沈母当然明白儿媳话里的揶揄,不由得一笑,跟她说起苹果园的事。   当时沈松带着妻儿离开沈家,沈老夫人为了面子,自认很大方的一出手就是四亩田地。只是大家都是种地的,土地的质地好不好,只需明眼人一看就能知道。   但是沈松一个大少爷他懂什么,一开始种地的时候,四亩地全都种了小麦,但因其中只有一亩良田,是以收益并不好,再加上他又是头一次种地,尤其三亩沙地,收益更是以颗粒计算。   起初这一家三口还在茫然这是怎么回事,一样的管理和播种,怎么差距就那么大?后来还是于村长实在看不惯他们这么糟蹋土地提点了番,沈松这才恍然大悟。   沈松的心倒也宽,他并不急,只是慢慢摸索,最终敲定在沙土地上种了几十棵苹果树,占地将近一亩,又在果树前面种了些番薯,留着下饭,而果树旁边挨着的另外两亩沙地,则是棉花大豆各一亩。   铃兰点点头,沙地挑植物,种这些农作物确实是个好选择。至于苹果树的收益,铃兰听沈母娓娓道来,不由得啧啧叹气。   半亩多地种了有二十多棵果树,一年下来,最好的收入也就二十两银子,换算下来,也就四千来块钱。   “这么少?”铃兰十分诧异。后一想,这不是在现代,科技没那么发达。在古代,农药这种东西根本没有,而且肥料的供给也没现代那么肥沃,收益自然也就不能跟现代比。   沈母笑笑,道:“村里孩子也多,每年苹果成熟了,少不了他们偷偷捣乱,都是些孩子,又不能计较……”如此下来,还能有什么盼头。   铃兰了然,这倒也是桩无可避免的事。   “那娘,这些水果您跟爹都是怎么卖出去的?难不成自己一个一个的在这县城里卖?”那要卖到猴年马月?   若是往外批发,那势必得找中人,可千万不要跟沈府扯上关系啊。   但是看婆婆明显不悦的神色……   “当初你爹找过中人,只是……只是当初咱们的情况着实说不好……”中间又有沈府的人横插一脚,这中人,自然也不愿得罪他们,“是大小姐给的销路。”   “姑母?”沈瑜一看就不像,那这个大小姐就只有沈柳了。   果然啊,又是沈府。   “沈府有门路,一向由大小姐负责,当时是由孔镇长引荐的。”当时若非孔镇长出言相劝,怕是沈府会为难他们到底呢。   铃兰颔首,沈柳啊,以她对公公的憎恶,啧啧,这真是个不好的消息啊。她本以为,公婆这么能干,每年的帮工费加上苹果园的收益,家里起码能存些底钱,现在看来怕是别想了。这每年苹果销售的出路都是沈府给安排的,沈府既然出力,那肯定得要报酬的。这报酬,自然也就不能少了。   那以后倘若她想发展果园,这销路岂非还得仰仗沈柳?   阴魂不散啊。   “可是为什么不找我娘家帮忙呢?”   沈母道:“许老爷帮了咱们不少忙了,你爹不愿再给他添麻烦,而且大小姐给的价格也算合理,你爹也就应下了。”他倒是不想应的,只是有些事情也由不得他。   沈母又道:“咱们去年的果树收成要比往年好些,这大小姐就看上了,她曾遣周政来找过我们,说有意拿良田跟咱们换果园。”那时他们才明白过来沈府的意图,原来给他们提供销路是假,他们只是在观察,观察这片果园在日后能有多少收益。   铃兰没说话。   沈母似乎有些哭笑不得,“你爹的脾气啊,一辈子都这样了,怎么可能答应。”既然明白了他们的意图,自然不能如了他们的愿。只是也不知这往后,沈府又会怎么刁难他们。   铃兰笑了笑,也是。   她道:“我跟爹的意思倒是不谋而合,这果园咱不卖。等过两天得了空,咱再一起买些果树种上,然后咱再买些家禽养在果树里。”至于置办土地的事,她想暂且搁一搁。   说实话,她是真的不喜欢种地。与其种地,她宁愿多费些力气做做生意。   比如开开店啊,做个老板娘什么的。当然,以她爱走捷径的性子,前提肯定是要把该属于公婆和沈砚的家产夺回来。   没有空调冰淇淋的日子真是不能忍,铃兰抹了把汗,万分同情的望着公婆远去的背影。   她看看天,可谓骄阳万丈,把门口那俩货往地下一放,肯定没多久就能吃上香喷喷的烤狗肉,也难怪公婆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   夏收夏种忙完都十来天了也不见老天爷下场雨润润土,地里的种子好些没有发芽破土的。若是再这样下去,莫说公婆了,便是整个临水村的人,怕都要自己踩水车抽水了。   一想到这里铃兰就浑身难受,千万不要了,她不想再做帮工了!   她靠在门前的桐树下,枝繁叶茂的大树将她罩在树荫下,她看着沈砚挑起扁担,拿着两个木桶出来。   然后沈砚站在她对面,目光如炬。   这孩子,看她干啥,她又不是要偷懒。   “走吧。”二老交代了,他们小夫妻俩的活就是把菜园里浇上水。有些蔬菜已经过了季节,也该打理一番种上别的了。   —   已是月底,天边残月朦胧,星辰疏淡,月光淡淡地洒在树林里。   傍晚时分得了周政送来的消息,说是明日一早来找她。   铃兰举着灯笼兴致勃勃,身侧沈砚一如既往地陪着。   铃兰有一句没一句跟他闲扯:“相公,我总见你独自一人,难道你没有小伙伴吗?”   沈砚摇头。   “说话啊。”见他不应自己,铃兰回身看她。   沈砚再次摇头。   铃兰:“……”她要是不回头,是不是她催一次他就摇一次头?   “为什么没有小伙伴……别摇头,说话。”她说着又在树上捉了一只。   沈砚道:“他们说我傻。”   “所以你就每天都一个人?”   “不是,有骨头。”   那只货,铃兰不想提它。   她笑:“你傻不傻自己还不清楚?听他们瞎说。”   “我不傻!”他瞪着眼睛强调。   “嗯嗯嗯不傻,”铃兰看看树林深处,月光太淡,烛火照亮的面积又有限,只能瞧见前面漆黑一片。   她转身,笑着又道:“我也觉得相公不傻。”一切举动都似不经意般自然,她说完越过他往回走。   她身后,沈砚慢慢转身。他望着渐渐远走的她,她手提着油灯背对着他,因此瞧不见她此刻的样子,只能看见灯罩里的烛火随着她手臂的摆动轻微摇晃着。   他渐渐眯起了眼睛。 ☆、谈生意      铃兰回到家,二老的房屋里烛火已灭,看来是歇息了。门口狗窝里,骨头冲她哼唧两声又趴了回去。因它突然站起来而毫无防备被甩了出去的稀饭十分傲娇的拍了它一爪子,然后重新在它身上又窝了个姿势睡去。   “喵——!”觉都不好好让喵睡!丫不拍你拍谁!   铃兰感慨,这个家里,连条狗都不是好惹的啊,看把这喵星人惯得都五迷三道的。   她进了灶房,把知了猴倒进小盆子里,然后撒上盐巴,这才回了房间,脱衣上榻。   沈砚一路跟了回来,默不作声的洗漱完毕,继续打地铺睡觉。   她到底是什么意思?已经发现他是装傻还是只是随口说说而已?   他又是哪里露了破绽?   夏季天亮的早,铃兰心里惦记着周政今日或许会来找自己的心思,早就醒了过来。透过窗户可以看见外面的天色才刚蒙蒙亮。   铃兰打个哈欠,一转身就看见几步远外铺了张竹席,竹席上又铺了床被褥,沈砚平躺着,双手交叠置于胸口,很规矩的睡姿。   铃兰视线淡淡的又转了回来,再次翻身面朝墙,准备睡个回笼觉。   再次醒来时是被家里公鸡的啼叫声吵醒的,一声一声极其刺耳。紧接着又是骨头的吠声,果然不消一会整个村子都热闹了起来。   在古代,尤其这种乡村,晚上并没有什么娱乐的节目,于是吃了饭没多久也就睡下了。铃兰睡得不算早,但是因为习惯了这种作息,到了这个时间就没了睡意。这会子醒来,就准备穿衣下床。   然而就在这时,打地铺的沈砚突然一个翻身侧躺下来,倘若他不是闭着眼,这对视线可就堪堪落在她的身上。   铃兰扫他一眼,并未说什么。她没那么矫情,更何况在古代并没有吊带睡衣之类的东西。他们里面有套中衣的,晚上都是穿着睡。而铃兰晚上睡觉,更是裹得严严实实的。   反正她没什么好羞臊的,于是全程淡定目不斜视的将罗裙一一套上,这才出了屋子。   装!让他装!   沈母已经在烧饭了,铃兰主动将拌好的鸡食拿去鸡舍,这才忙着洗漱,就见沈砚也开门走了出来。   两人视线对上,铃兰笑靥如花,“嗨,相公,早上好啊。”   沈砚:“……”   看着自家小青梅弯腰洗漱的背影,他整个儿懵逼了。   大门开着,骨头领着稀饭在门口遛弯儿,这会子看见沈砚,眼睛瞪的溜儿圆,欢快的跑了过来,然后抖了抖浑身的毛往沈砚身上蹭蹭。   “汪汪!”叫的特欢快。   喵星人稀饭被骨头那一跃吓了一跳,浑身顿时炸毛,整只喵往后直接翻了个跟头,猫眼圆溜溜儿的!   能不能提前打声招呼啊!   “砚儿,傻愣着做什么,给为娘提桶水过来。水缸里的水没了,昨儿傍晚忘了往里添水了。”   沈砚一脚把卖蠢的骨头踢开,默不作声的把木桶绑好了丢进井里,然后转动上面的轱辘。   沈砚见她洗完脸,又默不作声的递了毛巾过去。   铃兰接过,友好一笑:“谢谢,”   沈砚:“……”   吃完早饭没多久,周政就带着人过来了,她收拾一番,沈砚作陪,带上昨晚捉好的知了猴,跟着一起上了周政的马车。   马车不大,但也绝对不小,外观十分华丽气派,里面更是能容下不少人,倘若拿床软塌,都可以在里面舒舒服服的睡上一觉了。   妥妥的一只壕!   要说这周政,还真是会享受,马车里放了张小型食案,上面是各色茶点和酒水。   当然还有一位中年男子,便是临水镇的孔镇长。   孔镇长是周政请来的中间人,这也是铃兰的意思。他们既然要合作,那么总要有份文书才好。既然有文书,肯定就要有见证人。于是在临水镇颇有威望又曾给沈氏夫妇作过保的孔镇长便被二人请了过来,   要说这见证人请的是孔镇长,铃兰也是有别的心思的。   文书虽然是个保障,但倘若一方不想履行,只要稍微使些手段,像沈府这样的,也并非难事。   请了孔镇长就不同了,孔镇长毕竟是一镇之长,儿子孔孟清又是归隐镇书院的教书先生,镇上的孩子多数都是他的学生。即便沈府要毁约,只要孔镇长禀直坚定的站在铃兰这一边,沈府无论如何都是要好好掂量掂量的。   “孔镇长。”铃兰微微一笑,给孔镇长规规矩矩的施了一礼。“听公公婆婆说起过,您曾给咱们家引荐了苹果的销路,铃兰这才斗胆又麻烦了您一回。”   孔镇长温和笑笑:“丫头见外了,也不是什么麻烦事,左右我也得空,难得你们也肯信任我。”   周政随后也上了马车,他拱手也给孔镇长行了礼。   孔镇长摆摆手,道:“这里离平遥城也有一段距离,你们不是说是要去酒楼试试反响吗?若是再不走,可就错过了晌午饭的时辰,到时酒楼里哪还有客人。”   “是是是,孔镇长说得是。”说罢便让外面的人赶车。   上回去平遥城铃兰坐的是牛车,脚程慢,赶到平遥城用了三个时辰。这次是上好的马车,脚程自不必多说,他们到城内时,恰恰正是晌午时分,也是酒楼里人最多的时候。   鸣柳酒楼在平遥城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了,外观大气,里面布置的更是富丽堂皇。酒楼分两层,下面大厅,上面雅间。此刻正是午膳时辰,但是大厅里客人却算不得多,但也不少。又因地处边关,与邻国相近,经常有他国商队来此交易,因此还能见到几个有异域风情的人士。   周政将人带到酒楼,在二楼安顿好孔镇长,便亲自领着铃兰进了酒楼的厨房。   鸣柳酒楼颇大,因此厨房也颇具规模,里面掌厨小厨打下手的忙的不亦乐乎。他们见东家来了,纷纷停下手里的活计,周政跟他们大致说了来意。   一时间厨房里的人集体看向铃兰。   “那你外头的生意怎么办?”外面的客人都点了菜,可都等着吃饭呢。   周政道:“这个自然简单,稍后我去跟他们说,就说咱们这儿的厨子又研究出了一道新的菜色,今天请他们免费品尝味道如何。”   如此一来,他就不需要费尽心思让人上前去一一介绍一盘虫子。倘若是旁的菜,只要酒楼里的伙计在招呼客人点菜的时候提一提便可,而眼下这一盘虫子可不行。   铃兰点点头,心里赞了一声。   掌厨的是个身材高大的壮汉,此刻正值盛夏,厨房里油烟火星重,热的是满头大汗。   他见老板带来一个十六七岁的丫头片子,还要他们停下手里的菜把厨房让出来,心里不免忿忿。   “周公子,你这是为何?我自认厨艺在这平遥城也算得上是顶尖的,自打我在您这里掌厨,还从未碰到过被客人——”   尤嵘作为一个颇有傲气的厨子,最不能容忍的便是有人质疑自己的厨艺,一时间态度和语气都甚差。   周政早就习惯他的脾气,也不想与其多说,冷冷道:“我是在命令你,而非征求你的同意。怎么?你有意见?”   不过毕竟尤嵘的厨艺确实在那里摆着呢,岳父本人也对他客气有加,他还真不能太过驳了他的面子。于是又缓和了语气道:“尤掌厨这说的哪里话,你的厨艺如何我还不清楚嘛。这位姑娘是我弟妹,也没旁的意思,就是想占用你的地盘做道菜而已。我保证,绝对会让你大吃一惊。”   端人家碗服人家管,尤掌厨再不服也只能听命,他狠狠瞪了铃兰一眼,面上十分不屑。心道一个丫头片子做的菜,顶天了也就是些家常菜。不过厨子嘛,除了厨艺外更着重的是创新。虽然面上很不屑,不过心里仍然多了几分好奇,毕竟是东家亲自领来的。   不过因为刚才自己态度有些恶劣,碍于面子他也拉不下脸去问,只好酸了一句:“小丫头片子还想做厨子?占了老子的厨房是准备做什么珍馐佳肴?”还把人赶出去不给看。   态度果真差啊!好想喷他:君子远庖厨啊!   周政浑身上下都透露着浓浓的混吃等死的气场,所以只要酒楼不亏本,他乐得做甩手掌柜。若是把酒楼交给这种人,那下场只有一个。   铃兰方才刚进门的时候就注意了一下,发现这酒楼生意在周政的带领下竟然也不错,看来这里的厨子出力不小啊。   经营手段再好也只能是辅助,厨艺什么的才是终极利器啊。   她状似不经意的看了眼那个叫尤嵘的男人,以后倘若她当真收回了这酒楼,那这叫尤嵘的壮汉可就是现成的掌厨了。   必须不能得罪。   眼下听他这么问自己,自是明白她要求将人全数赶出厨房这番在别人看来十分神秘的举动已经成功勾起了他的好奇心。   于是铃兰冲他友好一笑:“尤掌厨言重了,放眼整个平遥城有谁不知道您的厨艺?我可是听说了的,就这连平遥城的守城大将军都经常上这儿来吃饭,还点名了要您做的饭菜。我不过班门弄斧,谈不上什么珍馐佳肴。当然,倘若尤掌柜愿意屈尊留下指点一番,铃兰也欢迎之至。”   尤掌柜哼了哼,脸色也比之前好了些。   铃兰掐准了又道:“若是尤掌柜不得空也没什么,稍后待我做好了,只愿尤掌厨肯赏脸来品尝指点一番,铃兰也倍感荣幸。”   这块下台阶送得多及时多好啊,你要不顺着台阶下那就是傻子啊。   于是尤嵘紧绷不悦的脸色缓和了下来。   “小姑娘家的,眉清目秀,还是别学咱们这些爷们儿整日里混在这烟熏火燎的地方的好。”说完领着其余人出了厨房。   铃兰:“……人各有志。”   周政道:“那接下来,就交给你了。”   知了猴的几个做法铃兰早已熟记在心,她熟练的浸泡、清洗然后锅里放油,开始挽袖准备。   沈砚看着她,见她没有搭理自己的意思,只好自个儿随便找了个凳子坐下守着。   许是因为知道了自己装傻被铃兰发现,再装下去反到没什么意思了,于是便敛了身上特意装出来的傻憨之气,安安静静的坐在一旁。   他虽着一身粗布衣裳,但是因为少了憨态,身子挺拔笔直,倒是难得的养眼。   铃兰感受到身后的目光,抽空往他那扫了一眼,见他这幅模样,一怔愣,随即嗤了一声,秀眉微扬。 作者有话要说:  二十号晚九点,恢复更新 ☆、谈吹了      半个时辰,一盘盘的知了猴陆陆续续被端上了桌子。   二楼包间封闭性很好,隔音也不差,是以铃兰并不知道他们的反应。但是她站在楼上楼栏处,对一楼大厅的一切一目了然。   果然,全场一片哗然。   铃兰又回了趟厨房,把特地留给孔镇长的一盘知了猴给装起来,打算拿去给他。   孔镇长原先坐在桌子旁边,这会子已经离桌子有些微距离了。   “这这这就是孟清所说的什么劳什子珍馐?”这分明就是虫子,他昨儿晚上还在自家院子的   树上见到过呢!唯一的好处就是夫人在见到树上的虫子后往他身上扑了过去然后嘤嘤嘤的求抱抱求安慰!   但他也不能丧心病狂的拿这玩意儿回去只为让夫人扑他吧!   沈砚还在外面没进来,铃兰瞧着好笑,把装好的知了猴放在边上。   “孔镇长,即便我再胡闹也不会骗您不是?既然孔大哥都说了,您不妨尝尝看?我这儿还专门给您留了一些,一会咱们回去去时您带着,给孔夫人也尝尝鲜?”   孔孟清,孔镇长的独子,也是归隐镇的教书先生,许家小妹就是其学生,因此铃兰认识他。   当时沈老夫人寿诞,他代替孔镇长出席的。   孔镇长看着那一盘虫子,一开始他是拒绝的啊,但是在他看了一楼大厅一片嘈杂的赞叹声和周政面上掩不住的喜悦一个人静静地吃了一半后,他也忍不住夹了一个。   铃兰做的是一盘最简单的油煎知了猴。   外观油亮,内里焦酥,入口香脆。   孔镇长吃完一个吃第二个接着第三个……   铃兰一笑,看向周政:“怎样?”   周政放下筷子,沈桥把早已备好的文书递了过去。   铃兰淡淡一笑,又将文书推了回去。   周政脸色顿时不好了,“这是何意?”   铃兰道:“即使不看,多少也能猜到你这上面写的是什么。”   “所以呢?”   “我有自己准备。”   一直沉默的沈砚将文书放在了周政面前。   铃兰做出请的姿势,微笑道:“周公子不妨瞧瞧我开的条件再作打算。”   要说这声姐夫她还真叫不出来,叫姑爷吧又有一种自己是沈府丫鬟的既视感,权衡之下,铃兰觉得还是叫周公子,总之不失礼便是。   铃兰的条件很简单,她不要现钱,她要利润。   她提供免费的知了猴,并愿意把知了猴的做法写下来交给尤嵘,让他加以改善。期间若是亏了,她分文不要。可若是挣了钱,她要所得利润的三成。   这种高档酒楼,一盘知了猴的价钱想也不会低。   至于这知了猴的做法,正所谓万变不离其宗,即便她不告诉尤嵘,凭他的厨艺与对新鲜菜式的狂热研究,想必过不了多久就能超过自己。与其如此,倒不如大方一回,卖他一个人情,日后若想将其纳为己用,兴许会更容易些。   在周政看来,铃兰这无异于狮子大开口,他当然不会同意。他当初以为只要出钱把这些虫子买下来便可,却没料到她竟然要分成。   铃兰道:“这就是我的条件,你若同意,孔镇长在,若不同意,我找下家。”   周政冷着脸看了她许久,缓缓道:“不就是几只虫子,不需要经由你手我也能抓到许多。你跟我谈这种条件,简直不自量力。”说罢拂袖而去。   铃兰在后面又道:“周公子若是考虑清楚了,明日铃兰在临水村候着您。”   孔镇长自然也看了那份文书,摇摇头:“我不觉得周政会答应你。”   铃兰笑道:“答不答应明日再说,只是今天让您白跑一趟了。”   “无妨,”孔镇长挥挥手,温和道:“权当是锻炼筋骨了。”   三人刚出了酒楼就被掌厨尤嵘追了上来。   铃兰笑了笑:“有事?”   尤嵘一改先前的高傲,搓着手笑道:“你……你那个什么知了猴我吃了。”   “如何?”   “美味!”尤嵘竖起大拇指,“绝对美味!我竟不知这玩意儿还能这么好吃。”   “你不知道的还多着呢,我这还有许多你没见过的别的菜的吃法。”铃兰得意一笑,故意吊他胃口。   果然尤嵘眼睛一亮,刚要说话就被铃兰抢先道:“可惜你们东家没答应我的条件,看来咱们是没有合作的机会了。咱们走吧。”   “哎哎哎你先别走啊——”尤嵘急了,伸手就要拦人。不过沈砚哪能让他碰到铃兰,手臂一挡一挥将人推的倒退了几步。   周政这人可真不会做事啊,他再怎么不悦也不该将孔镇长置之不理。他们出来时马车已经不在了,看来已经被周政驾走了,如此他们只好自己掏钱租了辆马车往家赶,还要将孔镇长送回归隐镇才能回临水村,希望天黑前能赶回家。   两人把孔镇长送回家,又马不停蹄的继续往家赶,到家时沈氏夫妇已经吃好了饭。沈母见他们回来,把锅里留的饭热了端上来。   铃兰进了正堂,对沈松一摊手,笑嘻嘻道:“今儿没谈成。”   今儿没谈成,也就说,只是今天没谈成。   沈松温和笑笑:“无妨,先吃饭,有事明日再说。”   坐了一天马车,早就累的不行,铃兰草草吃了两口就出门了。沈砚见此搁下碗筷,道:“我去看看。”   铃兰也没走远,对方动静那么大,其实就算守在家门口她也能看清。   还不就是周政,他果然派人来这里找了。这知了猴,在这季节,但凡有树的地方遍地都是,他想捉,自然不是难事。   只是这知了猴捉了之后要怎么处理,恐怕他就是不懂喽。等明日他捉的这些知了猴全数变成吱吱叫的知了在他眼前飞来飞去,看他不吐血才怪!   这也是铃兰有恃无恐的原因之一。   前方灯火众多,在树林里晃动,隐隐传来说话声,铃兰撇嘴轻笑,转身回家。   天大地大睡觉最大!   沈砚依旧睡在地上,他几次欲言又止都不知晓该说些什么好,而偏偏铃兰又不主动问,这更是让他辗转难眠。 作者有话要说:  从明天开始恢复更新,可能明晚更新的时间会晚,不过一定会更,宝宝们可以第二天来戳我么么哒不晓得晋江明天还抽不抽/(ㄒoㄒ)/~~ ☆、壁咚      三伏天,日照当空,炎热无比,沈氏夫妇去了地里,正跟村里人商量再过几日若是还不下雨,怕是真要抽水浇灌了。铃兰把家里该洗的衣裳收拾完了放在木盆里,准备拿出去洗。   沈家跟村里其他住户之间刚好横着一条河流,河流对面住的是跟沈家交好的邻居郭家。   铃兰端着木盆,找了块大石头,眼皮时不时抬起看向对面。   稀饭眼睛瞪的溜儿圆,弓着身子伸长脖子死死盯住水面,毛绒绒的小尾巴一颠儿一颠儿的。偶尔有鱼儿冒泡,就听它嗓子里呜呜直叫唤。   郭家两个儿子都娶了妻,长子郭耕跟妻子孙梨白是同村人,两人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了。虽然经历过波折,到底守的云开。   次子郭耘的妻子倒是值得一提,是归隐镇三大家族之一的李府的管家的女儿李甜甜。听说李管家尤其疼爱这女儿,有次来收地租李甜甜也跟来了,后来村里人就经常能看见这李管家的女儿隔三差五的就往临水村跑一趟,每次都是找郭耘。   这事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李管家肯定不愿意啊,可也架不住女儿的娇蛮,只能嫁了。   对面妯娌俩人都在洗衣服,铃兰边洗衣服边听八卦。   李甜甜从小生在大户人家,虽然是丫鬟,但是母亲是李家少爷的奶娘,父亲又是得宠的管家,她在李家也称得上是半个小姐了,自然养了一身娇蛮的性子。听说一开始性子还有所收敛,后来时日久了,隔三差五的就爱刁难人,尤其是郭家长媳。   这些还是芒种时,从隔壁田里的几位八卦婶娘嘴里听来的。   然而李甜甜此刻却是笑得一脸无害:“前两日还听村口的褚大夫说呢,姐姐这身子不好,得好好将养,可不能这么劳累,这衣服还是交给我来洗吧。”   铃兰心道,难道传言有假?   “你听她说完。”   铃兰心思全拧在一块儿了,突然冒出一个声音被吓了一跳。   “……你属鬼的吗?”脚步声呢?   沈砚随手丢了条小鱼干给稀饭,铃兰瞪他,就见他下个一秒蹲在自己身边,然后歪着头看着她笑:“骨头要吃我都没给它。”   ……所以这话说的是在讨好自己吗?   十六岁的年纪尤处于变声期,音色低沉沙哑,再加上他又刻意放低了声音,那每一个低哑的音节都像是……旁边柳树垂落的柳梢轻轻撩动水面。   昨天晚上他有多纠结她是知道的,因为他翻来覆去动静太大,搞得她也到很晚才睡着。   “你刚才说什么?”   沈砚揪了根草叼在嘴里,顺着她的目光,视线落在那棵两人合抱而粗的柳树上,似笑非笑道:“我说李甜甜的话还没说完。”   “嗯?”   仿佛是印证他的话,孙梨白刚拒绝就听李甜甜大着嗓门道:“大嫂你还跟我客气什么,还是我来洗吧。大嫂你呢,只管好好养身子,也好尽快给大哥添个大胖小子才是。”   哦,李甜甜是在孙梨白后面半年嫁进郭家的,如今已育有一子,今年三周岁,长得虎头虎脑的。而孙梨白至今无所出,说是自小便身子弱,大夫建议不宜太早怀孕。   但是,孙梨白今年已经二十有二。   又听李甜甜在那里叽叽喳喳的说,无非就是明里体贴说是为大嫂好实则暗里俱是却冷嘲热讽。最后估计实在是不耐烦了,孙梨白果真将衣服一撒手不管了。   铃兰坏笑,小声道:“让她叽叽喳喳的讽刺人,看吧,没好下场吧。”那么一堆衣服,慢慢洗吧。   沈砚摸摸一直在蹭自己的骨头的脑袋,摸出一条小鱼干丢给它。小畜生叼起鱼干尾巴一摇跑去找稀饭了。   对面李甜甜见人走远了,就在铃兰幸灾乐祸看她洗一堆汗臭熏天的衣服时,但见对方在一堆衣服里挑出一件女子的罗裙粗鲁的丢在地上,然后狂踩一气,嘴里还愤愤然的咒骂。   铃兰:“……”不是说乡下民风多淳朴吗,这又是什么彪悍作风?   河流并不甚宽,所以断断续续的能听到一些话。只是听来的话让铃兰有些纳闷。   什么“也下得去手”“心狠手辣”还有什么“揭穿”的话。   方才孙梨白走时抬头往她这里看了过来,还友好的点头微笑了下。孙梨白在这个乡村的姑娘里面,肤色也称得上是白皙的,她面容姣好,那一笑也是娴淑温婉,怎么就跟“心狠手辣”扯上关系了呢?而且村里人对她的评价也很高啊。什么孝顺公婆知进退啊,什么以夫为天之类的,总之都是好话。   她皱眉。   对面李甜甜终于消停了下来,她抹了把汗,把脏乱不堪的罗裙丢进水里。她往铃兰这里看了一眼,伸手掐腰冲铃兰哼了一声,然后又做了个鬼脸。   铃兰失笑,果然娇蛮。   艳阳高照,河面水流缓缓,头顶大树偶尔被风拂动几下树枝,铃兰低头洗自己的衣裳,只有旁边稀饭喵追着骨头汪的尾巴来回打圈。   沈砚吹了声口哨,双手枕在脑后,躺在她身侧,双目轻阖。   铃兰见他这么舒适,嘴一撇,嗤了一声。   然后下一刻就听他接话:“左右你又不接受我的帮忙,我为何非要自讨没趣儿。”   帮你妹的帮,她昨天忘记趁着天黑洗了,所以今天这堆衣服里有她的肚兜,能让他帮吗?   但他这说话的语气一时间让她还真有些不习惯。   于是凉凉道:“你还不如继续装呢。”   “那可不行,如此一来,娘子岂非成了第二个郭家大嫂?”语气十分戏谑。   铃兰一咬牙,还击:“你咋知道自己不是第二个郭家大哥?”   夫妻俩没孩子不能只怪一方好吧!   身后呼吸声滞了一下,铃兰得瑟一笑。   铃兰洗完衣服,踢踢沈砚,“喂,太沉了,我端不动。”   所以有劳壮士喽!   俩人回来时沈松正站在院子里跟一个大叔说话,那人手里还牵着一头母猪。   铃兰不解:“那是做什么?”哪知话刚说完,沈砚嘭的一声将木盆丢在地上,扯着她的胳膊就往屋里快步走去。   “你拉我干嘛?”   沈砚门一关,淡淡道:“你别管,好好待着。”   “可是衣服还没晒呢!”   “我去!”   你去还得了?那里面有她的兜衣,她得留着晚上晒!让他晒在众目睽睽之下那必须不能够啊!   “你等一下——”沈砚刚开了门她趁机钻了出去,然后声音戛然而止。   沈砚快速将人一把捞进屋里。   沈松和那位大叔都在屋里,猪舍里没有旁人,要不丢死人了!   本来这事也没什么,以前在乡下时,她也见到过狗交、配的。但是眼下是在古代,这里的人将这件事看得重了,铃兰心里不免也有些膈应。   沈砚低头审视她,见她脸色一点一滴慢慢变红,直到红得像是后院里种的红番茄一样,娇艳的好看,心里无声失笑。   她脸色通红,心里十分尴尬,舔了舔唇,小半天才道:“你……可以让一让了……”此刻她背靠着墙,他一手撑在她颈侧,低头看他,清亮的眸子里隐藏着笑意。   ——所以她这是被壁咚了?   她想找会静静,还有别问她静静是谁。   沈砚只是往后退了一步,继续看她。   铃兰低着头,却依然能感受到那份戏谑里的专注。   她抿抿唇,貌似她有点色厉内荏,只敢欺负“傻子的他”。若是放在他“傻”的时候,她大可拿以前“井边尿尿”的玩笑话来威胁他。   但是现在却行不通了,不说他并未做这种事,若她真说了,估计不好意思的还是自己。谁叫她仗着他人傻好欺负使劲儿坑他呢。   他不动,她动总行了吧。   屋里有昨天她刚泡上的黄豆,铃兰走过去假装是在查看豆子,不经意道:“你去把衣裳端进来,那么一盆湿衣裳,搁院子里碍事。”   能碍什么事,知道她那点小心思,沈砚也不揭穿,听她的话推门出去了。   终于到了晚上,铃兰心里犯难了。   这个洞房……她真的是打心眼里拒绝的,真的,她发四!   她想沈砚既然不是真傻,那么这几日从她坑他睡地上这种种迹象来看,他应该能明白她的意思吧?   而在一开始他也没有装傻强迫她洞房,想来他也应该不会突然就为难她吧……   晚饭后,铃兰帮着洗刷完毕,特地站在门口往树林里看了看。   周政果然还不死心,又派人来了。   周政站在一边,沈桥服侍在侧,时不时还督促下人们快些。   他们动静闹得忒大,再加上又是沈府的人,村里民众吃了饭也没什么消遣,纷纷从家里出来驻足遥望。   当然,既然是沈府的人,村民少不了又对公婆一家指指点点。   铃兰往前走了几步,周政似是察觉有人在看他,一转身就看见一个上身着粉色小褂,下身一件白色碎花百褶裙的女子往他这边看过来。   她笑得很自然,毫不掩饰地那种,似乎对他此刻的焦头烂额早已了然于胸。   铃兰挑衅完了,转身慢悠悠回了家。   啊,树林里那么多人,看来今晚她是要在屋子里洗澡了。   ……麻烦的是,洗完澡之后呢?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没了,大家别来了,因为修文的缘故,存稿本来也就不多,碰巧弟媳妇在医院又要人陪同,存稿很慢,我这个苦命的小姑子啊,所以作者最近几天只能尽量更新了【抱歉/(ㄒoㄒ)/~~】 ☆、同床【捉虫】      洗完澡,铃兰坐在凳子上擦头发。因热气蒸腾的缘故,那张清丽的脸蛋有些泛红,宛若三月桃花。   她琢磨半天,才咬牙道:“沈砚,要不我跟你换换?总让你睡地上也不公平。”   说完屏息以待,她是绝对绝对不会跟他洞房的。   至少现在不会。   他们之间还那么陌生,就连彼此说话都还未熟稔,三两句之后冷场妥妥无压力。   屋里瞬间静了下来,似乎除了彼此的呼吸声外,任何声响在此刻都是多余的。   铃兰见他不说话,很自觉得当他是默认了。   于是她抱着棉被躺在了地上。   特么的好硬!   铃兰转身背对着床,闷闷道:“早知道就不揭穿你了。”   少顷。   她背后,沈砚垂眸,无奈叹息,习惯性的捏捏额角。   在这个地方没有空调冷气,最多有把蒲扇扇扇风。好在铃兰也不是太畏热的体制,屋里两扇窗户打开,夜风徐徐吹进来,倒也驱散了不少热气。   她认命裹着从娘家带来的薄毯,胡思乱想间渐渐入睡。   铃兰是被外面的雷声惊醒的,轰隆隆的好似突破天际响彻在耳畔般,透过打开的窗户可以看见道道闪电划破夜空留下短暂银光。   沈砚已经在穿衣了,头也不回道:“雨水太大,地上潮气重,对你身子不好,你过来睡床上。”   不等铃兰搭话他转身看她,又道:“莫闹。”   一切举止言行都那么有条不紊,丝毫不似白日里瞧见的村里其他的一些莽汉。   那些莽汉,膀大腰圆,皮肤粗劣黝黑,言语粗鄙。   屋外雨水声哗啦啦的响,即便未瞧见,单冲这砸在地面的声音也能辨出水量多寡。   “我也去。”外面这么大的雨,他们肯定是要去打谷场。那么一垛垛的麦秸,若是真被雨水淋个透透的,不知得有多麻烦呢。   这是有人敲门。   沈砚拽住欲开门的铃兰,指指地上。   铃兰:“……”   虽然屋里未点灯,但是她发誓,这厮在笑!   “砚儿。”是沈父。   “来了。”言罢又压低声音道:“天色这么差,外面黑咕隆咚的,打谷场那边肯定一团糟。我跟爹去了忙完自家的少不了也要给别人帮忙,你留下陪着娘,听她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说完走了。   开门的一瞬,有冷风闯了进来,吹得木质窗棂嘎吱嘎吱作响。   铃兰啧啧两声,摸了把脸,有些忿忿。   这厮说话就说话,离那么近作甚。   本也不是矫情的人,再者她又不是古人,思想上没那么古板,当下叠了毯子放在衣柜里,又把席子卷起来立在一旁。   等穿好了衣服,这才撑着一把油纸伞去了东屋沈母那里。   沈母正在穿蓑衣,见铃兰来了她也没跟这个儿媳妇客气,递给她一件蓑衣,语气有些急:“这老天爷也是的,明明白日里太阳那么毒辣,这到了晚上怎么说下就下。”   知道婆婆只是埋怨,铃兰也没接话,只道:“爹和相公去打谷场了,咱们也赶紧动起来吧。”院子后面是刚撒上没两天的菜种,菜苗稀稀拉拉的堪堪露个尖儿。眼下这么大的雨,要是没顾好,等雨停了,他们擎等着重新撒种子吧。   婆媳俩披着蓑衣,一个挎着篮子,一个手拿铁铲冲进雨里。   菜园子里菜秧被雨水砸的东倒西歪,菜畦上落了不少蔬菜,总之一片狼藉。   “娘,咱们刚种的菜要紧,这些还是暂时搁着吧,咱先把那片刚撒上菜种的地盖上。”   两个人一起总是快些,一个负责抱树枝稻草,一个负责小心铺盖,倒也没费什么功夫。   沈母还当眼前这个儿媳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姑娘,拿铁铲挖沟渠放水的体力活没舍得让她做,只让她挎着篮子摘菜。   铃兰没答应,把篮子往沈母怀里一推,道:“娘还是您摘菜,我怕我这手上一个没控制好力道再把菜秧扯坏了。”   “那好吧,你当心脚下滑。”   “儿媳知道。”   雨势越来越大,天边闪电雷声响的更急更猛,每一道银光都像是要将夜空撕裂般令人骇然。   铃兰心里戚戚焉,长这么还没这么狼狈过呢。好在菜园子几步远外就是条河,引水方便。引水的沟渠也是之前就挖好的,只是好段时间不下雨,这条沟渠小道被断枝落叶给掩埋了,她只需要将这些杂物扒拉开,将水引到河里就行。   蓑衣毕竟只是古人用龙须草编制缝合用来勉强遮风避雨的,并不如现代的雨衣轻巧方便。雨水淋在上面浸湿了草,整个蓑衣都沉的要命。   这具身体就是矫情,浑身上下都白白嫩嫩的,稍微使点劲儿都能留下一堆印子。铃兰握着铁铲这一通忙活,手心都红了。   “兰儿!”沈母已经摘了两篮子菜送回去了,眼下又摘了半篮子,可算是摘完了,于是挎着篮子叫人。却是疾风骤雨,声音刚喊出来就被冲的四下散开。   “兰儿!”   “哎!”铃兰拉着铁铲往回小跑。   婆媳俩回了屋,又将院子里该收拾的收拾,铃兰又把墙角的引水道扒拉开,这才换下已是半湿的衣裳。   那父子二人还没回来,沈母频频看向外面,眼底一片担忧。铃兰见她担心至此,却还忍着没去打谷场帮忙,想来定时公爹叮嘱了。   铃兰心里虽然也很担心,不过担心归担心,她可不会傻不拉几的往前凑。就像沈砚说的,这个时候的打谷场肯定乱糟糟如同一锅粥。她一个细胳膊细腿的姑娘家,到了那若是被人不小心挤倒在地可如何是好,怎么想怎么都觉得都是在添乱了。   “娘,爹和相公很快就会回来的,您别担心,我去给他们爷俩熬些姜汤去去寒气。”铃兰见婆婆眉头紧皱,于是道。   “我来吧,你烧火。”   “那行。”   好在灶房空间大,平时沈砚砍好的柴都是直接磊在墙边,这才有柴禾烧。   又过了小半个时辰,传来骨头的叫声。   “回来了!”沈母率先出了灶房。   铃兰心里也是一突,没来由的松了口气。听见外面婆婆不停的絮絮叨叨,公爹则耐心的一一作答。   忽然灶房门口一暗,铃兰不用看也知道是谁,道:“杵在这儿作甚,湿衣服换下来了吗?”   “这就去。”   “我叠好放在衣柜里了,你慢点,别把其他衣裳捞乱了。”   “嗯。”   铃兰端着姜汤进屋时,沈砚刚换好衣裳,前者丢给他一条干净的汗巾,“头发擦干。”   等他喝完,铃兰再去送碗时,东屋已没了动静,折腾这么久,想必二老早就累了。   屋里点着烛火,光线微漾,火苗时而蹿起时而明灭,偶尔“滋滋啦啦”的声音响起,两扇窗户都已关的严严实实,毕竟这么大的雷雨,吵得实在不行。   沈砚就坐在桌前,他的头发已全数散开,正拿着毛巾一点点擦拭。   他本身生得就不错,这是铃兰一早就知道的。此刻晕黄的烛光打在他的侧颜,他黑发散乱不羁的搭在肩膀上,一时间竟显得那样好看。   他见铃兰还站在门口傻愣愣的,皱眉道:“还不快进来。”   “哦。”   见她这幅样子,他眉头皱的更深,“你怎么了?”之前不挺好的。   铃兰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她揉揉脸,笑呵呵道:“没怎么,你就当我欺软怕硬吧。”   沈砚:“……”他不傻了她反倒还不高兴了?   铃兰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索性什么也不管了,脱鞋上榻,淡淡道:“我先睡了。”   之前不跟他睡在一张床上是不知道他是在装傻,如今不同了,既然话都挑开了,想必他也明白,自然不会强迫于她。   此刻她无比庆幸,这个床够大,躺俩人也绰绰有余。   第二天铃兰醒来时床上只有自己,她闭着眼睛静躺了几秒,伸手摸摸身侧。   温热的。看来他刚起床不久。   外面雨水还未停歇,倒是比昨夜里小了许多,淅淅沥沥的。   铃兰洗漱完,用完早饭,带着敬意与感激的目光送走了勤勤恳恳的庄稼人沈氏夫妇。   “你就这么不喜欢种地?”沈砚抱臂看她,嘴角轻挑。   铃兰送他个白眼,“别得了便宜还卖乖,要不是我,你早被爹打发下地了。”   昨晚淋了雨,于是铃兰再次光荣的感冒了。   沈砚轻笑一声,拽着她的胳膊,“走吧,爹跟娘交代了,让我陪你去抓药,然后寸步不离的照顾你。”最后一句他说得十分玩味儿。   所以说,要论穿越到古代铃兰最讨厌的是什么,除了在地里被晒成狗外,就是生病吃药了。   在现代多好啊,几个白色药丸吃了就完事了,省时省力。在古达可就没那么方便了,抓完药还得熬药,味儿熏人不说还苦的要命。   褚大夫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很随和的一个人,妻子康氏也是贤惠温婉型的。   夫妻俩苦口婆心:“丫头,良药苦口,记得喝完,连渣都别剩。”   铃兰是带着一身鸡皮疙瘩走出药庐的。刚出了褚大夫的家门,她就将药包丢给沈砚,“你熬。”   “好。”   铃兰本没想周政会这么快就妥协的,以至于他们在家门口看见那个锦衣公子时,不由得都是一愣。 作者有话要说:  礼拜四,晚九点一章 ☆、生意谈成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今晚伪更了,但是没办法,作者蠢的犯了个大错,就是知了猴每年从出到隐的这个时间段,之前是度娘出来了,后来怎么想怎么不对劲,就打电话问了我母上大人,母上大人说,知了猴每年出没的时间是初伏前十天至后二十天,算起来就是一个月左右。这是个大大的bug所以蠢作者给修改了一下,大家知道就好,不用再点回去看【其实你们也不会看对吧】【dog脸】 我说我放进存稿箱忘记设定时间泥萌相信么所以今天更新完了【默默爬走】 明晚没了,后天周六晚九点一更,下一章甜甜哦,看咱们男主不装傻后怎么对女主花式表白O(∩_∩)O哈!   周政还是一身锦服,瞧之风流倜傥,却是满脸疲惫,旁边沈桥给他撑着伞。他看铃兰的眼神十分复杂,当然也少不了愤怒。   周政本来还想再拖个一日,却意外接到将军府的人传来话,说是顾将军对前几日的知了猴很是感兴趣。   意思就是想尝个鲜,命他准备好呗。   只是……一想到那成群结队的蝉他就浑身颤栗不止。   无可奈何下,只能闷着一肚子火气来找铃兰。   朦胧细雨中,沈砚撑着油纸伞将铃兰护在肩侧。一把伞,有大半是撑在她那边的,她浑身无半点湿处。反观沈砚,一边肩头已湿了大半,可他却浑然无所觉。   他垂眸,淡淡看了一眼她,听她不疾不徐,侃侃而笑,邀人进屋,取来文书,最后再将人送走。   送走周政,铃兰坐在屋檐下开始盘算。   方才听周政的语气,似乎知了猴的反响在平遥城还是上佳的。而周政的意思便是,既然她答应了免费供应知了猴,那在供给上就不能出岔子。   这个问题铃兰早就想过了,村里孩子多,这个季节又过了夏种,很多孩子都闲在家里没事干。于是吃了药后,她在就近的邻里间寻了几个孩童来。   小孩子好哄,一听说夏季随处可见的虫子一只竟然可以得一文钱,纷纷鼓掌叫好,争着抢着要帮忙。   他们是答应了,不过铃兰也不敢胡来,而是让孩子们领着她找上了家里的大人。   这些孩子平时除了帮大人们送送饭,看个家,或者家里有牲口的放个牲口外,就是三五合群的聚在河边摸鱼捉虾,调皮的要死,大人们忙里忙外也看不住。如今乍一听这等好事,也都笑呵呵的答应,左右不是什么劳累的活,就随他们去了。能得些钱固然好,没钱也就由着孩子们玩闹,总比老是围着水打转让人踏实。   铃兰嫌一个一个找麻烦,头一天晚上,她就只找来了五个孩子。不过她也不急,临水村也就这么大,平时谁家里有只鸡咯咯哒叫两声大伙也都能听得见,更何况在孩子们眼里“这等赚钱的好事”了。   一传十,十传百,没两天连大人们都知道了。诚然庄稼人都是靠种地养活自己,但是去了每日开销再加上地租和赋税,一年下来也没剩什么家底。以往逢地里的庄稼忙完了,家里是有个男人都会外出谋个生计去,女人也会在家帮人缝补来挣些钱补贴家用。   是以如今听说有挣钱的门路,还是在村里不用外出,时间也正好是夜里,完全不耽误庄稼这等大好事,搁谁也不会放过。   只是大人们心气儿难免高,凑上去一看,竟全是些半大不小的孩子,嘻嘻闹闹一堆,每人一个小型竹篮子围着树打转。跟一群孩子抢零嘴钱,他们难免不好意思。便道左右是夏日,天气热,晚上太早也睡不着,全当是出来纳凉随便捉两只哄孩子玩,反正也不是什么坏事。   只是嘴上说是来纳凉,手上可没一个软的。甭管什么虫子不虫子,只要能挣钱,他们都乐意之至。   于是在供给这方面,铃兰完全是主导方,零压力。她现在不需要自己出面,每天晚上吃了饭就在门口支个摊子,擎等着别人给她送到跟前。   然后她等孩子们数完数,就当着大人的面把一个个铜板递到他们手里,看着他们咧着嘴跟大人一起回家。   能挣钱是好事,所以铃兰也怕他们太贪心,守着树林子转悠一晚上,等第二天知了猴全数变成会飞的黑知了就不好了。于是就跟他们定了个规矩。她有硬性条件,每天晚上必须在丑时之前把知了猴送过来,否则过时不候。   既然能挣钱,也就少不了存了心思的。村里人都知道,铃兰收这些知了猴是要供给给沈府在平遥城的酒楼的。一文钱一只,从傍晚吃了饭开始到丑时,每一家多的起码也能捉个百来只,算起来就是百文钱,这对庄稼人来说,可就真不是一个小数目了。   他们都这么挣钱了,那这负责在中间转运的铃兰可不就比他们挣的还多?   这其中就有整天围着村子遛弯儿拌嘴的冯氏。   要说这村子里谁的心眼多,冯氏认第一没人敢认第二。她面上虽然摆出一副不屑的样子,只说闲来无事跟大家一块凑凑热闹。实则早在第一开始她就一个人悄悄落单捉了不少知了猴。   然而让她措手不及的是,头天晚上还好好的知了猴,第二天全都变成了会飞的知了,全身黑乎乎的成群结队,特扎眼骇人。如此反复两日下来,她也算绝了心思,只乖得乖捉好了给铃兰送过去。   *   平遥城内,鸣柳酒楼可谓日进斗金。套用一句现代语,红红火火恍恍惚惚。   铃兰啧啧,一盘知了猴也就三十来只吧。而这三十只知了猴,在鸣柳酒楼就卖到了一两银子。   也就是现代的两百块钱!   他们本钱才多少呀,特么真黑!   不过对于这个价位铃兰丝毫不觉得有何不妥。   她和周政为求财,而有钱人图的是新鲜高兴,他们根本就不差这几两银子,可谓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更何况知了猴这东西,满打满算一年中也就一个月的时间,并非四季都能吃得到。而现在已经进了初伏天,余下也就只剩二十天左右,因此也就更显得珍稀了。说来也得亏了这些资本家,要不她这沉甸甸的钱袋打哪儿来?   铃兰算了算,一盘知了猴有三十只,能卖到一两银子,三七分算下来,去掉三十文的酬劳费,她能得的利润是三百文钱。   而她每晚能收到的知了猴在一千只左右,而这一千只知了猴按照每份三十只来计算,能有三十来份。按照一份三百文的利润,这三十份统计出来的利润就是九千文。   九千文就是九两银子。   一天就是九两银子,呵呵呵呵呵……   ……十分可观啊可观啊可观!   铃兰突然觉得她坑了村民,毕竟她的利润实在太多了!   不过一想想周政获得的利润比她的还要多,她心里那点愉悦立马就焉了。   等着!她早晚要把这酒楼夺回来。   此刻铃兰就坐在鸣柳酒楼二楼的雅间,对面坐的是尤嵘。   对方是个爽快人,大手一挥,端起酒杯哈哈一笑:“沈夫人,你是不知道,自打这知了猴从我尤嵘手里端出去后,我这名声算是响了起来。但凡是吃过这道菜的,”说到这里他伸出大拇指,原本就不大的眼睛更是眯成了一条缝,嘿嘿笑道:“对我那是赞不绝口!”   铃兰笑道:“那真是恭喜你了。”   尤嵘道:“这还要多谢夫人的慷慨才是,若非你毫不藏私倾囊相授,我又怎知这知了猴的做法。”   他将酒杯举到铃兰面前,语气坚定:“沈夫人,我呢就是一粗人,不会说什么好听的话,总之千言万语也表达不了我的谢意。夫人若是不嫌弃,我敬你一杯,往后若是有用得到我尤某人的地方,夫人尽管吩咐,我自当竭尽全力为夫人鞍前马后。”   古人啊,真好骗,不就是一盘知了猴,也能让他这么慷慨激昂。然而这不正是她想要的吗?不管尤嵘此刻是真心还是假意,她都不在乎,她有的是法子让这个厨子为她效力。既然他这么热爱厨艺,那她就成全他,回头再做几道小菜让他开开眼。   尤嵘放下酒杯又神神秘秘道:“夫人你是不知,自打这知了猴一出,平遥城有好几家酒楼客栈欲效仿之。只是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头天晚上捉来的知了猴分明好好的放着,结果第二天一早,啧啧……你是不晓得那场面……”   其实他本来是想说周政在一开始也碰到了这样的事,当时蝉围着满屋子飞窜直叫唤。周政的一张脸青的简直没谁了。后来还是不死心,在捉了知了猴,他命令人用开水将知了猴烫死。第二天是没变成蝉了,但是如今天气十分炎热,这些知了猴在第二天早上全都臭了……   臭了……不用想也知道周政的脸色有多差。   铃兰笑,她又不傻,才不会把需要撒盐巴这事告诉他们。   要说古代的好厨子比比皆是,就这知了猴,多做几次也都能做的差不多,只是这用盐腌制的法子却是不知道。只要这个法子不泄露,别的就都不用担心。   只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周政若真想知道,只需派人监视她,有些东西自然就会暴露。不过既然是许氏夫妇出面为她买盐,那这暴露的几率根本就很小好吧。   所以,有个靠山硬的后台,做什么都会得心应手。   更何况在一开始,她就已经利用这个后台为自己揭开了沈府的第一块砖。她现在只要顺着最初铺好的路子一路走下去,鸣柳酒楼早晚会落在她手里。   至于那些人配不配合,她可不在乎,要知道,每个人都是有软肋的。   她正想事情,突然尤嵘拿了锭银子放在她面前。   铃兰一愣,就听他道:“你别误会,我没别的意思。这不是头一天你来这里露了一手嘛,后来不晓得咱们顾将军是怎么得了消息,非要尝尝这道新鲜菜,要不……”突然意识到什么,他嘿嘿一笑,闭了嘴。   铃兰一下子也明白了过来,尤嵘的意思,若非顾将军要吃,恐怕周政还真不会这么快就来找她。要真拖起来,周政拖得起。   只是将军府位于城北,距离鸣柳酒楼还有一段距离呢,那位顾将军是如何得了信?   难道是爹娘知道她的事后,找了顾将军帮忙?顾将军出面说自己要吃哪样菜,那整个平遥城的人都得动起来啊。   看来回去要问问爹娘了。   说走就走,突然又是一愣,这才想起她还有个相公呢,他人呢?   铃兰皱眉,这次来酒楼,为了避开拥挤的集市,他们是绕路过来的,指路的是沈砚。她这才想起来,似乎沈砚对平遥城的路况十分熟悉。    ☆、摸头杀      尤嵘不知道她在想事情,自顾自道:“顾将军后来吃了知了猴,对此称赞有加,因此特地赏了我十两银子。这五两是我尤嵘自己给夫人的,权当是给夫人的谢礼了。”   铃兰回神,正要拒绝,尤嵘又说:“另外这也是我的私心。夫人也说了,夫人还有不少拿手好菜,倘若夫人愿意与尤某人分享……”说到这里他又不好意思笑笑。   他本就生得膀大腰圆,此刻这般搔头傻笑,着实滑稽。   铃兰倒没料到这人这般实诚,反正她本意也就是为了笼络他,自然就不会计较他话里想偷师的意图。反正以后这座酒楼也会一直由他来掌厨。   不过她也不能这么爽快就答应,尤嵘目前来看虽然挺实在的,但他毕竟还是周政的人。   她双肘抵在桌子上,面露为难之色。   尤嵘一瞧,心里沉了,觉得自己这要求可能过了,就挥挥手:“瞧我这张嘴,真是不会说话。夫人能把这知了猴的秘诀告诉我已经是大大的恩德了,我真是贪心贪到……”   “尤掌厨言重了,也不是什么秘诀,毕竟大家都是爱厨之人,彼此间相互交流切磋并无不可,只是……”   尤嵘一听还有希望,眼睛一亮立刻道:“夫人这是有什么顾虑?”   铃兰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道:“不瞒你说,我夫家穷困潦倒虽不至于,但到底算不得不富裕。我此番也是想靠这些大家都未见过的菜色来跟周政周旋以图挣些银钱好攒个家底。而你是周政的……”   “夫人的意思我明白了!”尤嵘一拍桌子,面上肃然。他在这里掌厨已有些年头,对沈府的那些八卦多多少少也听说过。当下正色道:“夫人是怕我在您那儿学会了手艺后,让周公子觉得有了倚仗,从而毁了你二人之间关系是吧。”   “哒哒哒……”有人踩着楼梯上来。   铃兰下意识望去,以至于她一心不能两用,忘了反驳尤嵘的最后一句话。   当她看清上来的人是她那个相公时,她才突然清醒。   哦,关系……是个什么鬼。   家里有牛,就犯不着再去租个马车了。但是因为路上灰尘大,铃兰又不愿大刺刺的坐在牛车上风吹日晒的,就自己用几根藤条再加上家里不用的布匹,给支了个简易的棚子绑在上面。为了舒适,她还特地在来之前就将牛车打扫的干干净净,然后在里面铺了张席子和软被。路上既能趟还能坐,也不怕被人瞧见。   如此简单又实用。   话说她可真是半点也不会委屈自己啊。   铃兰把钱袋里的钱都倒出来,眯着眼睛一块块碎银的数,那财迷的样子恨不得就差把银子吞到嘴里去了。   沈砚在前面赶车,有风吹了过来,将帘子掀了半开去,他侧头躲避飞扬的尘土时正好瞧见铃兰这个样子,嘴角一扬,挥鞭抽在牛背上。   “驾!”   她既然想帮他们夺回本就属于沈松的家产,那就由得她去,只要她高兴就好。说来他承了沈氏夫妇这么多年的养育之恩,还真的不曾为他们做过什么,不如就从现在开始吧,陪着她帮她的父母将家产夺回来。   今日是知了猴在鸣柳酒楼出售的第十日,铃兰喜滋滋的来找周政拿钱了。至于周政只是把钱交给尤嵘让其代转的事她压根不在乎。周政这个人,就是原地爆炸在赌场跟她也没关系,只要钱一分不少的给她就行。   她算了算得的钱,加上尤嵘给的五两,总共九十七两,这可是她挣得第一笔钱,心里自然欢喜。   短短几天时间她就挣了百两银子,简直不能太赞!   不过这知了猴也不是月月有,一年就一个月。沈家除了那点果园又没有别的生计,以后开销只怕都要靠这一个月的收入了。她得想法子好好把握住这剩下的十来天时间,日后花钱的地方还多着呢。   铃兰把钱小心装进钱袋里,拿着刚买的五香瓜子,摸出牛车,跟沈砚并肩坐在一块。   沈砚看她一眼,道:“外面风沙大,坐回去。”   “外面凉快。”   铃兰随口说,沈砚见此也不再催她,伸手将她往自己后背处拽了拽,“坐我后面。”   铃兰一愣,哼道:“我若不呢?”   “那就坐回去。”直视前方,嘴角有笑意溢出。   铃兰:“……”没看出来,还挺霸道。坐就坐,有人愿意给她挡风沙她没理由拒绝啊。   “我刚才在车里算了算,加上尤嵘给的五两银子,这几天咱们得了……”   “尤嵘正攒钱给一个花娘赎身呢,他给你钱作甚?” 话被无情打断。   “……这不是重点好吧!”   “对我来说这就是重点。”十分淡定。   ……猝不及防被表白了,约莫还是对方的“第一次表白”。   铃兰心道难不成她要礼尚往来表白回去?坚决不!她坐回了马车里。   想想不甘心,她又伸出脑袋:“总共得了九十七两。”   对方伸出手,准确无误的摸向她的脑袋,还揉了揉,“媳妇儿真厉害。”   “……”她本意只是想跟他说一声啊,好证明这些天她并非只是异想天开的白忙活,所以他们对她的支持并非没有回报。   但是,这“摸头杀”和“宠溺的语气”是个什么鬼?   以为凭借他“并不傻”和“长得还不错的颜值”跟“时不时的宠溺”就能让她试着跟他处个对象么?   宝宝拒绝……   途中经过归隐镇时,本想顺路买些东西回去,毕竟挣了第一笔钱,心里总是得瑟的。但是看看天色已经不早了,集市上人恐怕不多了,还是下回吧。   铃兰抱着一堆瓜子全程待在车里没出来,期间有大把瓜子皮扔出车外,并有倒霉催的人被逆风糊了一脸。   “草!谁他妈的乱扔东西糊小爷一脸……前面的牛车给小爷停下!”   沈砚听见了摇头失笑,然后又听见车里人催促他:“沈砚你快点跑!”   做错了事也知道心虚,以前她仗着他傻总是拿“井边尿尿”一事来威胁嘲笑他,还以为她脸皮有多厚,心性有多大大咧咧呢。   沈砚笑了一声,声音控制的刚好够车里人听见,转而再挥鞭子抽在牛身上。   就是要让她听见,她也有被嘲笑的时候。   “……前面的牛车你倒是停下来,小爷毛驴跑得慢,还有小爷只是想搭个顺风车而已……”   铃兰揉了把发烫的脸,伸头道:“要不你停下来,他只是想搭个车而已。”   沈砚侧首,“你确定?”   “咱可以收他钱。”感觉自己已经掉进钱眼儿里了,见谁都能从人脸上看出银子来。   “前面的快停下来,小爷这一身瓜子皮还没找你算账呢……”   沈砚勒住缰绳的手顿住,然后看她,这回眼底笑意更浓,整个眉宇间都在笑。   铃兰头一缩:“钱是挣不完的,回家!”   后面毛驴嗒嗒声越来越小,又是逆风,那“小爷”估计是风大闪了舌头,也早没了声音。   俩人回来后,铃兰给沈氏夫妇交了个底,二老只是笑笑,倒是沈母另外夸了她几句。铃兰明白他们的意思,就把那七九十七两银子收回了自己屋。   吃完晚饭,铃兰让二老负责看摊子给人结账,她和沈砚则提着灯直奔苹果园   铃兰想过了,毕竟村子不大,只有一个树林,因此知了猴能出没的地方也就有限,从而数量也就受到了限制。   她现在还能每日得九两银子,是因为这个时间段刚好是知了猴出没最频繁的时候。或许在一开始还能收到千只以上,但是东西再多,总也有取之用尽的时候,而且村民们并不晓得除了树上,其实地下也会有。   她想到一般果树下也会有这个东西,就打算去看看。一开始没告诉大家苹果树下也有这个,是因为现在苹果已经快要成熟,而捉知了猴的又多数是孩子们。若然让他们进了果园,那果园还不晓得被他们糟蹋成什么样呢。   她想好了,如果果园真的有,就找几个可靠的过去捉。   走着走着瞧见冯氏跟另一个夫人在前面,铃兰不想跟她瞎扯,就绕了几颗树准备躲过去。   人是绕过了,不过声音是绕不了的,于是铃兰和沈砚被迫听到了一些话。   其中一位夫人道:“听说你那儿子回来了?”   冯氏见到儿子很高兴:“是啊,李府公子许了他两天假,回来了。”   “跟爹娘团聚这是好事呀,怎么我瞧文塾那孩子回来时气势汹汹的样子,怎么了?谁惹这小霸王了又。”   “嗨,别提了,文塾说回来的路上也不晓得是谁,嗑的瓜子皮一把一把的往外扔,糊地他一头一脸都是。”   “呀,这可真是缺德,怎么乱扔东西。”   “可不是吗。”   俩妇人越走越远,旁边路过的沈砚和铃兰:“……”   原来是冯氏的儿子,画风果然跟他娘一样,彪悍,威猛。   果树园里知了猴果然不少,好在俩人有准备。经过这几日下来,沈砚对捉这个早就游刃有余,出手比铃兰还快。   一个时辰后,沈砚让铃兰举着灯歇会,他自己来捉。铃兰也是真的累了,她眼睛瞅的都酸了,左右她也不是矫情的人。   又是小半个时辰,已经接近子时了,两人这才慢慢走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  雾草ORZ存稿箱时间又忘记了,明晚没了,后天周一晚九点更新,这回一定不忘! ☆、索要表白   沈家门口的梧桐树枝上挂着一盏油灯,树下是三三两两的大人和孩童正在等着结钱。   铃兰不想被他们看见这半篓子知了猴,怕惹他们非议,就提议再等会,等人都走光了他们再回去。   两人找了棵迎风的大树下纳凉,小风徐徐吹拂在脸上,心情倒也不错。   沈砚打开麦秸杆编制的盖子,好奇又惊奇的一瞅再瞅。   铃兰在旁凉凉道:“都吃了这么多这么久了,怎么,还淡定不了。”   沈砚笑了下,没理会她的讽刺。   没多大会儿那些等着结钱的人都走了,铃兰踢踢他,道:“走吧。”   但是下一刻她顿住了脚步。   沈砚正低着头,自然是注意到了她脚下,他疑惑道:“走啊……”   声音戛然而止。   然后下个一瞬间,他做了个和铃兰一样的决定。   单手捂住眼睛,转了身去。   沈家门口的梧桐树下,月色弥漫,灯火昏黄,此情此景,十分旖旎。   于是铃兰看见了什么?   沈松抱住娇妻亲了一口。   一口不够又是一口再一口再一口一口口……   吻得难舍难分,十分甜蜜。   沈松十七岁时娶了刚及笄才十五岁的丫鬟,也就是沈母。从沈砚的年龄上推算出来,两人都才三十出头。   沈松前十七年是个富家少爷,虽然后期生活不如意,但到底是个少爷。年幼启蒙时又是沈老爷子亲自把关教育,心性言行自然不会差。虽然后来的十几年一直风吹日晒又惨遭丧子之痛,不过身上那点贵族子弟的气质倒是一点也没减少,反倒经过生活和时间磨砺使得整个人更加沉稳大气了。   要说现在就是有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会看上她家公爹,铃兰也不会感到意外。   而婆婆呢,因为公爹喜欢她,在沈府不惹人注意的那段时间,她算是跟公爹平起平坐,自然不像别的丫鬟那样劳累。后来离了沈府脱离奴籍,渐渐的也有了当家主母样子。从这段时间来看,公爹对婆婆还是极好的,一些重活脏活根本不舍得让她做。因此婆婆虽然做了十几年的村妇,却没有半点村妇该有的粗糙模样。她身段娇小,肤色白皙,柳眉杏眼,典型的古典美人,在村里也就几个年岁小的能跟她一比。   两人年龄都处于黄金阶段,干柴烈火在所难免。   铃兰单手捂住眼,另一只手戳戳沈砚后背脊,幸灾乐祸道:“相公,你倒是走啊!”   话音刚落手就被人猛地捉住拉了下来。   铃兰被攥的疼了,皱眉看他,但见他正低头看着自己,可谓是凝视,声音平平:“你在做什么?”   铃兰一时间傻眼了,然后她使劲抽回手,默默腹诽了句:你妹!   “你俩在作甚么?”是沈松,听语气十分淡定。   在别人眼里打情骂俏完的小两口对视一眼,铃兰吐吐舌,转过身去。再垫脚一看,沈母正在收拾摊子。   在沈砚不乏警示威胁的目光下,她笑眯眯的朝婆婆挥手,甜甜地喊了声娘。   沈母成功被臊红了脸,丢下摊子回家了。   铃兰收回视线又将公公望住,笑得那叫一个无邪烂漫。   她旁边沈砚见她这么无害,心里咯噔一下,有种想堵住她嘴的冲动。   果然。   “爹,您不去追吗?有些事要趁热打铁才行。”   对面沈松面上动容,别误会,他不是被说服了,而是被惊骇到了。   铃兰又道:“每次我爹都是这么对我娘的。”   沈松释然了,许恒彦是出了名的宠妻狂魔,毫无节操的那种,女儿难免不会被他教歪了。   沈砚正流汗呢,不料他爹明晃晃的瞪他一眼,冷哼一声走了。   铃兰火上浇油:“爹那一声哼好有范儿,难怪娘跟爹那么甜蜜。”   沈砚:“……”   前面沈松走得四平八稳,腰杆儿挺得忒直。   铃兰拍拍手,笑看沈砚:“看吧,打扰了爹的好事,爹生你气了。”   “……”其实她本性还是属于跳脱的吧。   不过瞧她脸上的笑比今晚的月色还要美上三分,那就由她吧,只要她高兴。   回到家,沈砚把知了猴搁在厨房,然后把浴桶搬进屋里,又挑了满满一桶水,才对正在撒盐巴的铃兰道:“我去收拾摊子,你先去洗澡。”   沈砚在外面洗完澡等了一会,听到敲窗声他才进去,把洗澡水一桶桶往外挑,挑完进屋,铃兰正在擦头发。   他走过去拿过毛巾,淡淡道:“我来。”   也是这时,铃兰才知道,沈砚懂武,她错愕。   等两人一同躺在床上时已是很晚,然而铃兰内心思绪万千,却是怎么也睡不着。   “你怎么知道我是在装傻?”冷不丁的沈砚开口问她。   铃兰被吓了一跳,她本想装睡不理他的,再一想告诉他也没什么,便道:“我是相信我爹娘,他们那么疼我宠我,怎么可能让我嫁给一个傻子。”   “你别忘了,我俩的婚事是年幼时就定下的。”还是师父亲口应允的。   铃兰不以为意道:“爹娘若不想,凭借许家的家世,怎么不能将你们打发了。”   沈砚点头,倒也是。   “所以自我嫁过来之后便每日都在观察你,果然……”   “原来你一直都在默默关注我。”   话又被无情打断。   铃兰:“……这真的不是重点好吗?”她何时关注他了?还默默?也忒矫情了。   还是说,他这是在跟她索要表白?   最后铃兰以一句“睡觉”结束了今晚的话题。   最开始铃兰也只是猜测而已,后来又从许小妹那里得过某些不明显的暗示,再认真观察下来,未料他竟是真的在装傻。至于他为何装,他不说,她自然也不好奇。只要他愿意与她相安无事,她就无意窥探别人隐私。他们还没到那种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地步。   只是目前来看,他貌似不愿跟她相安无事啊……   她虽然没谈过恋爱,但她见过猪跑啊。更何况无论是现代的爸妈还是如今的爹娘,他们都很喜欢在她跟前秀恩爱。   沈砚此番种种,太明显不过了好吗!   第二天铃兰醒的晚,沈砚已经自主将知了猴拿给周政派来的人了。他并非真傻,铃兰自然也就不怕他被骗,也就放了心。   吃了早饭,铃兰准备把泡发的豆芽送给邻里,却被沈松拦住,在得知她的想法后,沈松道:   “不可。”   并把原因告诉了她。   峪安县往南,千里之外,漓城。   传言城内名动江湖的莫家庄,有位七小姐,叫莫韶雪。   当年她曾自制过这种菜,并大授制作之法,然而就在这道菜穿城过县盛极一时之时,这位莫七姑娘倚仗莫家庄显赫的家世和在江湖中举足轻重的地位放出豪言道,除了她莫七本人,任何人在未经过她许可擅自制作这道菜并食用者她定不轻饶。   一开始的确没人在意,但是莫韶雪本性乖张,如男子般桀骜不驯,在她发完话后又有莫家庄庄主力挺,后来还真没哪座酒楼客栈敢出售这道菜了。至于私下里别人做不做这道菜,那就不得而知了。   因此在前不久铃做出这道菜时,沈松没阻止她,只是因为这里离漓城甚远,又是乡下山村的,不会被莫家庄的人知晓,所以不怕。不过铃兰打算把这所谓的豆芽菜送给别人他就不得不拦着了,万一村里有个存了心思的,他们岂不麻烦了?   即便季木瑶的娘家,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医药暗器世家,提起莫家庄也得敬上三分呢。   而唯一能与之对抗的也就只有同在漓城的闻人庄盟主和远在般若镇的红叶山庄了。   铃兰喃喃:“般若镇……”   “嗯,”沈松点头:“唯有红叶山庄,能凌驾其上。”   铃兰默然,原来便宜爹娘这座靠山也有靠不住的时候。既然如此,还是算了吧。   她抱着黄豆芽慢慢挪回屋子,脑海里一直重复着三个字:般若镇般若镇……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她那个从未谋面只在她爸妈口中听说过的叶阿姨,是不是就真的也在这个时空……   不行!她得问清楚!   “爹!您先别走,我有事想问问您。”   沈松点头,示意她问。   “爹是怎么知道这些江湖中事的?”   沈松很认真道:“道听途说。”   “……”铃兰:“既如此,儿媳对这个红叶山庄倒是挺好奇的,不晓得爹可知道这山庄的主人是哪家?竟比我外婆家还要厉害?”   “只听说红叶山庄的主人是三个人,分别姓傅、许、凌,不过这个许姓跟你娘家没有关系。”沈松说完扛着锄头走了。   院子里独留铃兰一人在风中凌乱。   凌……   果然,她也姓凌,凌澜。   他们凌家,每一代,或多或少都跟“红叶鸿业武术学校”脱不开关系。   比如她的父亲,凌胥,就是学校的副校长。   而傅…… 作者有话要说:  嘿嘿嘿,这三个姓是谁呢?而傅、凌又和凌澜有着什么千丝万缕的关系呢?谁又是叶阿姨呢哈哈哈 ☆、红颜   白天铃兰拜托婆婆帮忙找了几个可靠的,晚饭后就领着人抄小路去了苹果园。找来的人有郭家兄弟俩,和他们各自的妻子,也就是孙梨白和李甜甜,这是四个人了,另外还有孙父、韦氏老两口,再加上她和沈砚,这一亩多的果园这些人绰绰有余。   孙父和韦氏是长辈,自然是不愿跟几个孩子一起打闹,便拿着油灯到果园另一头去了。   郭家在这里有片花生地,铃兰对此早就垂涎欲滴,现在虽不是花生收获的季节,不过有的也能刨出些。于是她跟沈砚偷偷落在郭家兄弟俩后面,提着油灯穿过自家棉田直奔人家的花生地。   沈砚内心十分复杂,这丫头真是想到什么是什么,明明郭家兄弟就在,只要跟他们说一声,凭借两家之间的关系,刨几株花生吃怎么了。   “你快些。”铃兰催她。   沈砚认命给她刨花生,为了不被发现,她只是让他在边缘处刨个坑,挖出能吃的就抠出来的,不能吃的就再重新埋上。   沈砚:“……”其实真的只要跟郭家兄弟说一声便可,何必多此一举呢。   大约一刻钟不到,沈砚跟在她后面,往果园西边的河流走去。途中就听她语气难掩兴奋:“偷来的东西总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这是什么怪癖!   河流对面是座巍峨高山,因是夜里瞧不真切,只隐约能看见山的轮廓,偶尔听得几声虫蛙鸣叫。   河水浅滩处,沈砚负责清洗,铃兰吃的津津有味。她本来就是想尝个鲜,也没挖多少,不消一会儿已吃的精光,便道:“咱们走吧。”   果园里知了猴虽然不少,可也架不住这么多人捉,沈砚拿过小竹篓,把灯给她,淡淡道:“你给我照着亮就行。”   因为这些天忙着跟周政周旋,铃兰确实也有点乏了,她打个哈欠接过油灯,也没再说什么。   两人一路下来谁也没说话,直到铃兰瞧见几步远外有火光在一闪一闪,她垫脚一看,是孙佑和韦氏。   孙佑和韦氏有意避开他们这些小辈,铃兰也就没那么不识趣儿非要往前凑,于是便道:“咱们到别处去吧。”   “好。”   俩人虽然走的远些了,可隐约间到底还是听到了一些话。回想前些日子婆婆跟她说的关于孙明月的事,铃兰摇摇头,这两口子是在担心家里那位闺女吧。   约莫过了一大半的路程,沈砚突然停下来,把篓子放在地上,淡淡道:“我有事先离开一会,你在这等着我,哪儿也别去。”说完头也不回走了。   铃兰抿嘴轻笑,人食五谷杂粮,需要排泄秽物很正常事情,他扭捏个什么劲。她一向不是个会乖乖留在原地等人的性子,见沈砚走远了,她挎着篓子去找其他人。   “……甜甜,你这是何意?我自认并无什么地方得罪过你,你何苦总是跟我过不去?”   铃兰脚下顿住,狂汗,今晚这是怎么了,怎么别人有个什么话题都能被她一不小心听见。   “你是没什么得罪过我呀,不过姑奶奶就是瞧你不顺眼,故意找茬,怎么了?有本事你告诉公爹婆婆去?”   一听这娇蛮不讲理的语气就知道是谁。   铃兰对孙梨白的印象一直挺好,人长得漂亮,性子温柔,知书达理,极少跟人有口角之争,深得村里人赞赏。此番见李甜甜这么刁难人,便有意插手。这么一想也就打算过去,却意外看见左侧第三棵果树下还站着一人。   那人气质温雅,长相斯文,着一身儒士长袍,长发绾起,作书生打扮,是郭耕。   铃兰神色一顿,顺着他的目光再次看过去。   孙梨白站在一棵果树下,手提着一盏小巧的白底梅花灯笼,她脚边是满地到处爬的知了猴,对面是一脸不屑趾高气昂的李甜甜。   “嫂子也真是的,这些可都是大哥一晚上辛辛苦苦的成果。你倒好,怎么摔一脚就将这些东西都给倒了出来。”幸灾乐祸的语气,唯恐天下不乱一样,说完还用挑衅的目光看着孙梨白,然后踩死了一只。   孙梨白皱眉,冷眼看她:“你到底想怎样?”   李甜甜篓子一扔,身子往后靠,靠在果树上,一边弹指甲一边凉凉道:姑奶奶说了,就是看你不顺眼,你不服气啊,行,来揍我啊。”   铃兰看的无语,但是对面郭耕都没说话,她也不好插手,更何况那两人又是妯娌关系。   李甜甜又阴阳怪气道:”哟,怎么了这是,我记得梨白姐姐以前经常捉这些东西喂家里的鸡啊,怎么这会子不会是怕了吧。”然后提着灯走了,经过孙梨白时还故意蹭了她一下。   李甜甜走后,孙梨白在那里站了好一会,才缓缓蹲下身子,视线落在那一个个的知了猴上。   李甜甜说孙梨白是不怕这些东西的。   所以“孙梨白”是不能怕这些的东西的。   铃兰离得远,看不清孙梨白的脸色神情,但是光看她颤抖不止的手也能猜到她心里其实是害怕的。可是既然害怕那就别捉了,这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铃兰又去看郭耕,在临水村,郭耕和孙梨白幼时青梅竹马,嫁娶后更是恩爱有加。按理说,就算刚才孙、李二人掐架,郭耕这个大伯不好出面,难道这个时候他不应该出来帮孙梨白一把然后安慰她吗?   郭耕没有这么做,他的表情从头至尾都是平平的,像是一潭死水。但是铃兰看着他那古井无波的样子,突然有一种其实他现在正很纠结的挣扎着,很悲痛的感觉。   古人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因为他们成亲多年而未有子嗣吗?   “你在看什么?”沈砚回来没在原地看见人,就四下找了过来,这会见她若有所思的一直盯着别人看。   铃兰摇头,道:“没看什么,时间不早了,再捉些就回去吧。”   “嗯,好。”   可是铃兰心里的那股怪异感一直不曾消去。   *   一转眼捉知了猴的季节也过去,再有一个月该是中秋了,这天铃兰和沈砚一起去找周政拿余下的钱。这次周政依然不在,还是尤掌厨给代交的。   “他去哪儿了?怎么回回都不在?难不成他又跑去眠花楼了?”眠花楼是平遥城有名的温柔乡,多少男人向往的地方。铃兰数着银子随口一问。   尤掌厨看一眼默不作声似是不存在的沈砚,他听过传言,这小子有点傻气。因为事关他心目中的“厨神”,所以他特地跑去归隐镇打听过,知道许府大小姐会嫁给一个傻子完全是年幼定下的娃娃亲。   而沈砚之所以会傻,他倒是听了几个版本。   比如:跳河英雄救美时脑子被灌了水。   再比如:正在许府养伤的沈砚,突遇前来寻许老爷喝酒的顾将军,被其威严的气势吓傻了。   命运委实不济。   尤掌厨咳嗽两声,压低声音道,:“夫人是不知道,周公子曾在眠花楼吃过郑员外的亏,所以他已经有好些日子不去眠花楼了,这回是去酒厂了。”   听到郑员外时,铃兰嘴角弯了弯,似乎很满意的样子。另外酒厂这事她是知道的。沈府的产业下有自己的酿酒厂,这些酒除去卖给别人的,其余全数供应给自家旗下的酒肆和客栈。那酒厂还挺大的,就在平遥城东郊。   因为后来几天知了猴的数目明显少了许多,是以这回挣的钱并不多,总共四十六两又五百文钱,铃兰嘴角带笑的数完,装进兜里。   “行了,我们也该走了。”   尤掌厨一听说她要走,搓着手嘿嘿笑道:“之前听夫人说,夫人似乎还有其他绝技……”   铃兰笑:“不急,这事以后再说,我们还有事,先走了。”   牛车被寄存在进城的地方,两人出了酒楼,顺着街道一路欣赏着周边热闹一路往回走。路上遇着好玩的好看的,铃兰驻足东瞅瞅西看看。   沈砚见她只是看,而不买,不由问道:“怎么?不喜欢?”   “没有特别喜欢的,咱们回去吧。”   两人专挑人少的巷子走,一路穿街过巷,最终停在一条胡同里。   两人互看一眼,视线继而停在一座小院落门前。   小院门前停着一辆马车,罗鸣辕低着头,正跟一位少妇打扮的女子悄声低语。   “他……”铃兰看见罗鸣辕为那夫人扶了扶头上的玉簪,夫人则为他掸掸衣摆,举止亲昵。   两人心里很有默契般,迅速闪到胡同拐角处,直到罗鸣辕驾着马车离去,才出来。   见那妇人似要关门,铃兰快跑进步,喊道:“等等等等,这位大姐等等。”   那妇人手上停住,看着她,温和而不解道:“姑娘有何事?”   铃兰笑得腼腆:“这位大姐,我跟相公是来集市里卖点东西的。这不东西卖完了急等着回家去吗,走到这里一时口渴,想跟大姐讨杯水喝,可行?”   铃兰拽过还在慢悠悠的沈砚,笑得一脸无害。幸好他俩今天的衣着还算普通,简单的粗布衣裳。   妇人看看他俩,目光在沈砚面上停留一瞬,温和笑笑:“那就进来吧。”   院子不大不小,一共两进,前院种着各种花花草草,收拾的也很利索干净。   “你们先坐会,家里也没个佣人,我这就去取水。”   “那有劳大姐了。”   铃兰目送她进了后院,然后笑:“沈砚,没看出来,你这姑丈眼光还不错嘛,这妇人比你那姑姑强多了。”   身材高挑,一身简单的素色裙衫,容颜清丽,气度从容,怎么看怎么觉得都是个大家闺秀。   沈砚看她一眼,微一勾唇,款款而笑:“我的眼光也不错。”   铃兰:“……”   来送水的是个十五岁的俊少年,一笑还露出两颗可爱的虎牙。   “哥哥姐姐请喝茶,我娘有些不舒服,就不招待二位了。”   “没事,你去吧,我们喝了水就会离开。”   少年微微一笑,有些羞涩,转身走了。   出了人家小院,铃兰很是惊奇道:“早前就听说,时间之大无奇不有,果真如此。你瞧那个少年,竟跟你姑丈有几分相似呢。”   “嗯,”沈砚点头,又道:“那位大姐她也认识我。”   铃兰顿时傻住了!   什么意思?那位妇人既然认识沈砚,那她还敢让少年来给他们送水?难道就不怕他们告诉沈府的人?    ☆、赶集      炎热的夏季悄然逝去,初秋的脚步已渐渐莅临,再过几日便是中秋佳节。铃兰揪掉棉桃,随手丢进沈砚背的背篓里。   沈母见其如此,摇头失笑,后者脸一红,期期艾艾道:“娘别笑话我,我懒嘛。”   沈砚任劳任怨,故意放慢脚步,时不时还帮铃兰把她那一片棉桃揪掉。   因为天气看起来不太好,他们没有在棉枝上把棉花剥出来,而是直接把棉桃采下来拿回家剥。   沈松在查看果园,过了中秋节,这些苹果也该差不多了,左右他一向也不急于此。他拿着几个洗好的苹果过来,分给他们每人一个道:“先歇会吧。”   沈母道:“再过几日便是中秋了,我想等明天若是天好,就让他们俩去镇子上买些物件。毕竟是两人成亲后的第一个中秋,礼数上可不能少了。”   铃兰听得八风不动,吃完把苹果核硬塞给沈砚,笑得见牙不见眼。   沈砚:“……”胆子似乎越来越大了。   沈母又拿了几个苹果给旁边正在起花生的郭家送去。   铃兰哼哼一笑,对面李甜甜对着她虚空踹了一脚。   孙梨白谦顺的接过苹果,然后道谢。不过她没吃,反倒给了吕氏。   沈母见状,直夸其懂事谦恭有礼,吕氏笑着又夸了回来。   “耕儿这是打算何时去书院上任呢?”   吕氏叹道:“别提了,这孩子也不知道怎么了,任谁说也不听,宁愿在家里劳累种地也不愿去教书。”   沈母诧异:“这是为何?耕儿能去教书这多少啊。”   “就是,可他就是不听我们的。”   “不听咱们的,总得听梨白那丫头的吧,让她去劝劝。”   临傍晚之际,天空飘起了小雨,骨头和稀饭撒欢跑在最前面。沈砚驾着牛车,铃兰挥着柳条。因为她跟沈母说,想吃婆婆做的饭了,沈氏夫妇便早些回家了。   沈砚瞅她:“千金小姐的命。”   铃兰哼。   夜间果然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铃兰把两扇窗户都打开,凉风吹进来,直吹得她惊呼:“爽哉!”   沈砚听到这两个字,手上抖了又抖,最终还是没忍住,平着声调道:“注意言辞。”   “……”铃兰发现,最近她脑海里的省略号何其多。   两人并排躺在床上,同盖一床棉被。   当然,纯聊天。   沈砚双手枕在脑后,道:“你是怎么观察出来我是在装傻的?”   铃兰绕着头发丝,道:“我说过,我不相信爹和娘亲会真的舍得让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贫户里的傻子,即便再大的恩情。你还记得吗,就是那晚……我洗澡途中睡着了。我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衣衫整齐。傻子会怎么做我不知道,可是如果我是那个傻子,我会叫醒她,要么,我最多扛她回来,至于穿上衣服还把被子掖的整整齐齐,是怕我生病了?如此细心,岂会是一个傻子做得出来的?最后嘛,我只能说,你真得不适合演戏。”   沈砚听完频频点头。   铃兰话锋一转又道:”可是凭你,倘若你真想骗过我……”   “所以我没想骗你。”   铃兰侧头看他。   好一会沈砚又道:“是师父师娘说,让你自己发现。”   “……我爹娘?”   “嗯。”   果然。   又是一会,沈砚看着她,才又道:“其实我并非爹娘亲生。”   铃兰愣住。   沈砚又道:“我爹是平遥城前守城将军,娘亲是一介江湖女子……”   第二天醒来时,铃兰闭着眼睛好一会才堪堪镇定。   因为她发现自己躺在某人怀里。   八月十五已经入秋,白日里天气不算凉,然而晚间却是冷了不少,尤其昨晚屋里的两扇窗户还是开着的。   但她还是不相信是自己窝进他怀里的!她没这么痴汉。   沈砚既然是习武之人,那么他感官必然比旁人机敏万分,肯定早就知道她醒了。   还装!   “起床!”   昨晚下了一夜的小雨,今天阳光明媚,空气中浮动着小小的尘埃,门前的桂花树流香飘散,骨头和稀饭正在院子里追逐打闹,栅栏里的牲口家禽还在吃食。   沈母的声音从灶房里传过来,“起来了就赶紧洗漱吧,吃了饭你俩一块到归隐镇买些物件回来。”   早饭是简单的小米粥混着削成块的苹果,酸酸甜甜的倒也不错,配着两碟小菜。   铃兰边吃边问家里有没有杵臼,等从镇子上回来,还能用杵臼捯饬些煮粥的物什。   沈母有些不解:“咱家里有,平时也不怎么用,你要它作甚?”   铃兰嘻嘻一笑,“不晓得爹娘可有吃过麦仁,就是小麦去了皮的东西,等回头我做给你们吃。”   为了能在晌午赶回来,两人吃了早饭套上牛车便出发了。   因为中秋将至,镇子上的人颇多,有挑着扁担叫卖一些便宜物什的,也有找块树荫地摆摊的,街道上人群比肩接踵,吆喝声不绝于耳。   说实话,铃兰还真没买过过节的东西,以前在后世,有家里人操办,逢年过节她只需人到给大家说句吉利话吃顿饭便可。来到这里,在许府没呆几天就嫁人了,便更没机会了。   因此这会子的心情异常兴奋,扯着沈砚的袖子一个劲儿的问他该买什么。   沈砚轻笑,攥住她的手腕朝一家粮油店走去。   “家里大米没有了,咱们买些回去,顺便再买些面粉,娘要做酥饼。”   铃兰点头,所谓的酥饼,约莫就是后世的月饼了。   因为沈砚在外人眼里一直都是傻子的形象,所以这一路下来,全是铃兰在操持。   物以稀为贵,北方水稻甚少,因此价格上要比南方贵些,这是粮油铺的老板说的。南方的大米多少钱一斤铃兰不知道,她只知道这家的大米价格确实小贵了些。   铃兰有些犹疑。   沈家二老手上有多少银钱她不清楚,也没兴趣,毕竟那是二老的家底,她不该觊觎。她手上的银子,林林总总算起来,有聘礼、有红包和知了猴的钱,统共三百两不到。   三百两的确不是个小数目,于是铃兰一拍大腿,花掉一百五十文,买了五斤中等米,又分别买了小米和白面,又另外买了些粗面。光有这些不行,两人又找了家猪肉铺子,花了一百文钱,买了两斤五花肉。等猪肉铺老板给装好了,铃兰一思索,再摸摸手里零碎的铜板,想到家里的油似乎不多了,又想买些肥肉回去炼油。   肥肉可以炼油,出完油的干肉块还可以另做炒菜用,是以肥肉价钱比五花肉每斤贵了十文钱。   铃兰扭头看沈砚。   沈砚垂眸,眼底有笑意生出。   铃兰把头扭回来,“老板,一斤肥肉。”   ……果然不当家不知道柴米油盐贵。   买完这些东西,两人又拐回粮油店买了些芝麻和花生跟白糖,这是沈母交代的,用来做酥饼。   等买完中秋需要用的东西,两人又到了店面看起来比较高大上些的店铺买了些补品和其他东西,这是明日回娘家送的节礼。   眼看日头已快正中,东西也买全了,两人这才驾着牛车往家赶。   铃兰这次抱的不是瓜子,是糖炒栗子,吃的一嘴香喷喷的。   等回到家沈母已经做好饭,就等两人了。   吃了中午饭,沈父去了果园,沈母则守在灶房把那一斤肥肉炼出油来,还要和面做酥饼。铃兰则让沈砚把杵臼拿来,她取了半瓢小麦,倒出三分之一丢进臼里,然后双手握住杵,开始一下又一下的捯饬。   不一会已经热的满头大汗,沈砚一直在旁看着,看的铃兰窝火。前者这才施施然把她捞起来丢在一旁,自己着手捯饬。   铃兰活动下胳膊,进了灶房准备帮忙,却被沈母赶了出来。   “这里不用补帮忙,我自己就行,到处都是灰,你到外面去。”   等到傍晚,铃兰终于吃到了古代的酥饼。   外观焦黄澄亮,一口咬下去,入嘴的香甜干脆。不过就是不能多吃,会腻,铃兰只吃了两个就吃不下去了。   沈母拿高粱杆编成的盛放馍馍的小框,装了几个酥饼,再拿白布一盖,送人去了。   只是去送酥饼,为了不让人误会是去蹭饭的,沈母特地选在了晚饭之前去的。铃兰看看天色,也该做晚饭了,当下将灶房一通收拾后,开始添水烧火。另外她捯饬了一下午的麦仁也好了,立即喜滋滋的洗了一小把,混着买来的小米的大米一起下饭。   沈母回来时,铃兰已经把饭做好端上了桌。   饭桌上一家四口边吃饭边说话,无非就是大后天便是中秋,明日铃兰和沈砚应该去送节礼。   最后沈母放下碗筷,叹气道:“我方才去了郭家,听他们说,今年他们地的租期到了,等再过些   时日沈府来收田租的时候,这土地就该收回去了。”   铃兰心头一动,“娘说的郭家大娘的地是哪里的?”   “就是跟咱果园挨着的。”沈母说完一顿,有些狐疑:“怎么?你想租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周日晚九点更新 ☆、身世      铃兰还有些不确定,便没有直接回答,问道:“郭大娘自己家里有几亩地?难道他们不打算续租吗?”   沈母道:“他们自己的田地总共也就六亩,虽然不多,但是省吃俭用也还能剩些。因为后来耕儿那孩子读书的原因,他们这才租了几亩地。如今租期到了,他们不想租了。”   “此一时彼一时,以往他们家人口少,才算能裹腹。今时这一家老少的,六亩地哪里够?”   “郭家大哥刚接到青岚书院的聘书,不日便可上任。”   铃兰艳羡,真好:“一月报酬有多少?”   “前期观察三个月,这期间月银十两,后期酌情加厚。”   原来还有试用期,铃兰点头,的确不错了。   “然而让人不解的是,这孩子没答应。”沈母叹气。   铃兰嘴角抽蓄,作甚想不开呢?   这天晚上两人又稳稳的睡了一夜,铃兰早上醒来,枕边人依旧不在,她再看看被子底下,衣衫整齐。她眉头微蹙,坐起身子,内心万千思绪。   难道他不行?   这么娇滴滴的大美人他居然无动于衷?   铃兰有些失望,但她把这归咎于自己的魅力值下降了。一定是每日劳心劳力没注意保养变丑了的缘故!   早饭后,还是那辆牛车,铃兰坐在篷子里,抱着稀饭冲底下使劲扒拉牛车想一起上来的骨头耀武扬威。   “走吧。”   “汪汪汪!”把喵还给本汪!   可惜没人理他,于是直到牛车出了小树林上了大道,骨头才满脸忧伤的趴回自己的狗窝。   巳时将末两人到了许府,迎接他们的还是许小妹。   进了许府,两人一一跪见了许氏夫妇之后,被分别叫了过去。   沈砚被许父叫进书房去了,铃兰则全程严肃脸盯着自己便宜娘亲。   许母咳嗽一声,“哎呦我头疼……”   “娘您捂的是肚子。”   许小妹在旁边嗤笑。   许母收回捂着肚子的手,顿时声泪俱下,画风变得奇快,“女儿啊……”   铃兰眼泪也是瞬间掉了下来,一把抱住美艳娘亲嚎啕大哭。那哭声跟她娘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许小妹掏耳朵,“娘,您这招只对爹爹有用。”   许母显然也意识到了,赶紧擦干眼泪扶正闺女,然后之手撑额看着上方的树叶,作一脸深沉状。   最后才娓娓道来。   因为事关沈砚,铃兰听得无比认真。   十八年前,平遥的守城将军还不是顾阙,而是萧凮,朝廷钦点的镇北大将军,一个铁骨铮铮的好男儿。自他夺得武状元后,再加上熟识兵法,便被先帝派去平乱荡寇多年,深得先帝信赖,后一路扶摇直上,更是圣眷荣宠光耀加身。   当然,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萧凮心性耿直,不善攻于心计,是以庙堂并非他的战场,故先帝才将人封为镇北将军,命他驻守平遥,与□□的对门邻居共同联手震慑西北部落。   当然,也不乏监视对门邻居胥国。诚然对门邻国的公主和亲到了□□,但该防的还得防。   故事发生在萧凮上位的三年后,彼时萧凮已是三十而立之年,平遥城三五七九个媒婆差点把将军府的门槛踏烂,这位将军愣是眉头都不皱,好吃好喝的将人伺候好了再打发回去,这让人家媒婆都不好意思来他这里蹭吃喝了。   萧凮不善与女人打交道,尤其这三寸不烂之舌的媒婆,每日一早便出城巡视溜达,直到有天他带回一个姑娘。   不是在马背上随意托麻袋一样粗鲁,而是将人小心翼翼的抱在怀里载回来的。   整个平遥城都沸腾了,将军终于开窍了。   萧凮果然不负众望,于半月后重阳节终将佳人冠以将军夫人的名号。   只是好景不长,而问题也就出在这里。   五个月后,强敌来犯,萧凮率兵出城迎战。本以为是场硬战,而对方人数也不少,未料不过交手两次,在对方粮草兵力都十分充足的情况下,第三次交手时,对方竟佯装进攻失败,继而率大军撤退,并驻守在平遥百里外。   萧凮很困惑,先帝很愉悦。不过萧凮本身就是将军了,且他志不在虚名,于是就封了萧凮妻子季妩幽为镇北正夫人。   夫妻俩正满心欢喜的等待麟儿降世,却在这时京师传来先帝驾崩的噩耗。   没有圣旨,萧凮不得随意进京,彼时又是朝局动荡新帝登基之际,他便更不能擅离职守,以防外敌趁机来犯。   然而就在半个月后,季妩幽即将临产之际,萧凮接到让他携家眷进京的诏书。   当然,先帝已逝,新帝未即位,这诏书自然不是任何一位皇帝。   他起初还有些犹疑,但架不住副将顾阙的劝说,毕竟眼下时局紧张,若他贸然拒诏,恐有心人会拿此大做文章。于是他便把平遥城一切交给顾阙掌管,毕竟在他没做这个镇北将军之前,顾阙就是平遥城的守城将军,此事交由他,再合适不过。   萧凮整装完毕,带着即将临产的季妩幽踏上了赴京的路途。   然而却在三天后,传出镇北将军与其夫人遇害双双身亡的惨痛消息。   半个月后,萧凮通敌卖国的消息传得是沸沸扬扬,而平遥城之前那场大获全胜的战役便是铁铮铮的事实。面对数万兵力,竟能全身而退还建奇功,怎不令人怀疑?   铃兰听到这里咂咂嘴。   许母又继续道:“得萧凮拼死相护,妩幽和肚子的孩子没死。”   许母,也就是季木瑶,她和丈夫许恒彦听说萧凮叛变,于是便匆匆赶来,然后便派人调查,结果发现事情跟副将顾阙有关,但是苦于没有证据,而季妩幽又怀有身孕,却是下落不明,所以两人便将此事放下,专心寻找季妩幽。为了不引起顾阙的注意,两人并未急于现身,而是暗地里寻找。   季妩幽和季木瑶也颇有渊源,这事要追溯到两人的上一代了。   季妩幽的母亲是季木瑶的母亲身边收的一个丫鬟,因聪明伶俐又善良,十分得季家几位主子的心,念在她无姓无名,便赐以“季”姓。后来她被季妩幽的父亲相中给带走了。起初季家并不同意,奈何两人两情相悦,季家只好成全。遗憾的是,季妩幽的母亲并未被好好善待,再加上生的是女儿,时间久了就没人搭理他们母女。季妩幽原本就不受宠,后来母亲死后,她拿着积攒的钱悄悄离开了家。之后季家找过,但没找到,等季妩幽再出来并与积木瑶相遇并相识已是在平遥城了。   因为有着这层关系,一直觉得愧对季妩幽母女的季家便时刻关照季妩幽,对他们遇难一事也就格外看重。   季妩幽与归隐镇许府季木瑶交好一事有许多人知道,包括那个顾副将。他派了人在许府附近监视季木瑶夫妇,看他们有没有回到归隐镇。   后来又过了几天,还是逃回归隐镇并被沈松救下的季妩幽,让沈松拿着许家当时给的玉佩去找当时的孔镇长,这才将季木瑶联系上。当时恰好沈母也怀有身孕,两人前后生产相差不到两个时辰,又同时都是夜里,产婆请的自然也是同一人。这产婆接生的时候季木瑶就警告过她,他们给她一笔钱,但是条件是她不能声张。那产婆答应了,可季木瑶却未将那产婆驱逐,毕竟留在了眼皮子底下看着才是安全的。   沈砚并不受宠,偏院里连个丫鬟小厮都没有,沈母生产一事还是孩子落地第三天才被沈老夫人知道,再加上一听是个男孩,这处境就更不好了。直到天花的事发生,沈老夫人这才有了借口,将人赶了出门。   季木瑶当时将两人的孩子调换后,又与冒充两人回归隐镇的手下汇合,然后抱着孩子再次风尘仆仆赶回归隐镇,只对外说,这孩子是他们在路上捡来的。   沈砚跟许恒彦不过点头之交,却佩服萧凮守边关百姓安居乐业,再加上女儿一旦交给沈府,自然是千金小姐的命,而当时许恒彦也答应他们,日后定会让孩子认祖归宗,如此自然是好。   副将自然有所怀疑,可是许恒彦已将一切安排妥当,自然会给他一个合理的调查结果。   季木瑶说到这里停顿了下来,许小妹也看向铃兰。   后者一脸被雷劈。   以为只是沈砚一个人的身世,不料“自己”竟也参与其中。   铃兰咽口唾沫润润嗓子,“所以说……其实我那公婆……却是我的亲生父母……”   季木瑶母女俩未说话,默认。   “所以你们让我嫁给沈砚的态度那么强硬,其实完全是我亲生爹娘的意思?因为他们想让我认祖归宗?”   “是。”那些所谓的“自己”落水害的沈砚险些丧命,因此为报恩才将她许配给沈砚,其实只是将计就计而已吧。   性命是保住了,悲惨的是沈砚回到家后发了一场高烧,烧出了水痘,被沈老夫人逐出沈府。沈砚得水痘许府也有责任,于是将两人接回了家里。   当时顾阙已经是大将军了,他本就对季妩幽身死一事心存怀疑,心里自然疑神疑鬼,于是便打着怀念萧凮的借口来找许恒彦喝酒。   沈砚当时还是个孩子,在床上躺了许久不免烦闷,这次趁大人不注意偷偷跑出来玩,恰好赶上了。   季木瑶急中生智,当即点了沈砚的穴道,让他呈痴傻疯癫状态,算是将顾阙搪塞了过去,而沈砚病好了却成了傻子的消息也由此传开。   许恒彦内疚愧疚,于是在一次醉酒的时候,将养女许铃兰许给沈砚为妻。   顾阙后来也多次来查看过,当然也都不了了之,沈砚这才得以在临水村生存下来。   许母怀有身孕,身体容易乏累,说了这么一会也累了,让许小妹陪着自己回房歇息了。   铃兰坐在树荫下一动不动,确切的说,她是不知该说什么。倘若她是真正的许铃兰,或许她会激动,会迫不及待去跟沈氏夫妇相认,也或许会有怨愤。可惜她不是。   就这样坐在大树下不知过了多久,直到身后有脚步声传来。   沈砚负手立于她三步外,一身粗布衣裳,眉眼温和,静静地凝望着她。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数据太差,作者想快些完结,所以后面应该还有几万的字数,不过该交代的会交代清楚,不会出现烂尾这种事情的,只是在交代的基础上简化了些。 明晚会有一章,九点,如果九点没有上传的话,可能会晚点了,不过明天一定会更新的。 母上大人要回老家了,作者下班后要送老人家上火车,么么么哒 ☆、租地      金黄色的桂花在秋风下扑簌簌飘落,中秋过了,天气便真的转凉了。   铃兰站在果园的另一头,嘴里叼着一根青草,漫不经心的看着这一片红彤彤的大苹果被一一装进竹筐里,然后再装上马车,运回归隐镇。   因为每个苹果的成熟度不同,所以总共花了五天的时间才算彻底将果园的苹果清理的差不多,余下的都是歪瓜裂枣,要么还很青涩,要么长得磕碜人。   今年果园的收益比去年好些,这一亩多果园,收益就算三十两。   的确比一亩粮食挣得多,也难怪来收货的人这几天一直在唠叨劝说公爹将果园转卖给沈柳。   沈母正在旁边的玉米地里收拾玉米杆底层的干叶子,准备拿回家喂牲口。铃兰弯腰钻进去也跟着忙活,不一会沈砚也钻了进来,还带了个洗好的青苹果。   铃兰被酸的倒牙,口齿不清道:“将军之位易主,只能说明是他自己没本事,作何将事情怨在别人头上。”   沈砚边忙边道:“可能有些人的想法就是这么独特吧。”他顿了顿又道:“也不全是为此。”   “那是为何?”   “我有个发小,也就是村长的长子,他跟我一样,同是师父师娘的徒弟。为了帮我找回顾阙冤枉我父亲的线索,他在师父师娘的安排下,进了将军府,成了这位将军的侍卫。”   铃兰:“所以呢?”   “他曾给我看过一些我娘亲的画像,仲阳说,全是在顾阙枕下和书房发现的。”   铃兰了然,男人这一辈子,江山美人最重要。而这最重要的两件事,全被萧凮也就是沈砚的父亲霸占了,难怪顾阙会报复。”   没有看见季妩幽的尸体,顾阙一直不相信她死了,便日以继夜的监视许府。只是许铃兰是沈松的女儿,无论如何也不会跟萧凮夫妇有任何相像之处。时间一久,疑心也就淡了。   “那你装傻是为了什么?查清真相,为你父母洗冤吗?”   沈砚点头。   当年萧凮死后没多久,帝都就传来圣旨,那时才确定原来当时是顾阙给帝都写了告密信,冤枉萧凮叛国。   后来一直驻扎在平遥城百里外的他国军队再次攻打平遥城。顾阙亲自领兵,并将曾与他结盟的对方将领斩于马上,美其名曰,好友出卖国家固然不对,然而兄弟之仇还是要报的。   这些纠葛听得铃兰懵呼呼的。   “那你查到什么了?”   沈砚摇头,铃兰也没再说什么。   *   转眼已是深秋,曾经葱郁的树林此刻落叶满地,家里的牛又被借了去,于是只能靠人工驾车了。   铃兰驾着车,沈砚把堆好的落叶往车里装,这是要填进牛舍和猪舍作以粪便用的。   郭家田地的租期很快就要到了,铃兰还在犹豫要不要买地。这三亩地挨着果园,铃兰琢磨着想给买下来。可是买下来种什么她又犹豫不决。租给别人倒未尝不可,可这到底不是良田,想租的人宁愿多掏些银子租亩良田,每年辛苦些,也不大想租片沙地。而铃兰动心的则是,这三亩沙地难得跟果园连着,以后如果想发展果园,会很好管理。只是沈母曾说过,沈柳看上了这片果园,倒是若是她使坏,这些苹果搞不好会滞留。   两人架着车准备回家,就见对面来了一男一女,是村里的人,男的叫山风,模样周正,是个很耿直的小伙子;女的叫久安,长相水灵清秀,是个少言寡语的姑娘。   这两人一前一后,谁也不跟谁说话,只有在久安脚下不稳的时候山风才会伸手扶一把,之后又立刻抽回手,这让铃兰想起了最近又被翻出来的陈年旧事。   山风和久安是村西边老张家的孩子。   老张家兄弟俩,因为家里实在太穷,张家二老就花钱给大的买了个媳妇。只是这媳妇也不知道是在哪儿买的,总之长的极好。俗话说物极必反,这么标致的姑娘才五两银子也实在太便宜了。初时众人都不看好,这穷山村的,肯定呆不住。   只是还不待众人的话被印证,村里也不知从谁家开始传起的,说这女子其实从嫁给张家大哥之前就有了身孕。   张家老爷子本就患有气喘,这有辱家门的事在村里传的是沸沸扬扬,老爷子一个没撑住躺在床上就再也没醒来。   村里见出了人命,纷纷闭口不言了。只是这人被气死了说到底也还是村里人嘴碎,只是大家都是一个村的,也确实都说了难听的话,谁也不好责怪谁。于是最后大家似乎在无形之中达成共识似的,均心照不宣的将矛头指向了张家大嫂。   当时那阵仗,连村长都拦不住,势必要将煞星赶出村子。   张家大哥也是个心善的,诚然父亲被连累,然他确也看不过这怀着身孕的“妻子”落得这般凄惨。可他也深知拗不过村里人讨伐的呼声跟娘亲的眼泪。最后只能求着村长发发善心,让他“妻子”将孩子生下来再赶人走。毕竟这事稍有差池便会一尸两命。   村里人也都不是铁石心肠,大伙聚在一起一商量,算是默认了。   然而令大家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女子生完孩子的第二天就不见了踪影,平白丢下一个刚出生的女婴。   孩子总是无辜的,张家大哥扛着各方各面的压力,硬撑着死活算是把孩子留了下来,并取名久安,意在希望她能长久的平安喜乐。   张家大哥是心善,但在别人看来这就是傻缺一个了,还傻得不轻呢,哪儿有人被带了绿帽子还帮人养孩子的。   而张家老二,张老汉的妻子,叫田梅子,也是外地来的,大冬天的带着孩子路过村子讨吃的,正好讨到张老汉家。当时田氏带着的孩子正发着高烧,张老汉于心不忍,就帮忙请了大夫,并让他们在村里留下养病。这一天两天的也不知怎么的,这俩人就对眼了。就记得那天张老汉带着田氏找到村长,也不知说了什么,第二天就见张家门口贴了喜字,事儿就算成了。   于是这又是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了,兄弟俩都帮人养孩子。   至于山风和久安,两人自小一起长大,几乎形影不离,即便两人都到了适婚的年龄,还是亲密的很,这让同村的八卦妇人瞧见了,免不了又是指指点点,无非是说这对假兄妹乱、伦之类的龌龊话。   铃兰看着他俩过去,盯着两人的背影若有所思。龌、龊不龌、龊先不说,她倒不觉得这俩兄妹之间有多清白,不过人家又不是亲兄妹,倘若郎有情妾有意,又非要结合,倒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铃兰眼尖的又看见久安走着走着不小心踩到一个土坑,眼看就要跌倒之际,后面的山风一个箭步冲过去将人抱了个满怀。   “啧啧。”   沈砚摇头,“走吧。”   又过了半个月,地里的大豆和玉米也该收了,铃兰哭丧着脸,跟着一块下地干活去了。   这会子刚好跟着沈母一起回来做饭,碰巧李甜甜来借盐。   铃兰把盐给她,见后者还不走,遂问:“咋了?”半包,不少啊。   李甜甜哼哧一笑:“铃兰,方才我从家里出来的时候,猜我瞧见谁了?”   “谁?”问完又做恍然大悟状,夸张道:“哦——”拉长音,“我知道是谁了?”   李甜甜不信:“谁?”   铃兰狡黠一笑:“你猜。”   “你!”李甜甜一张小脸被呛得通红,“是周政!”   周政?   铃兰皱眉,打从知了猴没有后,他们就没再见过面了,他这次来时做什么?   李甜甜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道:“听他说管家告假回乡了,他是来收地租的。”   原来这么回事,所以……   铃兰目光炯炯的盯住李甜甜,后者一改先前萎靡之态,有些幸灾乐祸,说着铃兰不懂的话:“许铃兰,你是有意接手那三亩沙地吗,方才我那嫂子正为你说话,提醒周政念在你曾帮鸣柳酒楼挣了一大笔钱的份上,好歹给行个方便这事,你怎么看?你不得多谢谢我那嫂子啊。”   周政最近闲来无事,知了猴已经缺货,他总想着再弄些别的法子来挣钱,不然资金跟不上,酒厂这件事迟早会暴露。于是一早就来到临水村,准备找铃兰探讨探讨,顺便再给村民们提个醒,该交地租了。只是不巧,他来的时候铃兰不在家,于是便来到郭家,跟他们谈谈租期到了事。如今玉米大豆收了,接下来该秋种了,这些地收回来,还能租给别人呢,结果就听说了铃兰有意租这些地的消息。   孙梨白说:“周公子,前些日子铃兰在村里找大家帮忙捉知了猴,好供给鸣柳酒楼。就是咱们这穷乡僻壤都听说了,那些日子酒楼的生意可算是前所未有的隆盛。既然铃兰跟公子有这份交情在,想来铃兰想租这几亩地的话,周公子也该给行个方便吧。”   当时是在郭家门口,那里还有几个别的妇人。众人听了纷纷暗自点头,可不嘛,有这份交情在,铃兰租地这事铁定成。看这俩人,一个富家公子,一个千金小姐,要真有什么,说不定还能便宜不少呢。当下个个眼神十分暧昧。   “她要租地?还是挨着果园的那块儿?”周政突然明白了她的意图。   他点头,笑了笑:“是该给行个方便。”她想要租地那就租给她呗,白送都行。当然,他也得讨些甜头才是。 作者有话要说:  明晚有一章,但素可能会晚一点才能上传 ☆、交易   按理说,周政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应许,想必心里是真的答应了。但是铃兰总觉得有种不好的预感。   其一,很显而易见也是女子最忌讳的,就是声誉。孙梨白提了交情俩字。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指不定村里人会怎么想她。更何况她那段时间也经常跟周政手下的人往来,也经常出入鸣柳酒楼,虽然只是交接知了猴和拿分成,可也架不住有心人非要往歪处想。此刻孙梨白这样说,村里人的想法怕是更不得了了。   其二,也是她最担心的,万一周政使坏,拿她想租的这几亩地来威胁她,想跟她做交换怎么办?诚然她不是非租不可。   李甜甜已经走了,铃兰眉头紧紧蹙起,总觉得孙梨白说这些话让人感觉怪怪的。   不一会,果然周政来了。他看起来心情不错,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铃兰心里那种不好的预感更强烈了。   果然——   周政笑着道:“你想租地可以,我甚至可以白送你。”   往食盒里装菜的沈母皱起眉头,脸色不善。   铃兰示意她莫急,道:“你想跟我交换。”这是肯定句。   周政点头。   “那我用这道菜跟你交换如何?”铃兰把灶房里单独盛出来的一碗酸菜鱼端到周政面前,笑意盈盈。   周政脸色顿时变了,他说的是拿知了猴来交换,如今她这样,是何意?   “尝尝。”铃兰道。   肥嫩的鱼肉,色彩暗沉的青菜,配以花椒和红干椒,再放上几根香菜,空气中飘来淡淡的香气和酸酸的味道。   周政被这股子酸味勾起了食欲,于是吃了一口。   然后问:“怎么个交换法?”   铃兰笑:“酸菜鱼无非两种主材,一是酸菜。咱们这乡下,家家户户每年都会腌制些做小菜食用,如果尤掌厨不会腌制,你可以随便在哪里买些回去,我想这个应该难不倒周公子吧。而鱼,它并不像知了猴,每年只有三个月的时间才会有。鱼一年四季都有,你不用担心会突然断了财路。”   “你继续。”   “你放心,我愿意教会尤掌厨,而且我保证,这次我绝对不要分成。”   “那你要什么?”   “那三亩沙地,外加五百两银子。”   “你好大的口气。”   “难道周公子的眼界竟如此之小?五百两虽不是个小数目,但是你别忘了,前面已有知了猴为鸣柳酒楼打出声誉,你此刻再推出一道新菜,这五百两,你挣回来不过眨眼的功夫。”   “成交,你即可前往平遥城。”   “不急,周公子还是先把地契转让了吧。”   一番对话毫不拖泥带水,却在最后被呛了一口,周政一张脸五颜六色,万分不甘心。   周政走后,铃兰跟着沈母一块儿给地里忙活的人送饭去。   说起酸菜鱼,铃兰之前并未在意,她以为这里河流众多,鱼儿肥美,这儿的人对鱼的多种吃法应该会很有研究,于是在看到沈母腌制大白菜的时候就特地做了道酸菜鱼。岂料这一家三口根本就不晓得这是什么。那时铃兰就动了心思,没想到周政自己就找上了门。   倒也是巧了,今天沈砚要吃这个,早早就捉好了鱼给铃兰供着,为的就是她中午能下厨。   午饭是在地里吃的,地上铺一块木板,然后把饭菜一一放在上面,这个时候天气已经不怎么热了,这顿饭倒是吃的舒畅,几人胃口好的连汤都没剩下。   大豆是要自己拔的,玉米倒还好,直接剥掉外皮,然后随手丢在地上堆成一堆,等天黑时再装上牛车拉回家。   铃兰还是头一次做这种事情,手脚慢了些,不过她跟沈砚在一起,后者会帮忙。   她把周政来的事跟沈砚说了下,又把自己的想法也告诉他,想咨询一下他的意思。   “你高兴就好,有办不到的直接告诉我,我来做。”   这话倒不假,上回知了猴一事,顾将军要吃,且要的还正是时候。那是铃兰还以为是自己运气好,后来听沈砚说了于仲阳一事,再一联想,多半是沈砚让于仲阳在在中间搭的话。   沈砚把水给她,见她手心通红,眉头微蹙,拿自己的衣裳给她擦了擦,温声道:“累了就歇会,我来就行。”   他的手很大很厚实,上面还有不少老茧,都是干农活和习武留下的茧子。这么真实的触感让铃兰老脸一红,将手抽了回来。   沈砚见她垂着头,只瞧见她面颊生晕,宛若三月芳菲,不由心神一荡,倾身至她耳旁,低声道:“怎么?这样就脸红了。”言罢十分干脆的将人捞至怀里,低头吻了上去。   铃兰一时间有些懵,似乎还没弄明白他们怎么就亲上了呢……   好在是在玉米地里,周围玉米秸秆甚高,沈砚又特地压低了身子,倒也没人能看见他们在做什么。   一吻作罢,沈砚扶着浑身发软铃兰,让她靠在自己身上,一边平复气息。   铃兰这会子已经清醒过来,对于这个自己还算享受的吻不作评价。   第二天周政就把地契和五百两银票拿来了,当着于村长的面,两家互相在文书上签了名画了押,文书一人一份各自保管。   既然周政承诺的已经兑现,铃兰自然也不能怠慢,但也不能让他太得意,以免忘形,以为她就真的必须听他的。这样不行,自己必须掌握主动权,可也不能就这么随随便便的将人打发了。   于是道:“酸菜我还未泡好,你且等一等,最多半个月,我便去酒楼。”刚好这几天秋种,她还可以帮帮忙。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个道理周政还是懂的,当下也没为难铃兰,只是让她尽快。   酸菜这种东西还真难为了铃兰,她是真的不会腌制,但是沈母会,且做的还不错,于是这一重大任务就落在了沈母肩上。   沈母笑道:“好,听你们的,我来腌制,保管铃兰满意。”   铃兰娇声道:“谢谢娘。”   这声娘可跟以往不同,如今铃兰已经与沈氏夫妇相认,这声娘,可就真是娘亲而非婆婆,沈母十分高兴。   等秋种忙完,酸菜基本也算腌制好了。酒楼每天都不缺鱼肉,因此鱼的供应这方面并不需要铃兰操心,她只需要人到就行。   晨光,微风,薄雾中,铃兰准时醒来,这回与往常不同,沈砚竟然比她醒的晚?   他侧躺着,手肘还搭在她颈下,另一只手搭在她腰上,很自然的将人轻搂在怀里。   铃兰眨巴眼,有点迷糊,他俩的关系何时这么亲密了?而她竟然还不讨厌,甚至觉得这本就理所当然的……莫不是其实她已经在接受他这个夫君了?   那是不是表示哪天若他们圆、房了她也能欣然接受?   想到这铃兰狠狠打了个寒颤。   沈砚醒了,眯着眼睛看她。   铃兰假装咳嗽,下一刻有黑影罩了上来,还不等她再看清,嘴上已被一个温热濡湿的物什堵住……   铃兰……   沈砚越吻越往下,吻过下巴、脖颈、耳垂,铃兰喘息不止,她没经历过这些,从不曾被开发过的身子极其敏感,这会子已经说不出完整的话了。感觉有一双带着茧子的手探进自己里衣,并隔着兜衣在一颗浑、圆上揉捏不止,激起她阵阵颤栗……   “沈……沈、砚……”他们今天还要去酒楼呢,况且这又是白天。   沈砚顿住,铃兰以为他明白自己的意思,刚松了口气,一瞬间已经嫣红犯肿的唇瓣再次被人含住,狠狠吸吮……   叩叩叩——   “兰儿,砚儿,起床吃饭,一会你们还要去平遥呢,早去早回。”是沈母。   早饭刚过,周政就派人来请了,马车已经在村外等着了。   沈桥指派两人将腌制好的一大坛子泡菜抬走。   铃兰和沈砚出了村子,就见小路上停着两辆马车。怎么了?周政这是打算自己一辆吗?   “是我们小小姐。”沈桥为她解惑。   小小姐?对了,沈柳是大小姐,小小姐就是沈瑜了,她怎么来了?   周政昨天回到家,跟沈瑜一起吃饭时,没话找话的说起了铃兰说的那道酸菜鱼,竟然勾起了她的兴趣,这才想要跟着一起见见。   还有一个多月沈瑜肚子里的孩子就该出世了,这些日子沈家宝贝着呢,就怕有个好歹,周政也肯定不答应。   沈瑜当时只是静静的看着他,声音平平:“你也跟娘一样,为了肚子里所谓的‘长孙’,将我像个犯人似的关押起来吗?”   “我带你去。”周政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因为没有人,比他更不舍得她难过哪怕一丝一毫。诚然或许她从不相信他对她的情意。   铃兰远远就看见,一个挺着大肚的女人站在路边,似乎是在打量周围景色。而周政,就立于她身后,宽袍下的臂膀伸到沈瑜背后,瞧之似在守护。   铃兰脚下顿了顿,一时间对周政改观了不少。   “如果你以后怀孕了,我不会这么偷偷摸摸的守护你。”   啊?   铃兰懵了,什么鬼?怎么又讨论生孩子了?   沈砚垂首,在她耳边轻轻呵气。 作者有话要说:   明晚九点之后,可能会晚,但一定会更新 ☆、跟踪      鸣柳酒楼门前,尤嵘翘首以盼,但见前方街道拐角处,两辆马车缓缓驶来,为首的马车正是周政的,他忙不迭的迎上去。   铃兰扶着沈砚的手臂下车,笑道:“尤掌厨,别来无恙啊。”   尤掌厨呵呵笑道:“我可是恭候多时了。”   此时还未到午饭时分,然而酒楼大厅早已聚集了不少人,尤嵘解释道:“前两天周公子把新菜的告示贴了出去,这不,今天来了不少人呢。”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   进了后厨,见要的鱼都已备妥当,而大厅里的客人也在催促了,铃兰这才挽着袖子,尤嵘在旁打杂,开始忙活起来。   铃兰边忙边跟尤嵘闲聊,“上回顾将军吃了知了猴对你是赞不绝口,今日可也有前来?”   尤嵘道:“人家将军日理万机,怎能说来就来。”   铃兰又道:“也是,这顾将军唯一的独生女儿被选进了宫,听说还深得皇上宠幸,也难怪将军对当今圣上如此尽忠职守。”   尤嵘道:“可不是嘛。不过有件事不知你可知道,咱们这位将军的女儿之前还许过人家的,眼见马上都要成亲了,不知怎的远在京师的皇帝竟然一道旨意下了过来,紧跟着这顾将军的女儿就成了宠妃。”   “哦?”铃兰诧异:“你不说我还真不知道。不晓得当时与顾将军女儿定亲的是哪位啊?”   “是陈副将。”说完摇头,十分不解的样子:“你说这顾将军和他女儿是怎么想的啊,那陈副将长得极其平凡,为人又有些好色,还胆小怕事,怎么就成了副将,还跟顾将军的女儿定了亲呢。不过啊,好在将军的女儿是个有福之人。要不然啊,可真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了。”   铃兰笑笑,“行了,咱们自己聊聊打发时间就好了,这事可不能在外面说。”   尤嵘连连点头。“那是那是。”   等一道道的酸菜鱼上了桌,铃兰解了围裙来到雅间,沈砚正好整以暇的在吃午饭。   “你可真舒服。”   沈砚笑:“谁叫我有个能干的媳妇儿呢。”   铃兰:“……”   “我让他们另开灶给你煮了清淡的米粥,你吃点,一会咱们出去转转。”   闻了那么久的油烟味,这会铃兰对那一桌子的美酒佳肴是一点胃口都没有,这碗米粥正合她意。   大厅里人多,吃完午饭,两人从酒楼的侧门到了街上,看着这繁华的街道。   铃兰沉吟半响,停下步子,看着沈砚道:“我有些话想跟你说。”   “你但说无妨。”沈砚将她一望:“你是将要与我共度一生的妻,在我面前你不需要有任何顾虑。”   “嗯,”铃兰点头,把自己的想法一一说了出来。   沈砚思考了片刻,“你的意思是,如今的陈副将在当年的事中也掺了一脚?”   “我只是怀疑,并不能确定。如果你不方便出面,可以让于仲阳帮你调查一下。”   铃兰一直以为,她成亲那日顾阙会来完全是跟爹娘交好的缘故,如今细细想来,倒不乏他仍有疑心的可能。这么多年都没放弃,可见他有多谨慎小心。这种人又怎么可能会给自己留下麻烦,也难怪于仲阳查了那么久都查不到。   当年的事她没亲眼见过,但是这么大的事想来光靠顾阙一人很难办到,他一定有帮手,而这个人又必须是顾阙信任的。   顾阙信任谁,他们谁都不晓得。但是,陈副将长相这么平凡的人能娶得顾女,如果不是两人两情相悦,那就肯定有猫腻。   铃兰怀疑,或许是当年顾阙找的帮手就是陈副将。后来有可能是陈副将留了一手,捏住了顾阙的把柄,这才在当年事发后晋升了副将。而顾女,听说她生得花容月貌,若非如此,皇帝也不会看上她。陈副将是个好色之人,看上顾女是再正常不过了,便拿当年的事来威胁顾阙,让他同意把女儿嫁给自己。只是谁也没料到,最后被皇帝横插一脚。   沈砚听完她的分析,黑眸凝视着她,缓声道:“等天一黑,我就去找仲阳。”   铃兰笑笑,“走吧,不是说要陪我逛街吗。”   “嗯。”   一路闲聊东看西看,最后以铃兰买了把桃木梳告一段落。   “就买这个?”沈砚看她。   铃兰想了想,又到附近的布坊买了些布,如今冬天已经快来了,家里有新棉絮,也该做身厚棉衣了,当然也少不了沈氏夫妇的。   两人回到家时沈母正要生火做饭,她坐在灶膛里的小圆木墩上,对两人道:“你爹下地看麦苗去了,你俩先歇会,晚饭一会就做好。”   吃了晚饭,铃兰把买来的布拿给沈母,然后回了自己屋。   从临水村到平遥城坐马车,快些两个时辰,至于用轻功要多久铃兰是不知道。   她现在心情有点复杂。   子时将至时,沈砚穿上夜行衣,从窗户跳了出去,身手矫健。在他跳窗前,他对略略紧张的铃兰笑了下,然后快速在她额上亲了一下。   月光打在白色的窗纸上,映的屋里些微明亮,铃兰躺在床,将睡未睡。   不知过了多久,铃兰实在毫无困意,起身披上外衣,开门走了出去。   院子里墙边堆了一堆还未脱粒的玉米棒,温柔的月光倾泻其上,照得那颗颗米粒莹润富有光泽,十分明亮好看。   骨头搂着稀饭睡得香甜,这会被铃兰的脚步吵醒,猛地昂头准备吠叫,见是她,又焉着脑袋继续睡去了。倒是稀饭看见铃兰后,嗖的一声扑了过来,铃兰接个正着。   原先在许府时,会有专人为稀饭洗澡,有时她自己也会动手身上自然干净。只是自打到了这里,稀饭整日跟着骨头摸爬滚打的,每天身上都脏兮兮的。   铃兰本想把她放下,奈何这小、畜、生的爪子抓的太紧,无奈之下只能抱着它出了院子。   铃兰站在门口的梧桐树下看着出村的方向,约莫一刻钟,她失笑,自己这是在做什么?   想罢正要回家,突然在转身的瞬间看见河对岸的郭家走出一人。铃兰眯着眼睛细看,竟是李甜甜。   这么晚了她要去哪儿?   疑问是疑问,不过这会她困了,也没细想,就准备回家。然而巧了,她又看见在李甜甜刚出了家门,后面又尾随了一人,那人是孙梨白。   铃兰眉头不自觉的蹙起,心口处砰砰跳个不停,似乎有个声音在催促她去看看。   她想了想,还是跟着过去。   因为距离两人已经有段距离,为了追上他们铃兰脚步飞快的赶过去。过了河水,在一个巷口的拐角处看见了后面的孙梨白。   巷口有点长,又没有遮挡物,铃兰没敢立即跟上,而是避在墙角处,等孙梨白出了巷口约莫过一分钟后才又快步跟上。   出了巷口是一条弯曲的乡村小路,一眼就就能看见前面的两人,铃兰见没跟丢,心下松了松,尽量将脚步放轻。   终于两人停在了一处篱笆院里。   铃兰知道这里,是孙家。孙家以前过的并不错,只是自打小女儿遭遇了那种事,老两口为了疯癫的女儿,几乎变卖家中所有之前的东西,才算让孙明月有片刻的清醒。   铃兰疑惑不解,这两人到这里来做什么?   篱笆院侧方有一堆玉米秸秆,铃兰借着夜色掩盖快速移过去,这个位置堪堪可以看见李甜甜推开的西屋里的内况。   屋里一灯如豆,一张床,一张桌,有个长发披肩的女子坐在床边,看着推门进来的李甜甜。   李甜甜在门口顿了顿,立刻又上前将那女子紧紧抱住。   李甜甜背对着铃兰,后者看不见她的样子,只隐约透着微弱的烛光能看见她的肩膀在不断抽动,这是情绪不稳定的表现,又见那女子安抚似的拍了拍李甜甜的后背。果然,等李甜甜放开那女子后,铃兰看见那女子伸手在李甜甜颊面上擦了擦。   那女子面色苍白,被晕黄的烛火映着竟显得肤色有些蜡黄。   这是铃兰第一次看见孙明月,平时不曾见她在村里走动过,可见人言可畏。   孙明月与孙梨白是双生姐妹,两人长得极像。   屋里的两人在说话,但是因为距离远,听不真切,铃兰这才想起还有孙梨白这个人在。心中不免纳闷,难道她不该去看看自己的胞妹?   在看见孙梨白的那一刹那,铃兰心头猛然一凛,实在是孙梨白的眼神太过怨毒,这和她素日的形象一点也不符,简直天差地别。那眼神,如毒剑般射进屋里的两人身上。   铃兰心里有些惊讶,又因为她那怨毒的眼神有些骇然。孙梨白这样的眼神是为谁?是责怪孙明月,因为她而使自己的婚事险些作罢?还是在怨愤李甜甜平日里总是对她百般刁难?   铃兰心思变化万千,却不曾理出个所以然。未免被发现,她不敢逗留太久,便蹑手蹑脚准备借着玉米秸秆的遮挡离开。   只是近几日天气十分晴朗,玉米秸秆被晒得异常干燥,以至于她脚下没留意,一脚踩上去,发出了清脆的声响。   “谁!”   铃兰心里一寒暗叫不妙!   侧头一看,屋里的两人还在说话,似乎并未察觉到这边的动静,那就只有离她较近的孙梨白了。   想想方才孙梨白那可怕的眼神,铃兰便觉如芒刺在背。   她看看窝在怀里的稀饭,把它放在地上准备赌一把,指着正前方,那里刚好被房屋挡住了月光。稀饭嗖的一声顺着她指的方向沿着墙壁箭雨一般冲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周四晚九点一更,准时 ☆、疑团      孙梨白在院子里,而玉米秸杆则在外围,倘若她想探个究竟,势必要走出来,否则一旦她靠近,很容易被屋里的两人察觉。   铃兰趁其走出院子的空当,快速的抱起一捆玉米秸杆置于身前。好在她今晚穿的是件暗色系的衣裳,放好秸杆她又把头发兜头扯到前面遮住五官。如此从外面看过来,这里漆黑一片,很具有欺骗性。   她刚做好一切准备,就听见轻微的脚步声渐渐靠近。方才稀饭那么大动静的窜出去也没能让孙梨白放下戒心,看来她也只能听天由命了。   脚步声由后方转了过来,又围着玉米秸杆转足了一圈,然后才停了下来。   铃兰屏住呼吸,丝毫不敢大意,心里也暗暗疑惑。按说这里的村民多数没见过什么大的世面,充其量赶个集买点生活用品,何时竟有这般深沉的心思?再者,一般来说,在听见有动静时,又有猫蹿了出去,基本上也该打消疑虑了。可是孙梨白的心思怎么这么细腻,竟然骗不到她。   还是她心里害怕所以心虚?可是她又心虚害怕什么?   铃兰心里纷纷扰扰一锅乱炖,脚步声也在这个时候想起。这个时候人都是很敏感的,铃兰分明很清晰的听见这回的脚步未免有点放大了,像是……像是在故意暗示那个“有可能存在的人”她已经走了似的……   可是矛盾却是,如果人真的走了,那么脚步声会由近及远,由重及轻,不可能一直这么清晰,像是原地踏步。   心里突然冒出这个想法,让铃兰出了一身冷汗。   既然知道孙梨白是在故意引她出去,铃兰怎么可能还会傻傻的上当。知道自己并未发现,而孙梨白也只是在试探,当下松了神经,乖乖蹲在柴堆里,尽可能的放缓呼吸声,同时心思也在转动。   可以肯定的是,孙梨白从小在临水村长大,家里父母又十分疼爱,而这村子里一些所谓的是是非非无非就是东家长西家短的嚼嚼舌根,并没有那些大户人家的勾心斗角。可是孙梨白这短短几分钟所表现出来的心思与反应以及应对,完全不像是一个未曾见过世面的村姑。   如此,她怎会有这般心思?   又过大约两三分钟的时间,又一轮的脚步声意料之中的响了起来。   铃兰暗道,自己所料果然不错。   诚然这回可以确定孙梨白是真的离开了,但是铃兰还是不敢贸然出去。   孙梨白指定还在暗暗观察这里,她不能前功尽弃,也实在不明白,明明是个淳朴的小村子,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弯弯绕绕。   不知过了多久,在铃兰耳里已经有些魔性的脚步声又响了起来,不知是谁可能离开了。约莫过了有两分钟,寂静的夜里传来一声门扉关闭的声音,隐隐约约间她听见李甜甜断断续续的声音传来,想必刚才走掉的人是孙梨白了。   铃兰老老实实蹲在柴垛里,等了差不多五分钟,才颤颤巍巍的钻出来。   实在是蹲的太久腿麻了……   这一晚上也真够闹腾的。   她看看天,夜空广阔无垠,圆月繁星,夜风飒飒,冷不丁的打了喷嚏。方才一直蹲在里面可以避风,这一出来竟然还有些冷。她看看自己这身单薄的中衣外加一件外衫,苦笑了一声。   腿上麻意渐消,铃兰裹紧衣裳,快步融进夜色里。   不晓得这个时候沈砚回来了没有。   村子不算太大,一路小跑回去倒也没多久。路过郭家门口时,见其大门紧闭,回想起方才孙梨白的眼神,没来由的打了哆嗦,脚下步子更快了。   铃兰闷头往前冲,忽的撞上一个温热的胸膛,她吓了一跳,抬头见竟是沈砚。又听两声猫叫和低低的“嗷呜“声,低头一看,是稀饭和骨头。   沈砚见她神色不对,大半夜的又从村子深处跑回来,关切的问道:“你怎么了?跑什么?去哪儿了?”   他还是一身夜行衣,眉宇紧蹙,双眸紧紧凝着她,瞳孔里满是担忧。   铃兰摸摸他的衣裳,知道他这是担心自己,连衣裳都未来得及换下,心里不由的温暖起来。   铃兰攀上他的胳膊,声音低柔:“快回去吧,外面好冷。”   沈砚这才看清她只穿着中衣,披着一件薄外衫,不赞同的看她一眼,二话不说打横将人抱了起来。   “你——”   “怎么?”沈砚看脸,脸色十分不好。   铃兰识趣儿的抱紧他的脖子。   回到屋子里,沈砚将人放在床上,扯过棉被将人裹了个严严实实。还不待他说话,就见铃兰皱着眉要起身。   沈砚眼睛一眯。   铃兰半抬起身子,扯出一件衫子,然后毫不客气丢向男人。   沈砚叹口气,看着将后背留给自己的人,无奈一笑,将一身夜行衣换了下来,又脱了外衣,这才上了床。   村子里的床都不大,只是沈松这个在大家族里生养惯了的贵少爷,即便在旁的地方愿意委屈自己,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在供人休憩的床榻上退让半分。   因此沈家的木板床即便两人同睡还有很多空余。   铃兰紧贴着墙壁,身后剩了一大片地方,沈砚无声失笑,从后面将人抱了个满怀,厚实的大手摸到她的柔荑轻轻拍了拍,然后攥在了手心里。   “怎么了?”   紧绷了很久的心神终于在这一刻放松了下来,困意也逐渐来袭,而且铃兰也没想好该怎么跟沈砚解释,便闷着声音道:“我有点困了……”   “那好,你先睡,我守着你。”   “嗯。”   沈砚又将她抱紧了些,将下巴搁在她肩头,闭目假寐。   仲阳那边已经交代好了,如今他只需等待便可。他心里念着家里的姑娘,等嘱咐好一切又马不停蹄的往回赶,到家后才发现本该在床上熟睡的人竟然不在。   以为她是去如厕,就想着等一等吧,正要换下夜行衣,那只小肥猫竟嗖的一下蹿了过来,紧咬着他的衣摆使劲往外拽,他深知一定是她有意外,立即跟着稀饭跑了出来。   等见到她的时候,她的神色果然不对,有些慌张,又有些不解,还有些害怕。   她遇到了什么?   “嗯……”铃兰悠悠转醒。她心里想着事,即便睡也睡得不踏实。   沈砚伸手打开窗户,看了看外面的天色,这个时候约莫寅时左右,她才睡了不到半个时辰。   将人转了过来,见她果然醒了,“还早着呢,再睡会吧。”   铃兰摇摇头,声音有些沙哑,“我渴了。”   “我去倒水。”   沈砚把水给她,等她喝完又把茶盏放回去,刚躺下就听她问,“事情办的怎么样?”   “已经交代好了,陈副将比顾阙好对付多了,仲阳有信心。”说罢又顿了顿,有些迟疑的问:“你方才去哪儿了?”   铃兰微微一怔,抿抿唇,“你觉得孙梨白这个人怎么样?”   沈砚没料到她有此一问,愣住了,神情有些古怪,“你……”   铃兰一看他那表情就知道他是想歪了,捶了他一下,“你想哪儿去了,我没那个意思,你如实说。”   沈砚点头,如实说:“娘说她是个好女孩,很懂事也很贤惠;郭家大哥很喜欢她,说她善良、知书达理,为人和气。郭家大哥对孙梨白可谓是一往情深,不过他不好意思说不出,又忍不住不说,于是就逮住了我。那时我还小,郭大哥以为我什么都懂,又是个傻子,就将他对孙梨白的情意全一股脑的说给我听了,左右我在他眼里又傻又愣,他也不怕我说给孙梨白听;还有……”   铃兰越听牙根儿越痒痒,伸手捂住他的嘴:“打住!”   沈砚听话的闭嘴,悄悄抓住那只小手,轻轻贴在自己唇瓣。   手心的触感让铃兰脸上的热气蹭蹭的飞涨,抽又抽不回,只好作罢,又咳了咳,换个方式问道:“孙明月的事你知道吗?”   铃兰会关心孙明月的事让沈砚很惊讶,不过还是答道:“那段时间孙家的状况十分不好,几乎到了绝地,是孙梨白咬牙把整个家撑了下来。”   “听说她的婚事险些被孙明月连累,那段时间她可有苛待她的妹妹?”   “不曾听说过。以我对孙梨白的了解,她不是这样的人。她很注重亲情,孙明月在李府做工的那几年,她经常会去看望孙明月,还会做衣裳啊鞋子什么给她。在孙明月出事那段时间,还是她从中劝解孙氏夫妇,这才让孙氏夫妇变卖了家中物什给孙明月看病,……”   沈砚越说越觉得铃兰的眼神有点不对……   于是立刻改口:“都是郭家大哥整天在我耳边神神叨叨的……”   见铃兰神色稍霁,沈砚试着扯回原先的话题。   “你刚才怎么了?”说完又加一句:“我很担心。”   铃兰想了想,把刚才的事详细的跟沈砚说了一遍。 作者有话要说:  明晚九点,准时 ☆、喜欢      沈砚听完也是若有所思。   “那段时间都是孙梨白在照顾孙明月,因为孙明月根本不见旁人,每次大夫问诊的时候也都是孙梨白守在一旁。不过一段时间后,孙明月还真好多了。按说孙梨白应该很疼她这个妹妹的,怎么会……”   可是铃兰又真真切切的看到了孙梨白流露出的那样的眼神。   “那后来孙梨白嫁人后对她这个妹妹怎么样?”   “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想起来了,孙梨白在嫁人后,倒真是很少去看她那个妹妹了,也有可能是不方便吧,毕竟……”   毕竟像孙明月这种人大家都是避之唯恐不及吧,生怕沾染了什么。   可是铃兰又隐隐觉得不对。   沈砚又道:“孙明月出了这样的事,大家都很同情她,不过人言可畏,她也很少出门的。”   很少?也就是说她并非没有经常出门。   “你见过她?”   “嗯,见过。有次我有事外出,在回来时遇见了她,当时很黑,她跟孙梨白长得又极相似,起初我还以为是孙梨白,不过她见着我慌里慌张的就要跑,我才认出她是孙明月。”   铃兰点头,也对,如果是孙梨白,就算深更半夜的,彼此点头示意打个招呼也没什么,做什么要跑?   “不过……”沈砚似乎又想到了别的。   “不过什么?”   “现在想想,那时孙明月似乎是在偷窥……”   偷窥?   “……那面墙有个窗户,正是郭家大哥的屋子。”   铃兰嘴角抽蓄,小姨子偷窥姐夫?这是什么鬼?   “她喜欢郭家大哥?”   “这个就不得而知了,不过她常年在李府,应该不会吧。”   铃兰问了这么久都没理清心里那团思绪,总觉得有什么被自己忽略了,似乎很重要。   沈砚又道:“她喜欢郭家大哥又怎样?郭家大哥跟孙梨白感情甚笃,她喜欢也没用。”   倒不是沈砚凉薄,只是他对孙明月印象不深,也没什么同村人的感情,反倒是孙梨白,郭家大哥天天给他洗脑什么的。   沈砚话刚落,铃兰眼睛猛的睁大,有什么在她脑子里一闪而逝,她猛的抓住沈砚,有些急切的问:“你说孙梨白和郭家大哥感情很好?”   “是啊,他们青梅竹马,娘都说他们两情相悦。你也是知道的,李甜甜经常刁难孙梨白,每次都是郭家大哥维护,丝毫不将李甜甜视为弟妹。”   如果连娘都这么说,那他们就真的是相爱的,毕竟娘是过来人。   既然相爱,郭耕也十分维护孙梨白,那为何在果园捉知了猴那次,郭耕竟然会那般冷漠的袖手旁观呢?   “我听说李甜甜以前跟孙梨白的感情很好,像是亲姐妹一样。”   沈砚道:“这话不假,李甜甜是李府的人,孙明月在李府做工,孙梨白怕妹妹被人欺负,就主动结识了李甜甜。当时李甜甜还大大咧咧的说过,她还欺负过孙明月呢。这两人一静一动,心仪的人又是亲兄弟,很快就成了好姐妹。只是不知道后来李甜甜为何会变得那般刁蛮,处处与孙梨白难堪……”   后面沈砚再说什么铃兰已经听不清,她满脑子都被一个突然冒出来的诡异念头给刷屏了……   听沈砚说了那么多,铃兰可以断定,郭耕是喜欢孙梨白的。然而矛盾的是果园那回,以当时郭耕的表现来看,他又表现的并不喜欢孙梨白,那种冷漠甚至带了憎恨,他为什么要憎恨一个他曾经喜欢的人?   而李甜甜亦如是。   起初李甜甜在李府与孙明月交恶,自己也承认了没少刁难她。后来因为跟孙梨白交好,两人感情亲如手足,这才对李甜甜稍稍好点。   既如此,她明明跟孙梨白关系很好,那么又为何会在后来对孙梨白百般刁难呢?再者,她之前明明与孙明月关系恶劣,却又为何在孙明月出事后,竟偷偷去看她,还痛哭流涕?   想到这里,铃兰忍不住轻叫出声,一脸不可思议。   “铃铃?”   沈砚见她眉头越皱越深,最后竟干脆沉浸在了自己的思绪里,这会儿又听她“啊”的一声,又担忧起来。   铃兰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沈砚,手上因情绪激动不自觉的抓住了后者胸前的衣襟,然后说:   “——沈砚,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   “什么?”   “这两姐妹,跟我们一样……”   沈砚一时间愣住。   铃兰又继续道:“身份调换……”   她想到的可能,便是这姐妹俩是否“本末倒置”了?   到底沈砚沉稳些,只是愣了片刻,便理清了所有的疑点,最后长长吐出一口气,很是不能相信。   “也不晓得郭大哥知晓此事否。”   “应是知道的。”铃兰把上回在果园看见的情景讲给他听。   “那么李甜甜对孙……前后态度上的变化也有了解释。”   铃兰道:“除了李甜甜和郭大哥,就是不知道可还有别人知道这件事。”   沈砚揉揉她头顶,柔声道:“别管那么多了,何况这事也不是咱们想插手就能插手的。如果李甜甜和郭大哥都知道这件事,以他们的性格和为人却不揭穿此事,想必是有顾虑的,咱们不可贸然插手,以免坏了他们的事。折腾这么久你也困了,快睡吧。”   “可我睡不着……”她心里还有疑问。当时所有人都认为是孙明月被人玷污了,可到头来真相却是颠覆的。当时这姐妹二人到底经历了什么?   因为在思考事情,她手上无意识的胡乱动着,直到有片阴影兜头罩住自己,她才回过神来。   “你、你做什么?”她看着压在自己身上的人。   沈砚指指她的手,颇有些玩味:“你在做什么?”   铃兰立即看过去,整个人都不好了……他小麦色的胸膛上,她纤纤玉指正摸在上面。   ……哦,原来一走神不小心解开了人家的衣裳,顺便还摸了上去。   “铃铃……”   温热的气息呼在耳畔,白皙的耳朵顿时布满了粉色,铃兰心跳的飞快。   这是要做真正的夫妻了吗?那么要给他吗?   “铃铃……”他又唤了一声。   话音刚落,铃兰感觉自己的耳朵被一阵温热濡湿包围密不透风。   沈砚见她没反对,双手将她抱的更紧,吻也从耳垂沿着脖颈来到了脸颊……   “沈、沈砚……”铃兰心里是有些别扭。毕竟他俩如今的年龄都还未满十七岁,做这种事最铃兰来说总有一种偷吃禁、果的错觉。   沈砚看着她,见她面色熏染,双眸迷离,知道她已经情动。   既然情已动,他又怎会放弃这大好机会?   他心里比谁都明白,铃兰并不喜欢他,充其量只是有了好感。而他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才能让她喜欢自己。他不曾久经情场,更不懂何为情爱,他所有对情爱的认知只是从师父师娘嘴里听到的关于爹娘相爱的只言片语的叙述,以及沈氏夫妇这许多年来的相互扶持。   在没有将她娶回来之前,他是见过这个姑娘几次的,不过都是匆匆一瞥,并未打过照面。之所以会娶她,也是感念沈氏夫妇对自己的养育之恩,为了成全他们想要女儿承欢膝下的愿望。   只是娶回来之后,在慢慢的朝夕相处后,他似乎有点在意这个姑娘了。   一开始她肯定也不喜欢嫁给一个傻子吧,所以在面对自己的时候,可劲儿的欺负自己,时而俏皮,时而恶搞;在面对周政时,她又超乎年龄的镇定,似乎对一切都运筹帷幄;而在方才,在对孙梨白与孙明月一事上,她又表现的那么聪慧,这无不让他心动。   或许她只是有点小聪明小机智小可爱,这世上多的是比她还优秀的女子,只是那又怎样?   只要喜欢上了她,那么她所有的一切在他眼里就都是最好的。   他不知道该怎么来讨好自己喜欢的女孩,没人教她,他也没经历过,不过她既然是他的妻子,那么这就是他的优势。   所以只要让她成为了自己真正的女人,或许就是对的。   铃兰看着他,屋里光线暗淡,她看不清他的样子,只知道他有片刻沉默,在她还未开口说话前,他再次俯下身子,贴着她的耳畔说了一句话。   若非铃兰此刻对他的一切都十分敏感,断然是听不清这句话的。   “喜欢什么时候的我!”   她身子一僵,自己都没察觉自己追问的有多急切。   “现在……”   铃兰侧首躲开他细细密密的吻,继续追问:“那以前呢?”   到底年少气盛,又血气方刚,见她有意躲避自己,沈砚心里微微恼怒,再次追了过去,同时手上也开始撕扯铃兰的衣裳。   未成年就是未成年,没章没法的,一点定力也没有,然而自己还是被他撩的气喘吁吁。   深知是自己方才的躲避激怒了他,才使得他这会这么急躁,铃兰深深叹口气,举起已经光、裸的手臂绕上他的脖颈,身子也轻轻抬起,以便更加贴近他。 作者有话要说:  周日晚九点 ☆、甜蜜      铃兰醒来时沈砚已经不在了,她摸摸床铺,有些冰凉,看来是起床很久了。扭头看看外面的天色,有些阴暗,隐约还能听到雨水的叮咚声。虽然外面下着雨不好分辨时间,但是昨晚在他们缠绵时已是寅时末了,也就是现代的五点中。诚然此刻已是初冬,外面天色亮的晚,但是昨晚他将自己翻来覆去折腾了那么久,等她睡下后,估摸着外面也该天亮了。现在的时辰,只怕也要晌午过后了。   托某人的福,她这一觉睡的特别沉,真不知今夕何夕……   她身上酸疼的要命,他少年心性,初尝情、欲不知疲倦,她也不曾经历过这些,一晚上都被他撩的情不由己……   只能说,自己定力也差。   昨晚也不知他要了自己几回,唯一的印象就是他不停的在自己身体里进进出出,甚至还恶意的逗弄她,翻来覆去的亲吻她的每一寸肌肤,又像是对待珍宝一样。   想起昨晚的放荡形骸,铃兰脸色蓦地一红。好在屋里没人,她拍拍脸颊,感觉热度下去了才准备穿衣。   事后迷迷糊糊间,铃兰记得沈砚给她擦了身子,换了干净的里衣,床单也换了干净的,难怪一觉睡得这么舒服。   铃兰正准备穿衣,突然门被推开,是沈砚端着饭菜正准备进来。   两人视线相交,彼此都有些愣住,倒是铃兰率先回过神来,见他还站在门口,微微责怪道:“外面在下雨,不冷么?还不快进来。”   沈砚这才端着饭菜走进来,道:“天色不好,起来也无事可做,你别穿衣了,赶紧躺回去,当心风寒。”边说边将桌子移到床前,大有要铃兰躺在床上吃饭的架势。   “我喂你。”   铃兰裹着被子坐在床上,因为心里羞涩,全程只盯着沈砚递过来的饭菜,丝毫不敢与他对视。   反观沈砚却将她看了个结结实实,见她双颊若朝霞,知道她是害羞,本来还想逗她呢,又生怕真将人惹怒了,只好作罢。   吃完饭,沈砚叮嘱道:“你再休息一会,再过一个时辰该吃晚饭了。   晚饭……   铃兰汗,看来这一觉她睡的真是久。   沈砚送完碗筷回来时,铃兰已经睡下了,只是没睡着。于是他也解了衣裳躺了上去,然后将人从后面抱住。   两人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沈砚突然想起昨晚在他进去的时候,她突然喊了一下疼,似乎很痛苦的样子,立刻将人转了过来,关切道:“你还疼吗?”   铃兰背他突如其来的举动弄的十分茫然,不过很快明白了他的意思,当下脸红如血,低着头不说话。   沈砚更急了。   铃兰一看不回答是不行了,只好道:“现在不疼了。”   沈砚松了口气,不疼就好,万一把她吓着了有阴影怎么办?既然不疼了……沈砚心思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倘若铃兰知道他此刻的想法,只怕是恨不得将人一脚踹到外面去。   沈砚初识情爱滋味,自是欲罢不能,只要一想到昨晚她带给自己的销魂之感以及她的美好便不能自持……   铃兰正打算补一觉,抬头正要警告他莫闹自己,竟一眼望进了一双布满了□□的双瞳里。   “你——”才一个字,双唇便被堵了个结结实实。   铃兰:“……”   沈砚亲吻着她的双唇,脑海里立即萦绕起昨晚她腻着声音在耳边叫他“相公”,虽然是被他逼迫的,不过他不介意再逼她一次。   “铃铃,叫我相公……”火热的嘴唇沿着绯红的颊面移至她耳畔,他一边含着她小巧精致的耳垂一边在她耳边沙哑着声音诱哄。   铃兰不依,用仅存的理智企图推开他,可她忘了,沈砚是个什么性子,她越是推他,他的攻势便越凶。沈砚一把掀开她身上的棉被,隔着里裤狠狠的撞了她几下。   铃兰不防他竟会如此,不禁“啊”的一声喊了出来,随即意识到什么,又紧紧咬住了唇瓣。   沈砚见她面色潮红,双眼迷离,贝齿轻咬的样子,一股火猛的蹿向小腹之处,他知道那将意味着什么。   双唇再次碾压住她的,舌尖探进她口中,卷着她的丁香小舌放肆戏弄,同时手上也不忘动作,利落的扯掉她仅剩的里裤,随即深深的埋了进去……   与此同时,铃兰浑身一个激灵,下一秒又被带进了这个男人制造的欲、海中……   耳边听得她压抑的□□、与时不时的闷哼声,沈砚动作更快,直到见她眼角似有泪痕溢出他才又快速的进出几次,最后将一切爱意洒在了她的身体里。   昨晚到现在,她被要了无数回,铃兰现在连一根手指都不想动,唯一的念头便是,今天的晚饭怕是又要在床上被人喂了。   铃兰的预感果然是对的,明天一早她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沈氏夫妇了。好在沈砚还没丧心病狂到无可救药的地步,晚上倒是没折腾她,她一夜好眠,第二天醒来时天气已经转晴。   ——   一晃眼已是腊月,再过不久便要新年了,村子里家家户户都很忙碌。家里有个劳力的,见地里没活了,便出村到外面找些生计,妇人们留在家里操持家计,得空了就到山上采些草药拿到外面去卖。因为对草药的认知有限,能采的草药也都限于平时常用的,是以挣得并不多。不过总比闲着好,能挣一文是一文。   这段时间鸣柳酒楼的酸菜鱼也很得客人喜欢,不过让铃兰不解的是,也不知是彭厨子有意为之还是真的是他学不会。铃兰对酸菜的腌制不太在行,便托了沈母一块去教导。谁知以往对菜系很有天赋的尤嵘,这回愣是学不回,最后一生气干脆不学了。   周政如今是不敢随便给尤嵘摆脸色了,实在无法了,只能从铃兰那里买酸菜。铃兰对尤嵘的做法失笑,倒也没辜负他的一番好意,趁机又宰了周政一笔。   今天天气好,万里无云,微风淡荡,沈砚驾着牛车,铃兰坐在车里,拉着两大坛子酸菜往平遥城驶去。   临过年的一个月,无论大小城镇都极其热闹,铃兰坐在牛车里,听着外面的喧嚷声,默默不语。她以前从没想过,会在这里落地生根。   她摸摸小腹,这个月的月事已经迟到了一个礼拜,再等几日若是还不来,怕是真要找大夫给看看了。想着想着,清秀的嘴角渐渐弯起,直到沈砚探头进来跟她说酒楼到了。   沈砚见她笑得异常温柔好看,自己也似被传染了,嘴角上翘,温和道:“笑什么呢?”   铃兰拉住他的手,嗔笑:“现在先不告诉你。”   沈砚也没再问,扶着她下了牛车,车里的酸菜自有酒楼里的管事负责。   两人熟门熟路去了后厨,尤嵘正忙得热火朝天,举着勺子对两人晃了晃,算是打了招呼。   沈砚倒是不觉得有什么,铃兰却不行,厨房油烟味太重,她闻着胃里只作呕,心道只怕是真的了。   周政今天又不在,看来酬金又交给了尤嵘,尤嵘此刻抽不开身,两人只好拐回雅间等他。   等了约莫小半时辰,有小厮陆陆续续给上了几盘小菜。铃兰看着油腻,只吃了几口便再也吃不下了。   沈砚帮她把碎发撩至耳后,轻声问道:“怎么?没胃口?这可是你最爱吃的几道菜,尤嵘特地给你做的。”   铃兰往后撤了撤身子,靠在椅背上,淡声道:“许是路上有些颠簸,我胃里不太舒服,没什么胃口,你自己吃吧,一会还得回去呢。”   沈砚也搁下了筷子,椅子往铃兰跟前靠近些了,在铃兰不解的注视下,宽厚的手掌覆在后者的小腹左侧。铃兰顿觉一股暖流流向四肢百骸,整个人更加慵懒了。   酬金果然在尤嵘那里,周政可真是信得过他啊,回回都是让尤嵘代交。   酒楼里生意好,等尤嵘忙完已是晌午过后,深冬天黑的早,从平遥城到临水村有些距离呢,若是再耽误,只怕是要走夜路了。   尤嵘明白这些,也没拦着两人,把钱交给他们后,爽朗一笑道:“若是两位看得起我这个粗人,不如改天两位得了空,我请你们吃顿饭?”   “请我们吃饭?”铃兰看着春风满面的尤嵘,笑眯眯道:“怎么?是有什么喜事?”   “没有没有,”尤嵘有些不好意思,“就是想请两位吃个饭,感谢你们这么久以来对我的帮助。”   铃兰笑:“我们也没帮你什么,是你聪明,一点就透。”   尤嵘摇头,又道:“不瞒二位,我有个相好的,她是眠花楼的舞妓。我俩对彼此都挺喜欢,这几年我也一直在攒钱想给她赎身,只是赎金太多了。我以为我这辈子都不能给她赎身娶她为妻了,然而我幸运,我遇到了你们。这段时间以来,酒楼的生意好,周公子高兴,赏了我一些银子。而且也有不少达官贵人慕名而来,他们吃的高兴了,也会把我叫过去,赏些银子给我。你们是知道的,他们这些人,三五两银子根本不在乎。这几个月下来我也攒了不少,再过段时间我就可以帮她赎身了。”   尤嵘说到这里顿了顿,心情有些激动,好一会才又道:“所以我想谢谢你们。”   铃兰道:“那是你想请我们吃饭,还是你那个相好的想呢?”   “我、我……”尤嵘有些尴尬道:“是她。”   铃兰爽快道:“那我们肯定来。”   “诶好!” 作者有话要说:  明晚九点 ☆、有孕      回到临水村已是傍晚,沈松一向倡导”君子远庖厨”,是以被妻子指派着在后院里挖大白菜呢。酸菜腌制下来,少说也要一个多礼拜,那两坛子酸菜不晓得能支撑几天,得赶紧把下茬准备好。   铃兰一直惦记着肚子,见又过了几天月事还没到,便想着让沈母陪她去一趟褚大夫家。只是还没等她开口呢,那天早上忽然飘起了小雪,温度也下降了不少,沈母就想着宰只鸡熬锅鸡汤给大家暖暖身子呢。当时鸡汤还没端上桌,就在灶房门口,铃兰闻着那股浓郁的鸡汤味儿就吐了出来。   沈砚当时可是吓坏了,好在家有一宝,沈母看她的反应有异,又匆匆问了几句,当机立断指派沈砚请大夫去了。   铃兰躺在床上,褚大夫把完脉,无视掉一脸焦急的沈砚,径自对沈氏夫妇道:“恭喜二位了,要做爷爷奶奶了。”至于沈砚,他一个傻子,懂什么是做父亲不?   本大夫才不会承认他是记恨这臭小子一阵风一样卷进自己家里,然后二话不说扛着自己就是一阵飞奔,他早饭吃到一半差点没吐他一身。   沈氏夫妇把褚大夫请了出去,又请人留下喝了碗香喷喷的鸡汤,褚大夫这才给开了副补胎的方子,哼着小曲儿心满意足的走了。   再看沈砚这里,要说不激动是不可能,如今她成了自己的人,眼下又有了孩子,往后一定会对自己死心塌地。   铃兰半靠在床上,拍拍他的手背,微微一笑:“瞧把你高兴的。”   沈砚看着她,缓声道:“真好。”   的确,真好。   铃兰怀孕已有一个多月了,算起来应是上个月月事走后就怀上了。她现在正处于孕吐期,没什么胃口,沈母又另外给她煮了清淡的米粥,和着一叠小酸菜,同时还不忘给许氏夫妇送了信。   许府里头,许氏夫妇正在商量年后给许小妹办及笄礼的事,听闻这个消息后,都是一愣,随即相视而笑,如释重负般,许夫人幽幽道:“这两个孩子啊,总算一个也没辜负了,他们欢喜就好。”   许恒彦也是一笑:“马上就要过年了,这俩孩子再过几天也该来送年礼了吧。”   人家都说,这女人一生中,结婚那天是公主,怀孕期间是皇后,这话果然不假。自打她怀孕以来,沈氏夫妇是一丁点重活也不让做,就连沈砚都沾了光,每日日常除了陪铃兰还是陪她。   她怀孕的消息很快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了,真是托了褚大夫的福。那天他从沈家走后,经过郭家门口,正好被韦氏瞧见了,出于跟沈家关系好,便关心了几句。怀孕本就是件好事,褚大夫没理由藏着掖着,便一一道了来。   从前村里人见沈砚娶了个千金小姐,无不替自家儿子羡慕嫉妒,嘴上虽然说着恭喜,实则心里俱是小九九,隔个几天就要话家常般问一遍沈母,“你家儿媳可怀上了?”   他们安的什么心思大家都是心知肚明,沈母不与之计较,每每搪塞过去,然而吕氏却瞧不过去。如今一听沈家儿媳怀孕了,心里直替好姐妹高兴,如此这才一顿早饭的功夫,整个村的人就都知道了。   每每看见在铃兰身边作陪的沈砚,大家都要道一句:“傻人有傻福。”   而沈砚,则呵呵笑回去,那样子,十足的傻气。   铃兰就笑他:“怎么?说你傻也高兴?”   沈砚握住她的手,小心护着她,柔声道:“他们不都说了,我有傻福。”   铃兰丢给他一个白眼。   如此不急不躁又过了十来天,今天正是腊月二十三,过小年,也是祭灶君的日子。早饭过后,铃兰坐在沈砚找村里丁木匠给新做的躺椅上,下面垫着厚厚的被褥,院子里微风和煦,虽是冬风,却胜在阳光明媚,丝毫不觉得冷。沈砚又特地给找了个向阳的地方,铃兰躺在上面晒晒太阳,十分惬意。   沈砚年轻力壮,一些体力活,比如上房修瓦这种的就交给他了。沈松则负责帮妻子端水递抹布,帮忙整理屋里。   等一切忙完已是晌午过了,沈母又赶紧煮了几碗面,这才彻底歇下来。   前几天一连下了两场雪,不过雪势都太小,地上积雪半天的功夫就都化完了,这对田里要过冬的麦子是远远不够的。   因为还不确定的缘故,那刚拿到的三亩沙地铃兰做主依然种上了小麦。地质不好,再加上如今已是深冬还未见大雪,田里的麦子大都被严寒冻的发黄。沈松心里不放心,双手往后一背,又去了地里。他一走,沈母自然也呆不住,叮嘱了沈砚几句,也跟着去了。   沈砚巴不得两个大电灯泡赶紧走,诚然对方是他的岳父岳母。   “哎你做什么……”   铃兰被一把抱起,然后就感觉身下肉嘟嘟的,随即翻了个白眼,这家伙,把自己放他身上了。   自打铃兰怀孕,沈母这个过来人又暗示了几句,俩人已经十来天没行房了,这对血气方刚的沈砚来说简直就是一大考验。   “铃铃……”温热的呼吸喷在她的脖颈处,铃兰甚至能感受到他若有似无宛若羽毛轻拂的亲吻,身体不由得的一颤。   “这是白天。”白日宣淫总归不好,又是在外面,而且她现在的身体也不适合。   沈砚不应,随着心思在她颈侧亲吻。躺椅太窄,铃兰只能仰躺在他怀里不敢乱动。只听得他轻轻一笑,恶意的往她耳里吹了口气。还不等铃兰压下心里的燥热斥他住手,胸前就又多了一只手,似是吃定了她不敢乱动,那只手竟肆无忌惮的伸至棉被低下她的衣襟处胡乱揉/搓……   “松叔,婶儿,你们在家吗?”   听头一声称呼还以为是在叫“松鼠”,直到第二声称呼响起,铃兰浑身一个激灵,听声音是李甜甜,是在叫爹娘呢。   “……沈砚!”   放肆的手顿住,沈砚把她扶起来,铃兰扫他一眼,见他越发俊朗的脸上乌云密布,心里没来由的想要偷笑。   来人正是李甜甜和孙梨白,后者并不想来,但架不住李甜甜当着郭家二老的面一个劲儿的非要她一起来,还“好心”的美其名曰“沾沾喜气”。   两人也没什么大事,主要是邻里间贺喜的,前几天家里也来了或顺路或专门来看看的村民,是以铃兰并不讶异她们的道来。   她和沈砚相视一眼,彼此都明白了对方的意思,果然就见李甜甜又一个人在那唱起了独角戏,几乎句句不离孩子,“要我说啊,沈砚这傻小子,可真是个有福气的,这才成亲多久竟然就当爹爹了,委实让人羡慕。”说完又叹气,“唉,这人的福气呐,可真是说不准了,眼瞧着我大伯都成亲好几年了也不见我大嫂……”说到这里猛的一捂嘴,尴尬一笑:“大嫂我这人就是嘴巴快没个把门,我没恶意的,你千万别介意。”   孙梨白淡淡一笑,有些伤感:“无妨,这都是梨白的命。幸在相公疼惜我,这么多年半句也没责怪过我。”   铃兰心道:没责怪过的确不假,只是这也是郭耕知晓了事情的真相,对她心生芥蒂了吧。既不是自己最初中意的妻子,又怎会在意呢。   李甜甜又道:“大嫂,在咱们还未嫁进郭家之前,你不是让褚大夫给你把过脉,说你挺好的么,怎么这许多年也不曾给大伯添个一儿半女?”   沈砚早早退到别处去了,是以李甜甜这么说并无任何不妥,左右是女人间的一些话题。   孙梨白面色僵硬了,铃兰心里一突。倘若李甜甜知道了她的秘密,不晓得会被怎么对付,如今李甜甜又不怕死的继续撩她,难保“孙梨白”不会做出伤害她的事。   李甜甜也就性子泼辣刁蛮嘴巴不饶人了些,其余的并没有十恶不赦,铃兰适时的接过话:   “这种事哪是急得来的,顺气自然便是。”   可能是铃兰为“孙梨白”解了围,李甜甜有点不高兴了,道:“今天小年,我家里还有事忙呢,就不耽误你休息了。”   铃兰温和一笑,目送两人离去。   待两人走后,铃兰问沈砚:“怎样?”   沈砚道:“我方才一直在观察她,李甜甜只怕是将她彻底激怒了。”   “那你现在怎么做?要插手吗?”   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还是这种关乎女儿名节的事。倘若这两姐妹的身份真的彼此交换了,待日后事情东窗事发,将又是一场灾难,不晓得孙家二老可接受得了。   沈砚也有这方面的顾虑,沉吟道:“你只管照顾好自己便是,这事再看看吧,咱们多留意一下。”   “也好。” 作者有话要说:  周三晚九点 ☆、过年      腊月二十五这天,铃兰和沈砚带着礼品去了归隐镇送节礼。镇上红灯高挂,彩带飘摇,稚童欢声笑语嬉笑打闹,好不热闹。   铃兰嫌车里闷,进了镇子没多久就探出头来跟沈砚闲聊。   “明年小妹就要及笄了,不晓得她的及笄礼热不热闹。”   “水仙是独生女,岳父岳母的掌上明珠,这及笄礼自然不会差了。”   就这样两人一路闲聊下来也快到了,前面拐弯经过沈府再走两条街便是了。   沈砚赶车稳着呢,铃兰丝毫未觉不适,笑着打量四周景象。   牛车拐进巷子,远远的就见巷口最前头沈府大门口停了一辆马车,走出一位中年男子,男子转身,一手撩开车帘,一手伸过去似是要扶人。   马车里走出来的是位年轻妇人,因离得远,铃兰瞧不清她的样子,不由得好奇问道:“这是谁?”   沈砚道:“是大伯的大女儿,沈碧,旁边那个是她的丈夫,也是峪安县的县令。”   这两人是夫妻?   可是那男的看起来起码跟罗鸣辕的年龄不相上下,沈碧才多大呀。   在这两人成亲时,应了大伯一家子相邀,沈松夫妇也参加了婚宴,沈砚自然也跟着。当时他也很惊讶,但是砡哥说,是他姐姐非要嫁的,他姐姐也亲口说过,她一定会幸福的。   沈碧一向是个有主见的,且认死理,大伯一家最后只能答应了。今天应该也是来送节礼的吧。按说沈砚应该上去打声的招呼,只是他念着铃兰身体不好,不敢让她在车里久坐,这才故意避了去。   许府门口,许小妹早早就守着了,她惦记这个从小和自己一起长大非亲生却胜似亲生的姐姐很久了。之前听说姐姐怀孕了,她高兴了许久呢。   牛车停在许府门口,沈砚把铃兰抱下来,跟着一起进了府里。身后有家仆把节礼拿下来,又把牛车牵到了府里的马厩。   晌午饭很丰盛,有专门为铃兰做得清淡的菜系,也有大鱼大肉。饭后铃兰母女三人,守着一张桌子聊天。许夫人摸摸她的头,笑得宽慰:“如今你们都好了,我也就放心了。”   铃兰握住她的手,鼻头泛酸:“这许多年,您待我如亲生,女儿无以为报……”诚然受她养育之恩的并非自己本人,但她承了这具身体,合该承受这些恩惠。   许夫人摇头,打断她的话,笑道:“说这些见外的话作甚。早年在砚儿出生时,你那婆婆就让我认了砚儿为义子。这些年我不过是对自己的儿媳好罢了,谈什么报不报的。”   许小妹见这两人似是又要抱头哭了,赶紧岔开了话题:“姐,娘说过完年就给我办及笄礼,那天你要来啊。”   “好,我一定来。”   一晃眼腊月已经到了底,朝廷对火药的管制并不严苛,是以年三十这晚,整个临水村灯火通明,时不时还有孩童们点炮惊得家里有牲口动物的惊叫几声。   沈松夫妇在郭家门口跟人聊天呢,铃兰心情好,沈砚陪着,在旁边的小树林里散步消食。   树林里大多是杨树,如今料峭寒冬,树叶早已被季节的寒风吹落的一干二净。天上弯月如钩,星辰闪烁,似是气氛使然,空气中竟闻得几缕饺子香气。   沈砚笑她:“平时见你胃口欠缺,今晚倒好,一个人就吃了两碗饺子。”   铃兰赧然,轻捶他:“是娘包的饺子好吃。”   “是是是,都怪娘手艺太好了。”   一听就是在拿自己当小孩子哄,铃兰咬着牙表情恶狠狠的掐了他一下。说是掐,一来她力气小,二来他皮厚,在他看来,这分明是挠痒痒。   两人走走停停说说笑笑,一眨眼小半个时辰都过去了,孕妇本就贪睡,铃兰觉得乏了,便让沈砚陪着回去了。   被褥是入冬新换的棉絮,这几天天气好又暴晒过,铃兰窝在男人怀里一夜好梦。   夜半时分外面飘起了小雪,雪势由小变大,直至鹅毛般将整个夜色都染成了白色。   沈砚看着怀里熟睡的人,缓缓低头在她额上亲了一下,起身披了件外衣下了床。   此刻正值子时的夜半时分,也正是新的一年真正开始的时候。沈松夫妇年纪大了不好折腾,   便由沈砚负责点起了新年里的第一盘鞭炮。这个时候已经有别家在燃炮了,或远或近的噼里啪啦声听着都觉得极其热闹喜庆。   点燃一盘炮竹,沈砚望着在空中火花四溅噼里啪啦的鞭炮,笑了一下,转身回了房。   铃兰被炮竹声吵醒,皱着眉头堵住耳朵。沈砚瞧之皱鼻的可爱样子,又是一笑。   “咱们买的那一盘炮竹小,马上就会响完了,”话刚落,果然鞭炮声息止了。   “睡吧。”   铃兰掩嘴打个呵欠,窝进沈砚怀里,没一会便睡着了。   等她彻底睡熟了,沈砚伸手抚平她还皱着的眉宇,自己也睡下了。   仲阳那边已经传来消息,师父也掌握了证据,再过不久,父亲就该沉冤得雪了吧。   年初一的早晨,整个村庄都被大雪覆盖住,一眼望去到处白茫茫的一片。   正月里的第一天有个习俗,便是早上的洗脸水不能倒出去,头天晚上吃的瓜果零嘴皮也不能扫出去,不然就等于是将整一年的财运都给扫出门外了。   昨晚一夜的大雪积了厚厚的一层,一脚踩下去能没到脚踝处,沈松瞧之甚是高兴,要知道,这冬天里的雪就好比田野里庄稼的棉被。庄稼暖和了,收成自然也能好了。   沈松夫妇吃完饺子就出门拜年去了,因着铃兰还在睡,沈砚便在家里陪她。   正月里是一年中最喜庆的月份,家家户户张灯结彩的,过了新年又迎上元。   如此一晃过去,又迎来的草长莺飞花红柳绿的早春,而许小妹的及笄礼也就定在了三天后的二月十八。   铃兰这天带着花“重金”买来的一对的玉镯,沈砚作陪,去了许府。古人女子十五岁及笄后便可许嫁,这之后不知有多少媒婆要来踏破许府的大门了。两人吃了午膳,直到黄昏才回了家。   地里有沈松忙碌,一切都是井井有条的。早春的到来让整个田野都充满了盎然的气氛,麦苗争相迎风招展,翠绿的好看极了。   铃兰一直都想在果园后面挖个鱼塘,养养鱼什么的,如今终于可以开工了。沈松父子花了三天的时间就挖好了,往里引了河水,又撒了鱼苗,这才告一段落。   回家的路上,铃兰淡淡道:“小妹及笄那日,娘与说了一些事。”许夫人听她叫了十几年的娘,两人都习惯了,前者又是沈砚的义母,铃兰便应了许夫人的话,继续称她一声母亲。   “是关于罗鸣辕的?”这一点师父也跟他提过。   自从上次见了罗鸣辕与那妇人有来往,又见那与罗鸣辕有几分相似的少年后,沈砚便留了心,暗中调查了一番,结果竟是那般曲折。那妇人是罗鸣辕曾经青梅竹马的未婚妻,而那少年,则是罗鸣辕与那妇人的孩子。   沈砚无意插手别人的事,但调查的同时竟发现罗鸣辕倚仗沈柳的自负与对他的信任,在最近两年里已悄无声息的卖掉了沈家好几家铺子。   他当时斟酌一番,决定先不告诉沈松夫妇,以免他们因祖上基业被卖掉而伤心烦恼,就找了师父师娘帮忙。这两年陆陆续续的,暗中收了不少回来。后来的两家绸缎铺子,也是师父托人与罗鸣辕接头,在对方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回来。   铃兰道:“沈柳对罗鸣辕情深义重,又那般信任,倘若知晓了罗鸣辕这许多年一直都在欺骗她,该是如何的伤心与憎恨呢。”更何况,罗鸣辕能这么轻松的就将家业一一给变卖掉而不惊动沈府的一干老小,其实间接来说也是沈柳赋予了他权利。否则,他哪儿来的契书?   “他卖咱们就买,这样既便利又快捷,也省的咱们绞尽脑汁跟他们周旋了。”   沈砚笑道:“你哪儿的那么多钱?”   铃兰呵呵笑道:“咱们可以借娘的嘛。”这个娘,指的自然是许氏夫妇。   两人一路无话,到了家门口了,铃兰突然想到一件事:“年前尤掌厨可是说过要请咱们吃饭的,这一个年头都过了,也不见他来找咱们。要不……咱催催他?”   沈砚瞧她,然后笑了笑:“你想怎么做?”   铃兰悠悠道:“听说沈瑜近几天就要生了,周政此刻正忙得焦头烂额,家里已经请了四五个产婆了,且他又曾跟郑员外有过节,这会子正是个好时机。”   沈柳想要个男孩已经想疯了,这些年名医不知瞧了多少,上山求佛捐的香油钱也够人咋舌了,土方偏方也不知道用了多少,偏偏那肚子一点起色也没有。如今她年纪也大了,知道再怀上的可能几乎为零,就把一切希望都寄在了女儿沈瑜身上。   “倘你生不出儿子,就到柳苑去吧。”柳苑曾是沈老爷子送给沈松之母柳氏的一座宅子,为这个沈老夫人没少嫉妒恨。于是在这两人相继去世后,沈老夫人就命人封了那座院子,里面人迹全无,杂乱不堪。   去了那里是个什么光景沈瑜自然知道,对于母亲的疯狂与偏执,沈瑜从来不予置计较。何苦呢,母亲也是个可怜人。   沈瑜能接受母亲这样的安置,周政却不能,他绝对也坚决不会让他心爱的女人与孩子去遭这份罪。   所以,他一定有所行动。   而在周政有所行动之前,铃兰要确保尤嵘对自己的忠心。   至于如何能彻底让尤嵘对自己忠心,她早就想好了。他那人实在,她就利用他这一点,让他清楚明白自己对他有恩就行。什么恩情都比不上救命之恩,那个花娘,就是她对尤嵘最大的恩惠。 作者有话要说:  周四晚九点 ☆、施恩惠      沈瑜生的是女孩,两夜一天,母女数度危在旦夕,沈瑜终于生下了她怀胎十月的女儿。   据说当时沈老夫人和沈柳在得知是个千金后,前者一言未发,由人搀扶着回了自己的院子,而沈柳,只有一句话。   “大小姐身体欠佳,我为人母着实心疼。因家中琐事太多且嘈杂,不宜修养,还是迁去北大街的柳宅好生照料吧。”   好在沈柳不算无药可救,沈瑜才得以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天才蒙蒙亮便上了马车去了柳苑。   柳苑至今已荒废十来年,虽是个两进的院子,但因长期无人打扫,里面枯草都有一人之高,到处破败不堪。   沈瑜坐在垫了厚厚的坐垫的石凳上,周政抱着婴儿,淡淡的看着前来收拾院落的人。   沈瑜声音平平道:“你说,他们会是谁派来的?”   周政知道她心里明白,只是随便一问,并不求答案,便温和道:“且不管他们是谁派来的,你只管坐着休息便是,好好将养着。”   人多收拾的自然也就快,况且他们就两个人,只命人收拾了院子里的枯草和一些废弃的东西并着一间寝室和灶房,便将人打发走了。   两人一个丫鬟小厮也没带,沈柳也未命人跟着他们,如今只有他俩,一切只能自己动手了。   周政把沈瑜安排好了,又把孩子交给她,道:“你先歇着,我去给你烧些水,呆会还得熬药呢。”   “好。”沈瑜低着头,手指在女儿白净的小脸蛋上摩挲了下。   周政并非天生的公子哥,在被招赘进沈家之前也做过这些粗活,是以毫无难度可言。方才他并未让人把处理下来的杂草带走,这会子也算是派上用场了。   支了架子,把砂壶添了水,往上一架,没一会便咕咚咚响起了水沸腾的声音。他把砂壶拿下来,又把熬药的砂锅放上去,这才进了屋。   罗鸣辕命人送来了日常家居用品和吃的,这一时半会他们倒也不用自己上街了。左右……他们也不会在这里呆多久,总要出去避避风头的。   沈瑜已经睡着了,知道她昨天晚上心冷的一夜未睡,周政没舍得叫醒她,取了茶盏,倒了两杯水,又到外面熬药去了。等药熬好,周政才小声叫醒了她。   周政端了药过去,正要喂她,不妨女儿这时“哇”的一生哭了起来,他顿时慌了脚,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哄哪个了。   “她、她怎么了?”   沈瑜看他那实在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样子,眼眸垂了垂,道:“无碍的,她只是饿了。”说着弯腰就去抱孩子。   “饿、饿了……”   孩子饿了就要吃奶,这点周政还是知道的。但是他和沈瑜的关系略僵硬,要说让沈瑜当着他的面给孩子喂奶,莫说她了,他一时间也有点尴尬。   “外面还有东西没放好,我去收拾一下。”   外面哪有什么东西,无非就是一些米面。沈瑜如今在坐月子,又要照顾孩子,他一时间也是□□乏术,罗鸣辕想得周到,该用的东西给两人准备的妥妥当当。他把东西全都送进庖厨,又在外面等了一会才进去。   沈瑜已经喂好了孩子,正在喝药。   “眼看到晌午了,你吃了药再歇会吧,我去给你做些吃的。”   沈瑜奇怪的看他一眼,似乎很诧异:“你会?”   “会点皮毛。后来有时也见过尤厨子做饭……不难……”最后有点没底气。   小半个时辰后,周政推开屋门。   沈瑜闻到了浓浓的鸡汤味。   周政把饭菜一一端上桌子,又把桌子拉到床前,才道:“你刚生产完得吃些有营养的,我想了想,还是在外面买些回来吧。”   沈瑜没说什么,周政赶紧给人盛了碗鸡汤递过去,“小心烫。”   到了晚上,周政看看床上的母女,再看看那个小小的女儿,生怕晚上一个不小心就把闺女给压住了,权衡之下只好打地铺了。   如此在柳苑住了有小半个月,期间沈家一个人也没来过。周政是乐的自在,同时却也担心沈瑜,因为她的话更少了。   时值阳春三月,春光明媚,沈瑜觉得在床上呆的太久了实在闷的难受,想下床走走。这周政哪能同意,产婆当时说了,孕妇一月之内不宜下床不宜见风。   沈瑜如今也知道了,事关自己,这个男人是半点也不敢马虎,便折中道:“那你在门口放把椅子,我不出去,只在门口透透风。”   此刻正值正午时分,门口阳光普照,瞧之十分暖和,周政这才照办。   刚把人放置好,便听有人叫自己。   尤嵘在眠花楼看上了一个花娘,这些年一直在攒银子想给其赎身,眼瞧着就要把人给赎出来了,却不料就在这几天便出了岔子,就在要给花娘赎身的前一个月,郑员外突然看上了这个花娘,硬是要赎回家做小妾。那花娘千祈万盼着等着良人,自然宁死不从,意外将人给打伤了。那郑员外自认怜香惜玉,只让人关进了柴房,并未将人送往官府。并扬言道,只要花娘点头,他愿意既往不咎。   虽说是小妾,但对方财大气粗的,这往后的日子怎么说也不会比在花楼里卖笑好得多,姐妹们纷纷劝她。   那花娘一颗心都想着良人,宁死也不愿从。一直侍奉她的小丫鬟自然明白她的心思,便偷偷跑去了鸣柳酒楼找尤嵘。   尤嵘当时又惊又怒,奈何对方财大气粗,哪是他能应付的,这才想到了周政。   尤嵘租了头骡子,火急火燎的来求助,一进归隐镇就听见不少人都在议论沈家最近的大事。他找了个人一问,直接找到了柳苑。   周政听完他的话,苦笑了下。   尤嵘一个大老爷们急的都快哭出来的,“周公子,我求求你了,你帮帮我吧……”   周政眉头紧锁,倒不是他不帮忙,而是之前他曾得罪过郑员外,已经在其手上吃过亏,而且酒厂的契书也被其设计夺了去,如今他签的文书期限将至,只怕往后沈家又要变天了。他这些日子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去找一找铃兰他们,毕竟鸣柳酒楼曾是沈老爷子留给沈松的,想来他们应该不会拒绝。眼下真的是没精力再去管别人死活了。   尤嵘噗通一声跪了下来,双目通红,“周公子,我求求你,只要你能帮我把琴娘救出来,往后我尤嵘愿为你肝脑涂地、我……”   周政无奈道:“真的不是我不帮,我如今的境况你也看到了,我真的无能为力。”   “相公。”   周政一怔,猛地回头,看着门口那个被正午的阳光沐浴着的女子。   她很少这么叫自己。   “你过来。”沈瑜又道。   “你……”周政走了过去。   沈瑜淡淡一笑:“有人可以帮她。”她说话的声音并不大,但也足够尤嵘听见了,后者猛的看住她,双唇不停的上下碰撞,甚至都能听见他上下牙齿碰撞的声音。   “你说的是……”周政也明白了过来。   “就是她。”沈瑜扯住男人的袖子,示意其离自己近些,然后缓缓道:“倘若她真的有心接手鸣柳酒楼,我相信她很乐意让尤嵘欠自己一个这么大的恩情。”   周政已经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打发走尤嵘的了,他满脑子想的的都是沈瑜方才说的话。   接手酒楼……   她怎么会知道,自己有意把酒楼卖给沈砚的?   铃兰现在已经被当成熊猫一样对待了,正悠闲的晒着太阳,沈砚这时领着尤嵘进了家里。   尤嵘见到人又是一跪,铃兰条件反射的给避开了。   听完尤嵘的话,铃兰叹口气,随即怒骂那个郑员外欺人太甚。   “你怎么不去找周政呢,他背后可是沈家在撑腰。”   “我去找过了。”他把自己在归隐镇看到的听到的一一道了来。   铃兰听得唏嘘不已,最后答应了他的请求,说会尽快帮他把琴娘救出来。尤嵘也没心情留下来吃饭,骑着骡子又赶回了平遥城。   “是沈瑜让他来的?”   “尤嵘是这么说的。”沈砚扶她坐下。   铃兰笑了下,“她看的倒挺透彻啊。如今看来,她过得似乎并不错,至少应该比在沈府里头舒坦。”   尤嵘现在也没心思掌厨了,天天守在眠花楼后门等消息。   两天后,铃兰和沈砚在眠花楼后门找到了他,见其面色憔悴胡渣遍布,摇头叹道:“痴儿啊。”   沈砚轻笑,在其耳边小声道:“还不都是你一手造成的。”   尤嵘看见他们来仿佛见了救星似的,听铃兰是来要人的,还答应今天就能帮他把琴娘赎出来,立时感恩戴德就要下跪。   铃兰扶额,沈砚快手将人拦住,“先进去吧。”   几人是从正门进去的,眠花楼的老鸨和龟奴认识尤嵘,自然不肯放人进去。   铃兰道:“琴娘一直不点头,郑员外又是个怜香惜玉的主儿,身为这儿的主人的你,想必也觉得这是个烫手山芋吧。”   老鸨脸色青了黑,不屑道:“你想怎样?”   “请我们进去,我们来跟郑员外谈,绝不让你为难,说不准一会你还会有笔银子入账呢。” 作者有话要说:  周六晚九点 ☆、赎人      尤嵘一直在下面等,且多次要求去看看琴娘,都被老鸨给喝退了。   “你说你啊,你让人说你什么好?她虽然是个卖艺不卖身的,但到底在这种地方待过,又能干净到哪里去,你何苦花那么多银子来为她赎身呢?自个儿有钱娶个清清白白的姑娘做媳妇多好?”   约莫一盏茶的功夫,铃兰出来了,后面跟着郑员外,后者对楼下老鸨挥挥手:“一个娼妓而已,施妈妈还是送人吧。对了,听说你身后那小子跟琴娘相好了许久了,施妈妈不妨把人就给他吧,左右那娼妓自命清高,从来不愿卖身,也没在她身上讨得多少好处,卖了也好。”   “诶,是是是,郑老爷说的是,这琴娘忒不识抬举了,您能看上她是她的福气,还装什么清高……”   行了,真是扫兴,老爷先走了。”   “诶诶郑老爷慢走。”   到了现在,尤嵘总算松了口气:“你说给琴娘赎身需要多少钱?”   这些年琴娘誓死不卖身,只给客人弹弹曲子,施妈妈也没想过不逼她,只是她顽固的很,多次以死相逼,这才作罢。   这次被郑员外看上了,施妈妈还以为自己能把人卖了挣上一笔呢,不曾想竟险些成了烫手山芋。眼下郑员外走了,在施妈妈看来那就是到手的银子飞了,自然不会那么轻易就放人。   她伸出两根手指:“两千两。”   很明显是狮子大开口,尤嵘气急:“你——”   铃兰一笑,提着裙摆下楼就对着门口喊:“郑员外——”   施妈妈也早就巴不得郑员外放弃了,这一听铃兰喊人,顿时吓住了,郑员外要是再回来,先不说她能不能把人给卖给郑员外,就说琴娘,指不定真能闹出人命来。   “一千五百两!”   “五百两!”   “一千两百两!”   “……”   “一千两!”   铃兰还是不说话。   “九百两……”施妈妈颤颤巍巍的举着手指指向铃兰,恨恨咬牙:“你们别太过分,这些年琴娘在我这里白吃白喝还要人伺候不要钱啊!”   铃兰一笑:“七百两。施妈妈,您别忘了,琴娘如今已是二十有四的人,她还又能再坚持几年呢?七百两,您赚了。”   七百两虽然不是个小数目,但是琴娘这些年也攒了不少,再加上尤嵘的,倒也拿的出来。   尤嵘的家住在鸣柳酒楼后街,有点远,那一片区域多是居民。矮墙,石房,院子还有棵枣树,树下是张石桌,并着四个石凳子。   择日不如撞日,尤嵘早就想请他们吃顿饭了,今天正好,这会子正在灶房忙活,沈砚交代了铃兰几句,便离开了。   尤嵘问他去哪,铃兰笑了笑:“我让他出去买些酒水。”   琴娘已经收拾好了,坐在铃兰对面。长得的确是个美人,笑起来温婉有礼。   铃兰暗暗点头,尤嵘也算有福了。也是尤嵘双亲不再,否则他怎么敢蹉跎到现在就只为娶个花娘。   两人回来时天色已经黑透,出了尤嵘家没多远,牛车停了下来,一个人影从暗处走了出来。   “大小姐。”来人对铃兰行了礼。   铃兰打开帘子,温和笑道:“郑叔叔,上回酒厂和这次的事真是谢谢你。”   郑员外道:“大小姐客气了,这是我该做的。”   “嗯,如今天色已晚,您也辛苦了,早些歇下吧。回去定要告诉我爹娘,好好奖赏您一番。”   “谢过大小姐。”   牛车继续行驶,到家时沈松夫妇已经睡下了,锅里给两人留了饭,因为午饭吃的晚,两人也不太饿,喝了碗粥便上床歇息了。   沈砚把人抱在怀里,想了想白天看到的一幕,道:“我今天看到沈碧了,就在上次咱们见到罗鸣辕的那个院门口。”   “沈碧?她怎么会在那里?她认识那个妇人吗?”   “我也不知道。”但是当时沈碧的神情明显不对劲。   “与我们无关的事还是别管了,于仲阳那边怎么样了?”   “很快。”很快所有的事情都会告一段落了。   “嗯,那就好,很晚了,快睡吧。”   在现代的凌澜,人美、学习好、家世也是好的没话说。从大学开始她身边就不乏各方各面的精英男。可就连这些所谓的精英男她都瞧不上,又怎会乖乖嫁给一个乡下泥腿子,且还是憨傻之人。   但从许氏夫妇那里她也得到过暗示,这亲结也得结,不结也得结,由不得她。   既然如此,她总要为自己以后做打算。   于是在嫁人之前,她早就拜托父母将沈府的每一个人开始调查了一个遍。   其中最大的收获就是周政和罗鸣辕这两人。   说来周政这个人在被招进沈府之前并非如此好逸恶劳嗜赌成性,那是什么改变了他?   首先铃兰想到的是沈府给的优渥生活,毕竟能躺着谁愿意坐着。沈府如此厚的家底,养着闲人绰绰有余。   但是调查出来的结果却非如此,而是沈瑜的原因。   周政之所以愿意入赘沈家,全是因为罗鸣辕带他来过沈家。 他曾无意中见过沈瑜一面,从此一往情深。   原来如此,铃兰恍然。她就说嘛,沈瑜那姑娘瞧着的确不错,她爹娘怎么可能随随便便给她招个二混子做夫婿。   不过就算周政长得不错,入赘沈府前品性也还过得去,但架不住人家沈瑜眼界高瞧不上。于是这孩子就自暴自弃,从此走上了人渣了道路拽都拽不回来。   既然周政好赌,又经常出入声色场所,所需银子自然不是一笔小数目。   于是铃兰仗着许氏夫妇撑腰,派人到温柔乡陪周政玩了场仙人跳。   郑员外有个年轻貌美十分得他宠爱的小妾,而这小妾又是出了名的醋坛子。只要得了一丝一毫郑员外逛窑子的消息她都不放过。   于是铃兰就找了个和小妾年纪身段都相仿的女子冒充小妾,陪周政玩了出仙人跳,让周政以为自己睡错了姑娘。然后郑员外才出面,以要将他送往官府为要挟,逼迫他拿酒厂的契书来交换。   严格来说,睡个小妾或许没什么,只要沈家出面干涉,这事也好办。但坏就坏在一旦沈家知道了这事,那也就意味着沈瑜也知道了。   沈瑜一旦知道,也就代表这周政的追妻之路算是走到头了,周政肯定不愿,但他一个赘婿,哪来的契书。   不过罗鸣辕有。   说到罗鸣辕,恐怕他是恨极了沈府的每一个人,尤其沈老夫人母女俩。   沈柳喜欢罗鸣辕,而她又不愿屈尊嫁进罗家伺候公婆,便央求沈老夫人招婿。   那时罗家家境正是一片惨淡即将破产之际,沈府突然对其抛出了橄榄枝,只不过是要一个儿子做上门女婿而已。罗家当家人当然答应。   而当时罗鸣辕已经有了喜欢的女子,突然晴天霹雳下来,一对鸳鸯就此被拆散,试问他怎能不恨。   既然恨,他肯定要报复。从调查的结果来看,罗鸣辕已经陆陆续续变卖了两家布庄一家客栈并一间玉坊了。罗鸣辕这是打算神不知鬼不觉的把沈府的家业败光啊。   既然他卖,那铃兰就买。   郑员外派人找来罗鸣辕,并说明缘由。罗鸣辕当时眉头可没眨一下,就只有一个条件。   第一,酒厂转让后,不得对外宣称。也就是,酒厂的收益虽然跟沈家再无瓜葛,但是名义上还是沈府的家业。第二,沈府产业下的客栈和酒楼的酒水出处全来自酒厂,为了不让沈府察觉,一年内,酒厂必须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酒水卖给他们,期间不得胡乱坐地起价。   铃兰当然愿意,一年而已。而且这一年里,罗鸣辕如果不想打草惊蛇,就必须要卖掉沈家其他的产业来补这个洞。   这正是铃兰想要的。   如今一年期限已将至,再不足一月,届时酒厂的酒不再提供给沈府名下的各大酒楼客栈,肯定会引起轩然大波,而罗鸣辕个和周政所做的一切,怕也要浮出水面了。   那时,只怕整个沈府都要轰动了。   在这之前,罗鸣辕和周政肯定是要离开这里的,最好是躲的远远的。而在离开之前,倘若她料想不错,周政为了沈瑜,为了孩子,也为了自己,肯定是要把鸣柳酒楼转让了。如此,一来可以报复沈柳这般对待自己的女儿,二来得来的银子也够他们找个地方生存了。   至于铃兰为何这么坚信周政一定会卖给自己,倒不如说是卖给沈砚,毕竟这是沈家的祖业,沈瑜对沈家的人再如何心狠,到底不能拿祖上的产业儿戏。转让给沈砚,再合适不过,况且这酒楼本也就属于沈砚的父亲。 作者有话要说:  周一晚九点 不知道你们怎么看女主,但是作者却认为,这个世上没有那么多可以成全女主的巧合,一些恰而好之的巧合,多是人为。 铃兰这么做虽然不厚道,但是她并没有伤害任何人不是吗?对尤嵘,铃兰满足他对厨艺的热情,虽然一开始铃兰也只是想在以后能继续用他。而现在她这么做,也只是为了能得到他的忠心而已。而且尤嵘喜欢花娘一事许多人都知。花娘并未听老鸨的话卖身,挣得钱没多少,因此老鸨肯定心难平,等尤嵘攒够钱去赎人时,难免她不会坐地起价。铃兰这一折腾好了,现在的花娘就是个烫手山芋,这回郑员外是松口了,可万一哪回花娘又被旁人看上了,再被打个重伤,受连累的不还是老鸨。这个时候尤嵘再去赎人,老鸨肯定放人,说不定这个赎金还会降下来呢。 ☆、恩怨      早春过去,便迎来了初夏,铃兰的小腹已经微微隆起,她穿了件宽松的藕荷色衣裳坐在院子里,小手有一下没一下的打着节拍。   前段时间先是周政对酒楼撒手不管,再是尤嵘无心掌厨,鸣柳酒楼的生意着实差了些。如今尤嵘娶了娇妻,人逢喜事精神爽,再加上罗鸣辕重新掌管酒楼,如今的生意与之前倒也没甚差距。因此铃兰这里一坛坛的泡菜还得继续供着,这会子沈砚正在屋里装坛子。   铃兰坐的乏了,便在躺椅上小眯了一会,这一眯眼竟是到了晚上。   晚饭后,铃兰挽着沈砚在小树林里散步,直到月上柳梢才准备打道回府。   “沈砚。”   一直在附近转悠的铃兰,与沈砚对视一眼,彼此相视一笑,果真来了。   来人是周政,他倒是直接,鸣柳酒楼的契书往前一递,道:“五千两。”   五千两啊,这么一大笔钱委实让铃兰肝颤了下,她笑了下:“我若压价,以你眼下的处境,必不会与我纠缠。不过你放心,我不会为难你,酒楼也的确值这个价。”   沈砚把早就准备好的银票给他。   周政苦笑了下:“你们早算准了我会来,所以在这里溜达也是为了等我?”   沈砚看他一眼,道:“再过三日便是一年期满之时,届时酒厂不再为沈家提供任何酒水,想来他们是不会对你手下留情的,你还是带着瑜姐离开这里吧。”   周政叹了口气,不再说话,转身走了。   铃兰把契书丢给沈砚,笑得开怀,“走吧,回家睡觉。”   夜半时分,响起叩叩叩的敲窗声,沈砚睁开眼,利索下床,开门走了出去。   院子里,于仲阳无声笑了下,道:“人证物证俱在,我今晚就在师父的安排下,带着陈副将和当年的信件出发。师父给了我信物,让我在般若镇的红叶山庄寻一傅姓人,由他们带我入宫面圣。”   沈砚上前,淡淡道:“此去路途遥远,一旦顾阙发现他不见了,必然会起疑心,这一路辛苦你了。”   “放心,我会小心的。”   周政回到柳苑时,沈瑜刚哄睡了女儿,前者见她还没睡,微微责怪道:“这么晚了怎么还没睡?”   “我在等你回来。”沈瑜看向他,又道:“方才父亲来过了,他留下了些东西。”   桌子上一个包裹,周政打开看了看,是一些碎银。   “可以告诉我吗?父亲为何这么恨母亲?”   屋子里有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周政低着头,半响才坐在桌子前。   “方才你没有问岳父?”   “我问了,他没说。”   周政顿了片刻,缓缓道:“叔父恨得何止你母亲一人,整个沈家的人他都恨,包括他自己的家人。当年……”他缓缓道出当年的事。   当年罗家人经商失败,正面临破产,罗鸣辕当时到处求人,恰巧在那个时候被出门游玩的千金小姐沈柳相中了。沈柳被沈家娇惯的蛮横霸道,当时就给家里送了信,信中交代了一切。大致就是她看上了罗鸣辕,但不愿屈尊嫁进罗家,便央求母亲给罗家施压,以让罗鸣辕入赘为条件,如此沈家才愿意在资金上给予他们帮助。   罗家并非只有罗鸣辕一个儿子,自然也就舍得,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然而不巧的是,当时罗鸣辕和何家的何槿沅已经定有婚约,且两人青梅竹马,早已情投意合。这突然晴天一霹雳,罗鸣辕怎么会答应。   当时何家家道中落,罗父自然不肯让儿子娶何槿沅,便以死相逼,罗鸣辕这才不得不妥协。   本来罗鸣辕已经进了沈家,沈柳也该满意才是,但她是个极其霸道专横的人。在得知罗鸣辕心有所属后,竟让一个跟沈家有生意往来的,年龄已经五十多岁的糟老头子去娶何槿沅做小妾。   何家无权无势也没钱,又不忍女儿被人糟蹋,就千里迢迢来找了罗鸣辕。后来罗鸣辕给何家出了个假死的主意,把何槿沅接了过来。为了不让沈柳疑心,罗鸣辕便把何槿沅安排在了他的一位故交家里,也就是如今峪安县的县令,沈碧的相公那里。   只是谁也没料到,那个县令竟然也喜欢上了何槿沅,一次醉酒险些冒犯了她,罗鸣辕这才又在平遥城买了处宅子,把人安置在了那里。   两人藕断丝连,两年后竟有了孩子。   罗鸣辕比任何人都要了解沈柳,他很清楚,一旦沈柳知道了何槿沅的存在,必然不会善罢甘休。以沈家的势力,何槿沅在劫难逃。于是为了妻儿,罗鸣辕这些年假意迎合沈柳,暗地里却在变卖沈家产业,为的就是有朝一日可以带着何槿沅母子脱离沈家的掌控。   而罗鸣辕他也做到了,他成功取得了沈柳的信任。   沈瑜静静听完这些,许久轻笑出声,“那么我呢?我在这些恩怨里又扮演了何种角色?”   周政知道她需要消化这些上辈人的恩怨,也不催她,兀自洗漱完了,这才坐在床沿上,伸手将人搂入怀中。   沈瑜靠在他的胸膛上,女儿睡在她身边,一切那么和谐。   周政淡淡道:“阿瑜,叔父是爱你的,你是他的亲生女儿。他知道你母亲已入了魔,必不会将你嫁出去,多半也是为你招个赘婿。他这才第一个提议让我娶你,因为他知道我对你的心意,知道我绝不舍得你委屈半分。他手上的钱早已够他和槿姨一辈子衣食无忧了,他为何不离开?无非还是放不下你的。”   话说到这里,沈瑜早已泣不成声,周政暗叹口气,抬起她的下巴,将她满脸的泪水一一吻去,才又继续道:“阿瑜,我是爱你的,我舍不得你,我相信你能明白。而你呢,你心里虽恨,可说到底,那毕竟是你的生母,你自然舍不得离开她。叔父也明白这一点,他很清楚我的能耐,知道我绝非沈家的对手,为了我俩能全身而退,他继续留了下来。你生产那日的情形,于结果叔父早已了然于心,他也希望你能离开那个地方,去重新生活,因此才没有阻止你母亲的所作所为。”   “那父亲呢?他……也会离开吗?”   “会,他等这一日,等了许久。”周政看着她,斟酌再三道:“阿瑜,槿姨是个好女人,当年的事我们谁都没有亲眼所见,如今受伤害的那个人又到底是谁,我们也不能妄加评论。然而事情有因有果,倘若当年你母亲没有那般逼迫槿姨,或许叔父会渐渐忘掉槿姨,与她举案齐眉,毕竟她那般爱叔父,只可惜……”   “只可惜母亲太过偏执专横……”一切不过咎由自取,又怨的了谁?   周政拂着她的发,柔声道:“你困了吧,早些歇息吧,明日一早咱们就离开这这里。”   沈瑜淡淡道,嘴角涩然,“咱们能去哪儿?”   去哪儿?去哪儿都好,只要能和他们母女在一起,于周政而言,在哪里都是天堂。   “快睡吧。”   第二天,寅时将末,一辆马车从柳苑驶出,马蹄嗒嗒飞奔在晨雾里,朝着峪安县的方向疾驰而去。   周政携妻女离开没多久,铃兰便得了消息,此刻她正在遛弯消食,与沈砚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小径两旁麦苗青翠,到处绿油油的一片,像是身着绿衫子的少女,迎风招展。   “他们走了,罗鸣辕便没了后顾之忧,也就明后两天吧,他也该隐遁了。届时沈家知晓这些后,少不了要来找我们了。明天吧,就明天,咱们收拾一下回许府去。如此一来也省得他们扰爹娘清净,二来有许府给咱们撑腰,想来这沈家也要忌惮三分。等沈家扛过这场劫难后,后头少不了要跟咱们斗到底,这段时间咱们得好好休养生息。”   话虽如此,只是他们谁都没有想到,后果竟是那般的惨烈。   多年的相守与对未来的期盼,顷刻间毁于一旦。   两人边走边为以后作打算,未料早上还是艳阳高照,这会子竟下起了雨。眼看雨势愈来愈大,往回走势必要淋雨了,沈砚一琢磨,当下拦腰将人抱起,往果园飞奔而去。那里有间草棚子,每到苹果成熟的季节,沈家父子都会轮流再者和棚子过夜,来守护果园,今日倒是提前派上了用场。   棚子里还有床,就是没有被褥,好在上面堆了些稻草,沈砚将稻草铺平整了,又把外衫脱下来铺上去。转身去叫铃兰在上面歇会,就见她正趴在门口翘首张望。   “你在看什么?”   铃兰往后招招手,道:“相公,是孙梨白和李甜甜呢,你看!”   沈砚顺着看过去,果真就见滂沱大雨中,李甜甜撑着伞在前面快步走着,而孙梨白,则尾随其后,其行为举止,鬼鬼祟祟。”   铃兰笑眯眯道:“相公,古人云,自作孽不可活,你以为这话可有几分道理?”   “十分。” 作者有话要说:  周三晚九点 ☆、真相      铃兰身体多有不便,沈砚命其在棚子里乖乖呆着,自己披上蓑衣悄悄跟了过去。   铃兰坐在床上,望着外面的大雨,神色淡薄。   约莫一刻钟,她看见孙梨白慌慌张张从果园外面路过,脚步匆忙。又是一会,果然沈砚扛了个人回来。   李甜甜觉得自己和孙梨白甚为投缘,后者温柔知礼,性子宽厚,未来与自己又会是妯娌关系,于是两人火速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己好友。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在他们相继嫁进郭家后没多久,李甜甜突然发现那个性子宽容为人和善的梨白姐姐似乎变了。至于哪里变了她一时间也说不出来,可是细细观察下,似乎又没什么变化。   直到有一日,她在灶膛下的灰烬里发现了一个燃烧掉了大半的香囊。那做香囊的布料还是她从李府带出来的,包括上面的绣线也是。这香囊是端午节那日,孙梨白绣给自己的,她出原料,梨白出手艺。同时这香囊也是她们结拜为姐妹的的见证。因此在见到香囊被毁后,她十分恼怒。   她决定找孙梨白问个清楚,只是她从未想过,事情竟会是这个样子。   那天晚上她思来想去就是睡不着,好不容易等郭耘睡熟后,她悄悄出了屋,准备去搅别人好梦,就见孙梨白也从她的房间里走了出来。   李甜甜准备找她问个究竟,不过她一开始还以为孙梨白是要出恭,就打算一会问,不曾想,她竟然出了郭家的院子。她心里纳闷,就跟了前去。   一路跟过去,发现孙梨白走的路线是要去孙家的。   李甜甜永远也忘不了她当时听见的那场对话,也永远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陈述自己当时在得知那件事后的心情。   她虽然生在李府,也见过这些卑劣的手段,然而当时还是很震惊。她当时有想过上前揭穿孙明月的把戏,可是再一想,有谁会信呢?   后来她每隔一段时间便会悄悄潜去孙家,去看望那个真正的孙梨白。   如此四季交替,到现在已经四年了。   今日一早孙明月竟趁着大家不注意,冷不丁的跟她说了句:“我已经知道我的伪装被你看穿了,没错,我就是孙明月。”   毫无异味的,李甜甜是惊骇的,她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个女人   疯了。   之后孙明月又邀她到这里来摊牌,她虽然不清楚她要做什么,但是想来应该也跟孙梨白有关,当下也未深究,匆匆忙忙就过来了。   只是目前来看,她还是低估了这个女人,她竟然想要杀人灭口。   腥涩的河水混着泥沙灌进口鼻间,李甜甜以为自己死定了。因此当她醒来看见站在自己面前的两个人时,一时间有些说不出话来。   铃兰含着笑,温柔道:“你放心,咱俩虽然不对付,但我也没丧心病狂到要置你于死地。方才想要你性命的是……孙明月吧。”   “你——”李甜甜登时瞪大了眼睛。   “你很惊讶我们怎么会知道是吗?”   李甜甜戒备的看着他们。   铃兰也不在乎,径自道:“有一天晚上你去见孙梨白的时候,我瞧见孙明月偷偷跟着你,心里纳闷,闲来无事就也跟了过去,然后一琢磨,大概也有点怀疑。不过今日看来,似乎我猜对了。”   沈砚与李甜甜相熟些,放低了声音,温和道:“你别怕,你知道这件事这么久都没说出来,想必是有你的顾虑,我们不会贸然打乱你的计划的。”   “计划……”李甜甜喃喃自语,泪水又落了下来,“我能有什么计划?梨白姐姐根本不愿啊……”   铃兰叹息,这就有点棘手了。   “诶你们看!”她有点小惊讶,居然看见郭耕了。   三人对视一眼,心里都在犯嘀咕,他来做什么?   沈砚迟疑道:“他比甜甜更了解梨白嫂子,甜甜都能察觉出来,他……”   铃兰果断道:“叫住他!”   话音刚落就见一道身影如风般迅速钻进雨里,紧接着手里拽了人过来。   “你没事!”郭耕一个书生,被人这么冷不丁的扛了过来,心里着实吓了一跳,只是还没等他反应过来,竟又看见了李甜甜。   沈砚扫他一眼,“你为何会认为她会有事?”不等郭耕说话,他又问:“你是来救她的?”语气笃定。   话说到这里,旁人又不是傻子,其中意思自然明白了十分。   李甜甜亦然。   她看了郭耕几秒钟,见他神色有恙,心里有了谱,当下放声大哭起来,嘴里不住的唤道:“姐姐……梨白姐姐……”   郭耕的脸色渐渐煞白,整个人摇摇欲坠。   这两个人都有孙梨白有着可谓说是密切的关系,心里难过悲伤实属难免,铃兰和沈砚也没打扰他们,静静等着他们缓和情绪。   过了许久,郭耕才苦笑了下,他脸色苍白毫无血色,幽幽道:“我与梨白青梅竹马,心意相通,她的变化我又岂会看不出?我曾多次想过去找她,只是我不敢,也不能。”   “大哥……”李甜甜嗓子都哭哑了。   郭耕续道:“虽然我不清楚当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我相信,梨白她该是不愿见我的,更不会与我相认……”   铃兰叹息,是啊,有哪个女子希望自己心爱的男子看见自己这么狼狈的样子?   “那你知道吗?”沈砚问李甜甜。   李甜甜抹了把泪道:“后来我几次追问,梨白姐姐才告诉了我……”   孙家姐妹双生,在村里被誉为并蒂花,孙氏夫妇自然也是又疼有宠,只是孙明月却不这么认为。   孙明月自八岁起就被送往镇上的李府做使唤丫头去了,诚然东家是个富商,即便是丫鬟,那吃的住的也比在自家强,只唯一的遗憾便是供人使唤,毫无自由可言。若是碰上好点的主子,日子或许还能过的好些,若是脾气差的主子,三五天便是一顿打。   在孙明月年少无知多次犯错挨打后,她把自己的父母和姐姐恨上了。   这种恨一直持续到她签的契约满期的那一年。   孙明月也是个有野心的,在李府她见多了耀武扬威的主子,于是自己也有了想当主子的心。   于是作死的她企图爬上李府少爷的床。   很遗憾的,她失败了,正面临被李府赶出李家的命运。   左右她也是要离开李府的,只是她做出这种事,一年的工钱是没了。更重要的是,若是她提前离开李府,肯定有人会问她缘由,她该怎么说?   后来还是李甜甜知道了这件事,看在孙梨白的面子上,李甜甜在李府少爷跟前为她求了情,此事才作罢。   只是自那以后,孙明月心里的恨越来越深,她认为自己现在的处境完全是姐姐害的,如果没有她,家里只有一个女儿的父母怎么舍得让她做奴才?自己做了这么多年的丫鬟,而姐姐却在父母的庇佑下正欢欢喜喜的待嫁,她越想越不甘心。   就在她想法设法准备大闹孙梨白的亲事时,李府的一个小厮找上了她,并把她要爬上李家少爷的床一事说了出来,从而以此来威胁孙明月,逼其与自己欢好。   孙明月眼高于顶,怎可答应?   只是她不答应不行,于是后来便生出了李代桃僵之计。   她把孙梨白骗了出来,使其被侮辱……   事情说到这里,草棚子里的气氛压抑的吓人,比之外面的电闪雷鸣还扣人心弦。   铃兰迟疑了许久才问道:“那孙梨白为何不揭穿孙明月?”   “为了她的父母,为了大哥,为了她自己……也为了孙明月……”李甜甜哭的打嗝,停顿了下继续道:“孙明月恨她无可厚非,因为她是长姐,却要自己的妹妹为了这个家的营生而去外面做奴仆,这是其一;其二,在当时这件事发生后,她的父母因过度悲伤而多次病倒,倘若再得知自己的两个女儿全部变了样,而妹妹又如此恶毒的设计姐姐,恐怕更加难以接受;其三,是为大哥……”   “梨白姐姐不想大哥知道她……她被……”想起孙梨白这些年的隐忍和委屈,李甜甜又哭的泣不成声。   郭耕脸色灰白,双目赤红,踉踉跄跄后退了好几步,最后倒在了地上。铃兰见他低着头肩   膀颤抖,想必是怒急攻心,也或许是哭了。   李甜甜稳了稳情绪,再道:“女人的名声极其重要,梨白姐姐不想自己被侮辱了后还要被人指指点点,诚然现在也会被人议论,但至少他们提起的名字是孙明月而不是孙梨白,起码在这一点上,她的名字是清白的……这也是最后支撑她活下去的动力了。”   铃兰点头表示能理解,这种事摊在太阳底下就真的能是非黑白解释清了吗?只怕不光越描越黑,届时她们姐妹俩包括孙氏夫妇怕也承受不了这种打击吧。   孙梨白更多的也是顾虑自己的父母,而孙明月这么堂而皇之地冒充她,丝毫没有后顾之忧,也是掐准了孙梨白的孝心。   “我有想过去找梨白问个清楚,也有想过把她救出来,只是我也清楚,我说服了不了她的,她也不希望看见我,所以这些年我只能偷偷去看望她……看她过的好不好……”郭耕沙哑着声音道。   听了这么多,铃兰也只能说一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凡事有因必有果。只是孙明月杀人灭口这件事做的就太过分了,简直恶毒。今日若不是他们在这里避雨,李甜甜岂不香消玉殒了?   沈砚看着她,问道:“你想插手吗?”   “我本不想多事的。”铃兰扫了眼李甜甜,道:“在孙明月看来,李甜甜已经是个死人了,如果她贸然回去,孙明月的确会被骇到。但同时,她也会再次有生命危险,除非李甜甜效仿之,也杀了她。”   只是很显然,让李甜甜杀人,这是无稽之谈。   “那怎么办?”李甜甜急了,“我还有儿子呢。”   “除非孙梨白肯帮忙,做回自己。”   沈砚道:“她不会同意的。”   铃兰淡淡一笑,“为何一定要让她同意呢?”   “你有什么办法?”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时间,周五九点 话说这文也快完结了啊,渣成这样还有人看我很欣慰啊/(ㄒoㄒ)/~~谢谢追问的妹子哈,不然真不晓得我还有没有动力填坑_(:зゝ∠)_ ☆、姐妹      铃兰的法子很简单,说起来甚至简单粗暴到了极点,她说完后,其余三人通通沉默了下来。   虽然法子粗暴了些,但是目前来看,也是最有效最便捷的了。   因为李甜甜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所以她不便出现在郭家,铃兰只好让她在自己家避一避。   外面雨势越来越大,天空乌云密布,恍如黄昏,一眼望去,外面黑压压的空无一人。   铃兰道:“趁这会雨大外面没人,郭大哥你快些回去,你走后我们也好回去。”   郭耕点点头,想到晚上的计划,冲铃兰和沈砚拱了拱手,郑重道:“麻烦二位了,父母那里我自会与他们去说。”说完他又看了眼李甜甜,道:“这么大的雨,你却不在家,想来二弟是急坏了,你……”   “不能告诉他,”沈砚道:“郭二哥与二嫂感情深厚,倘二嫂失踪他定会焦急万分,可若他知道二嫂无事,心情一放松,难免打草惊蛇。”   “我明白了。”郭耕点点头,转身走了。   铃兰对李甜甜道:“如今只好委屈一下你了。”   李甜甜已经收拾好情绪,摇头道:“没事,也就一天的功夫。对了,我们真的不跟梨白姐姐说这件事吗?如果她知道孙明月害我一事,说不准她会想明白呢。”   铃兰笑了下,示意她莫担心,道:“由我们来说倒不如由孙明月自己说更能让她信服。”   “孙明月?”   “嗯,她今晚一定会去炫耀。”铃兰笃定。   沈砚道:“如此,倒也省了咱们还要花心思骗她过去。”   郭耕走后约莫一刻钟,铃兰三人也悄悄回了家。   郭家那边什么情况铃兰等人并不知,只知道沈氏夫妇被叫了去,一下午都没回来,临到天黑才满脸疲惫的推开家门。   铃兰冲沈砚努努嘴,后者会意,上前问了句。   沈父叹气:“是郭家的二儿媳,今天一上午都没看见人,你也知道今天那么大的雨,这人能去哪儿了?孩子哭闹不休,原想着是不是去谁家串门了,可直到晌午也不见人回来。耘儿这孩子担心的不行,挨家挨户问了个遍,却都不见人,这才意识到不对劲,就央求咱们大家伙帮忙找找。”   “那找到了吗?”铃兰问了句。   话刚落,沈母哭了出来,“人没找到,只在河边捡到了一只鞋……”只怕也是凶多吉少了。   “耘儿那孩子,抱着那只鞋在河边跪了许久,一个大老爷们眼睛都哭肿了,真是可怜了爷俩儿,往后连个知冷知热的人都没了……”   铃兰被沈母说的一哆嗦,扶着她上堂屋坐着,宽慰道:“只是找到一只鞋而已,正所谓死要见尸,没找到人就还有希望,您也别伤心了,您先歇着,我去烧饭。”   铃兰说是要烧饭,只是她大着肚子,旁人哪儿敢让她动手,最后还是沈砚父子俩烧了晚饭。   白天刚下过雨,初夏的夜晚小风徐徐,空气中还带着嫩草的清香,村子里或两家三家还亮着烛火,郭家门口聚了一堆人,都是来劝慰的。只是劝慰归劝慰,大家能做的也只是嘴上安慰几句,之后便散了。   铃兰也跟着去看了看,果真就见郭耘抱着一只绣花鞋坐在院子里,地上还积着雨水,他就坐在泥泞里,神情呆滞,身边是个三岁幼童,鼻头红红的,瞧之十分可怜。   李甜甜听完铃兰的叙述,心疼这父子俩心疼的不得了。白天没多想,现在才想起别的,问道:“过了今晚那我要用什么借口出现啊。”搞不好大家还以为见鬼了。   铃兰随口道:“这还不容易,我记得你是会凫水的,到时就说你不小心掉进水里了,当时雨大,你看不清方向游着游着就游到了对岸去,又不敢贸然游回来,于是只能等到雨停了再回来。”   李甜甜:“……”   这是什么馊主意,一听就不靠谱。   “雨下的那么大,无缘无故我去那里作甚?”   “就说你不舍得那三亩地,想去看看,而你当时去的时候并没有下雨。”   李甜甜:“……”   越听越觉得这人是在扯淡。   子夜时分,除却郭家还亮着烛火,村里子万籁俱静,偶有虫蚁声簌簌。   铃兰和沈砚,一边一个搀着沈氏夫妇回了家,郭家的院子灯火依旧,今晚恐怕是个不眠夜了。   铃兰等人守在自己屋子里等待着,不知过了多久,有人叩窗。   沈砚快步过去,郭耕正站在后墙菜园子里,见到前者,他点了点头。   “如何?”铃兰问。   “是郭大哥,他让咱们出去会和。”   李甜甜忙不迭道:“那赶紧走吧,这都丑时了,再过不久天都亮了。”   几人在外面会和,郭耕对李甜甜道:“小庆已经睡下了,二弟正在屋子里哄他,暂时没什么担心,等事情了了,你就能与他们团聚了,别担心。”   “嗯嗯,”李甜甜虽说是个丫鬟,可好歹也在李府见过一些世面,此刻心情已经平稳下来,催促众人道:“咱们赶紧跟上吧,孙明月这个人已经疯了,她连人都敢杀,我担心梨白姐姐。”   几人边说边悄悄跟在孙明月后头往孙家去,还是之前的那堆草垛,因为下了雨,草垛上盖了板子,倒是能躲下四个人。几人屏息凝神,听着屋里的动静。   孙家姐妹面对面,各自坐在桌子两旁,过了许久,孙梨白才道:“这么多年了,你隔三岔五便来一次,如今我这般模样,不知你可还满意?”   “满意?”孙明月咯咯笑起来,因怕孙氏夫妇听见,她故意压低了声音,笑声哽在喉口,听起来十分悚然。“我怎么能满意?姐姐,你可知道,在代替你刚嫁进郭家的时候,郭家的人对我越是好,我就越恨!因为我知道他们根本不是在对我好,那是在对你!”   孙梨白面露疲惫之色,为自己,也为已经魔怔的妹妹。   “收起你这种眼神!我不稀罕任何人的可怜,尤其是你!”孙明月道:“这个时候才可怜我?晚了!我在李府吃苦受罪的时候你们在哪儿?你们拿着我每月的工钱在家逍遥度日的时候可曾想过我半分?”   孙梨白摇摇头,道:“当年咱家过的本来就不好,除了爹爹就没有能顶门户的了,这在村子里意味着什么你可知道?你被送去李府做婢女实属无奈之举,你以为爹娘就舍得?只是手心手背都是肉,他们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咱们姐妹饿死啊……”   孙明月冷笑:“于是就把我送走了?”   “明月,我自认我这个姐姐并不称职,爹娘会选择把你送走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你是知道的,我从小体弱。而且爹娘也认为,在李府你起码能吃饱穿暖,不用再像在家里一样,守着那间破房屋,每年严寒酷暑的折磨……”   “所以他们就舍得我了!”孙明月打断她的话,她觉得十分好笑:“休要说这些煽情的话了,这么多年我早就习惯了,无论你们当年的决定为何,都改变不了我曾经吃得苦遭的罪。”   孙梨白落下泪来,苦笑道:“我本也没有求你原谅的意思,我欠你的,早在你设计的我的那晚已经还清了。你说是我让你受了苦,所以要拿我一生的幸福和贞洁交换,你做到了。”   铃兰几人躲藏的位置不算远,沈砚又拿了木板挡在篱笆上,他们悄无声息的靠近了些,所以屋里的对话隐约还是能听清的。听到这里气氛顿时凝固了下来,旁边郭耕低着头,其余三人看不清他的样子,但是看他青筋暴突的手背,只怕这会恨不得能亲手杀了孙明月,沈砚一掌重重按在他肩头。   李甜甜眼圈一红,铃兰眼疾手快捂住她的嘴,一时半会也说不出安慰的话。在现代,但凡哪个姑娘遇到这种事,一时间只怕也要寻死觅活了,更何况是在封建迷信的古代,真不知道那时的孙梨白是靠着什么信念活下来的。   以孙明月的身份活下来,或许自己的父母会好过些,也或许郭耕会好过些,或许大家都好过些,只是她自己呢?这些年把自己关在这么一间屋子里,足不出户,还要时不时被迫听孙明月炫耀郭耕对她如何如何好,如何如何恩爱。   “你不怨?”孙明月问,想来也不可能。   “我当然怨,”孙梨白看着外面无边月色,静静道:“初时你来我这里的前几回,每次提及耕哥对你如何如何疼爱时,我都恨不得能杀了你。”她看孙明月飞眼神冰冷如寒泉,“只是我能吗?你死了对谁又有好处呢?我虽然怨,可也还没丧心病狂。”   “是是是,你伟大,我丧心病狂。只是我还有更丧心病狂的,你想知道吗?”   “你又做了什么?”孙梨白心头一颤,直觉不是什么好事。   孙明月重新坐在她对面,声音极其缓慢,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盯着那张跟自己一模一样的一张脸,她想知道当她听见李甜甜的死讯时会有什么反应,她想在这张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上看见那些当知道自己的好友被亲妹妹所害而表现出来的表情。   “……你说什么?”   原来不知不觉,她已经把话说了出来。   孙明月俏皮一笑,声音温柔轻缓:“姐姐,我杀了李甜甜呢。” 作者有话要说:  周日晚九点 ☆、离开      是惊愕?不可置信?还是恨不得手刃了她?   孙明月自认做了五年的“孙梨白”,“孙梨白”和李甜甜是感情甚好的结拜姐妹,可为什么“孙梨白”在杀李甜甜的时候一点也不痛苦呢?不但一点也不痛苦,还十分兴奋。   孙明月叹了口气,笑道:“伪装了这么多年,我果然还是成为不了你。”   她知道自己多半已经疯了,不然怎么会对李甜甜下手呢?只是不杀不行啊。她有预感,在她伪装成姐姐嫁给郭耕半年后,那个男人便察觉出了端倪。从那以后的日子,这个男人便找尽各种借口不与她肌肤相亲。呵呵,不在一起,如何育得儿女?   而李甜甜,那个毫无心机的小姑娘,空有一副好心肠,却不懂得掩藏情绪。她明明对“孙梨白”很好的,后来却无缘无故处处刁难起来,自己怎么可能不疑心?果然她也知道了这件事。只是知道又如何?孙梨白本人不愿重见世人,谁劝也无用不是?   可她也怕啊,一旦李甜甜和郭耕通了气,难保后果不受自己控制,她当然要先下手为强。   “姐姐,我带了菜,你吃些吧,吃完我也好走了。你也知道,李甜甜还有个乳臭未干的孩子呢,那孩子现在没了娘,也怪可怜的。我这作为长嫂的,能帮衬也帮衬点。”她又笑了笑:“姐姐,你千万莫激动,爹娘可就在隔壁,这三更半夜的,又为了找李甜甜而折腾了一天,估计累坏了吧。姐姐你自认孝心感天动地,受了那痞子那般折辱也能努力让自己活下来,可别为了一个不相干的小丫头片子而让父母心碎。”   孙明月笑容可掬,孙梨白却心痛到想要不管不顾杀了对面那人。   “……甜甜……”   “对,是你害了她,是你这些年的苟活害了她。你说倘若那晚你就死去,或许李甜甜就不会发现这件事。她不发现这件事,就不会整天惦记着要揭穿我,而我也就不会杀她卫己。你说这一切可都是因为你活着的原因?”   孙梨白无声落泪,本就因不见日光而苍白的脸,这时候更是灰白到毫无血色。她咬紧了嘴唇,唇瓣因受虐流得嘴缝里全是血,却硬是不敢哭出声,她死死的盯着对面的人,心里恨不得将人千刀万剐了,却也更恨不得将自己碎尸万段了。   外面沈砚禁锢住郭耕,李甜甜早已倒在铃兰怀里泣不成声。   “小庆这孩子啊,想想可真可怜,这么点大就没了娘,也不知道自己的爹爹会不会给自己找个恶毒的后母。你说那后母若是日日三顿打,那孩子会怎样啊?”孙明月笑。   “你到底想怎样?”孙梨白哑着嗓子问。   孙明月曲手掸了桌角的烛火,缓声道:“我晓得姐姐对我的相公痴情不悔,只可惜啊,你这破败的身子相公是不会喜欢的,倒不如等李甜甜这事过去后,我跟公公婆婆说说,让小叔把你收了吧。左右咱们都知根知底,你肯定也不会虐待小庆不是?如此一来,你还可以日日看见我相公。如何?”   孙梨白双目赤红:“你疯了!”   铃兰等人也觉得她疯了。   “你到底想怎样?”孙梨白再次问。   孙明月笑笑,倒了杯茶递过去:“姐姐莫急啊,我能怎么样呢,你可是我亲姐姐。说了这么多,你也渴了吧,来喝口茶。”   孙梨白警惕的看着她。   孙明月失笑:“瞧我这记性,我怎么就给忘了呢。当初也是我请姐姐喝了杯水,才便宜了那痞子,也难怪姐姐会对这些这么排斥。”   孙明月又继续道:“不过姐姐你放心,我发誓,这里面绝对没有能让你销魂的东西,你大可放心。”   孙明月见她不动,自己先喝了杯,然后又添满。   “我用我以后的生生世世保证,只要你喝了它,我绝不亏待小庆半分。我这辈子怕也不能有孩子了,一定视他如己出。姐姐莫再这般顽固了,你要知道,他母亲可是因你而死。”   “孙明月,喝下这杯水,我不再欠你一丝一毫。过了今晚,所有的一切都将烟消云散。我欠甜甜一条命,这一生怕是还不了了,也只能下去陪她了。以前我不揭穿你,是我太过软弱愚昧,以为你会本本分分的与郭家人过日子。只是一切都是我的想象,你恨我入骨。我死了,你顶替我一事就再不会被人发现。你此后可高枕无忧,只是你要记得你说过的,要好好待小庆,否则我化作厉鬼也不会放过你。”   孙梨白说完仰头喝了下去。   孙明月笑容满面的看着她将那杯水喝下去,然后徐徐道:“姐姐想多了,这不是毒、药,只是一些蒙汗药而已,我只是想让你睡一觉而已。”她嘴角一扬,笑得像个孩子:“你也知道,我有些把柄被那痞子拿捏着,这些年他回回都以此要挟我,让我与他欢好。可那人姐姐你也该记得才对,那样一个人,我怎么可能看得上?这些年我以各种理由搪塞着,眼看也躲不过去了,只能再拿姐姐糊弄他一回了,只是过了今晚,你还能不能活下来,就看那痞子对你是否客气了……”   屋里的对话外面的人听的一清二楚,别人铃兰是不晓得,只知道自己此刻浑身冰凉,一直冷到骨子里去。这么一个淳朴的小村子里,竟也会有这么恶毒的事情。   屋里一声闷响,四人同时冲进院子里,就见孙明月一手拿着匕首,另一只手手心有鲜血溢出,而她身后,孙梨白倒在地上。   孙明月看见他们十分震惊,神情从惊愕到惊骇,当她看见李甜甜时,足足愣了一分钟之久,方呵呵笑出声来,幽幽道:“果然如我那好姐姐说的般,恶毒之人,必然多行不义必自毙。”   李甜甜抹干眼泪,咬牙切齿:“你知道就好!”说完快步跑进屋,将孙梨白扶起来。   “那么,你想如何呢?我的相公。”这话是对郭耕说的。   沈砚去了别处,铃兰下意识将视线定在郭耕身上。   残月如钩,星辰暗淡,院子里夜风萧萧,郭耕立于院中。或许是他已经平稳了情绪,也或许是因为别的,铃兰听见他声音平淡,像是在叙述一件极其寻常的事般,说道:“你的蒙汗药,我已经掉包了。”   孙明月脸色倏然一变。手心的伤口是她自己划的,为的是刺激自己的感官,毕竟她也喝了掺有蒙汗药的水。   铃兰愣住,心里哗然。又听郭耕道:“我有解药,所以阿梨不会死。”   他话刚落,就见正房的门被猛地打开,孙氏夫妇走了出来。   死寂。   铃兰也不知自己是个什么情绪了,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心底的震撼让她不由得捂住了嘴巴,愣愣的看着这一院子的人生百态,一时间无法言语,眼底微微酸涩开来。   这到底……是个怎样的家……   沈砚这时候也回来了,手里拎着一个人,看打扮是个小厮,这人就是孙明月嘴里的痞子了。他本来是想贪点便宜的,没想到竟然被发现了,刚跑没多远就被抓了回来。   “他、他怎么了……”铃兰问。   “没事,只是晕了。”   听她声音有异,再看计划里多出来的孙氏夫妇,知道她是被吓住了。沈砚上前把她拥进怀里,抚着她的发无声安慰。   孙母泪如雨下,内心悲痛交加,她看着血流不止的孙明月,再想想屋里的孙梨白,顺着门框坐在了地上,伏地痛哭。   孙父胡乱抹了把脸,连连摆手:“走吧……走吧……带着梨白走吧,走的远远的……”   为了不惊动街坊四邻,几人按照原计划进行,小半个时辰后,众人送郭耕和昏迷不醒的孙梨白上了前来接应的马车,看着渐渐消失在夜色里的女儿,孙母哭得险些昏厥。   铃兰安慰道:“大娘,他们以后的住处和日常生活我都安排好了,您放心。咱别哭了,哭坏了身子还不是自家人心疼。”   回到孙家,孙明月服了解药堪堪醒过来,她神情平淡,似乎一点也不在乎,语气淡淡的:   “我一直以为郭耕只是一个文弱书生,在他发现我不是姐姐后,为了名誉,也只能认了,起码不会对我怎么样。却不知道,原来他对我早就有了杀意。”   “明月……”孙母双手捂住脸,语不成调。   孙明月道:“其实你们误会了,我给姐姐下蒙汗药并非是要逼她再受一次罪,我只是想为她报仇而已。”   “报仇?”铃兰挑眉反问,她可不认为这堪比蛇蝎的女人会那么好心。   “当然。”孙明月理理衣裳,笑道:“他对不起我姐姐,我当然要报仇,难道不对吗?嗯,我都想好了……杀了他如何?”   “然后或许不用明天,今天夜里村子里的人便会知道你姐姐这里死了人,还是个男人。如此一石二鸟,你便可高枕无忧。”   铃兰只有一个念头,这个女人果然疯了。   孙明月没说话,只是一个人杵着脑袋笑。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时间,周二晚九点 ☆、惊,变   铃兰对这个女人还心有余悸,拉着沈砚出了屋子,里面只剩下孙氏夫妇。   “郭大哥一个书生,他怎么会有□□?”   “谁知道呢。”沈砚道:“如今看起来,郭大哥似乎早有准备,或许是他哪日出门在外面求的也未必。”   不管怎样,如今事情算是暂时告一段落,至于这万恶的小厮,算他命大,郭耕那毫无征兆的一匕首刺下来,也幸亏沈砚反应快,才没让他丢了性命,不然郭耕就要成为杀人犯了。   “那他怎么办?万一他醒来胡说八道呢?”   “割了舌头,差人丢给峪安县的官府便是。像他这种人,平时恶事肯定没少做,就算不砍头,也够让他在牢狱里呆个半辈子了。”   “那岂不太便宜了他?”李甜甜忿忿:“这种人就该剁成人渣!”   铃兰笑笑:“要不你动手?我去给你准备刀具。”   “你——”想想这个女人也算帮了他么不少忙,还救了自己,李甜甜一甩袖,决定大度一点,不跟她计较。   “好了好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我们总不能为了能将这种人绳之以法,就把梨白的事曝光吧。”   想想也是,李甜甜看看屋里的情况,哼了一声,“天都快亮了,我得回去了。”不晓得家里那一大一小伤心成什么样子了呢。   沈砚点点头:“剩下的我来操办,你先回去吧。”   他给铃兰拢拢外衣,温和道:“你也一起回去吧,我把这些料理好了就回去。”   折腾了一晚上,天色已经蒙蒙亮,村里房屋的轮廓隐约被晨起的薄雾笼罩住,竟是有些凉意。   铃兰点头道:“那我们先走了,你也早点回来。”   铃兰和李甜甜一路回了家,到了郭家门口,见后者犹豫不决,她哑然失笑,胸口的闷意一时间倒也散了不少,她推推李甜甜:“怎么了?近乡情怯了?赶紧回去吧,家里还有个孩子呢。”   看着李甜甜推开大门进去,铃兰加快步子也赶回了家里,回去简单梳洗了下就上了床。迷迷糊糊间听见屋里有声响,她撑起身子见是沈砚。外面的天色已经亮了起来,院子里公鸡打鸣声也在这时此起彼伏的响起,一时间困意被扰去了不少。   “怎么样了?”   沈砚快步过去,让她睡好,才道:“人我已经交给下边的人带去峪安县了,孙明月那里也都安排好了。她父母早就知道了两个闺女的事,只是因为梨白愿意隐忍,他们也就被想过要澄清。如今孙明月几次三番想杀人,郭大哥又铁了心要带走梨白……”   所以“孙明月”这个人,又或者“孙明月”这个身份必须有人顶替……也是孙明月自己作的。   铃兰叹气:“只要他们自己愿意,就算孙明月喊破了喉咙别人也是不会相信她的,就是苦了孙梨白了。不过这姑娘是不是太一厢情愿了些,孙明月的话也能相信?她还真乖乖喝了那杯   水。”   “她没喝。”沈砚道。   嗯?没喝?   铃兰惊讶无比:“什么?”   沈砚道:“我亲眼看见的,她将水倒进了袖子里,她没喝。我想她应该也知道孙明月不可信,至于她接下来如何打算的,这就不得而知了。”   见她有些出神,沈砚又道:“我来的时候特地到郭家过了趟,大人孩子哭成一团,如今也没事了。”   “那就好,”铃兰伸个懒腰,一笑:“总算尘埃落定了,今天晌午过后咱们就去归隐镇吧。”   明天,也就明天了,沈家就要变天了。   晌午过后,寅时左右,许家派来的马车把铃兰和沈砚接了过去。   翌日,许府一切平静如初。   铃兰现在因怀孕的原因,十分嗜睡,此刻正抱着被子睡的香甜。沈砚也不想她过多操劳别的,以免累坏了身子,见她睡的舒适,就被叫她,自己寻了本书,坐在桌子前看。   之后事情的发展几乎与他们预料的一致,派去监视罗鸣辕的人回报,此人为防沈家发难,已经带着何槿沅母子躲了起来。而与此同时,每日在酒厂装货的伙计也着急忙慌的跑来找沈家的人。那时沈家的人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因为仅仅两天时间,数个酒楼客栈铺子玉坊都有人来报。各家铺子一夜之间冒出了许多拿契书要接收铺子的人。   这些人不管三七二十一,但凡沈家的人出面阻挠,便是一顿扭打然后送进官府,之后又把铺子全都关闭,说是既然换了老板,就要整顿装修一番,好换个脸面。   沈家如梦初醒。   沈柳一直都在找负责这些的罗鸣辕,然而她只找到了罗鸣辕留下的一封书信。   沈家的人没有人知道那封信里写了什么,包括沈老夫人也没能看上一眼。丫鬟仆人老妈子只知道,第二天再看见沈柳时,她一夜间疲态尽显,整个人仿佛都苍老了许多。   府里的人原本就怕她,如今见她这幅样子,心里更是惊惧。如今沈家人人自危,整个府邸都笼罩着阴云,气氛压抑的人喘不过气。   外头的事早已交代的清清楚楚,又有沈砚坐镇。在别人眼里,沈砚原本就是沈家的子孙,此刻多番出入沈氏旗下的产业,虽说有些惹人争议,不过大家也只是说说,最后还不是道一句:“风水轮流转。”   其实粗俗的讲,这在外人眼里,无非就是沈家的一场窝里反,而外面的人,也就图一茶余饭后的热闹。当然其中也有想要趁火打劫的,可谁叫沈砚有靠山呢,有许氏撑腰,这些人也只能在心里想想。   铃兰在后宅由许小妹陪着,静静听着丫鬟汇报外面大厅的事,沈家的人果然来了。   许小妹不屑道:“来了有何用?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写着的,那是咱们花钱买来的,就是闹到官府咱也是占理的一方。”   如此折腾了三五天,沈家的人也算是消停了。   沈砚给铃兰倒了杯水,“沈柳只怕是恨极了罗鸣辕。”   “她派人去找了?”   “岂止,她报了官。归隐镇隶属峪安县管辖,峪安知县之妻是大伯的女儿,她一个长辈开口了,又是这档子事,官府那边也插手了。”   “就是不知他们躲不躲的过这一劫。”   “管他们,因果报应都是自己造的。”   铃兰和沈砚又在许府住了几天,沈家也彻底没再来人。眼看端午将至,田里的小麦也快要成熟,两人这才收拾了一番,回了村子。   村子里的人也有外出的,沈家这事又闹得沸沸扬扬的,村里难免也听到了一些风声,因此看他们二人的眼神颇为奇怪。   铃兰才不管这些呢,回到家,沈氏夫妇永远都是大忙人,自然是不在家的。   沈砚送走了许府的人,取了温水让铃兰梳洗。   铃兰趴在门框上,看着那个在院子里提水准备给她烧开水喝的男人,思索了再三还是问了出来。   “你的真名叫什么?”   沈砚提水的手臂僵了半响,方才提了水桶放在地上,回头看她,笑了笑:“萧锐。”   “哦。”   如此又是几天过去,迎来了端午佳节,这天村子里里里外外都忙着包粽子、喝雄黄酒,孩子们欢欢喜喜的带着大人们给绣的香囊。   一眨眼又是大半个月过去,田里的小小麦已经成熟的七七八八,有的已经可以收割了。铃兰的肚子也已经微微隆起,这时候的天气有些沉闷炎热,让人心情浮躁。都说怀孕的女人脾气尤其差,这话一点不假。   好在今年情况特殊,家里也有了不少底钱,沈砚,不,应该是萧锐了,他刚接手沈家的产业,有许多事还不是很熟练,因此田地里他是心有余力不足了,实在抽不开身,因此今年沈氏夫妇不再给人做帮工了。非但如此,连自己家的活计都承包给了别人。   郭耕带着孙梨白走了也有一个月了,当时郭耕是用了外出寻医的理由带着妻子走的。孙梨白一直未生育,郭家二老嘴上不说,心里难免膈应。如果外面真有什么神医能医好孙梨白的病,他们也很高兴,就是不满这两人大半夜的离家出走,还是在李甜甜出事的当天。不过好在李甜甜吉人自有天相,平安回来,郭家二老唠叨了几天也就过去了。   夏收这个季节最是忙碌,倘若家里有个壮汉的还轻松些,若是像孙家这样的,也只能没日没夜的折腾,方才不耽误下一季播种。   沈母笑呵呵道:“你爹啊,惯会做人,这村里少说也有上百人,除了不讨喜的个别几个,哪个没受过你爹的情?”   萧锐难得抽了空回来,还在外面买了几个大西瓜,他切好了拿给沈母和铃兰一人一块,听到这话,不由得一笑。   铃兰也跟着点头,忽然又想到什么,斜睨了他一眼:“我今儿早上还听说呢。”   “说什么?”萧锐问。   “说我真是咱家的福星。最重要的是,我这才嫁进来多久,就这自小便傻呆呆的人竟然也变聪明了,还学会了做生意。”   萧锐失笑,顺着她的话往下说:“是是是,你最好。”   沈母也笑,挽着食篮,道:“我去送饭,外面天气热,地里的活计又有人做,也用不着咱们,你们就在家好好歇着吧。”   “嗯,好,娘您慢走。”   沈母走后,铃兰扯了扯沈砚,问道:“可有大家的消息?”她问的是周政夫妇和孙梨白二人还有罗鸣辕跟他那个相好的。”   “瑜姐他们那里一切都好,郭大哥那里也没什么事,就是孙梨白心里过不去那道坎,两人现在的关系一直僵持着。至于罗鸣辕他们……”   “怎样?”   “昨日我在平遥城内有看见罗鸣辕,当时还有沈碧夫妇。罗鸣辕当时买了很多东西,应该是出来采办食材的。”   铃兰也没多想,淡淡道:“那个峪安县的知县和罗鸣辕是好友,双方遇上了说几句话也在情理之中。”   想想也是,两人也就没将这些放在身上,又聊了些别的。   只是谁也没料到,只是短短五天的时间,竟然发生了那么大的事。   这天铃兰依旧赋闲在家,她跟沈母两人坐在院子里,正在研究给未出世的宝宝准备什么样的衣物呢,就见沈松带了个人到家里来。   那人是许府的小厮,见到铃兰也不废话,把主子交代的话一一转达。   “锵”的一声,沈母手里的剪刀掉在了桌子上,沈松也是一愣。   那小厮又重复了一遍。   铃兰惊讶的长大了嘴巴,半响才堪堪回神:“……何槿沅……死了?沈碧认罪了?”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时间:周四晚九点 ☆、两不相欠   何槿沅会死,这是铃兰万万始料未及的,同样让她惊愕的还有沈碧。按理说,对何槿沅恨之入骨的原该是沈柳才对,干沈碧何事?   铃兰一时想不透,干脆跟沈氏夫妇告了别,随小厮去了许府。   因为她身怀六甲,那小厮赶车也不敢快,是以速度有点慢。   铃兰问道:“此事发生多久了?是谁报的案?”   那小厮摇头:“大小姐见谅,小人只管传话,并不清楚这些。”   铃兰没再问,退回了马车里,看来这事还得去问爹娘了。   许夫人对她的到来有点意外,看她挺着个肚子还跑来,轻声微斥:“看看你,又不是小孩子了,怎得还这么没轻没重。”   铃兰笑了笑,上前挽住她的胳膊,“娘您多虑了,女儿身子好着呢。再说了,娘您自己不还大着肚子吗?”   许夫人已经到了临产期,身边丫鬟婆子寸步不离的守着她。她心里早就烦了,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经铃兰这么一说,她摇头叹息:“还不都是你爹整出来的。”又道:“知道你心里疑问多着呢,可就算再多疑问,也得顾着肚子里的孩子不是?哪有孕妇像你这般能折腾的,真是片刻也闲不得。”   铃兰嘿嘿笑。   许夫人叹气,“我跟你爹也是今儿一早才听说的。沈碧击鼓,当着峪安县众多老百姓和其丈夫王知县的面,亲口承认的。沈碧一口咬定是自己杀了人,王知县无法,只能将人暂时收押了。眼下沈家二房的人已经都赶去了。”   “沈碧和何槿沅有何恩怨?”竟能让她犯下杀人重罪。   “你忘了你之前曾经暗查过何槿沅的,”许夫人道:“都是些儿女情长的冤孽……”   回想之前的调查结果,铃兰琢磨了下。   何槿沅在假死投奔罗鸣辕后,曾借住在王知县家里,那时王知县还是个二十多岁风华正茂的有为青年,而何槿沅风姿秀丽,气质温婉,王知县会喜欢上她实是情理之中的事。只可惜襄王有意神女无心。   再后来,因为王知县和罗鸣辕交好,也曾到过沈家几次,沈碧当年豆蔻年华,正是满怀心事的娇羞女儿姿态,她会看上成熟稳重的王知县,似乎也是合理的事。只是同样也可惜了,神女有心襄王无梦。   许夫人皱眉:“男人呐,都是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要我说,这沈碧估摸着也是被逼的吧,此次才这般冲动不计较后果。”自己的枕边人日日牵挂着另一女子,这事搁谁也受不了。   “娘是说沈碧是恨?她恨王知县和何槿沅,所以才杀了人?如此一来,何槿沅一死,王知县伤心肯定在所难免。”只是沈柳呢?   萧锐知道铃兰在许府,当晚也就没赶回村里,而是直接来许府找人。   “白天的事你听说了?”铃兰问。   萧锐点点头,“嗯。我跟你提过,昨日我在平遥城瞧见沈碧夫妇在跟罗鸣辕谈话,想来沈碧应是那时动的手。”   “那个少年呢?”毒/药加在食物里,万一罗鸣辕和那个少年爷中毒了呢。   “沈碧并非大奸大恶之人,她只想要何槿沅一个人的命而已。她知道何槿沅的喜好,想避开罗鸣辕和那少年爷并非难事。”   “那罗鸣辕呢?”这个男人,想想也是可怜。处心积虑了那么久,到头来什么都是虚无一场。   “王知县找过他,不过被拒了,连那少年也没见过。”   想想真是不知该说什么好,铃兰唏嘘:“说真的,我一直以为最后会是沈柳出面呢。”沈碧,实在是没料到,更没料到何槿沅会丧命。   “嗯,不说这些了,明天爹娘也会过来,咱们一起去沈府看看。”   “好。”   “睡吧。”萧锐揉揉她的发,温和道。   在外面来看,如今的沈府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沈松携一家四口一路进了内宅,说实话,对沈老夫人愿意见他们一事,都感到很意外。   沈老夫人端端正正坐在上座,还是那么威严,看着一同进来的四人。   “你爹当年留给你的东西,如今全都完璧归赵了。”   沈松淡淡道:“柳苑那座宅子,若是您没什么意见,我想修葺打扫一番。”然后住进来。那是母亲留给自己的唯一一个念想。   以前不争,是知道自己争也争不过,如今局势却不同了。   沈老夫人没点头也没反对,挥挥手,由丫鬟扶着进了内室。   铃兰等人一同出来,正打算出府,却在半道上遇见了王知县,一脸冷若冰霜,携着众衙役不由分说进了偏院,那里是沈柳的宅院。   不一会从里面传来沈柳的声音:“让罗鸣辕亲自来见我,否则我宁愿自刎当场也不会随你走。”   “你涉嫌挑唆他人行凶,本官依法办事,岂容你……”王知县冷硬的话语还未完就被打断。   “我再说一遍,让罗鸣辕来见我,否则大人永远不能替沈碧开罪。难道大人还想屈打成招吗?你别忘了,我那好侄女儿可是认了罪的。就算东西是我给她的又怎样?她一心寻死,旁人又有什么法子?”   这事果然与沈柳有关呐,王知县心心念念何槿沅这么多年,沈碧都忍下来了,又怎会突然就发难呢,更何况罗鸣辕与何槿沅已经准备隐遁了。想来也是沈柳实在找不到人,想到王知县和罗鸣辕一向交好,这才把主意打在了沈碧身上。   四人相视一眼,却都打定主意不掺合他们,由他们自己去闹腾这些陈年旧事。   如今夏种已经接近尾声,田里请了帮工,自不需要自己忙活,沈松道:“你们先回去,我去找几个人来帮忙把柳苑收拾出来。”   为了更方便照顾,铃兰没有回临水村,而是应了许夫人的话,留在了许府。萧锐依然忙得一天也不见踪影,沈松夫妇则每天都在柳苑里督促进展。   这天傍晚时分,铃兰嫌家里闷,让许小妹陪着在街上慢悠悠的走了几圈。   “咦?姐,你看那是谁?”   铃兰举目望去,神色微顿,是罗鸣辕。短短几日不见,竟这般形如枯槁,可见何槿沅之死对他的打击极大。   许小妹在旁道:“已经听你的,让人给沈瑜那边传了话,就说她母亲这边出了事。”至于回不回来,那就是人家自己的事了。   眼见他进了沈府的大门,铃兰才道:“咱们回去吧。”   晚上萧锐回来的依旧晚,铃兰都睡了一觉了,他才披着月色回来,神色微微不快。   “怎么了?”   “吵醒你了?”   “没事,我晚上睡得早,你怎么了,不高兴?”白皙的手指抚上他紧蹙的眉宇。   萧锐想了想,道:“也没什么,就是酒楼前面一条街有家客栈,这几日一直在散播谣言,说咱们酒楼里的东西有问题。”   铃兰笑笑:“都是同行,这种互相踩低的事常见,不与他们计较就是。”   “嗯,很晚了,快睡吧。”   月色如水的夜晚,星辰惨淡。沈柳院子里的人都被她打发了出去,此刻只余她与罗鸣辕两人。   沈柳坐在主位上,手边是沏好的一壶茶,她端起茶盏,拂了拂茶沫子,姿态高贵犹如十几年前。不同的是,那时的她意气风发,活的恣意,而如今,竟让人生出垂垂老矣的感觉。   罗鸣辕自始至终神色清淡的看着她,不喜不悲,不怒不忿。   “是你让你那好兄弟王知县来的?既如此,想来不用我说,你也该知道何槿沅的死,其实是我所为。没错,下毒之人的确是沈碧,而东西,却是我给她。”沈柳淡淡道:“不怪她也恨,谁叫那何槿沅水性杨花,诱惑了我相公不说,竟还不甘寂寞去勾引王知县,活该她有今天。”   说完她又看了眼罗鸣辕,“你恨我吗?”   “不恨。”   沈柳意外,又听他道:“不想恨了。”已经恨了那么久了,到头来又得到了什么。   “可是我恨!”茶盏咣当一声摔的粉碎,沈柳红着眼眶,恨恨道:“这么多年来我是如此的信任你,可你呢?你又对我做了什么?”   “当年的你,又对我、对槿沅,做了什么?”罗鸣辕淡淡道:“因果报应罢了。”   “……因果报应”,沈柳呵呵笑了几声,泪水滚落脸颊,她喃喃自语:“这么多年……这么多年你演得可真像呐,我居然深信不疑的以为你爱上了我……”   不知又过了多久,夜色越发浓厚。罗鸣辕立于廊檐下,看着沈柳端了两杯酒缓缓走向他。   一夜的伤心落泪,这个男人自始至终未曾言语,似乎真如他说的那般,他已经不想恨了。   沈柳脸上的泪水已经风干,她淡淡道:“我沈柳,自小到大,荣宠一身,从不曾放过任何一个算计我的人,然而你是我的夫君,所以我给你一个机会。这两杯酒,一杯有毒,一杯无毒,你我一人选一杯,生死有命。”   罗鸣辕看着她,神色淡漠疏离,“槿沅死前说,她这辈子最恨的和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你了。是我欠你的,只是我下辈子不想再遇见你,所以来生只怕还不了,就今世与你两清吧。”   言罢,两杯酒全数被他喝完。   “我走了。”   黑沉的夜里,沈柳看着那个男人的背影,热泪滚滚。 ☆、结局【补充】   一向清净的许府此刻人仰马翻,一场嘈杂,原因无他,许夫人临盆了。   许恒彦老来得子,内心自是异常激动,只是房内产妇一声高过一声的痛呼声让他心烦意乱,万分担忧。   古代不必现世,有那么先进的接生设备,铃兰坐在外面等,心也跟着揪了起来,她以后要是生了,不会也这样吧……   傍晚时分,许夫人产下婴儿,产婆高声恭贺:“恭喜许老爷,是个小公子!”   许恒彦大笑,铃兰也松了口气,许小妹紧绷的神经一松,扑进铃兰怀里。   铃兰拍拍她的头,对产婆道:“去领赏吧。”   “谢大小姐。”   柳苑很快就打理修葺完毕,临水村里除了几亩地外,并没有多少家当,一天的时间就都搬的妥妥当当了。只是住了那么久,心里难免不舍了些,房屋什么都还留着,以后说不准还有用得上的时候。   夏季天气炎热了些,铃兰怀有身孕,本身孕妇的脾气就不好,心情就更烦躁了。   许府地下有座冰窖,长年储有冰块,只是鲜为人知罢了。   屋里摆了两块,香草举着扇子给她扇风,嘴里絮絮叨叨的说起最近归隐镇里发生的“大事”。   “想沈家以前在归隐镇的那势头,简直要盖过咱们了。谁曾想这才几年光景,竟落得这般下场。那沈柳也是个可怜的,唉。”   如今家底殷实,在归隐镇也算是大户了,沈母就想着给铃兰张罗个丫鬟伺候着,毕竟以前怎么也算是个千金小姐。   铃兰不想麻烦,就把香草要了过来,听她这么说,心道可不是吗。   当日罗鸣辕喝下的那两杯酒并没有毒,说到底沈柳还是舍不得那个男人。然而一切不过都是她的一厢情愿,罗鸣辕可是半分也未留恋。只是他回去的第二天,萧锐就从平遥城带来了消息。   罗鸣辕死了。   沈柳并未下毒,然而他还是丧命了,至于原因,听说是自尽。   当日那名少年,也就是罗鸣辕与何槿沅的儿子,将两人葬在了一起。   下葬当日沈柳没去,旁人只道她是心灰意冷。却见次日,沈府悲恸声震天,沈柳悬梁于自己屋里,面朝西北,正是罗鸣辕所葬之地。   “他们三人的恩怨是烟消云散了,只是这留下的两位,怕还有些熬头。”香草道。   沈柳临死前,也算是做了件好事,她把何槿沅的死全部揽在了自己身上,又有沈家二房暗中施力,沈碧才得以全身而退。唯一的不足之处,就是沈碧在经历了牢狱之灾后,似乎看开了许多事,坚持要与王知县和离,还要出家当尼姑去。偏偏王知县还不阻拦,那样子似乎一点也不在乎,听说最近正准备辞官。   想着想着就有些昏昏欲睡,香草拿帕子帮她拭去额角细汗,也没打扰她。   “姑爷。”香草见来人,起身行了礼。   萧锐点点头,接过扇子,示意她退下。   只是有些困乏,倒也没真的熟睡,听见他来了,铃兰睁开眼,“这几日见你忙得不行,怎么?处理好了?”   “嗯,人已经抓到了,就在酒楼的柴房关着呢,你先前不是说过,人抓到了要知会你一声吗,我来告诉你,你想怎么做?”   前几日有人一直在散播谣言,说酒楼的食物不新鲜,有异味。一开始大家只当是同行间故意使坏,倒也没甚在意。未料后来流言愈演愈烈,竟然还真有客人在食物里吃出杂物。   尤厨子当时就发飙了,再三保证食物绝对新鲜。   那这事就怪了,除非有人故意为之。   果然,经过这几日的调查,终于抓到了元凶。是厨房里帮忙的小厨,平时也能接触到食物,此人被别家收买,才做出这档子事。   这么好的机会铃兰肯定不会错过。   悦来客栈,听说在平遥城口碑极其不错,地大,干净,服务也周到,更重要的,地理位置也好。前过巷有大街,街上各色早点小吃零嘴应有尽有,后街又是酒楼,住在这里很是方便了不少。但是再好的地段,也架不住一个不会好好经营只会吃老本的老板。   更何况最近还出了点小状况。   悦来客栈不止只提供住宿,还备有酒水菜肴,而最初周政又不务正业,他在这里捡漏生意还能行。只是自打去年铃兰插手的原因,他店里的生意便每况愈下,其余来的都是住店的,酒水很少有人点。久而久之,他心里就埋怨起了酒楼,总想着报复一下。长此以往,客栈疏于管理,这才导致需要关门的地步。   如今酒楼的生意更是越来越好,眼下又快到了知了猴丰收的季节,悦来客栈怕是真坚持不下去了。   铃兰笑道:“商场如战场,这又有什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呗。”如今沈家和许家联姻,还真有人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你有什么法子?”   “将计就计。   两日后,萧锐带来了消息,一切都与调查中的一样。   铃兰笑:“走吧,咱们去会一会那个客栈的老板。”   “嗯。”   铃兰最初只是想找到那人,然后当面揭穿他出口恶气。巧的是那天闲来无事,她到平遥城来看看酒楼的生意时,正巧碰上了一个宿在悦来客栈的外地人。   当时那人卷着包袱骂骂咧咧,一不小心还冲撞了铃兰,那人一看是个孕妇,赶忙道了歉。   铃兰一问之下,才知道这客栈里的卫生不好,已经有许多客人投诉了,那老板也不晓得在做什么,全然不理。后来客人越来越少,生意也就越来越差。   那段时间,那位老板当时还不是在想着怎么报复酒楼一事。   既然他敢撞上来,那她就敢收了,不给他点颜色瞧瞧,以后这种事只会层出不穷。   铃兰领着被捆成粽子的人找了过去,开口便要收购。   悦来客栈的老板肯定不同意,那可是他家的祖产,无论如何他也不会卖给别人。   于是铃兰直接给了两个选择:“第一,我入股,做最大的股东。我会在这家客栈注入一定的资金,以后每年年底,也会根据客栈的收益情况给予分红。客栈生意好,你的分红就越多。第二,如果你不同意,那么而我会毫不手软揭穿你。还有,我听说已经有许多人投诉你这里卫生不干净,你说我要不要找些人来围观你这里的被褥以及其他呢?”   老板两撇八字胡一抖一抖的,也不知是气的还是怎的。   铃兰早就有了收购的想法,光有吃的不行,有吃有住才好啊。但是若重新盖个客栈,一来地皮需要钱,二来还得花钱打理关系,她闲麻烦,这才瞧上了那家客栈。她也想逼得老板不得不贱卖出售,只是她打这家客栈的主意就是看上了这家客栈先前的口碑与地理位置。她可不想为了省那几两银子也把口碑给拉了下来,而这老板糊里糊涂也是帮了她一个忙,自己揣着银子往别人身上撞。   至于谣言嘛,虽说谣言止于智者,但是这个世上缺的就是智者,不然怎会有谣言。   那么多的微薄头条会被拉下来,不就是因为有新的热门话题吗,于是菜有问题的谣言就被酒楼和客栈合并的消息淹没了。   酒楼和客栈合并的消息在热门,也还是比不过城中的另一件大事。   当天铃兰没有回去,因为就在铃兰去找悦来客栈的老板时,萧锐也被别人请了去。   “顾阙?他找你?”   “嗯。”   “为了当年的事?他知道你的身份了?”   “仲阳不辞而别,他那个副将又不知所踪。而我本是呆傻之人,突然间就大好,还总是出入许府,他本就疑心,派人一查,不难查出结果。何况如今的情势,我本没必要隐瞒。”   “也是,他都说了什么?”铃兰问。   萧锐淡淡道:“不过是些陈年旧事。”仲阳去了已经快两个月了,算算差不多也该回来了。   许恒彦老来得子,小少爷满月酒这天,宴席摆了整整两条街,但凡来贺喜的都能吃上一顿。   于仲阳已经从皇城赶了回来,但是因为皇帝的宠妃是顾阙的女儿,因此顾阙本人被押解进京,由皇帝亲审。至此当年萧凮被冤一案基本上也已经告一段落,而皇帝也对萧锐做了补偿,只是被其拒绝了。   “我对官场上的那些尔虞我诈毫无兴趣,如今爹娘沉冤得雪,我唯一的心愿就是能与你与孩子平平淡淡的终老此生。”   “当真不后悔?”铃兰问他,毕竟是在天子脚下。   萧锐笑笑:“自然不悔。”   铃兰没再问,有些情意心知肚明就好,没必要非得腻腻歪歪的说出来。   时间一晃而过,眨眼已是中秋,铃兰临盆在即,柳苑的阵仗比之先前许夫人生产时还要严谨。   “又不是你生,瞧你紧张的,满脑门汗。”铃兰躺在床上,小腹一阵阵抽痛,旁边三个产婆面色肃然,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   没办法,拿人钱财了,必须得做实事。而首先,就是表情一定要郑重,让人一眼看上去就满意。   萧锐攥着她的手,轻声安慰:“别怕,产婆说一会就好。   一个时辰后,铃兰诞下了她与萧锐的女儿。   铃兰因为坐月子,每天都要躺在床上不能动,唯一的乐趣也就是逗逗婴儿了。这才半个月之久,满月还得十几天呢。   “小姐小姐——”   “慌什么,小心摔跤。”   香草喘了口气,样子看起来很是高兴。   “什么事这么高兴?”铃兰问她。   “是沈砡沈少爷,他中榜了!”   铃兰扬眉,那的确是件值得开心的事。   香草继续道:“人已经回来了,就在路上了,王知县辞官后,峪安县的县令之位一直空着,他此番回来就是继任的。”   锣鼓喧天,喜气洋洋,沈砡红衣红绸,由一群百姓簇拥着进了沈府的大宅。   萧锐远远看过去,人太多,估计一时半会是凑不上去了,还是先回家看看妻女吧。   经查证,顾阙的确是当年联合外敌陷害萧凮的主谋,他本人也对此事供认不讳,认罪当日,不等皇帝下令处分,他自己就于牢中自尽了。如今朝廷已经另派了人镇守平遥城,就是不知道来的会是谁。只是这些都与自己无关,他只要守着家业,然后每日陪着妻女,就好。   这么一想,脚下的步子更快了。   远处柳苑已经在望,最近一直在忙着跟收购苹果的商贩商量事宜,他已经两日没见她们娘俩儿了,心里想念的紧,当下也不顾别的了,足尖一点,踏着屋瓦楼阁几个纵跃落到柳苑后宅。   “呀!”香草被从天而降的姑爷吓个正着。   “怎么了?铃兰在屋里问。   香草没答,识趣退下。   屋里铃兰靠在床头,螓首微垂,葱白似的手轻轻滑过婴儿白嫩的肌肤。   有阳光从窗棂照射进来,打在屋内地面上,萧锐踏着一地金光缓缓走过去,温柔的将那母女二人簇拥怀中。   香草送了热水进来,见那一家三口和乐融融,自觉退出屋子,掩了房门。   院子里沈松夫妻提着各类补品,见香草小心翼翼的样子,不由问道:“少夫人呢?”   十来岁的小姑娘,笑得十分纯净好看。   “都在屋里呢。”   语气不无羡慕。   昏昏欲睡间,铃兰似乎又想到了别的,她抬眸看向身边的男人,缓缓道:“有件事我想告诉你。”   “甚么事?”   “以后再告诉你。我先问你件事,你说许府跟般若镇的傅姓人有交情?”   沈砚点点道:“嗯,不过我也不是很清楚,师父师娘并未提起过,这次还是我爹的事需要帮忙,我才听他们谈起的。”   铃兰若有所思点点头,然后道:“等来年,你陪我去一趟般若镇吧。”   “嗯?”沈砚有些惊讶:“去哪里作甚?”   铃兰微微一笑。   她记得,程叔叔的妻子,那个叫叶小唯的女子,她的灵魂并非叶小唯本人的,而是从古代穿越而来的。而叶小唯本人,跟妈妈则是同学兼闺蜜。因为叶小唯本尊穿越到古代这事,妈妈还伤心了许久呢。   正因为有这些“前车之鉴”,所以在初初穿越而来的时候她才没有那么惊慌失措。既然自己注定要再这里嫁人生子落地生根,那么叶小唯这个妈妈的好同学,她是不是该见一见呢?   而那个灵魂附在叶小唯身体里的姑娘,本名叫凌夕晚,她有个哥哥,还是个异姓王爷呢。她说叶小唯的灵魂附在了她的身体里,并且嫁给了傅闻君,一个霁月清风的男子,过的很幸福,让妈妈别再担心了。   傅姓啊……   异姓王爷……   凌夕晚还说,爸爸跟那个异姓王爷长得有几分相像呢……而且同样姓凌。一个叫凌辰,一个叫凌胥,同样跟那个山庄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我一定要去,你也要陪我去。”铃兰笑得十分惬意。   沈砚垂首,抵住她的额头,微微一笑:“好,你说去哪儿就去哪儿。” 作者有话要说:  在这里解释一下,作者总共四篇文,按照时间顺序,应该是【农家几许炊烟起】这个故事发生的最早,而【穿越之隔壁那只兔子】和【若有来生与君倾城】则是在其数十年后发生的,而这一篇【穿越之大小姐下田来】同样是发生在【若有和兔子】之后的数十年。 这篇文最后补上去的这一点,是为了解释文章里的出现一个小片段,那一段是沈松因为豆芽菜提起的“红叶山庄”的,之后就是女主的反应,就是为了解释这一小段。不解释的话,我个人会觉得那一小段有点突兀,云里雾里,所以又啰嗦了一些。 本人热衷于系列文,所以每一篇文跟上一篇或多或少都有些牵连,不过牵连很少,并不妨碍大家阅读【作者你想多了根本没人看】,作者下一篇文发生的时间就是在【农家几许炊烟起】前数百年了,不过作者接下来要忙婚事,嘿嘿,所以短时间大概不能更新文了【绝对不是打广告正经脸】 好了,废话完了,你们可以一笑而过了【其实是鄙视的笑吧哭/(ㄒoㄒ)/~~】 终于完结了终于完结了终于完结了!!!渣文完结,你们贺喜我吧。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布受天下】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